第一章 恋爱系统,名额太有限了啊!
洪武二十五年,春。
北平府,宛平县。
暖和晴日,碧空万里。
一望无尽的土地,与天际分割开来,散发的泥土的芬芳...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嗡嗡的蜜蜂,酝酿着一庭的春意。
处处都能看到忙碌的汉子,挽着裤脚,在稻田里忙碌着。
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播种的季节。
“土里刨食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田野中,一名青年挥洒着汗水,拿着锄头,正在田里忙碌着。
青年看年龄二十有一,皮肤呈现的是小麦色,这是在长时间劳作,享受日光浴的结果,看起来显得十分健康。
仔细看来,这青年与周边的农汉略显不同,剑眉星目,眼神深邃。
略显黝黑的皮肤也不能掩饰青年的帅气。
青年种田的手法并不熟练,显然从事农活并没有多长时间。
不过这样的体力劳动,却是让他练出了优美的肌肉线条,精力充沛,有使不完的劲。
当然.....这种一眼望到头的日子,让李逍的日子过得无聊而又显得苦闷。
“上辈子在大城市当加班狗,一身职业病,加班到深夜...”
“老想着解甲归田,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的田园生活。”
“可真让人日复一日的过这种日子,顶不住啊...”
劳作的李逍一边干活,一边抱怨道。
没错,李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后世。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李逍的抱怨....
一场意外,醉酒....让他穿越到明朝。
穿越到了明朝的一家农户同名同姓的儿子身上,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起初,李逍还是能够接受的。
因为这里是明朝洪武时期。
在历史时间线中,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太平时期,没有什么大的战乱。
若是非要说有战争的话,那就是六年后的“靖难”。
不过这场战役四年就结束了。
因为是内战,也不会有老百姓被屠城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农民来讲,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
正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重活一世的李逍,就打算在这里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当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奇怪的是,此人也叫李逍,长相完全一样。
仿佛是自己穿越到了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自己,算是身穿。
就如此。
穿越后,李逍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
可穿越来到这里一年,李逍就发现自己天真了....
当新鲜劲过去后,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让李逍显得十分煎熬。
没有电脑、手机、wifi、肥宅水、游戏、电影、网文....
太阳落山、黄昏的时候,在村口大树下听大爷大婶讲一些荤段子成为了唯一的娱乐。
这种生活,李逍也根本也融入不进去啊。
缺少知识,如井底之蛙的农民们,永远是幸福的。
他们只要有口饭吃,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能开心的过一辈子。
由俭入奢容易,由奢入俭难!
而李逍的思想早就见过了花花世界,根本无法适应这简单而又枯燥的生活。
这就是叶公好龙吧,想要回归田园的李逍,终于尝到了苦果。
好在,李逍是穿越者。
有系统!
可问题是,李逍这个系统有些炒蛋!
【甜蜜恋爱系统:绑定一名女子后激活。所有甜蜜恋爱举动,都能奖励积分,积分能够在系统商城购物!】
【注:绑定女子身份越高,积分奖励获得翻倍!绑定后不可替换,更改!】
当李逍看到自己系统后,属实有些牙疼。
别人的系统都是称王称霸,自己怎么就觉醒了恋爱系统这玩意?
不过,每天都会刷新的系统商城中奖励倒是不错。
其中有一项,是李逍的终极目标!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回归:可以使宿主回归到穿越前的时代。消耗积分1000万。】
【二、书法精通:提升书法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三、骑射精通:提升骑射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当前积分:0(宿主赶紧绑定,激活系统吧!)】
甜蜜恋爱系统,只能绑定一个女子,不可解绑,不可换人。
身份越高,获得的奖励越多。
所以,李逍对于绑定的对象,十分慎重。
这是自己唯一的本钱,可不能瞎几把浪费了。
这也就是李逍二十一岁,还没有娶妻的缘故。
倒不是家里穷娶不上媳妇。
这里不是未来,女子不需要多少彩礼,门当户对差不多就行。
而且李逍生的俊俏,好多家的姑娘都愿意嫁过来,还有富商女儿看中,派人前来提亲。
但也止步于此了。
不是李逍眼界高,只是若是这样就妥协,猴年马月才能集齐一千万积分,回归穿越前的世界啊?
“可这样,高不成低不就也不是个事啊...”
“上次富商的女儿我偷偷看了,长得还挺不错,知书达理,温婉秀气。”
“要不....将就一下??”
李逍很快又摇了摇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不行,这是明朝,商人虽然有钱,但身份地位还不如农民。”
“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直接娶个村里的姑娘呢。”
“上次那个小翠长得还行,屁股大好生养....”
想到这,李逍又纠结了。
“可我等了这么久,难道就要妥协么?那之前不是白等?”
就这样,李逍陷入了纠结之中。
没办法....系统只能绑定一个女子,名额太紧张了!
若是不限名额,自己早就取上三妻四妾,哪里还需要这么慎重?
“李逍,忙着呢?”
就在李逍思绪之际,一道声音让他思绪回归。
循声望去,发现是同村的,因为家里兄弟多,游手好闲,整日到处闲逛。
“小志,风尘仆仆的,从哪里回来啊?”
李逍笑着打了个招呼。
“刚从城里回来,今天去城里,可真是遇到了新鲜事。”
李雄志说道。
李雄志年龄比李逍小一岁,两人关系算是不错。
“啥新鲜事啊,说来听听?”李逍道。
李雄志赶忙蹲在田边,神秘兮兮的说:“咱们北平的王爷,你知道是谁吗?”
李逍笑道:“当然知道,当今的燕王殿下嘛。”
李逍前世是做媒体工作的,对历史还算了解。
“可不是嘛。”
李雄志眯着眼睛道:“你猜我今天看到了什么?燕王殿下在城里张贴王榜,公开招婿!”
闻言,李逍猛地一惊,眼睛绽放精光!
公开招婿?
燕王朱棣的女儿,那就是郡主啊....身份无比的尊贵!
根据历史进程,要不了几年,那就升级成为了公主!
女子在古代,公主不就是最高的身份吗?
最高身份,绝对能触发恋爱积分百倍暴击!
自己苦等许久的机会,似乎来了!!
看到李逍的反应,李雄志也似乎早就有所预料。
“不过,李逍你也别高兴的太早....”
“王榜在那贴了好几天了,根本没人敢揭!”
第二章 朱高煦和朱高炽起争执!
“此言何意啊?”
李逍略显疑惑的问道。
按理说,燕王朱棣王爷的身份,这高贵的身份就不用多说了。
虽然排行老四,可是战功赫赫,已有藩王之首的迹象,坐镇边疆重镇,是大明的万里长城!
朱棣公开招女婿,怕是无数人挤破脑袋也想成为朱棣的女婿。
怎么会无人敢揭榜?难道是要求过高?
不对....
朱棣身为王爷,又怎么可能公开招婿呢?
抱着疑惑,李逍问道:“小志,这燕王招婿,是不是要求很高?”
李雄志笑着摇头道:
“非但要求不高,简直是没有要求。”
“王榜上白纸黑字写着清楚。”
“只要求未娶妻,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岁,四肢健全就可以了。”
“燕王这次昭告天下,无论是何身份,都不介意。”
朱棣那是什么身份?
招女婿什么身份都不嫌弃?
李逍顿时感觉李雄志这小子,是不是在耍他。
他皱眉道:“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你哥我也敢忽悠?”
“哥,我哪敢骗你啊。”
李雄志急忙说:“千真万确啊,我亲眼所见!”
李逍没好气道:“燕王招婿,怕是门槛都被踏破了,怎么可能没人去呢?你这不是糊弄鬼?”
李雄志道:“哥啊,我说的全都是真的,之所以无人敢去,是有其他缘故....”
李逍皱眉:“什么缘故?”
李雄志道:“朱棣是给大女儿永安郡主招婿,这个永安郡主三年前一场大火毁容....听人讲相貌极其丑陋啊...”
李逍微微一愣。
原来是这个缘故,永安郡主这是被毁容了...
但不应该啊?
即便是被毁容了,那也是郡主!
要求这么低的话,总有人会尝试一下。
“你说没人敢揭王榜,不应该...”
“就算是被毁容了,那也是燕王之女,当朝郡主!”
“娶来当老婆,也算是皇亲国戚,天潢贵胄了!”
“怎么会没有一个人敢去?”
李逍好奇问道。
“哥,我当时也纳闷呢。”
李雄志解释道:“后来啊,我听说有之前还真有不少人尝试。结果看到郡主本人以后,吓得一大跳,你猜怎么着....”
李逍大概知道什么意思了:“怎么?”
李雄志接着道:“永安郡主有个弟弟叫朱高煦,脾气爆的很。看到对方对姐姐流露出异样的眼神,当场把对方打个半死,丢了出去....”
这么一说,李逍明白了。
朱棣的女儿虽然被毁容,但那也是郡主,身份高贵,不是随便什么想要高攀的人就能攀得上的。
朱棣是想要找到一个能真心对她女好的,所以不计身份的招婿。
如果第一关就过不了,自然就被排除了。
说实话,李逍心动了。
普通的郡主他是绝对娶不到的,但这....这是个大机会啊!
沉默良久,李逍问道:“小志啊,你怎么不试一试呢?可以不用努力了啊。”
李雄志急忙摇头道:“我...还是算了,无福消受!就算真娶了郡主,就别想娶第二房小妾了,一辈子面对一个毁容的女人....我还是想当个正常的男人...”
随后,他又看向李逍,道:“李逍,我劝你别动心思了,听说先前几个尝试的人,看到郡主的容貌后,现在还有心理阴影呢,听说都吓得不举了....”
“啊,知道了....”
李逍摆摆手。
此时,他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哪里还听得进去别人说话。
就如此。
日落西山,霞光洒下。
忙活完一天农活的李逍回到家。
坐在门前,李逍一个人吃着糙米饭,青菜也没什么油水。
穿越来半年多,这个世界的父母就双亡了,李逍也落得一个孤家寡人。
守着一亩三分田,在古代,没有好的稻种、化肥,粮食的产量极其有限。
还要上税,一年到头别说钱财了,粮食都存不了多少。
日子过得十分清贫、苦逼!
“眼前摆在我面前,有两个选择....”
“娶一个村里姑娘,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或是.....娶一个丑八怪郡主,轰轰烈烈的过一生,还有机会回到未来!”
思考良久后,李逍眼睛突然精光一闪,做出了抉择!
这样的日子,他是一天也不想过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等待了这么久,不能错过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明天就去北平府北平城!”
李逍心中决断。
...
...
翌日。
北平城。
俯瞰而视,位于北平城最中心有一座气派府邸。
府邸占地千亩,殿宇林肆,甬路相衔,雕甍绣槛,山石点缀,花团锦簇,好一副恢弘气派景象。
这便是大明朝的万里长城燕王朱棣的府邸——燕王府!
府邸主殿之中,有三人正在商谈事宜。
正是燕王朱棣,和世子朱高炽和次子朱高煦。
朱棣身穿蟒袍,端坐于上座,孔武有力,面相英武不凡。
常年的征战令其身上有一股莫名气质,不怒而自威。
身材臃肿的朱高炽,和英姿飒爽的朱高煦,分别坐在左右两旁。
“老二,都快一个月了,还没帮凝云筛选出合适的夫婿么?”
谈完一些杂事后,朱棣的目光落在了朱高煦的身上。
帮大女儿招婿一事,是交给了朱高煦去办。
朱高煦和朱凝云年龄最为相近,关系也最为好,从小一起玩到大。
朱棣很放心的将此事交给他。
此时的朱高煦十四岁,年轻气盛,已经是人高马大,长相跟朱棣多有神似。
虽是次子,却是深得朱棣喜欢。
他皱眉摇头道:“说起来让人生气,放榜一个月,来的都是一些沽名钓誉、不劳而获之辈,我是一个都看不中。决不能让姐姐嫁这般人。”
朱棣微微摇头。
想起大女儿,不由心中叹息一声。
自从女儿出事后,朱棣是无比自责。
转眼,大女儿都十八岁了,还没有自己的幸福。
一直躲在深闺,整日以泪洗面,
其他几个女儿早就出嫁了,唯独自己的大女儿自己最为放心不下。
可女儿如今这般模样,又有谁愿意娶呢。
因此才出此下策,贴榜招婿。
朱高炽抱怨道:“我说老二啊,我听说来的几个青年才俊,都被你打得下不了床,这样下去,谁还敢来啊?”
朱高煦撇了一眼世子,随后不屑道:
“大哥,话不能这么说。”
“我若不这样做,还不知道有多少苍蝇、蚊子不知好歹的人想要咱家的荣华富贵。”
“必须要喝退一批别有用心的人,不能让姐姐受委屈!”
永安郡主朱凝云是徐妙云所生,跟朱高煦同父同母,姐弟情深。
因此朱高煦在招婿一事上格外慎重。
必须要先过他这一关。
朱高炽揉了揉肚子,苦笑道:“对啊,人倒是吓走了,一个都不敢来了。”
“难不成随便来一个阿猫阿狗...”朱高煦正要发作。
朱棣开口打断道:“好了,别吵了,老二说的有理。”
“虽然凝云如今毁容,但也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咱朱家大门,必要慎重。”
“不要求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对凝云好...就按老二说的来吧。”
听到父亲赞同他的意见,朱高煦扬了扬眉毛,神气得很。
他看到大哥吃瘪,心中更是得意万分。
“报——府前有人求见,手上拿的招婿告示。”
就在这时,一名下人前来通报。
此言一出,
父子三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朱高煦赶忙起身,微微躬身:“父亲,我去见见。”
燕王朱棣微微点头。
朱高煦转身,便朝着门外走去。
一个月过去了,总算还有人来....
但不管怎么样,要求还是不会降低的!
第三章 开局揭王榜!朱高煦的考验!
“兄弟,胆子大啊,这王榜你都敢揭。”
“小兄弟,劝你再考虑考虑啊,别被富贵遮蔽了双眼。”
“听说那燕王府的次子朱高煦厉害得很,好几个人都被打的下不了床...”
北平城中,当李逍揭开王榜后,周围就有不少民众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毕竟娶一个丑八怪,纵然有荣华富贵,却也失去了做男人的乐趣。
而且那朱高煦也不是好惹的,搞不好就得罪了燕王府。
想要得富贵后娶妾?
想都别想!
谁不知道在燕地,朱棣是说一不二的。
要是敢纳妾,燕王朱棣绝对会要他脑袋。
只能一辈子守着丑八怪过一生,简直是男人的悲哀。
可李逍根本不管这些风凉话,揭了王榜后,便打听燕王府的位置,朝着燕王府走去。
没错,李逍经过昨晚一系列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于是乎天没亮,便赶到了北平府。
守城门的侍卫一听是来揭王榜的,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二话不说就把他放了进去。
“这就是未来明朝的都城北平啊。”
“现在紫禁城还没有建立起来....”
李逍看着几百年前的北京,不由感叹万分。
谁能想到,几年之后,燕王便会成为传说中的永乐大帝。
若是真能娶上郡主,自己就会成为明朝的驸马了。
想到有机会到传说中的朱棣,李逍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
不多时。
李逍便来到了燕王府门口。
燕王府大门真是气派,四扇大门足有十丈之宽,门口的两座威严石狮子宣示着这里是北平权势最大的府邸!
说明来意后,侍卫不敢怠慢,立刻就前去禀报。
没一会,大门咯吱一声打开。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英俊的少年郎,此人正是朱高煦。
“你就是揭王榜的人?”
朱高煦打量了李逍一番,第一印象还不错。
皮肤黝黑,相貌也英俊,跟自己有的一拼。
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忠厚老实,给人一种亲切感。
“正是。”
李逍赶忙拱手。
朱高煦询问道:“叫什么?哪儿人?做什么的”
李逍不敢怠慢,赶忙回道:“在下李逍,北平府宛平县人氏....眼下在家务农。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朱高煦看着李逍,道:“吾乃燕王次子朱高煦,先跟我来吧!”
说完,他便转身进入府邸。
虽然一眼就看出来,这个青年应该是没什么身世背景。
可这次招婿,本来就没有打算找门当户对,只需要真心对郡主好的人选。
“是。”
李逍拱了拱手,便跟随其后。
府邸内楼房众多,恢弘气派,雕梁画栋,有山有水,道路都是白砖堆砌,还能看到八角凉亭位于风景极好之处。
第一次见到这样府邸,李逍不由惊讶万分。
跟自己那土房屋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了。
这便是未来的汉王朱高煦..那个黄焖鸡么....长得的确是英武不俗。
李逍跟随在朱高煦身后,兜兜转转便来一处殿宇之中。
“请坐吧。”
“来人,沏茶。”
朱高煦吩咐,随后自顾自的坐在了上座,李逍找了张凳子坐下。
很快侍女便端来茶水,摆放。
“不急,先喝口茶。”
朱高煦端起茶杯,目光也不看李逍。
“是,王子。”
李逍不卑不亢,端起茶杯开始品茶。
不得不说,好茶,入口回甘,唇齿留香。
两人就这样默默喝茶,略显沉默。
看来想要娶郡主没有那么容易,必须要过朱高煦这一关....也是,堂堂郡主,又怎么可能随便嫁给一个乡野之人呢?
李逍喝茶之际,朱高煦一直在偷偷打量对方。
这种帝王之家的人,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从言行举动先打量一下。
李逍给朱高煦的感觉,感觉还不错。
一介农夫,没有什么大本事,但是面相和善,就不知道能不能禁住后面的考验了。
“对了,你今年多大年龄?”
半晌之后,朱高煦突然发问。
“在下今年二十有一,再过一月,便是二十二了。”
李逍如实回道。
闻言,朱高煦略显吃惊:“二十二怎还未娶妻?”
一般来说,这种农户之家,男子十七八岁就娶妻生子了。
李逍早有准备,道:“因为父母身体不好,需要照料,因此终身大事一直耽误,一年前父母去世,因守孝又耽搁了。”
“想不到你还是一个至孝之人。”
朱高煦对李逍的好感又多了一份。
“谢王子夸赞,本分之事罢了。”李逍道。
朱高煦微微一笑,挥手道:“喝茶,来人,上茶。”
就如此。
这茶水一喝便是半个时辰,喝的李逍都想上厕所了。
半个时辰后。
一名下人匆忙进入大厅,在朱高煦身边,附耳说道:
“查到了....此人名为李逍,是北平府辖下,宛平县,大树口村人,世代为农。”
“此人今年二十一岁,父母在去年双双病逝,现在家里就一人。”
“尚未娶妻生子,家世清白....”
原来朱高煦在这等着,就是等人查探李逍的籍贯去了。
这种事情必须要查清楚,避免有娶妻生子的人抛妻弃子,追求富贵的败类。
“父母双亡,世代为农,家世清白....”
朱高煦微微点头,对于这样的家世背景,还算满意。
毕竟自己姐姐毁容,已经不考虑家世背景,反正没有燕王府的权势大,只求一个对她好的人。
而这种无牵无挂之人,能少很多麻烦。
当然了,前提是能经得住考验....
忽然之间,朱高煦的脸色大变,猛地站了起来,盯着李逍道:“好你个李逍,一个山野村夫也想高攀我们燕王府,说,你有什么目的?”
这就是朱高煦的考验么....李逍微微一愣。
对方是王爷的儿子,身份高贵,从小练习骑射武艺,长得英勇。
普通人被这么一呵斥,绝对能被吓到。
但李逍昨晚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想好了各种应对方法。
加上他两世为人,心理素质还可以,很快回过神来。
李逍平静说道:“王子,此言差矣。”
朱高煦哼了一声,道:“难道我说的不对么?”
“当然不对!”李逍否决。
朱高煦瞪了瞪眼睛,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硬气?
居然敢反驳自己,比先前几个吓傻的人强不知道多少。
朱高煦问道:“哪里不对?”
李逍朝着天拱了拱手,尊敬道:
“洪武十八年,当今圣上曾说过: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
“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农业为本,农民又怎么能被成为‘山野村夫’呢?”
“这样的称谓,简直是与圣上的理念大为相悖,是为大不敬!”
此言一出。
朱高煦登时就愣住了。
这小子....有点东西啊?
这真是一个农夫嘴里说出来的话么?
第四章 对不起,这不是我要找的人!
“你....究竟是何人??”
此刻,轮到朱高煦惊讶了。
自己本打算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被对方反将一军。
他平时不爱读书,不知道爷爷朱元璋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但自己的爷爷,的确是以农为本!
因为爷爷就是农民出生!
自己说农民是山村野夫,的确有些忤逆爷爷的意思。
可这些话....怎么可能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嘴里说出来?
“在下就是一介农民。”
李逍拱手,依旧不卑不亢。
朱高煦皱眉:“说谎,你一个农民,怎懂得这么多?”
李逍笑道:“在下平时务农,闲暇之际,喜欢借村里的一名先生的书籍翻阅,因此也就懂得多了一些。”
这倒是说的实话,毕竟没什么娱乐活动,只能看看书解闷了。
加上自己本来就了解一些明朝历史,提前准备之下,倒是把朱高煦一下子唬住了。
“你一个农民不好好务农,读这些书作甚。”
朱高煦有些不服气,哼了一声:“看来也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读这些书,恐怕就是为了一朝一日有机会攀龙附凤吧。”
李逍摇头笑道:“非也,读书能开阔眼界,让人内心平静,明智,扩充人生,思想的维度,并非为了攀龙附凤。”
一听这话,朱高煦感觉此人跟他的教书先生一样,尽说一些让他听不懂的话。
他懒得废话,道:“好了,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就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娶永安郡主?”
看来这就是最终考验了...只要能够应付过去,应该就差不多了。
李逍喝了口茶,平静道:
“诚如在下刚才所言,在下喜欢读书,学习知识,这无意中提高了在下的思想维度。”
“因此....村中的姑娘思想不在一个维度。”
“故而在下想要寻找可以琴瑟和鸣,能在精神上共鸣的女子相伴一生!”
朱高煦皱眉道:“说人话,我听不懂。”
好吧....是我高估你了,李逍换了种说法:“在下娶妻不看相貌,而是喜欢有涵养,有书香气息,喜好读书的女人。”
之所以这么说,李逍也是早就准备好的。
李逍知道,这个时代女人读书者甚少。
但燕王妃徐妙云是女诸生,读书万卷,通古博今。
她的女儿永安郡主,大概率也是如此。
而这个借口,合情合理!
李逍这么一说,朱高煦懂了。
这个叫李逍的,想要找一个喜欢读书的姑娘,但是村里面找不到,所以....王爷家的女儿肯定是读书的嘛。
而且,他找老婆,不看相貌,看才华!
自己的姐姐,就是才貌双绝!!
可惜经过那件事之后,现在容貌被毁,只剩下才华了。
可以....不错!
朱高煦一下子就觉得眼前这小子有戏!
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一个不是为了钱财地位而来的。
而是为了才华而来!
但是,他并未表露,而是道:“让你失望了,永安郡主从小喜欢女红花绣,琴棋书画倒是略通一些,但并不喜欢读书。”
啊这....
听到这话,李逍顿时无语,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李逍只好拱手道:
“那...抱歉了,在下告辞。”
话毕,李逍头也不回,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开。
直到李逍走远,眼看就要走出朱高煦的视线。
朱高煦这才确认,这小子不是装的。
他是真要走啊!
念及至此,朱高煦赶忙两三步跑了过去,大喊道:“兄台,留步!”
“还有何事?”李逍转头。
心中瞬间懂了,原来还是考验啊!
真有你的朱高煦....
这家伙并没有历史中说的那般无智,还是有点心机的。
“实不相瞒,我姐姐从小就喜好读书。”
朱高煦抱歉笑道:“你知道的,我老朱家可不是随便人都能进来,刚才是考验你,对不住了。”
“啊...”
李逍故作惊讶:“原来是这样啊...王子虽然长相英武,像是武人,但心思...”
朱高煦急忙道:“心思如何?”
李逍夸赞道:“王子虽外看像是武人,却心如细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一发彩虹屁发过去,让朱高煦瞬间有些飘飘然了。
说的好啊!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瞧瞧这话说得,真有水平,说的不就是我么?
谁还说我只会武艺?
看到没,这才是真正识货的人。
朱高煦瞬间对李逍的好感又上升不少!
“哈哈哈...”
朱高煦大笑,随后挥手道:“走,带你去见永安郡主。”
“是。”李逍拱手。
就如此。
李逍跟着朱高煦,兜兜转转,又来到一处殿宇。
一进入其中。
李逍就看到一位身材妙曼的女子,端坐在大厅右侧的座椅上。
衣着尽显雍容华贵,头上的挂着金色莲花步摇,仅从身材和服饰来看,这绝对是一个美人。
可相貌却是....极其丑陋。
脸上被烫伤的疤痕如蛛网般在脸上蔓延,皮肤组织缺失,肉色血红。
烫伤连同手背蔓延全身,不过被衣物遮挡,但是暴露的位置都能看到烫伤的痕迹。
“这就是我的大姐,朱凝云。”
“姐,这位是李逍,弟弟刚才交谈过来,还算不错。”
一进门,朱高煦就相互介绍。
同时他的余光一直在打量李逍。
如果对方被吓到的话....那么之前所谓的不看相貌,都是假话。
很多人过不了这一关,被朱高煦狠狠给打了一顿。
“见过永安郡主。”李逍急忙躬身,表现的极为平静,面孔上没有一丝恐惧、嫌弃之色。
因为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李逍很是平静的,目视眼前的女子。
紧接着,系统提示在耳边响起。
【当前女子姓名:张翠翠,十六岁。当前身份:燕王府侍女;当前身份倍率:3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李逍:“????”
张翠翠?
侍女?
不是郡主朱凝云么?
李逍有些牙疼,随后就猜到原因。
特么的,还有一道考验啊!
李逍默默否决了眼前这个绑定人选。
所以....我现在该如何表现?
如果现在就表现得不在乎相貌,前去跪舔,是不是就会被认为,别有心机,为了财富地位而来?
所以.....
李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看向眼前的张翠翠,微微一礼,随后道:
“郡主,在下李逍。今年二十有一,之所以尚未娶妻,是因为迟迟未找到心灵共鸣的知音。”
“在下认为,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听闻郡主知书达理,通读古今,因而心生向往,您在选择在下,在下同样能选择您。”
“恕在下冒昧,能否出一对子,若是您能答上来....”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反过来选郡主了?
“放肆!”
朱高煦大声道:“你什么身份,敢跟郡主这么说话?”
“永安郡主”微微一愣,随后目光看向屋内一处,随后又转过来,看向李逍:“你出吧。”
见到“郡主”发话,朱高煦哼了一声,挥了挥衣袖,没有多说什么。
李逍点头,随后朗声道:“他乡逢七夕,惆怅佳期又一年,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请郡主对下联。”
“.......”
良久。“永安郡主”摇头道:“本郡主对...对不出来....”
听到这话,李逍微微一躬。
“抱歉了。”
“在下告辞。”
说完,头也不回,便转身离开。
而此刻。
屋内。
北面白玉屏风后的一女子,一直注视着这一切。
女子眼神深邃,宛如星河荡漾。
只可惜,她的容貌与外面的侍女一般,被火焰烧毁。
但仅从那绝世眼神中便能看到,此女在毁容前,一定是如飘逸的云朵,盛开的花朵一样美丽。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这世间....真的有男子,不注重女子的容貌么....”
真正的朱凝云呆呆的看着这一切,心中念道。
第五章 还有考验?一步作诗!
此时,李逍头也不回的往外走着。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叫张翠翠的侍女,根本就不是永安郡主朱凝云。
如果表现出被丑陋的面貌给惊吓到,或者前去跪舔,都会被怀疑真实目的。
这种只为才华,不为荣华富贵的行为,才能骗过对方。
没错。
这就是朱高煦的终极考验了。
这个扮演郡主的侍女,当年和郡主一样遭遇劫难。
朱高煦不可能让自己姐姐跟白菜一样,随意给人挑选,肯定要经过层层筛选才行。
当看到侍女对不出对子....李逍转身离开后,朱高煦有些急了。
经过这一番考验,朱高煦觉得这个青年还真不错。
当然了,最终还要看看自己的姐姐朱凝云同不同意。
自从朱凝云毁容后,她从此不愿意见人,日渐消瘦。
朱高煦这个当弟弟的,可真是愁死了。
他希望有个好人,能够陪伴姐姐。
好说歹说,才说动姐姐,找一个能对自己好的人,相伴一生。
可找了几年了,都找不到。
这才出下策....公开招婿。
眼前这个青年,算是几年来第一个,闯到最后一关的人。
关键是....这个人还喜欢读书,简直是跟自己姐姐情投意合...啊不,兴趣相投么?
念及至此,
朱高煦急忙跑向屏风后,焦急问道:“大姐,这个人你觉得如何?我觉得可以!”
屏风后,是一位身材极其妙曼的女子,不过看不清容貌。
她的脸用斗笠白纱挡住了。
朱凝云眼神落寞,朱唇轻动,声音如珠落玉盘般好听:“此人...倒是有趣,可是我早打算这辈子不嫁人了....”
刚才她已经偷偷观察到了李逍,相貌英俊,皮肤小麦色,还挺合眼缘。
其实,这样的人倒是一抓一大把。
只是刚才李逍说出的那句话,让她有些灵魂颤动。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她知道别人背地里怎么说她,说她是丑八怪...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朱凝云还是第一次听这样的话,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容貌消散。
李逍的话语,仿佛是冬日里的暖阳般温暖。
让她极为触动。
“姐,我不希望你就这样孤独一生。”
朱高煦焦急道:“姐,别错过了,弟弟希望你能过上幸福的日子。这个李逍我刚才已经考验了许久,属实不错。”
朱凝云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摇头。
对方的确不错,可当真的一辈子对着这个丑八怪,他真的能不在意么?
一年可以,两年呢?三年呢?
谁能保证他能一辈子不在意?
又或者说....进入王府,获得权势地位....
他又会不会改变初心呢?
太多太多顾虑。
“不了....”
凝云郡主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姐!别再作茧自缚了!弟弟虽然读书少,但也知道机不再失失不再来的道理,若是错过了,也许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人出现,会后悔终生。”
朱高煦再次劝道:“就当弟弟求求你,你先稳住他...接触一下,若是真不合适...再说嘛。”
朱凝云想走,可朱高煦不让,就这样挡住她的去路。
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若是错过,岂不是可惜?
姐姐今年已经十八了,过了嫁人的年龄,其他妹妹早就嫁人了。
他可不想看到姐姐就一辈子孤独终老。
“高煦,你干嘛,让开。”
“不让,你不答应,我就不让!”
“你...你这不是耍无赖么!”
“我今天就耍无赖了,姐...你给自己一个机会!又不是一定要你嫁给这个李逍,先接触一下嘛...”
朱高煦发挥自己死皮赖脸的功夫。
“先接触一下....”
见弟弟如此执着,朱凝云无奈低下头....也许自己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
那个对子....
“他乡逢七夕,惆怅佳期又一年,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
想到这个对子,朱凝云不由伤感。
这个上联,这样的美好憧憬,又何尝不是她想要的。
惆怅佳期又一年....仿佛感慨年华逝去。
自己的年华.....不正如此?
寸寸死去,如死水一般,毫无波澜.....
朱凝云转身,朝着屏风外看去。
看到这,
朱高煦知道自己的劝说起作用了,不由笑了起来。
“离人伤两地,缱绻柔情直半载,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妙曼的声音,从屏风传去。
说话的是永安郡主,出声代表着她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
正在离开李逍骤然停住脚步。
“离人伤两地,缱绻柔情直半载,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永安郡主朱凝云,用自己的下联,诉说了一个少女的忧愁。
如同她的苦难,诉说她的故事,随着容颜逝去,独自伤悲。
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是她心底的希翼。
她才十八岁啊....也渴望.....拥有爱情!
李逍停下脚步,看向屏风的位置。
他知道,他通过了最终的考验...
“好对,好对啊!”
朱高煦笑着从屋内走出,笑道:“李逍,郡主给的下联,如何?”
李逍皱眉:“声音是屏风后传来的,这是....”
朱高煦尴尬笑道:“不好意思李逍兄弟,刚才也是考验。怎么样,我姐这才华,不错吧?”
李逍无奈笑道:“的确不错,可是这考验也太多了吧,还有么?”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道:“没了,真没了!我保证!”
李逍笑而不语,转身朝着屏风走去,随后躬身道:
“郡主给出的下联,对仗工整,韵律优美,将我的上联瞬间压下去了,女子能有这般才华,在下佩服,佩服!”
“阁下过奖了。”
屏风内传来声音,声音宛如月上仙女般缥缈动听:
“本郡主从小喜欢阅览书籍,是因为家中藏书众多。而你身处乡村之地,却也能喜好读书逸致,让人钦佩。”
李逍赶忙躬身:“郡主过奖了。”
朱凝云在屏风后接着说道:“刚才公子出一对子考验,那本郡主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否?”
啊这....这么记仇的么....李逍有些牙疼。
让自己提前准备还好。
对对子,不是自己的长项啊。
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无法拒绝,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李逍拱手:“请郡主不吝赐教。”
沉默片刻,屏风后的永安郡主朱凝云又道:
“答应的这么痛快.....看来阁下才华横溢,对对子十分拿手,不过对子始终落了下乘,不如本郡主出题,你题诗一首?”
永安郡主是本是担心对方提前准备。
对方回答的这么迅速。
现在一看,倒也不是。
索性用诗词来考考,是否真的有才华?
这男子因为才华而来,她觉得必定好好考一考,是否属实。
作诗?
李逍瞬间大喜,这可真是太好了。
对对子咱不擅长,抄诗..啊不,作诗咱可是绝对在行的!
而另外一边的朱高煦则是愣住了。
让人现场作诗??
见状,朱高煦小声道:“姐,难度是不是过高了?”
李逍怕朱高煦搅了好事,赶忙道:“不高不高,就题诗。”
朱高煦又愣住了,好家伙,我给你帮忙你,你倒好...这不是自讨苦吃么?
你一个农民还能现场作诗不成?
朱凝云想了想,道:“临近春闱,科举在即,阁下就以科举、人才为题,题一首诗吧。”
话音落下,朱高煦登时就愣住了。
这也太难了吧!
然而他刚用同情的目光看向李逍....李逍作答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李逍思考了不到几秒钟,走了一步,便给出了作答。
古有曹植七步作诗,今有李逍一步作诗!
话音落下....
整个屋内,落针可闻!
第六章 朱高煦认定了这个姐夫!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此诗一出,满座皆惊。
太震撼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农户身份的人,居然会作诗?
作诗也就罢了....
题目刚一出,他便能在三秒钟内作答出来,简直是张嘴就来啊!
而且.....
作的诗这也太好了吧!
此时此刻,
永安郡主朱凝云的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眼前这个李逍,当真是才华横溢。
这绝不是提前准备的。
因为刚才的题目,是她临时起意,随意出的。
她身为郡主,从小接触达官显贵,贵家公子,可她常常看不上眼,鲜有人是真的有真才实学。
朱凝云的心中,一瞬间对李逍产生了好感。
难道...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福报么...
可如今我的相貌...
朱凝云略微心动,可想到自己的容貌,反而更加担忧...
她缓缓从屏风中走出,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李逍看到一名身穿襦裙的女子走出,不由也微微一愣。
眼前的姑娘身材姣好,只不过全身包裹的严实,用白色的斗笠垂下来的白纱挡住了容颜。
李逍知道,这白纱之下的相貌定然是被火焰损毁。
可仅仅是看身形,也能看出来,在未毁容之前,她的相貌一定是如月下仙子一般。
“李...李逍,你当真是倾慕...我的才华而来么?”
朱凝云出声。
她还是在担心,对方是别有用心。
若是如此,她宁愿孤独终老。
“是,在下农户出生,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一直未娶妻。”
“所谓琴瑟和鸣,是在下的向往。”
李逍如此说道。
自己并没有什么长处,只能用诗词博取郡主芳心。
毕竟自己系统是“恋爱甜蜜系统”,并不是娶了郡主就行,而是要有甜蜜举动的。
想要有甜蜜举动,那就要打破郡主这颗冰冷的心,让她真的爱上自己。
“你不后悔吗?”
朱凝云再次出声,她的眼神盯着眼前的李逍。
如果对方有一丝犹豫,她宁愿转身就走。
话音落下。
一道光幕浮现在李逍的眼前。
【当前女子姓名:朱凝云,十八岁。当前身份:永安郡主—燕王朱棣长女;当前身份倍率:50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五十倍!!!
李逍顿时就露出了喜色。
也就是说,
绑定后,他和郡主做出的甜蜜举动获得积分,都将暴击五十倍!
果然是郡主无误了!
之前,李逍碰到的女子,没有一个超过三倍的。
但李逍并没有直接绑定,万一事情有变,那就不好了....
李逍躬身:“谈何后悔?在下欢喜还来不及。”
永安郡主朱凝云一直看着李逍,对方并没有任何嫌弃之色,反而看到了一丝出自内心的喜悦表情。
这种表情,似乎不是装的...
这世间,居然还真有不重容貌的男子么....
也许是...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容貌。
朱凝云默默的看向李逍。
房间里显得无比安静。
良久。
朱凝云再次问道:“你真的不后悔么?”
李逍神色笃定道:“绝不后悔。”
朱凝云微微一愣,随后看向朱高煦,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全听父亲安排。”
话毕,她转身进了内屋,身影消失不见。
这话是说给朱高煦听的,意思就是她这一关已经过了。
朱高煦点头,随后走向李逍道:“李逍兄弟,你暂且府内住下,此事我还需向父王汇报。”
“是,煦王子。”李逍拱手。
“客气客气。”
朱高煦露出笑容,挥手道:“来人啊,给这位贵客带去上房休息。”
就如此。
李逍暂时被安排到了一间豪华的房间之中。
朱高煦和永安郡主那边似乎已经搞定。
当然不可能说直接就成亲了啊,肯定是要汇报给燕王朱棣的。
“应该没问题了。”
李逍躺在豪华大床上,环顾四周的布置,当真是比自己那个农舍好上千倍万倍。
“公子,热水已经放好了,请沐浴更衣。”
两名长相姣好的侍女走了过来。
“好。”
李逍走进浴室,发现侍女也一同进来了,还准备给他宽衣。
特么的,这是考验吧?
李逍神色严峻,果断拒绝:“你们两个就出去,我是个粗人,自己洗就好。”
“是,公子。”
两名侍女捂嘴轻笑,退了出去。
侍女退出房间,果然就来到了朱高煦面前汇报:“那公子将我们屏退....”
朱高煦满意的点了点头:“嗯,不错....”
接着,
朱高煦便准备去父亲那里禀告此事。
正走着,又一名下人前来禀告。
“少爷,又来一人前来应婿。”
“什么?又来了?”
朱高煦皱了皱眉,还是朝着门外走去:“带我去看看。”
本来今天这个李逍已经很是满意了,不过又来另一个,看看也无妨。
不多时。
朱高煦便来到府邸门外,看到一个嘴角有颗痣的年轻人。
长相跟刚才的李逍,差的不止一分半点。
朱高煦这人有些以貌取人,顿时有些看不上,道:“叫啥?哪里人,干啥的?”
青年毕恭毕敬,拱手道:“在下张合,北平府梧林人士,家父梧林知县,在下乃现如今是举人,即将赴京赶考,必定能金榜题名啊。”
“赴京赶考?”
朱高煦皱了皱眉,道:“举人啊,颇有才华啊....既如此,你以科举、人才为题,给我作一首诗来听听。”
闻言,这个年轻人愣住了。
考验?
哪有现场作诗的?
这不是难为人么?
他支支吾吾半天,憋了一首:“科举无终极,文章有定功。
寒窗又苦读,我必定成功!”
一首打油诗,青年想糊弄一下。
“啥玩意啊。”
朱高煦等了半天没想到等了这个玩意,他虽然不喜读书,却也知道这诗句糙的很。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跟这句根本没法比嘛!
“滚蛋!”朱高煦也懒得废话,挥手便走。
“王子....家父梧林知县张如,在下又是举人....”
青年想要挽留一下。
意思是说,我可是官宦世家,又是举人,娶你家一个丑八怪,应该没问题的吧?
我可是考虑了好久才下定决心啊。
朱高煦一听这话,瞬间不乐意了。
他抬手便打,又一脚踹得对方在地上滚了几圈。
“让你滚还废话?别说你父亲是知县,就算你是知县老子一样打你!”
“哎呦....救命....疼...”
朱高煦从小练武,下手没个轻重,三下两除二就把这青年打得爬不起来了。
“一看就是沽名钓誉之徒,跟那李逍没法比。”
经过这么一对比。
朱高煦越发的觉得,刚才的李逍简直最合适不过了....
这个姐夫,我朱高煦认定了!
第七章 一家人商量!姚广孝出场!
“父王,今天这个李逍,当真是不错。”
“我看大姐并没有先前那样排斥,也许能试一试?”
夜晚,朱高煦在大厅中,跟燕王朱棣汇报今日之事。
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详细阐述。
当听到最后一首诗的时候,朱棣猛地站了起来,同样露出惊讶神色的,还有燕王妃徐妙云。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朱棣略显震撼,道:“没有弄错?这是一个农户能作出来的诗句??”
这首诗恢宏霸气,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令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种田的汉子能做出这样的诗句??
燕王妃徐妙云也呢喃道:“好诗啊....难怪凝云这次并未排斥,这丫头从小就喜好诗词,碰到这样的青年才俊,岂能不暗生情愫?”
旋即,徐妙云又问道:“高煦,这当真只是一个农户?”
一旁的世子朱高炽也问道:“老二,此人有此才华,怎可能是一个农户?你有没有查清楚此人的底细?”
话音落下,屋内的几人都看向朱高煦。
朱高煦昂了昂胸脯道:
“他刚进府,我便差人去查了,世代为农,身世清白。”
“可他作出这首诗,我便觉得有些蹊跷。”
“一个农户,如何有这般才华?”
“待将这个李逍安顿好后,我快马加鞭,亲自去了宛平县。”
“让知县亲自领着我去了大树口村,问了个一清二楚。”
朱高煦一下午,都在忙活这事。
这并非小事,关乎到姐姐的幸福。
若真是别有用心,那这李逍还当真有些可怕,不过好在调查后,发现并无不妥,就是一个农户。
朱棣端坐,心中居然生了一丝期盼。
如果家世清白,这样的人倒是能入的了他的眼。
毕竟女子容貌尽毁,寻得一老实人家能真心待她,朱棣是打心底一百个高兴,也能弥补当年自己疏忽的过错了。
朱棣喝了口茶,道:“如何?”
朱高煦道:“孩儿亲自去村里打听,李逍真真确确世代为农,父母半年前病逝,家里有三亩田地,连他的房子和田地,孩儿都亲自看了一眼。量那知县和里长,也不敢隐瞒实情。”
朱棣一喜,微微点头道:“世代为农,父母也不在了....又有些才华,倒是不错。可这才华,从何而来?”
朱高煦接着答道:“李逍务农每每闲暇之际,便会去村里一户叫李博的夫子家中借阅书籍。这李博是村里唯一的秀才,曾在县里私塾当夫子,现在年迈在家,孩儿也亲自去问话,的确如此。”
闻言,朱棣哈哈一笑:“一个农户喜好读书倒是少见,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既然凝云不排斥,倒是良婿!就这么定了!”
徐妙云撇了朱棣一眼,没好气道:“你都未见过,还不知人如何,就随意点鸳鸯谱?还不知凝云是否真的入眼。”
朱棣笑道:“王妃啊,当时你我大婚之前,不也是没有见过面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我们做主。凝云的情况你也知道...不好找夫婿,总不能让姑娘熬成婆吧,其他闺女都成亲了,怎忍心她孤苦?”
“那能一样吗?”
徐妙云柳眉倒竖:“就是因为凝云的情况,所以更需要小心,否则凝云怕是.....”
这话的意思很明了,凝云如今很是敏感,脆弱,万一被人辜负,可能对世间再无留恋了。
“这倒也是。”
朱棣点点头,又看向朱高煦:“老二,你实话实说,这个李逍为人如何?”
朱高煦想了想,实话实说:
“父王,孩儿一面之缘来看,面相倒是老实忠厚,反正孩儿觉得不错。”
“当然了,人心隔肚皮,不能以我一家之言来断定。”
“父王阅人无数,不如亲自见一面?”
朱高煦还是给李逍说了不少好话。
今天李逍那一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让朱高煦飘飘然,对这个可能成为未来的姐夫,颇有好感。
不过,他也不敢太过武断,毕竟世事无绝对,万一以后出了问题,他就成了罪人了。
让父王掌一眼,自己可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亲自见一面么...”
朱棣心生一计,微微颔首:“也行.....对了,大师近日不是在府内居住么,明天让他给那个年轻人摸摸骨...”
朱棣口中的大师名为姚广孝,精通儒释道三教。
洪武十五年,姚广孝被高皇帝朱元璋挑选,以“臣奉白帽著王”结识燕王朱棣,主持北平庆寿寺。
姚广孝与朱棣私交甚好,常常会来燕王府与朱棣手谈,品茶,聊天下事。
近日刚好在府中暂住,刚好可以看一看这个年轻人。
“高煦,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事情办妥了,本王重赏。”
朱棣心情愉悦,挥了挥手道,他对朱高煦今日说的几个考验,都颇为满意。
“孩儿这就去办。”
朱高煦面露喜色,拱了拱手退了出去。
“那孩儿也告退了。”
朱高炽也微微拱手,肥胖的身躯无法大幅度躬身。
朱棣挥了挥手,并未多说什么。
从对两人的态度来看,显然能看出来,朱棣对朱高煦更为喜欢的。
两人退出后,朱棣看向徐妙云,笑道:“王妃,这安排可还满意?”
徐妙云安之若素,道:“咱女儿的终身大事,马虎不得,还有....髙炽是世子,你老是板着个脸干么....”
....
....
不多时。
朱高煦便来到了姚广孝的住处,轻轻敲门。
“请进。”
屋内,是一个穿着玄黑布衣的和尚,面容清秀,留有黑白相间的长须,手中捻着念珠,正在念诵佛经。
“是煦王子啊。”
姚广孝笑逐颜开,客气说道:“深夜造访,怕是有重要的事吧。”
朱高煦恭敬一礼,道:“大师,是这样的....”
朱高煦仔细,将父王的安排说出,就是想让大师帮忙看看人。
“王爷所托,老衲必定办妥。”
姚广孝微微点头。
“对了大师,在下还有一事相求....”
朱高煦拿出一张宣纸:“还请麻烦大师帮我提字。”
说着,便开始帮忙磨墨了,这做派完全不给拒接的机会。
姚广孝是书法大家,书法飘逸洒脱,不拘一格,朱高煦早就想求一幅字了。
“那老衲就献丑了。”
姚广孝摇头笑道:“煦王子想提什么字?”
朱高煦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姚广孝微微一愣,随即拿起毛笔书写,字迹行如流水,古雅匀劲,法度严正,瘦硬通神,悠然有静穆之气。
“谢大师赐字。”
朱高煦拿起一看,欣喜若狂,当真是大师出手,不同凡响。
“大师,下先行告退。”
朱高煦小心翼翼端起宣纸告退,打算让人裱起来摆放在自己。
姚广孝看着朱高煦离去的身影,眯着眼睛盘着手中的佛珠,良久才楠楠开口: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此子,未来恐......”
第八章 情窦初开的永安郡主
天已黑尽,月光如水,挥洒大地。
燕王府永安阁也就是永安郡主的住处,朱凝云身着一身浅粉色的素锦百褶裙,趴在窗台,静静看着窗外的月色。
十八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
只可惜三年前的一场大火,夺走了容貌,尘封了她的心。
从那以后,她几乎没有离开这永安阁,哪怕是家人也不愿意相见。
房间里没有一面镜子,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她不堪的容貌。
起初那一年,她都不知是如何熬过来的,几次想要轻生,最后都被救了下来。
无论她如何,家人始终不曾放弃她。
这个世界还有温暖,自己只有坚强起来,才能让家人安心。
抱着如此想法,渐渐的,朱凝云才放弃轻生的想法,好好活着,每日就在这高墙之下弹琴作画,看书写字。
今日...那名为李逍的青年,倒是让人眼目一亮。
可她看到我的容颜后,会不会被吓到呢...
朱凝云黛眉微蹙,心生忧虑。
原本静如止水的生活,因为今日见到李逍之后,便有些波澜。
“郡主,今日那李逍,属实不错呢。”
说话的是张翠翠,也就是今日假扮郡主的侍女。
她用丝巾挡住面容,倒是看不出来什么。
张翠翠十一岁便进了府,是永安郡主的贴身侍女。
当年一场大火,仅有永安郡主与这侍女险里逃生。
同样,她的容貌也被毁了,原本府内是打算将贴身侍女换掉,以免朱凝云触景生情。
可那段时间朱凝云欲要轻生,不愿意见任何人,脾气暴躁,将前来服侍的侍女都呵斥走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共同死里逃生,唯有张翠翠能与其见面。
从那以后,张翠翠便成了唯一一个服侍永安郡主的丫鬟。
永安郡主也将她当做妹妹看待。
“翠翠,你说....若是他看到我的容颜,会不会心生厌恶呢?”
朱凝云担忧的说道。
这世间,她也就只能跟张翠翠推心置腹,说一些闺房密语。
张翠翠想了想道:“郡主,今日那那青年见我,眼神中并未流露出厌恶之色,也许...他真的是不一样。”
朱凝云也有同感,不过还是不确信的问道:“当真?”
她的心太敏感了,她恐惧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那样的目光如刀子一样刀刀刺入心窝。
原本公开招婿这种行为,她本就非常抵触和排斥。
可耐不住家里人希望她能找到归属的期盼。
当然了,她心中也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希翼,这个年龄的少女,都会对未来充满幻想。
“真的郡主,这么多年来,我能感受到他人的目光,那青年郎的目光中,我没有感受到异样。”
张翠翠如实回答,又打趣道:“郡主,我都有些羡慕你了....”
倒也是实话,李逍相貌英俊,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颇为健康强壮...
朱凝云捂嘴笑道:“你喜欢,那让给你好啦。”
张翠翠道:“那李逍也看不上我啊,他看上的是郡主您的才华...”
白天,张翠翠对子回答不上来,李逍转头就走。
主要是这一举动,让永安郡主放下了心中戒备。
张翠翠说完,就发现自己说错话了:“郡主,你又拿奴婢开玩笑了,奴婢哪敢啊。”
“哈哈哈...”
朱凝云清脆笑道:“跟你开玩笑的,不过...翠翠,若是你遇到喜欢的郎君....我便让父王给你赐婚。”
两人的关系极好,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也因为如此,永安郡主这些年来的心情恢复的极好。
张翠翠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郡主,我才不要嫁人,这辈子我就服侍你就心满意足了。”
闻言,朱凝云这才回过神来,张翠翠跟自己一样,容貌尽毁,想找到如意郎君也是很难的。
这样一想,她又联想到自己,叹气道:“看今天的情形,那李逍通过了高煦的考验,我看高煦也挺上心,父王那边怕是要同意了。”
“好事啊。”张翠翠露出喜色:“我看今天那姑爷挺好,看面相不像是坏人,张口便能作诗,才华横溢。”
“什么姑爷,翠翠....你瞎说什么呢。”
朱凝云不由脸色一红。
“啊...”张翠翠急忙改口:“对了,还没成亲呢,等成亲了不就是姑爷了么...”
“你这丫头!”朱凝云有些没好气。
“郡主...”张翠翠收敛起笑容,认认真真说道:“说真的,白天见过的那个李逍,真的和以前见过的公子不一样。”
张翠翠说的是真心话。
这些年来,私底下有来提亲的公子,有的是官员子弟,有的是书香世家的子弟。
加上公开招婿的这段时间,张翠翠明里暗里代替永安郡主见过不少,多多少少都能看到他们身上的一些企图。
即便是他们极力掩饰,可眼神不会骗人,她们的眼底深处藏着轻蔑,他们把郡主当做自己攀登的工具。
可张翠翠今日在李逍的眼中,看到了真诚。
真诚永远是必杀技!
“嗯...”朱凝云微微颔首,回想起今日的那青年,喃喃道:“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他的确很不一样...”
张翠翠道:“对啊郡主,好好把握机会,我看你常常看的诗集不是有这么一句诗么....有花就折...”
朱凝云无奈笑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对对。”张翠翠笑道:“就是这句。”
朱凝云知道翠翠是为她好,点头道:“知道啦。婚姻大事,父母之言,我就全权听父王安排吧....”
张翠翠道:“王爷可是最疼你了,绝对会好好帮你把脉的,您就放一百个心吧...夜深了,郡主休息吧。”
“嗯。”
经过这么一聊天,朱凝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一番梳洗,躺上床后,却又心事重重,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不管如何....万事都要踏出第一步,若是我当真看走了眼,就算成亲,我不理他便是了....”
...
...
翌日清晨。
李逍一大早便了起床,神清气爽。
昨天洗了个澡后,李逍便在这豪华大床上呼呼大睡,不知道多舒服。
床是梨花木的,木香闻起来舒服,带有催眠功效,被褥是丝绸包裹蚕丝的,质感跟自己原本家里,简直是天差地别。
“看来...并不是古代的生活苦,只是古代穷人生活苦罢了...”
屋内的丫鬟,见李逍起床,立刻端来洗漱用品。
洗脸还算正常,刷牙就...一言难尽。
“对了,牙刷似乎就是明朝明孝宗朱佑樘发明的,若是能与郡主成亲,有条件的话,也许我能提前弄出来?”
李逍突然这般想到。
刷完牙后,他便走出屋子。
王府内风景极好,空气清新,李逍在外面活动了一下身姿。
府内不少打扫卫生的仆人,偷偷的朝这边看过来。
面对这些异样的目光,李逍毫不在意,心里早就做好准备了。
不得不说李逍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
昨晚李逍睡得不知道多香,熟不知上到朱棣,徐妙云、朱高炽、朱高煦等人,下到仆人们...整个王府都被他牵动了心弦。
这时,燕王次子朱高煦走了过来,挥手大声道:
“李逍兄弟,锻炼着呢?巧了,走,一起去活动一下?”
第九章 练武吃瘪?原来他也有缺点
为了姐姐朱凝云的幸福,朱高煦这个当弟弟的,算是操碎了心。
他一大早就起了床,在李逍住的屋子外面晃悠。
他也不好打扰对方,等看到李逍出门后,便走去交谈。
“煦王子,早啊。”
李逍也笑着打了个招呼,道:“能与王子一同锻炼,在下求之不得。”
这个朱高煦可是熟人啊,李逍知道此人的未来。
汉王朱高煦,未来朱棣发动靖难之役的功臣之一,他几次冒着生命危险,挽救朱棣于险境。
可以这样说,没有朱高煦,可能朱棣也走不到最后。
朱棣曾几次拍着他的肩膀说:“世子多病,汝当勉之。”
可最后,皇位并没有落在他头上,心生不平,造反失败,被侄子朱瞻基用大鼎盖住焚烧而死,成为了黄焖鸡....
历史上对朱高煦的评价是凶横、淫荒、狡黠、险狼、跋扈...
“看来,史书都是后人所写,也不一定为真。”
李逍现在看他,并没有记载的那般,反而觉得很好相处。
而且,朱高煦看起来跟永安郡主关系极好,李逍自然是要好好与之相处的。
“走,去演武场跑两圈。”
朱高煦热情的挥手。
不多时。
两人便来到了王府之中一处小型演武场。
演武场差不多有足球场那么大,里面有跑马道,箭靶,武器架上摆满着各种武器和弓箭。
朱高煦和李逍两人,在跑道上跑了几圈。
几圈下来大汗淋漓,活络筋骨。
不过显然能看出来,李逍跟朱高煦的体格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对方都没怎么喘。
“可以啊李逍兄弟,看来平时没少锻炼。”
朱高煦又有些满意了,虽然不如自己,可比普通人强壮不少,至少比自己那个大哥朱高炽强上好几倍。
“王子过奖了,在下就是庄稼汉子,平日里种庄家,有两把力气,不过跟王子比起来,还是差远了。”李逍笑道。
穿越而来这具身体就挺健康,加上以种田为生的农民,体质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起码比上辈子加班累出来的身体强多了。
这点李逍还是很满意的。
“会射箭吗?”朱高煦问道。
“跑两圈还行...”李逍尴尬笑道:“射箭是真不会啊...”
朱高煦自己挑了一把四石弓,又挑了一把一石弓丢给了李逍。
“来,我教你。”
“恭敬不如从命。”
...
...
演武场的东南面。
正好是永安阁,位于三楼便能清楚的看到演武场上的动静。
朱高煦邀请李逍来演武场,除了一个目的外,另外也是想给姐姐能看到李逍,多了解一下。
总不能带着见面吧,那多尴尬?
“郡主,快来瞧瞧,那李逍公子跟着煦王子在演武场...”
发现动静后,张翠翠便拉着永安郡主来到了三楼。
朱凝云本不愿意,可耐不住张翠翠的劝说,再说这永安阁也没有别的侍女,没外人,索性也就去了。
来到三楼,刚好就看到朱高煦和李逍两人在演武场上跑步。
“郡主你瞧,这李逍公子的身体也格外好,居然能跟煦王子跑这么多圈....”张翠翠惊讶喊道。
要知道,这演武场一圈下来是五百步,五圈下来是两千五百步,普通人一口气根本跑不了那么久。
那朱高煦从小练武,吃的是上好精肉,细粮,磨炼身体。
别说五圈,就算十圈也不在话下。
而李逍也能一口气跑五圈,可以见的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
在古代女子的心中,夫君身体是格外重要的,充满气血的男子更有魅力。
“看来这煦王子和李逍公子一见如故,说说笑笑的,我可听说别的人碰到煦王子都敬而远之呢。”
“好像的确如此。”
朱凝云不由心中高兴。
朱高煦的秉性他是很清楚的,脾气暴躁,朋友不多,可一旦成为朋友,那是格外讲义气。
弟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愿意与李逍这样身份的人接触。
不过,从目前两人相处情景来看,高煦并没有伪装,他倒是真心和这个李逍相处。
不对啊....李逍是有些才气,可自己的弟弟是个粗人,不喜欢文绉绉的文人?
抱着疑惑之色,朱凝云继续看去。
看着看着,她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
昨日一见,李逍在朱凝云的印象中,是一个农民,一个有趣的农民,喜好读书,有些才华的农民。
她贵为郡主,从小接触的都是达官显贵,这样阶层的普通人还是第一次遇到。
因而昨天李逍那一首诗,属实把她震撼到了。
都说人不可貌相,民间常常隐藏着这种不露相的高人。
甚至觉得,也许李逍文武双全呢...
不过现在李逍拉弓箭,那笨拙,吃瘪的样子....朱凝云反而欣慰许多。
经过那件事后,朱凝云的内心十分敏感,脆弱...
若是李逍处处透着好,朱凝云会有自行惭愧的感觉。
而李逍在射箭上吃瘪,就给她一种感觉,他是个普通人,也是跟我一样的人,也是会有缺点的...
十全十美的人会给人距离感,有缺点的普通人才容易平易相处,这是一种心理。
“我还以为这李逍在武艺上也会给人惊喜呢,想不到是不通武艺啊....”张翠翠嘟囔道。
朱凝云撇了她一眼,黛眉微蹙:“走了,走了,还看呢....昨天还说要服侍我一辈子,今天就盯着男人不撒眼...害不害臊。”
“这不是看看未来的姑爷么...”
“翠翠,讨打啊你...”
“嘻嘻...郡主...再看一眼就走....”
“罚你抄书...”
“啊....郡主,奴婢错了...”
...
...
演武场。
正练习射箭的李逍,虎口都有些崩裂了。
这一石弓是演武场最弱的弓,都有六十多斤的力道。
没有练习拉弓力量和技巧训练,想要将箭矢顺利的射出去,那是真不容易。
“特么的...有点难啊!”
李逍甩了甩手,一不小心吐了一句国粹。
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李逍赶忙住口,看向朱高煦道:“见笑了见笑了。”
“唉,无妨无妨。”
朱高煦毫不在意的摆摆手,道:“咱们男人之间说话,没必要文绉绉的,注意这注意那的,跟我大哥那样我不喜欢...”
“李逍兄弟,你知道不,就是因为你刚跟我见面,就敢反驳我,你是真的勇,我就喜欢你这个性子!”
“有话直说,爽快。不像有些人,知道我的身份后,说话唯唯诺诺的,不痛快,没意思。”
朱高煦不喜读书,喜欢跟王府中一干武将厮混,还偷偷跟着他们去北方的草原打仗。
武将们都是糙汉子,张口闭口脏话就来了。
久而久之,朱高煦反而乐于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原来是这个缘故,看来自己还是阴差阳错博得了朱高煦的好感....李逍心中暗道。
“李逍兄弟,这骑马射箭并非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慢慢来不用急,有机会我带你草原上打瓦剌,那才是男人干的事情。”
话毕,朱高煦话锋一转,说出目的:
“走,今天,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一个高人。”
第十章 姚广孝摸骨,半个皇帝命?
“高人?”
李逍好奇问道:“什么高人?”
“走,去了你就知道了,大师看人很准的。”
朱高煦哈哈一笑,坦诚说道:
“实话跟你说吧,你的事情基本上妥了。”
“我对我姐了解得很,昨日她说全凭父亲作主,就代表并不排斥你。”
“今日不过是走个过场,给你看看生辰八字啥的。”
朱高煦这算是掏心窝的把话说出来。
大师那里看一看,没问题的话,父王几乎就会认定了这个女婿。
想到自己姐姐能找到这么一个有些才华,又有些老实,没有目的,只仰慕姐姐才华的男子,朱高煦心底还是蛮开心的。
不过...这话落在李逍耳朵里,就有些感觉不妙了。
虽说不相信封建迷信,但历史记载传的十分玄乎。
那些高人往往还真有些本事。
比如袁天罡的推背图,预测了唐朝后面重要事件;
刘伯温的烧饼歌,就暗中预测了大明未来的走向...
但现在明朝的刘伯温现在应该已经没了...还有什么高人....
李逍脑海闪现出一个人的名字!
燕王谋臣,
黑衣妖僧姚广孝!
完犊子了....该不会发现我穿越者的身份吧??
封建迷信不可信,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李逍在心中默默的安慰自己。
不多时。
朱高煦便领着李逍来到了姚广孝的住处。
这一处房屋,是专门招待贵客的,雕梁画栋,附近有花有草,显得格外清净。
入了屋,就看到一位穿着黑衣盘坐在大厅,面前摆着一幅围棋,正在自顾自的下棋。
“见过大师。”朱高煦拱手,又看向李逍,介绍道:“李逍兄弟,这位是庆寿寺主持,姚广孝姚大师。”
“见过大师。”
李逍也跟着走了过去,尊敬一礼。
不愧是传说中的妖僧,这摆坐的逼格满满啊....李逍暗道。
姚广孝抬头瞧了一眼,指向茶台,道:“来了,坐吧。”
说着,他便转向茶台,用早煮好的山泉水开始煮茶。
姚广孝对茶道十分讲究,各种茶具应有尽有,步骤也极为繁琐,等了茶水三沸之后,浓郁的茶香飘散开来。
姚广孝将茶水,倒入精致的小茶盏中,端了过去。
“老衲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阁外,这是自己平日在山上种的茶,来,请品。”
李逍赶忙微微躬身,双手端起茶盏。
茶盏底部竟有一朵白色莲花,花瓣重重叠起,栩栩如生,如立体的莲花一般。
这工艺...不得不说,古代人的智慧还真不可小觑。
这茶盏一看就是高档货,逼格满满!
吹了吹茶汤,李逍小尝一口,浓郁的香气直入心扉,这应该是红茶。
李逍当即夸赞道:
“好茶,条索紧细,色泽乌润,这应该是红茶。”
“此茶入口生津回甘、舌底鸣泉,香气醇厚、纯正。”
“不单茶好,恐怕没有大师刚才的煮茶步骤,也无法煮出如此浓郁的香气。”
“大师对茶道的造诣之高,令在下佩服至极。”
上一世李逍是做媒体的,曾经写过几篇关于茶广告的软文,多少还是能说一些。
朱高煦只喜欢喝酒,但也附和了一句:“好茶!香!”
闻言,姚广孝略显惊讶,道:“这是老衲闲来无事种的茶树,不值一提,真没想到李逍小兄弟对茶道也颇有见解。”
李逍笑道:“见解谈不上,就是我那同村的李夫子喜欢品茶,我便多了解了一些。”
姚广孝暗暗点头。
他知道李逍是农户的身份,世代务农,昨日便能张口作诗,今日表现来看,说话得体,还懂一些茶道。
通过一夫子就能学到这么多东西。
只能说,此人天生聪慧,只不过是生在了农户之家。
姚广孝是个奇人,通儒释道三教。
儒教宣扬有教无类。佛道讲究众生平等。
因此他看一个人是不在乎出身,只在乎是否有慧根的。
这李逍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机敏灵活,是身有慧根之人。
这样的人虽然出身普通,但往往大有可为,遇到机会便可一跃成龙。
姚广孝的目光落在了李逍的手上,笑道:
“小兄弟手掌厚实,肥沃,这样的手掌被有厚积薄发的福运相,听闻你二十有二,还未娶妻,看来是福运将至。”
一听这话,朱高煦也看向李逍的手,还真是肉肉的,“咦,还真是啊,这么说李逍兄弟还真跟我们朱家有缘分。”
说完,他又看向自己的手。
手大是大,但都是骨架,皮肤有上青筋暴起。
虽然看起来有力,但显得没什么肉。
跟李逍的手掌一比,的确是大不相同。
李逍手肉多,是厚积薄发之相,不知道我这个是什么....
他看向姚广孝问道:“大师,帮我看看我这手,是个什么相?”
姚广孝笑而不语,并未正面回答:“煦王子皇室血脉,身份尊贵,天潢贵胄,老衲不敢妄言。”
朱高煦将手缩回,并未多说什么。
他知道这个老头不给皇室血脉看相算命,就算是自己父王让他看,姚广孝都不会看的。
姚广孝笑意连连,眯着眼睛看着李逍,发现从面相来看,也是福人天相。
虽然身份低下,倒是燕王府的良婿了。
他看向李逍,笑道:“老衲师从子阳真人,曾习得摸骨之术,可否伸出手来,让老衲摸骨断运,看看小兄弟的福运。”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怕是燕王朱棣的意思吧....李逍点头:“那就有劳大师了。”
话毕,挽起袖子,将手伸了出去。
姚广孝也挽起袖子,右手抓住李逍的胳膊。
左手开始从李逍手骨处摸起,慢慢往下挪移,直到手掌,每一根手指...
姚广孝闭上了眼睛,不停地摸索,脑袋微微左摇右晃,像那么回事。
要不是知道此人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姚广孝,李逍绝对认为这是个老玻璃了。
摸骨差不多持续了一刻钟。
姚广孝的面色平静,从中看不出任何端倪,是好是坏...
但此时,姚广孝的心中,已经掀起惊涛骇浪,轩然大波!!!
因为姚广孝竟然摸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结果。
眼前的男子....的确是福人天相,福运连连...
更不可思议的是,姚广孝摸出了一道难以想象,不可言喻的命格!
这个年轻人,未来若干年后....竟然有半个皇帝命!
第十一章 朱棣大喜!选良辰吉日,成亲!
姚广孝面色平静如水。
但谁也想不到,此时他的内心有多么震撼!
这个年轻人,有半个皇帝命??
是自己算错了?
念及至此,姚广孝又从上往下摸了一次。
再次确认,自己没有算错!
姚广孝的心底顿时泛起了疑惑。
他暗自平整呼吸,在心中捋一捋情况。
这个年轻人半个皇帝命没错的话....
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打下了大明的半边江山。
这显然不可能,如今的天下稳如泰山。
退一步说,就算天下乱了,还有二十四路藩王。
怎么也不可能轮到一个姓李的外姓人手中。
姚广孝很快排除了这一可能。
那么...就是另外一种可能了。
此人的未来,与某一人....共享江山!
成为异姓王!
他一个农户,如何能成为异姓王....
如今这天下,谁人能有夺取天下的可能?
唯有燕王殿下!!!
姚广孝很快捋清了思路和步骤。
迎娶郡主,成为郡马。
跟随燕王殿下,起兵,造反,夺得天下!
当岳丈朱棣成为...圣上,立下汗马功劳的女婿,自然就成为异姓王!!
嘶.....
太震撼了!!
姚广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但很快他心中又欣喜若狂!
没错,姚广孝内心狂喜!
埋藏他内心深处,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个秘密,是姚广孝一生所追求的东西。
如果能够实现,死而无憾!!
那就是他想用毕生所学,实践一种无用之术:屠龙术!
说白了,就是造反!
那可是大逆不道,灭九族的行为。
可恰恰是姚广孝所追求的毕生事业!
朝闻道夕死可矣!
所以....当初跟随燕王殿下是对的,他是对的人!
姚广孝思绪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开始琢磨造反的问题,不知不觉中,手掌多用了一分力。
“大师,大师....力有点大...”
李逍有些尴尬,这个光头捏着他的手不放,这是闹哪样啊?
姚广孝这才回过神来,赶忙将手缩回,双手合十道:“老衲失态了,属实是....小兄弟的命格太特殊了。”
闻言,李逍微微一怔,心说不会真摸出一些不该摸出来的东西吧?
这个时代的人可是十分封建迷信的。
万一说自己是异类,搞不好会被烧死?
朱高煦也担忧问道:“大师,命格咋啦?”
姚广孝露出喜色:“好命格!福运绵延万里,这是有大福运之人啊!老衲还是第一次见鸿运如山一样的命格。而且这福运之浓厚,会给周边的人带来极大的鸿运!”
姚广孝算是明里暗里,云里暗里,竟说一些大实话了。
此人半个皇帝命,简直是带着燕王一家飞黄腾达,不是给周边人带来鸿运,又是什么?
燕王殿下公开招婿真是一步好棋,妙棋!
招来了贵人,招来了皇位!
姚广孝哈哈大笑,一连吐出三个好字:“好!好!好啊!”
一是真情流露,二是顺水推舟,表明自己的态度。
这样一来,这女婿,朱棣定然是要定了!
而自己的屠龙术,也能得到施展...
而此时,朱高煦整个人懵了,大师平日十分淡薄,何曾见过如此失态?
李逍兄弟....是大福运之人?
会给周边的人带来极大的好运!!
自己是第一个与李逍结交之人,岂不是自己鸿运最大??
我就说嘛,我朱高煦的眼光怎么会差呢?
我这看人的水平,没得说吧!
他看向李逍,拉着李逍的手,大喜道:“李逍兄弟...啊不,未来姐夫,我就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看你第一眼就有眼缘!”
此时的李逍也是处于懵逼状态。
没想到姚广孝对自己评价这么高?
这是发现了什么?
李逍有些不知所措了,尴尬笑道:“煦王子,那个....”
朱高煦立马打断,“未来姐夫,叫煦王子生分了,你比我大,又是未来的姐夫,叫我高煦就好。”
说着,他朝着姚广孝一礼:“大师,我先行告退。”
随后就匆匆忙忙拉着李逍离开。
朱高煦的心里藏不住事,眼下只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所有人。
他先是将李逍带回原来的住处,“未来姐夫,你先在这里暂住,待会来找你,我先去报喜。”
说完,又看向仆人们,厉声道:“给我好好招待未来的姑爷,招待不周,我打断你们的腿。”
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啊这....
李逍有些牙疼,这转变太过巨大,他一时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好在...事情似乎是妥了?
....
....
另外一边。
姚广孝的住处。
待朱高煦和李逍离开后,朱棣缓缓从后厅走了出来。
他心中自然是惊喜,不过也有一丝疑惑。
这姚广孝从这样评价一人...此人当真如此之贵?
“大师,你刚才所言都是真的?”朱棣问道。
姚广孝双手合十,笃定道:
“燕王殿下,出家人不打诳语。李逍福人天相,鸿运如山,殿下招婿算是找对人了,此人能为燕王府带来极大的好运。”
一听这话,朱棣哈哈大笑:“他娘的,这高煦还真是本王的好儿子,给本王招来这样一人,还能给全府带来好运!”
朱棣欣喜无比,本是想给女儿找一个贴心人陪伴他,不但找到了,还找到这么一个人,怎么能不开心呢?
想到最近自己的确有运气不济,处处触霉头。
他带着燕军三卫,孤身入漠北,为父皇和大哥肃清漠北,劝降乃儿不花两万兵马,换来的却是被父皇冷落。
朝中又不断有人弹劾自己,说自己坐镇边疆,拥兵自重,肆意妄为,要削他兵权。
朝廷不太平,封地也不太平。
多地灾荒,粮食欠收,想要调粮却阻碍重重。
如果这个女婿能够为他带来好运,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朱棣又问道:“对了,这个李逍,待我女儿如何?”
这点姚广孝倒是从摸骨摸到了,实话实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好!大好!”
朱棣大喜,看向姚广孝道:“还请大师帮本王择一良辰吉日,举行大婚,昭告天下!”
姚广孝双手合十:“是,殿下。”
...
...
燕王府主殿。
朱高煦匆匆忙忙的走了进去,寻找朱棣的声音,走路带风,边走边大声道::“父王,父王...”
屋内,燕王妃徐妙云与世子朱高炽正在商谈,两人皆是微微一愣。
徐妙云看了过去,奇怪道:“高煦,什么事情这么着急?你父王一大早就出门了。”
“母妃,好事,大好事啊!”
人是朱高煦带进来选中的,他像是功臣般的抬头挺胸道:
“咱家招婿,是真招来一乘龙快婿!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啊!”
第十二章 燕王府的乘龙快婿!
乘龙快婿?
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
燕王妃惊喜站起来,朝着朱高煦走去,问道:“高煦,何出此言?”
她心中隐隐已经有些高兴。
既然高煦说出乘龙快婿,那大师给的评价定然是很高的。
自己的女儿凝云,一直是她心里头一块放不下的石头,一直牵动她的心。
如今这块石头,总算是要放下了。
可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是怎么回事?
一旁的世子朱高炽也是面露喜色,几步走来,肚子上的肥肉上下摆动,“老二,快说说看。”
朱凝云同样是朱高炽的亲妹妹,他也时刻关注着妹妹的婚姻大事。
“老二,喝口水,别着急慢慢说。”
朱高炽端了杯茶给朱高煦,盯着他不放。
朱高煦喝了口茶,这才平缓了一下心情,激动道:“你们知道大师给李逍多大的评价吗?”
“福运绵延万里,大福运之人!鸿运如山一样的命格。而且这福运之浓厚,会给周边的人,乃至燕王府带来极大的鸿运!”
朱高煦将姚广孝的评价,一字不落的阐述出来。
话音落下。
房间瞬间安静,落针可闻!
这可是姚广孝啊,认识姚广孝的人,谁不知道他有些鬼神莫测的本事,是能聆听天音之人!
大师竟然给出如此高的评价,可以说不是空穴来风!
这评价...也太夸张了?
福运之人也就罢了,居然还能给身边的人带来鸿运?
整个燕王府也会带来好运!
这简直就是吉祥物啊!
燕王妃高兴得无以复加,女儿嫁给这么一个人,简直是上天恩赐!
她脸上洋溢着笑容,闭上眼睛祈祷,感谢天赐良缘。
良久她看向朱高煦,欣慰道:“高煦,招婿一事由你操心,帮凝云把关,你这次算是立了大功了。”
因朱棣每次都偏袒、偏向次子朱高煦的缘故,徐妙云则每次都会偏袒世子朱高炽。
徐妙云认为,世子才是这未来一家的主心骨。
所以朱高煦很少能得到燕王妃徐妙云的夸赞和肯定。
这一句夸赞,让朱高煦感激涕零!
多少年了,母妃终于夸了我一次!
朱高炽也夸赞道:“老二,可以啊,幸亏有你咱家才能招到这样的女婿。”
“分内之事,分内之事,哈哈...”
朱高煦哈哈笑着,心道这李逍果然能给他带来好运,恐怕父王的赏赐也不会少的!
“对了,父王呢?”
朱高煦左顾右盼寻找身影,想把这一好消息告诉父王。
徐妙云小声道:“你父王还不知道啊,他想看看那个年轻人,定然又拉不开脸面,肯定是在那大师的内屋暗中打量...”
这么一说,朱高煦明白了,感情父王早就知道了啊。
“那行,母亲,我去把这好消息告诉大姐...”
朱高煦报完喜,又跑了,朝着永安阁跑去。
“慢点,哎,你这孩子...”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徐妙云无奈摇了摇头。
这两个儿子,一个稳重,一个急躁,性格差太多了。
她看向朱高炽道:“你父王定然已经决定亲事,这段时间,李逍在我们府内,好好照料,莫怠慢了人家。”
朱高炽拱手道:“是,母妃,凝云能找到属于她的幸福,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孩儿又怎会轻待呢?”
徐妙云点头。
心中楠楠道:“总算了却一桩心事了,希望这个李逍,能让凝云这孩子得到幸福....”
...
...
永安阁。
“姐,姐,妥了!!”
人未到声音就来了。
朱高煦快步进入永安阁,找到了永安郡主朱凝云。
“高煦,什么事这么急躁,什么妥了?”
朱凝云依旧是一副斗笠白纱遮住面容。
“当然是你的婚事妥了,那个李逍啊,真不错!”
朱高煦大呼小叫。
朱凝云毕竟是未出嫁的少女,见弟弟大呼小叫的公开谈论她的婚事,没好气道:“高煦小点声,父亲还未开口,你是想让全府上下的人全部知道是么?”
“嗨....全府上下估计现在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朱高煦大笑道:“你这婚事妥了!父王现在恐怕都在给你挑选良辰吉日了。”
朱凝云:“????”
她还不明白发生什么,这么快的么?
这才多久啊?
见朱凝云一脸疑惑,朱高煦嘿嘿笑道:“姐啊,这次弟弟真是给你挑了个好夫君,说吧姐,打算怎么感激弟弟我?”
“赏你一套书籍,回去慢慢看吧!整天到处厮混,没个正行。”
见朱高煦嬉皮笑脸的,朱凝云拿出了杀手锏。
“赏我一套...”
朱高煦苦笑道:“姐,你就饶了我吧....对了,跟你说正事!”
接着,朱高煦又将刚才的言论重复了一遍。
听着听着,朱凝云的眼眸都瞪得大了一些。
福人天相,鸿运如山?
能给身边的人,乃至整个燕王府带来鸿运?
这下连朱凝云都蒙了,大师居然给出这样的评价?
良久,朱凝云都回不过神来...
这也....
朱高煦哈哈一笑,一拍手,道:“姐,你就说弟弟这事干的漂不漂亮?我就觉得李逍一见如故,感情这都是上天的旨意啊。”
这样堂而广之的谈论婚事,朱凝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你是说...父王答应了?”
“这还用想么?必然是认定了这门亲事。”
朱高煦肯定道:“姐,你就等着嫁人吧。”
朱凝云:“.....”
这样一来,怕是整个府邸都要轰动吧?
朱凝云也没想到这个突然出现的人,会引起轩然大波....难道真的是上天所赐?
“我都没打算嫁人呢...”
朱凝云心中还是有些许期盼的,毕竟这个李逍面相平易近人,还有些英俊,有些才华....
她本来打算就这样安安静静的嫁给一个人,不管过得好不好,都不再让家人为她操心。
如今闹出这么一出,她都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这都哪跟哪啊...
弄得人尽皆知,皆大欢喜了?
也就是说....嫁给他,还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
古代女子三从四德,朱凝云还是心中还是腼腆委婉的。
她不由在心中,给自己下了个台阶。
....这些年来,也没为家里做些什么....
如果自己嫁给这个人,能为了家人带来好运吧,那也算为家族出一份力吧....
嗯,就是这样....
“姐,就这么定了呗...一切都是天意啊。”
朱高煦在一旁,期盼的看着。
“既然...一切都是天意...我都听家里安排。”
朱凝云微微颔首。
“妥了!”
朱高煦高兴的一拍手,招呼都没打,一溜烟的跑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看着朱高煦欣喜若狂,离去的背影,朱凝云笑着摇了摇头。
本打算一辈子一个人过,可....
既然家里人都希望自己幸福,就算做做样子,也要做给他们看,不能让他们再为自己操心了。
朱凝云来到了窗台,看着远方的的风景。
春季的暖阳照耀在一湖绿水上,鸳鸯成双成对在湖水划过...
她的脑海里,不由回想昨日见过的那个男子的容貌。
他....会对我好么....
第十三章 这规矩,能破一破么?
“真是好运,姚广孝真是给我帮了个大忙!”
“这姚广孝摸骨,究竟摸到了什么东西?”
李逍背躺在大床上,回想这几日发生的事情。
自从被姚广孝摸骨以后,服侍他的下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而自己在这燕王府,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想去哪就去哪。
穿越之前,李逍看的赘婿小说可不少,那情节...
想想就酸爽!
赘婿入府,就是被全府的人瞧不起的存在,就连下人都要白两眼,背地里吐口唾沫,tui,废物!
自己这农户嫁给郡主,不是小说中妥妥的赘婿身份么?
可实际上,所有人对自己都恭恭敬敬,甚至还主动贴上来示好。
朱高煦就不说了,整天往这里跑。
带他参观燕王府,把城里最好的裁缝铺的裁缝叫来给他量身定制衣物,教他练武,忙里忙外的,怪不好意思的...
世子朱高炽和燕王三子朱高燧,也时不时的过来嘘寒问暖。
燕王妃徐妙云也时不时差人送吃的,穿的,用的...
这是什么待遇?
感觉整个燕王府的人都在捧着自己...
也就是说...我现在能软饭硬吃了?
“不行,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我李逍牙口不好,吃不下软饭,绝不当赘婿!”
李逍心中已有决断,自己是有系统的人,怎么真当赘婿呢?
等待时机成熟,自己要独自开府!
“接下来的目标就是攻略永安郡主了...”
“并不是说成亲了,就万事大吉。”
“我必须要永安郡主朱凝云真正的爱上我,这样才能产生甜蜜积分。”
李逍起身,来到书桌前,开始在纸上打草稿,写写画画。
毛笔沾上墨水,画圈....
这是李逍思考问题的习惯,能放松身心。
攻略永安郡主,产生甜蜜积分。
也就是要谈恋爱了。
可这是古代啊,古代似乎没有谈恋爱一说?
古代的习俗都是父母定好了就成亲。
哪怕入洞房之前,夫妻双方可能都没见过对方。
顶多是成亲之前,看一眼画像...
画像....可想而知,那是人画的。
未来的照片都能骗人,画像那能靠谱么?
所以古代的人往往成亲后,少数人有惊喜,大部分人会失望。
所以才会有三妻四妾的存在....
所以说,我现在就不能按照古代人的思路去想事情。
谈恋爱,还得看我这个穿越者!
结婚前,必须见面。
必须先恋爱!
再说了...
以我现在在燕王府的这个地位....
应该没人会阻拦我吧?
捋清楚思路后,李逍接着往下想。
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第一次见面,不能聊得太深入,适可而止,聊聊兴趣爱好...应该就差不多了!
那么问题来了...
以什么由头来约郡主呢?
女子第一次被约,肯定会有不好意思的心理。
那么,就不能是以恋爱为由头,必须要放下她的戒备...给她一个不好拒绝,心里能给自己下台阶的理由。
有了!
李逍灵机一动!
郡主不是喜好诗词,喜好读书么,我请她给我补习...啊不,是指点不懂之处,她就不好拒绝了。
没错,只是帮忙指点一下书籍上的不懂之处!
她没有理由拒绝啊?
然后,把她请到我这里来....
等她指点我完后,我便开口...留她吃饭....
再亲自为她下厨,做几个拿手小菜....
我一个农民,下下厨不过分吧?
李逍一拍手,完美!
我真特么是个泡妞高手啊!
说干就干。
李逍先是在这屋内找了一本书,尼玛全是文言文,看的是真累,我全不懂.....
当然了,不能露怯。
李逍用笔点了一处,等下要问的文章。
对,就是这一篇文章不懂...
接着,李逍又吩咐下人,准备好他说的食材,切好,备着。
做的好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意!
做完这些后。
李逍整理了一下容貌,又缕了一遍思路。
确定没问题后,便出门了。
刚一出门。
李逍就碰到前来找他的朱高煦。
朱高煦扬手,热情打招呼道:“未来姐夫,巧了,准备去哪?我给你带路。”
李逍笑道:“那个....我准备去找你姐。”
朱高煦:“????”
嗯?
成亲之前是能见面的吗??
这下把朱高煦也搞蒙了。
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习俗,几千年来如此。
男女双方成亲前,是不见面的。
首先是古代对女子的贞洁特别的在意,而且古代的女子都特别的保守。
另外一种说法是结婚之前见面的话,不吉利。
朱高煦只好强颜欢笑道:
“未来姐夫,你是不是搞错了。”
“按照规矩,成亲之前是不能见面的啊...”
“我先前给你见面,也只是让你见见假冒的侍女,那是考验,不作数的。”
李逍摊了摊手道:“你都喊我未来姐夫了,我见见我未来媳妇,有问题吗?”
“这么一说...倒是没问题。”
朱高煦越想越不对劲:“可...我大哥成亲的时候,也没见过新娘啊。”
“咳咳...”
李逍清了清嗓子,仰头道:“这规矩...能破一破么?听说我鸿运当头,应该没事吧?”
对啊。
李逍不是一般人,他可是鸿运如山!
那这规矩,对他就不顶用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父王当年....
“父王当年被圣上下旨赐婚,就跑去母妃家退婚去了,就见过面,现在不也好好的么!”
“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
朱高煦大笑道:“未来姐夫,去吧,我支持你!不过...你去找我姐干嘛?”
“有一处文章不懂,求而不解,心痒难耐,想请你姐指点一下我。”李逍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
朱高煦瞬间懂了。
未来姐夫果然喜好读书,真是对我姐的才华仰慕啊!
“那我就不耽搁你的好事了...未来姐夫,那个...我先走了!”
“对了,我帮你屏退这一路上的下人。”
“没人知道这事,你就安心去吧。”
朱高煦为了姐姐的幸福,立马转身去扫除障碍去了。
果然。
接下来李逍朝着永安阁走去,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这样确实方便了好多,等下请来郡主,也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了。
真是好弟弟啊!
有事是真帮忙!
第十四章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这样。
李逍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永安阁,自己未来媳妇的住处。
永安阁的大门紧闭,看样子平日里应该是出门极少。
“咚咚咚——”
李逍走向前去,敲了敲屋门。
“咯吱”一声,房门打开。
开门的是一个戴着白色面纱的侍女,正是那天冒充郡主的张翠翠。
“你怎么来了?”张翠翠显然有些惊讶。
“那个...我是来求见郡主的。”李逍露出和善的表情。
张翠翠伸出头来,左看右看,看到附近没人之后,才小声道:“李公子,您还未举办大婚呢,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李逍道:“我是有事相求。”
张翠翠道:“啥事?”
李逍诚恳道:“我最近在钻研《论语》,可我学问有限,有很多不解之处,思来想去,只有向郡主请教了。”
“这....”
张翠翠其实还是挺喜欢李逍的,又听说跟他靠近有好运,自然亲近了许多。
她想了想道:“你等着,我去跟郡主通报一声。”
说完,将门又关上了。
张翠翠蹬蹬蹬的上了楼,朱凝云正在写字,她轻手轻脚过去问道:“郡主,有人求见。”
“不见,翠翠,不是跟你说过了么,除了家人,我都不见的。”
朱凝云继续书写,并未抬头停下手中的笔。
若是家人,翠翠应该就直接放进来了。
只有外人才会通报。
张翠翠轻声道:“郡主,是你家人。”
朱凝云有些疑惑,道:“那你怎么不请进来?”
张翠翠道:“这个家人有些特殊,现在还不是家人?”
她停下手中的毛笔,看向张翠翠,问道:“什么?”
张翠翠咯咯笑道:“是你未来的夫君....李逍公子。”
她说的没毛病,的确是家人,但暂时还不是家人。
啊这...
朱凝云显然没做好什么心理准备。
未来的夫君突然造访,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她脸都红了,看到张翠翠道:“好你个翠翠,话不一口气说完,成心拿我打趣。”
张翠翠求饶道:“郡主我错了...现在人就在外面等着呢,是见还是不见啊。”
朱凝云是个十分传统的女子,摇头道:“成亲之前,怎么能见面呢?你下去回绝他吧。”
张翠翠道:“他说是有篇文章不懂,让你帮忙指点指点。”
真是为了我的才华而来呢....朱凝云虽然心中有些小窃喜,不过还是故作强硬道:“那也不行,请他回吧,待成亲之后指点也不迟。”
这几日,父王和母妃,都来找过自己。
家中已经商议过,认定了这门亲事。
也就是说未来的夫君,就是李逍公子了。
这几日,朱凝云的心情也逐日渐好,慢慢接受了自己要成亲的事实。
当然了,规矩还是规矩,不能打破的。
再说真的现在就见面,朱凝云有些不好意思....
“是。”
张翠翠微微一礼,便又下了楼去。
楼下。
李逍等了许久,门终于又开了。
“我家郡主说请回吧,成亲之前不宜见面,等成亲之后再指点不尺。”张翠翠回绝道。
“那个,你家郡主....作何反应?小声告诉我不要紧...”
李逍笑着说道,说着从口袋偷偷摸出了两粒金豆子递了过去。
正所谓要想搞定一个女人,必须先搞定她身边的闺蜜。
这些天,李逍也打听到一些情况。
永安郡主三年来不外出,不见人。
只有一个侍女跟她关系靠近,就是这个张翠翠了。
用现代的话来说,这张翠翠就是自己未来媳妇的闺中密友,俗称闺蜜。
搞好关系,准没错,说不定能说说好话。
至于这金豆豆....
是朱高煦硬要塞给他一把,不要都不行,给了就跑。
他还说了,这金豆豆打点给下人,开心不得了,绝对好使。
李逍也是无奈收了一把金豆豆....
收到金豆豆的张翠翠,果然十分开心。
当然了,她作为郡主的唯一贴身侍女,平日里也收到不少赏赐。
主要是,她也觉得李逍不错,为郡主高兴。
张翠翠将金豆子收入囊中,小声道:“那个,我能看出来,郡主还是有些开心的,不过成亲之前的确不能见面,郡主也不好违背。”
“是这样啊...”
李逍喜上眉梢,看来郡主当日对自己的印象还不错。
起码没有反感,这很有利。
李逍最担心的就是郡主毁容后,已经万念俱灰,心如铁石。
是因为家里的压力,必须要择一人而嫁,才会嫁人。
这样的话,那就难办了,很难让她爱上自己。
现在看来,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
追女孩嘛....最重要的是死皮赖脸...啊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是一块石头,我也给你化开!
想到这,李逍看向张翠翠道:“你回去告诉郡主,他若是不见我,我就一直在这等着,直到她见我为止。”
“啊...你这....”
张翠翠有些惊讶,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执着的人,同时,心中却也浮现出一丝羡慕...
“帮忙原话告诉郡主就好。”李逍笑道。
“那好...”
张翠翠只好又关上门,朝着楼上走去。
“郡主,那李逍公子说,你若是不答应帮他指点,他就一直在楼下等着,直到你下来为止。”
张翠翠看向朱凝云道。
“这....这不是无赖么...怎么跟高煦一样。”
朱凝云如此说道。
不过女人都是口是心非,听到这话,她也不知道为何,心里莫名有些开心,又有些慌乱...
“我觉得这叫真诚,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啊。”
收了金豆豆,张翠翠也不知不觉的帮李逍说好话。
“就你话多。”朱凝云啐了一口。
“那...郡主是见还是不见啊?”
“不见,让他等着吧。”
朱凝云一介女子,自然是抹不开脸面,她倒要看看这个未来夫君能等多久...
就如此。
李逍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时间。
旭日东升的时候,他就在这里。
太阳快落山了,他还在。
虽说周边的下人都被朱高煦给屏退了,但渐渐的这件事情还是传了出去。
很快,燕王朱棣那边就得到了消息。
这个未来女婿,在自己闺女门口,不吃不喝,等了一天....
第十五章 复读机朱高燧:大姐不出来,我就陪你等!
燕王府,主屋。
忙碌了一天的朱棣回到府中。
一家人在府中吃着晚饭,正商谈良辰吉日,以及筹办婚礼的事情。
随后,朱棣就就听到下人传来关于李逍的消息。
饭桌上,朱棣好奇道:“听说...这个李逍...在永安阁门前等了一天?”
朱高煦点点头:“是啊爹,我早上就知道这件事,不过没想到姐姐不肯见他,这李逍真就等了一天。”
闻言,朱棣回想到那天。
他跟姚广孝打听闺女婚姻情况,姚广孝说:
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加上今天发生的事情,朱棣不由会心一笑:
“想不到还是个情种,这样本王倒是放心了,不过这凝云也是...人家等一天了,也不说请进去坐坐。”
一旁的徐妙云道:“女儿不见也是对的,成亲之前双方是不得见面.....”
说完,她微微一愣,看向朱棣...回想起来自己成亲前,这朱棣来她家里退婚的事情。
往事浮现,不由柳眉倒竖。
“吃饭,哈哈,吃饭。”
朱棣自然是知道夫人想起了什么,赶忙打着哈哈。
一旁的朱高煦哪壶不开提哪壶,道:“见一见也没什么啊,当初父王成亲前,不也跟母妃见过面了么,听说还差点打起来了...”
此言一出。
整个饭桌的人顿时都沉默了。
只能听到朱高炽扒饭的声音。
朱高炽倒是聪明,就硬吃饭,装傻充愣什么都听不到...
朱高炽的夫人张氏,赶忙用肘子推了推埋头造饭的朱大胖。
这时候,该世子表现表现了,说说话,缓解尴尬。
“今天这鸡腿真好吃,香...大家开动啊,愣着干么?”
朱高炽吃的满嘴流油,抬头招呼了一声,说完又埋头造饭。
一旁的张氏看的牙痒痒的,这货真是半天蹦不出一个屁来。
“咳咳咳....”
突然,徐妙云咳嗽了几声,赶忙捂嘴,又咳得厉害。
朱棣赶忙凑过去,轻轻拍着她的背,亲切道:“王妃,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北平的庸医不行,过几日我向父皇请旨,派京城的御医来。”
朱棣就藩后,一家人便从南京搬来北平城。
南方和北方的温度环境相差很大,徐妙云一时间没有适应,便落下了个咳嗽的毛病,时好时坏。
请了大夫看了许多次也不见好。
好在只是咳嗽,身体倒是无大碍。
“王妃...还能吃饭么?”
朱棣亲切的拍着徐妙云的后背。
徐妙云盯了他一眼,起身道:“饱了。”
朱棣赶忙起身跟随:“我陪夫人...”
说着,搀扶着徐妙云准备离开。
朱高煦道:“爹,不吃了么?”
朱棣没好气道:“饱了。”
朱高煦追问道:“那大姐能不能见李逍啊?”
他对这事,挺上心的。
朱棣瞪了他一眼:“能不能见,你不知道么?”
说完就走。
生怕这小子乱说,又让徐妙云回想起成亲前那件事。
朱棣曾经退过徐妙云的婚,后来才知道,徐妙云是他的真爱,因此一谈这事就色变...
“我知道么...??”
朱高煦后知后觉:“懂了!能见面的,爹就见过!”
想到这,他放下筷子,朝着永安阁跑去。
跟屁虫朱高燧赶忙也跟了过去:“二哥,等等我...”
转眼,一家人都散了。
“咦?大家都走了?”
朱高炽看着桌上的菜:“一桌子菜可就都归我了啊。”
张氏白了他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不死你....”
朱高炽乐呵呵的笑着,一边夹筷子一边道: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啊!”
...
...
永安阁。
李逍依旧执着的站着,足足等了一天。
夕阳只剩下了半个余辉。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即将入夜。
“郡主,那李逍不吃不喝等了一天了。”
张翠翠瞧了瞧楼下一直等待的李逍,道:“这样下去,可是要坏身体的,要不...郡主就见见他?”
有一个男子为她等了一天。
朱凝云心中又窃喜,又有些过意不去。
她问道:“那李逍,当真等了一天,没离开过?”
张翠翠点头道:“可不是呢,我都看了一天了,他哪也没去,就一直在外面等着,都没吃过饭,怕是饿坏了吧。”
不能让人家一直等下去....朱凝云赶忙道:“你快去将人请进来,下碗热面条给他垫垫肚子。”
“好嘞。”
张翠翠欣喜。
然而。
就在这时。
一句响亮的嗓音炸响。
声音中气十足,怕是能传很远!
“姐!你就见见李逍吧,人家等了一天,饿坏了!”
这是朱高煦的声音,浑厚洪亮。
很快,像是回音,再次传来一道声音:
“姐!你就见见李逍吧,人家等了一天,饿坏了!”
这是燕王三子,朱高燧的声音,尖锐一些。
跟复读机一样,他将朱高煦的话,重复了一遍。
朱高燧在家排行老三,今年才十二岁,他喜欢跟着朱高煦厮混,俨然一个小跟屁虫。
“姐!父王说了,可以见面!”
朱高煦又大喊道。
“姐!父王说了,可以见面!”
朱高燧再次重复。
这两兄弟的嗓门都大,怕是整个燕王府都能听到了。
张翠翠顿时愣住了,小声道:“郡主,还请人家进来么...”
朱凝云无奈:“暂时先别请进来,等等吧...”
张翠翠:“嗯....”
楼下。
李逍无语,自己等的好好的。
天黑了,等了一整天,结果....
原本,他这么等,女人是心软的,绝对会软下心来,让他进去。
不出意外的话,差不多在天黑前就有戏。
可还是出意外了。
朱高煦和朱高燧这两兄弟一喊,怕是全府上下都听到了。
这时候,还未出嫁的郡主就会有顾忌,拉不开脸面...
“高煦、高遂啊,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
李逍苦笑道:“就让我一个人在这默默的等吧,你们先回去休息。”
朱高煦拍拍胸脯,道:“那不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姐不出来,我陪你等!”
朱高燧也拍拍胸脯,摸了摸鼻涕道:“那不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姐不出来,我陪你等!”
李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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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绑定!系统激活!李逍乐麻了!
李逍那个暴汗啊!
这兄弟俩,真不错!
难怪未来,连造反都搞在一起....
李逍把朱高煦拉到一边,小声道:“说实话,你在这里,你姐也不好意思出来啊...”
朱高煦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
自己的姐姐三年都没怎么见人,突然见一个外人,还是未来的夫君,的确是不好意思...
“好像...是这么个回事...”
朱高煦想明白了,拉着朱高燧:“那行,我们就先走了。”
朱高燧:“那行,我们就先走了。”
两人在李逍的劝说下,终于是走了。
李逍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房门紧闭的永安阁,心中思忖,是接着等...还是回家?
特么的,是真顶不住了,饿的头昏。
又等了一个时辰,这下天真的黑了。
“第一次见面,的确不宜在天黑。”
“有些不合适了...毕竟是郡主...”
李逍有些蛋疼,准备离开。
就在李逍打算离开的时候,房门咯吱一声打开。
张翠翠端着一碗面从里面走来。
“快吃碗面条吧,不要饿坏了。”
李逍急忙问道:“那个...郡主愿意见我了?”
张翠翠嘻嘻笑道:“把这面吃完,我就告诉你。”
呃....好吧...
李逍接过面条,三下五除二就给干光了。
没办法,是真饿啊!
张翠翠笑着说:“好吃吗?”
李逍把面汤都喝的一干二净,摸了摸嘴上的油:“好吃!”
鸡蛋瘦肉面,的确很好吃。
张翠翠又道:“这是郡主亲自去为你下的厨。”
因为永安阁只有一个侍女,朱凝云偶尔也会下下厨,权当解闷,反正也没有外人能看到。
“难怪味道这么好!”
一听这话,李逍把碗上最后一根面都夹进了嘴巴。
张翠翠将空碗拿了回来,“郡主说,天色已晚,明日再来。”
说完,便回了屋内,关了门。
“果然,有戏!”
李逍心中暗喜。
一个女人为男人下厨,这代表着什么?
意味着对方已经有些在意他了。
李逍回味刚才面的味道,真可以...
而且,身份高贵的郡主,愿意下厨做饭...
估计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她希望过平淡,普通人夫妻的那种生活...
“看来,今日的举动是对的。”
“而且,这个郡主也很合乎我的择偶标准。”
“散发着传统中华女性的魅力...未来这样的女子,可是很少了...”
李逍满意的点点头,看了永安阁一眼,旋即转身离开。
很快,身影消失在夜色当中。
...
永安阁三楼,窗台。
永安郡主朱凝云问道:“他走了么?”
表面上装作不在乎,其实内心比谁都紧张....张翠翠将头从窗台缩了回来,嘻嘻道:“走啦,走啦,走之前还瞧了一眼,恋恋不舍呢...”
朱凝云微微颔首,又拉着张翠翠来衣物间,问道:“你说我明天穿什么衣服与他见面好?”
张翠翠挑了一件淡肉红撒花褙子,问道:“郡主,这件吧?”
朱凝云看了看颜色,摇摇头道:“太粉了,会不会显得有些妩媚?”
张翠翠又挑了一件水绿绣金蓝缎领褙子,“这件咋样?”
朱凝云思虑一番,又摇头:“绣了金边,显得太端庄贵重了。”
张翠翠又选了一套石青刻丝灰绒披风。
“不行,显得有距离感...”
“那这件...”
“这件太...”
“.....”
夜晚。
用花瓣沐浴后,散发着淡淡花香的朱凝云裹在被窝里,看着天花板发呆。
一想到明日见面,朱凝云不由微微紧张起来,睡不着了。
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可发现还是睡不着。
我怎么会这样呢...
我可是大明朝的郡主呀,燕王朱棣的长女。
而他只是农户。
该紧张的...应该是他吧....
该睡不着觉的,应该是他吧...
....
....
另外一边。
李逍一夜呼呼大睡,睡得格外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
李逍起了床,洗漱了一番,整理了一下仪表便出门了。
来到永安阁楼下,李逍再次敲门。
“李逍公子,早啊,我就去通报。”
“好嘞。”
张翠翠开了门,这次门没关上,她便直接蹬蹬蹬的上楼。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自己未来的媳妇,李逍突然也有些微微紧张起来...
看来每个时代的女子,出门都会耽搁一会。
差不多等了一刻钟。
李逍透过大门,就看到从楼梯处,娉娉婷婷走下来一位身材妙曼的女子。
正是永安郡主朱凝云。
她一袭烟青儒裙,袖口上净是花纹交杂着。
稀薄的丝线中却绣着满满的樱花郁郁而绽,雅致却不失烟火之气。
虽然朱凝云头上戴着斗笠白色面纱遮住了容颜,仅从衣着和走路的步伐,便能感到其气质,古典美女的气息。
李逍不由有些看呆了。
这时,耳边出现悦耳的声音。
【当前女子姓名:朱凝云,十八岁。当前身份:永安郡主—燕王朱棣长女;当前身份倍率:50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绑定!”
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李逍这次没有任何犹豫,心中对系统暗道。
【叮!绑定成功!】
悦耳的声音响起,这么长时间,系统可算是激活了。
【甜蜜恋爱系统正式激活,永久唯一绑定者:朱凝云。当前甜蜜积分倍率:50倍。】
【新手大礼包正在赠送中....】
【新手大礼包:全属性点+3;999K黄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一对(戒指已自动雕刻彼此姓名);获得永久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绑定者在你眼中和感知中,永远是风华正茂的容颜);】
【叮!全属性点已自动加点。】
【叮!999K纯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已存入系统仓库,可随时提取。】
【叮!情人眼里出西施buff,已自动生效!】
【奖励发放完毕,祝你们琴瑟和鸣,幸福一生!】
嘶....
李逍在心底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这奖励...也太丰厚了!!!
特别是最后一个buff,太给力了!
与此同时,全身都起了一股暖流。
身体的气血、体力、灵活度、脑海清晰....都提升不少,这是增加属性点的结果。
“李逍公子,听说你读书,文章上有些不解之处,要我帮忙给你看下,是吗?”
朱凝云出声,声音清脆动听,如黄玲鸟一般悦耳。
“郡主气质出尘,初次见面刚才是在下失礼了。”
李逍回过神来,赶忙微微一躬。
旋即,他深情的看向了朱凝云,这个将要伴随自己一生的妻子。
他的心中....已经乐麻了....
第十七章 自古套路得人心,唯有真诚最动人!
最是真诚动人心!
李逍的真诚目光投射过来,让朱凝云心中的担忧和戒备又放下许多。
“李逍公子,不知是哪篇文章不懂?”
朱凝云温和道:“小女才疏学浅,不一定能够给予你指点的。”
“郡主谦虚了。”
李逍赶忙躬手道:“在下只是农户,虽喜读书,但书籍涉及甚少,远不如郡主。”
“郡主之才指点一二,对在下都是莫大的提升和荣幸。”
“书籍在眼下在下的住处,若是郡主不嫌弃,还请移步...”
一次见面,大家都相敬如宾。
说话十分得体,生怕有不到之处。
这也是情侣之间的常态了。
“那...李逍公子,请带路吧。”
朱凝云轻声道。
“请。”
李逍绅士般的示意。
不得不说,李逍的平易近人的面相,加上刚才温柔的对话,都让人心中舒坦,没有芥蒂。
“嗯。”
朱凝云轻声呢咛,随后走出永安阁。
一路上,李逍又找了些话题。
随便谈谈今日的天气,府内的风景之类的。
主要是放松气氛,拉近距离。
虽然两人的婚事已定,但这还是第一次见面。
李逍心中也美滋滋的,有些欢喜。
这可是郡主啊,燕王朱棣的长女!
人又传统,身材和相貌都是举世无双。
而且,李逍能感觉到,朱凝云是一个善良的姑娘。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这就话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李逍是真的赞同这句话。
在几百年后的未来,网上的无数网红,都是很漂亮。
可关了抖音,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
也不知道他们美丽的容貌后,内心是否如相貌一样美丽呢?
朱凝云这样又传统,又有才华内涵,又善良的好姑娘。
自己绝不能辜负她!
虽然在外人眼里,郡主容貌尽毁。
可李逍有buff啊,能永远看到最美丽一面的朱凝云。
乐麻了好么?
而且,自己有系统!
指不定某一天,就刷新出来灵丹妙药,能真正帮她恢复容貌。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8,当前好感度:58;(当好感度达到99,意味着绑定者与你,产生了至死不渝的爱情。将获得超级情侣大礼包一份。当好感度达到100,将获得终极情侣大礼包一份)】
【叮!你与朱凝云闲聊融洽,获得甜蜜积分:1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分。】
“闲聊都有分?”
李逍正与朱凝云聊着最近的天气情况。
突然眼前透明面板传来消息。
“看来之前做的还不错,凝云对我的好感,已经有58了!”
“还有这五十倍的暴击,果然恐怖!”
“可怜的10分,一下子就变成了500分!”
“还好之前没有退而求次,娶一个村里姑娘...”
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一路上。
李逍尝试和朱凝云聊天,对方也是有所回应。
倒是周边的下人们,远远的惊讶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永安郡主竟然跟一个男子,同路而行?
多少年没见过的新鲜事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永安郡主几乎都不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这可是个爆炸新闻啊。
不过很快就有人搞清楚了,一同走路的是燕王未来女婿。
那个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的男人?
哦,那没事了...
不多时。
李逍就带着朱凝云来到自己的住处。
其实,还是燕王府的地盘人家的房子,算是借花献佛吧。
“郡主,要不咱们去书房?我那书籍在书房放着。”
“好。”朱凝云欣然点头。
在李逍的指引下,带着朱凝云来到了书房。
自古套路得人心,唯有真诚最动人!
李逍还是设计了一些套路的。
若是直接邀请郡主来这里,还去书房,怕是被人误会。
成亲之前,郡主也绝不会来的。
可李逍的理由是,来看书,来指点我。
这就不一样了,这是个正当理由。
郡主对李逍有一些好感的情况下,没理由拒绝。
来到书房,李逍将一本《论语》拿了出来,故作愁容道:“这书...太难了,很多地方我都不懂,还请郡主指教。”
说着,李逍又搬来两把椅子:“请坐。”
朱凝云微微点头,随后坐下,李逍也趁机坐了下来。
“郡主,我在门口守着,就不打扰你们了。”
一旁的丫鬟张翠翠很是懂事,立马溜了出去,朱凝心想喊都来不及。
张翠翠还把书房的门给带上了...
李逍在心里默默的给她点了个赞。
这事办的漂亮,回头再赏赐你金豆豆!
这丫头...回去好好说说她...朱凝云心道。
突然独处一室,她又有些紧张了..
不过李逍不会让这紧张的情绪蔓延下去。
赶忙将论语打开,指向了其中一篇文章,道:“这篇文章,我不是很懂。”
这叫注意力转移法。
朱凝心目光落下,看了一看,这是《论语·学而篇》。
纸张上写的: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
子曰:.....】
整篇文章,洋洋洒洒六百余字。
朱凝云早就看过此书,便从头开始认真讲解。
她指向书中的字,十分认真的开始讲解:
“李逍公子,你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学后经常用所学的知识经常温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
李逍假装认真的听着...其实心思在想一些其他的东西....
他注意到,朱凝云的手背上的皮肤如羊脂玉一般娇嫩。
芊芊细指,如柔荑妙曼....
也就是说,在buff的加持下,朱凝云所有的一切,恐怕连皮肤触感,在他的感官中,都是风华正茂的状态。
李逍已经开始有些期待看到,她那被斗笠白纱遮挡下的容颜了。
“李逍公子...”
朱凝云突然意识到对方似乎在看她的手,急忙将手缩了回去。
面容可以遮挡,可手无法遮挡。
她的手不好看,已经被火焰烫伤了...
而李逍的目光已经悄然落在了书上,仿佛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手。
虽然想告诉她,自己不在乎她的容貌,能接纳他的一切。
但李逍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才第一次见面,不宜谈论对方最介意的东西,能跟自己走到这里,怕是凝云已经用尽勇气了。
以后有的是机会!
李逍赶忙转变话题,脸上带着亲和笑容:“太感激了,郡主这么一说,受益匪浅,我差点就理解错了书上的意思啊!幸好幸好!”
李逍拍了拍胸脯,故作后怕的说道。
“你...”
朱凝云疑惑道:“你理解成了什么?”
李逍尴尬一笑,指向其中一句:
“还好你给我讲解,差点理解错了。”
“比如这句,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我一开始还以为是说...”
“孔子说:君子下手不重,则无法立起威信来.....”
此言一出。
画面突然像是静止了一般...
这是什么神级理解啊?
朱凝云从小端重。
这种脑回路的搞笑解读,令人猝不及防。
她“噗嗤”的笑出了声。
朱凝云发出清脆的笑声,笑个不停:“...哈哈....你这....理解的也太歪了吧....”
第十八章 朱凝云的笑声!朱高煦泪崩!
“那这句呢?你理解成什么呢?”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理解成,父母还在,你跑不远,跑了也有方法把你抓回来!”
“噗嗤...哈哈哈....太有意思了...这句呢?”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说话,用怪力殴打对方,打到神志不清...”
“哈哈哈哈哈.....”
“这句,这句....”
...
房间内,不断传来欢声笑语。
郡主那爽朗的笑声,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房间外的丫鬟张翠翠听到这声音,忍不住眼眶发红...
三年多了,郡主从来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过。
郡主....太好了...您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不知不觉中,张翠翠已经潸然泪下。
就在这时候。
朱高煦从外面走了进来,听下人将人在书房,赶忙走到了书房,准备找李逍和自己的姐姐。
“姐,未来姐夫,在哪....”
朱高煦刚想大喊,就看到正在抹眼泪的丫鬟张翠翠,正准备问问发生了什么,怎么就哭了?
“嘘...”
张翠翠赶忙示意小声点。
朱高煦小声道:“什么情况?”
张翠翠指了指房门。
见状,朱高煦轻手轻脚,将耳朵靠近房门,偷听。
紧接着,他便不断听到,自己的姐姐朱凝云不断传来的笑声。
“哈哈哈哈....这也太有意思...笑死我了....”
“咯咯咯....”
听着听着,朱高煦的眼眸越瞪越大,简直是不敢置信。
自己的姐姐三年前遭遇不幸之后,便郁郁寡欢,不见笑容。
为了让姐姐能够开心一些,他尝试过逗姐姐开心,比如说讲故事,讲笑话,可都没什么效果。
可今天....姐姐竟然笑的这么开心...
朱高煦眼眶也不由发红,眼泪蹦了出来。
太好了,太好了,姐姐...她笑了....
朱高煦不想打扰他们,悄悄的离开。
离开房屋后,朱高煦的眼泪更是绷不住了,一边走一边落泪。
他的脑海,往日姐弟两,小时候的身影浮现....
“弟弟,我扶着你走路....哎呦,呜呜呜....弟弟摔了....”
“弟弟,你喜欢吃鱼,这是我特意留给你的....”
“弟弟,今天在大本堂不好好学,又被爷爷打了吧...你过来,我来教你...”
“高煦啊,你以后想跟父王一样当将军吗?那可不能只练武艺,只会成为莽夫,来,姐教你学孙子兵法,以后大有用处的。”
“高煦....姐姐...姐姐要走了,希望你以后能好好的,替我孝敬父王和母妃...好么....”
“姐!你不要走,我不准!我不准!我不允许!弟弟养你一辈子,照顾你一辈子!”
“.......”
昔日姐弟两的画面,一帧帧的浮现在朱高煦的脑海。
姐姐几欲轻生,差点永远离开了这世间。
那时候他每日就守在姐姐身旁,不敢闭眼,生怕后悔终生!
可现在....姐姐笑了...她笑了...
朱高煦哭了,喜极而泣。
他不想看到别人看到他哭。
一边朝着自己屋子走,一边低头抹眼泪。
“老二,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哭什么?”
燕王朱棣正朝着府外走,刚好就碰到正在抹眼泪的朱高煦。
朱高煦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是自己的父王。
他赶忙拱手道:“父王,孩儿没哭,孩儿是太高兴了...高兴的哭了...”
朱棣问道:“高兴得哭了?何出此言?”
朱高煦缓和一下情绪后,道:“大姐她,大姐她笑了,笑的很是开心,我这个当弟弟的,开心!”
闻言,朱棣面色一改,也是喜上眉梢:“凝云她笑了,太好了,如何笑的?”
女儿这么多年都是以泪洗面。
如今能笑的开心,朱棣心里不知道有多激动!
朱高煦道:“大姐和李逍见面了,两人在书房,说是谈论书籍学识,也不知道李逍说了什么,惹得大姐很是欢快,笑个不停。”
“好!好啊!哈哈!”
朱棣瞬间大喜:“本王现在要出府办一些事情,你先去把这消息告诉母妃,让她也开心开心。”
朱高煦拱手。
“是,父王!”
朱棣颔首,转身而走,背地里,眼眶也不由发红。
凝云....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
...
书房。
朱凝云笑的有些累了。
她看向李逍道:“李逍公子,其实....这些都是你故意编的,惹我欢喜的吧。”
朱凝云已经隐隐有所察觉。
若是一条理解错了也就罢了。
李逍说了这么多条都错了,恐怕是提前编排好的,逗她开心。
当然了,朱凝云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不过李逍自然不会承认,笑着道:“郡主误会了,我是真这样以为的,我听说,孔子身长九尺六寸,是也不是?”
朱凝云颔首:“传言的确如此。”
李逍又道:“我又听闻,孔子门下弟子三千,是也不是?”
朱凝云疑惑点头:“是啊,孔子门下弟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
李逍哈哈一笑道:“那就没错了,孔子身高九尺六寸,那可是大汉啊。”
“又有三千弟子,这势力可不一般。”
“而孔子在的时候是春秋礼仪。”
“孔子不在的时候,就成了春秋争霸。”
“在下就猜测,这孔子是文武双全,所以写的文章...也就朝着那方面理解了。”
这么一说,合情合理。
朱凝云又噗嗤的笑了出声:“好像有几分道理啊,因而你就理解偏了?”
李逍遗憾点头,“还好有郡主,才让在下走回正途。”
朱凝云微微一笑:“哈哈...好吧。”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59。】
【叮!你与朱凝云完成一场幽默谈话,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2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
【当前甜蜜积分:1500分。】
李逍乐麻了。
积分真是唰唰上涨啊!
“李逍公子,不过这些话,可不兴往外说。”
朱凝云担忧道:“若是被那些儒生听到了,可是要说你对圣人大不敬,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乱子来。”
李逍赶忙点头道:“郡主,所以我只敢偷偷让你指点我啊...毕竟,咱俩这关系,你也不会让我难堪的...对吧...”
李逍乘机撩了一句骚。
撩骚要循序渐进...
一听这话,朱凝云羞的不行,轻声呢咛:“嗯...”
她感觉怪不好意思的,赶忙起身:“那个...今日就到此吧,我先告辞...”
第十九章 雪花白盐!鸡精!李逍的厨艺!
李逍起身恭送郡主。
途中,他一看外面的天色,不经意道:
“咦,中午了,怕是等郡主回去,准备饭菜要花些时间。”
“在下前日刚刚研究了一道菜,郡主索性留下帮我点评一下此菜如何,我好做出调整。”
说话是一门艺术。
若是直接问要不要留下来吃饭,郡主定然会碍于脸面回绝。
可若是说帮忙点评一下饭菜,那就不一样了。
而且李逍给出的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朱凝云迟疑片刻,问道:“李逍公子,还会下厨?”
古代男子是不下厨的,下厨是会被鄙视的。
李逍开始博同情,道:“哎,原本也不会,可一年前,我父母病逝,家中只有我一男丁,不下厨也没办法啊。”
朱凝云是很善良的一个人,想起自己遭遇不测后,还有家人不断给自己温暖。
可眼前这个男子,孤苦伶仃....无父无母....
跟他相比,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朱凝云又如何好回绝他,让他难受呢?
一旁的张翠翠再次助攻:“是啊郡主,等我们回去做饭,怕是要等很久,不如就留下来吃吧。”
这么一说,等于是又有个台阶下了。
“那...那我们就留下来尝尝公子的手艺了。”
朱凝云点头应许。
“好!昨天的面条太好吃了,我早就想还这份恩情了!”
“那二位就在此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李逍领着主仆二人,在餐厅等候。
自己则转身去了厨房。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64。】
“这好感度已经64了,说明朱凝云已经有些微微喜欢我了!
“好像好感度达到99,会获得大礼包!”
“也不知道情侣大礼包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李逍一边走着,一边调出系统商城,总算有积分可以购物了!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雪花白盐一袋(500克),消耗积分100。】
【二、太太乐鸡精一袋(200克),消耗积分200。】
【三、属性小礼包一份,消耗积分1000。】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刚想做饭,就给我来白盐和鸡精!”
李逍大手一挥,将商城直接给清空了。
1500分瞬间就花了1300分,不过李逍倒是不心疼,未来的日子还长,随便刷一刷分就来了。
现在的要任是让朱凝云彻底爱上自己。
买的商品,就直接进入了系统仓库,想要的时候能直接拿出来。
李逍倒是对那个属性小礼包很好奇,率先使用属性小礼包。
【属性小礼包使用成功,获得:力量+1】
一股暖流自丹田起,流向四肢百骸,浑身无比舒畅。
感觉持续了十秒,就消失了。
李逍能隐隐感觉,自己的体魄强壮了些许。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9(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无】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白盐、味精。】
“自己的三维属性已经超过了普通人,是因为新手大礼包获得了全属性+3的效果!”
属性得到全面提升后,李逍能感觉到相比之前精力充沛,感觉有使不完的力气。
脑子反应也灵活了许多。
许多记忆中的知识,只需要微微一想,就能从脑海里整理出来。
力量属性,应该是涉及体力、精力、力量、抵抗力、恢复能力等。
敏捷属性,应该是涉及神经反应速度,身体的灵活性。
智力属性,涉及记忆能力、思维速度,考虑范围,不过应该不会变聪明,受思维模式影响,就算智力加到顶也比不过那些智者。
打个比方。
就算自己智力加到一百,也写不出孔子那样的传世文章。
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式,懂得原理,自己能拥有快速解题之类的效果。
“属性小礼包是好东西啊,以后只要有就得买下来。”
“在古代,有强大的体魄,才能遇事不慌。”
“比如说遇到山贼之类的,我特么直接一挑五!”
李逍在心中暗道。
很快,李逍来到了厨房。
今日出门的时候,他便吩咐下人准备好了食材。
李逍来到明朝之后,本以为古代是啥也没有....
可来到王府之后,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一切的原因是因为....贫穷。
厨房里,油盐酱醋,应有尽有,这些东西早就被发明出来了。
这些天,王府的人可是招待的十分到位的。
什么好吃的都往他这里送,下人都是用尽心思弄好吃的。
有许多种菜系....
不过,这些菜味道虽然不错,但是李逍能感觉到到一丝苦涩,其中的缘故,就是白盐不纯。
习惯了上辈子的精细白盐,更加深有感触。
“好了,让凝云尝尝我的手艺。”
“怕是这一勺白盐,加上一勺鸡精,就能横扫明朝大部分的厨子吧!”
接下来。
就是李逍展现厨艺的时刻。
一顿操作猛如虎。
先用蒜头爆出香味,随后下入食材...
一口气做了四道家常菜。
胡萝卜炒肉,清蒸鲈鱼,韭菜炒蛋、最后炖了一罐鸡汤。
三菜一汤,标配!
鸡汤是提前炖着的...
李逍最后撒上了白盐和鸡精。
鸡精主要成分是味精,味精即谷氨酸钠,对于古代人的味蕾,绝对是降维打击。
只要一点点,清水变鲜汤!
“久等了,久等了。”
李逍赶忙将让人将饭菜端上了桌。
自己亲自给郡主盛上了一碗白米饭。
“好香啊...这是你做的?”
朱凝云显然有些惊讶,没想到李逍还有这手艺。
只看卖相,李逍这几道菜卖相都不错,李逍最后还撒上了葱花,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开动吧,别饿了。”
“嗯。”
即便是吃饭,她也没将白纱斗笠取下。
朱凝云拿起筷子,先是夹了一块清蒸鲈鱼放入口中。
入口即化,味道鲜美。
这也...太好吃了...
朱凝云心中惊讶万分。
她为郡主,清蒸鲈鱼这道菜自然是吃过的。
可眼下这道清蒸鲈鱼,味道竟然如此鲜美,比府内最好的厨子烧的都好吃不少。
关键是...好像没有一丝丝苦涩的味道。
只剩下鱼的鲜嫩,还有香浓的蒜香味...鲜甜可口....
他...竟然能做出如此美食来...
第二十章 第一次约会圆满结束!
古人吃饭,是不宜说话的。
李逍就这样,默默陪着朱凝云一同吃饭。
第一次约会么,往往是从吃饭开始...然后再看个电影啥的...
哦,这是古代,没有电影。
那没事了...
主要是一起吃饭,能再次拉近双方的距离。
这也是李逍的目的。
能看出来,朱凝云是十分喜欢李逍做出来的饭菜,吃个不停。
不过,还是要淑女一些。
一个人吃,朱凝云有些怪不好意思的,看向张翠翠道:“翠翠,你也饿坏了吧,一同坐下吃吧。”
张翠翠虽然是郡主的侍女,但其实郡主早就把她当唯一的朋友看待了。
“是,郡主。”
张翠翠看郡主食欲如此之好,早就有些眼馋了,馋的口水就快流出来了....
她缓缓坐下,三人同桌一起吃饭。
“这...也太好吃了....”
张翠翠尝了几口菜后,嘴里还在吃着饭菜,就忍不住说道。
“过奖,过奖了。”李逍谦虚道。
朱凝云看了一张翠翠一眼,好歹也淑女一些啊。
“啊对对...食不言寝不语...”
张翠翠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忙低头吃饭,太香甜了,太好吃了...还有这鸡汤....太好喝了....
鸡汤张翠翠喝了三碗。
朱凝云或是因为食量少,或是碍于面子,喝了一碗就放下碗筷。
一顿饭吃完后,三菜一汤全部干光!
“谢逍公子款待,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吃完饭后,朱凝云也觉得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下来,便起身告辞。
“郡主,我送你。”
李逍赶忙起身相送。
今日第一次约会,点到为止就好,也不宜继续留人家太久。
“郡主,慢走,若是在下还有不懂之处,届时还烦请郡主能不吝赐教。”
“嗯。”
朱凝云微微颔首,随后转身离去。
直到送到门前许远,李逍才停住脚步。
目送对方身影消失,这才转身回屋。
...
一路走着。
朱凝云白纱斗笠遮挡住的面容下,一直洋溢着微笑。
刚才的相处,甚是愉悦,轻松,没有太大的压力。
李逍身上像是有一种魔力,总让她能十分轻松的面对,忘掉戒备和烦恼。
而且,他还很有趣...
有趣的灵魂么,说的是他自己吧...
他还会做饭...味道一绝。
若是能每日都能吃到他做的饭菜,那该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呢...
朱凝云的脑海里,不由回想刚才相处的一幕幕。
李逍的谈吐,言语...还有相貌...
最重要的是,他....是自己未来的夫君....
“郡主,郡主...到了。”
张翠翠喊了几声,才将朱凝云从思绪中惊醒。
“我说我的好郡主啊,这才刚分别多久,你就恋恋不舍啦?”
张翠翠笑道。
“好啊你,嘲笑我是吧。”
朱凝云没好气道:“刚才在书房,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走啦?”
我可不想被讨人嫌.....张翠翠嘻嘻笑道:“还不是为了给郡主创造时机。”
“你你...”
凝云羞愧难当,抬手要打:“好你个翠翠,寻我开心。”
张翠翠赶忙嬉笑着逃入屋里。
两人在屋内嬉戏,一个追,一个逃。
“郡主我错啦...再也不敢啦...”
“你说该不该罚你。”
“罚,罚,我认罚...”
“那就罚你,教我如何绣香囊...”
“噢!翠翠懂了,你这是要...”
“要你多嘴,哼!”
...
...
【你亲自为心上人下厨,且献上美味饭菜,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2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
【当前积分:1200分。】
房间里,李逍浏览了一下刚才的得分记录,发现自己又得了一千分。
这分也太好赚了,就吃个饭,就来了一千分。
当然了,这是因为五十倍暴击的效果。
如果是绑定普通村里姑娘,只有2倍暴击,也就只有可怜的40分。
高下立判,云泥之别!
“太好了,幸好我慎重没有随意绑定,才有这次机会。”
“不然这系统算是白瞎了。”
李逍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不过,摆在眼前的还有一个问题。
现在双方的婚事算是定了。
问题来了。
自己一穷二白,身无长物,无立椎之地。
怎么娶郡主,是个大问题啊。
别说古代了。
就算是未来的现代,娶老婆也要准备彩礼、房子吧。
燕王朱棣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
府内只能看到三个儿子,和永安郡主。
至于其他的四个女儿,早都嫁出去了,去夫君家住去了。
听说其他四个女儿都嫁的不错,一个嫁给富阳侯李让,两个嫁给西宁侯宋晟的儿子,一个嫁给西平侯沐英的儿子。
自己总不能跟永安郡主成亲后,还住在燕王府吧?
什么都不要,就带一个光人成亲,那就是入赘,被称为赘婿。
将来生的儿子,是要姓朱的。
这点,李逍是无法接受。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如果一辈子被当赘婿....
对得起死去的父母吗?
脸面上过不去啊!
人要脸,树要皮。
李逍是个男人,又怎么可能不在意这些呢?
娶郡主,不得八抬大轿啊?
不说下重金聘礼,起码要有个住所,容身之处。
“所以说...要搞钱,起码在北平城搞一套府邸才行。”
李逍摸了摸衣服,摊开右手,是一把金豆子。
这是朱高煦硬塞给自己的。
以前没有机会,没有条件,但现在有本金了。
掂了下重量,差不多有八两的样子。
现在的金银比例是一比五。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有四十两白银的本钱!
别小看这四十两白银。
当真来到明朝后,李逍发现,古代的金银并不多,并不和电视剧上演的一样,吃个饭能丢出个大银元宝出去。
四十两白银也不少了,一两白银,能买三百多斤大米、八十斤猪肉、二十五只大肥鸡。
正八品的官员,一年明面上的俸禄也就是六石,折合银两也是四十两银子。
北平城中,普通的院子,五六十两就能买一套。
当然了,想要豪宅,大院子价钱就高了。
“钱生钱,钱生钱,凭借我这穿越者的知识。”
“想办法,把这把金豆子,给翻一翻倍数。”
“这是燕王府的长女,我可不能空手娶走,怎么也要给朱棣献上一份厚重的大礼吧?”
想到这,李逍将金豆子好好的藏入衣服兜里。
随后,便出府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啥赚钱门路。
...
另外一边。
此时燕王妃正在和燕王朱棣。
商谈永安郡主的婚礼之事。
第二十一章 商量定亲事宜!择日成婚!
古人结婚是大事,有个具体的程序。
更别说是燕王府的婚事了,一举一动都关乎着皇家脸面。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认为门当户对,互换“庚贴“(年龄、生辰八字)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
因为公开招婿比较特殊,媒人和互换“庚贴“这一步就省略了。
然后就是男方父母,上女家门求婚,下聘礼。
因为李逍父母双亡,这一步又省略了。
之后的纳吉,就是双方父母定盟,完聘,返礼...也都要省略。
这些流程,总的来说就是定亲,是双方父母的事情。
定完亲后,便是在良辰吉日成婚。
男方家带着迎亲队伍,抬着花轿,来女方家迎取新娘。
随后去男方家,拜堂,摆上酒席,最后就是入洞房,一场婚事就算结束了。
但是....
李逍家里是既没有高堂,也没有家人,只有一个破草屋...
女儿总不能这样嫁出去,总不能跟着住破草屋吧?
因为李逍家里情况特殊,无父无母,又是个农户,没有钱财....
所以燕王妃觉得,这个婚事要好好琢磨琢磨。
“要不...让李逍入赘咱家?”
燕王府徐妙云提议道。
她心中倒是想着,把女儿永远留在身边,怕她吃苦。
“那怎么行,本王是招女婿,不是招赘婿。”
朱棣摇头道:“这多少有些侮辱人家的意思,我看那李逍对女儿挺上心的,若是让他心生芥蒂,对咱女儿不好,岂不是本末倒置?”
徐妙云想了想也是,男人是要面子的。
虽然李逍是个农户,身份不高,但行为举止,大方得体,还有些才华,恐怕不愿意当赘婿。
朱棣微微皱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道:
“不如这样,本王赏赐他金银钱财,再赏他一处宅子,婚事我们王府来操办,不能让女儿委屈。”
“不妥。”徐妙云道。
“有何不妥?”朱棣问。
“这些日子以来,我能看到凝云是真的开心,他是对那李逍心有所属了。”
徐妙云分析道:“凝云认为,李逍是喜欢她的才华。这是众所周知。如果你给他钱财,那李逍是接,还是不接?”
“若是接了钱财,女儿会不会认为,那李逍最终还是为了钱财而来呢?心生厌恶呢?”
“若是不接钱财,定是那李逍认为咱家是施舍,不愿意要,跟咱家不是又起了芥蒂么?”
朱棣一听,大为赞同的道:“王妃说的极是啊,是本王欠缺考虑了。”
他笑着看向徐妙云:“王妃怕是已经有妙计了吧。”
徐妙云笑道:“不如这样,婚事王府照办。先定亲,无论那李逍给多少聘礼,哪怕是一文钱的铜板,我们返过去的嫁妆,多给些就是了。”
这多给的,自然就是朱棣刚才说的钱财、住宅了。
只不过是换了种方式给过去,既不让李逍面子上不好看,又能让女儿不受委屈,跟着吃苦。
“好办法啊。王妃真是本王的贤内助。”
朱棣欣喜道。
朱棣打开书册,开始盘算自己的产业。
看看给多少出去好,不能让女儿委屈了。
朱棣的五个女儿,唯有永安郡主朱凝云是徐妙云所生。
因此,最疼爱的也是这个大女儿。
加上先前因为疏忽,府内起火,女儿才会遭受劫难,朱棣打算好好弥补一番。
盘算了一番后,朱棣看向徐妙云道:“爱妃,你看...大女儿是咱的心头肉,流云山庄有良田两千亩,就给女儿当嫁妆好了。”
王爷是有自己的田亩,这是圣上朱元璋的赏赐,朱棣作为四子,守护边疆重镇,田亩自然不会少的。
闻言,徐妙云笑着点头:“自然可以,就给凝云吧。”
朱棣接着道:“再给一套四进门的宅子,加上千金如何?”
“嗯。”徐妙云点头,又道:“不过,给的钱再多,始终是会坐吃山空...”
“还是爱妃想的周到。”
朱棣沉思一番,又道:“情况特殊,我向父皇给请旨给女婿李逍请一个爵位,再想办法给他谋一个差事如何?”
徐妙云笑颜逐开:“那是再好不过了。”
“就这么办!”
朱棣一拍桌案。
“明日本王去找大师问问,看看日子有没有看好。”
“早些把婚事办妥了,本王这颗心...才放下了啊...”
翌日。
因为姚广孝回了寺庙。
朱棣亲自出了趟门,去庆寿寺。
姚广孝也给出了良辰吉日。
正月二十四。
也就是半月后,就是定亲之日。
一般定亲,三月后或六月后成婚最合时宜,不过具体日子,姚广孝说还要算一算。
回了燕王府,朱棣便把事宜告诉了朱高煦,让其转达。
因为这些事情是父母双方洽谈的。
朱棣一个老岳丈跟还没过门的女婿谈论此事属实有些不妥。
朱高煦接到吩咐后,便马不停蹄的去找李逍去了。
这些日子,朱高煦得到了不少赏赐,心里美滋滋的。
这李逍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带来好运。
因此跟李逍的关系,日渐渐好,看起来比跟大哥朱高炽的关系还亲上不少。
...
...
朱高煦很快就找到了李逍,说明原委。
“正月二十四定亲?”
李逍盘算了一下,半月后啊。
“是啊,父王让我告知你的。”
朱高煦笑着道。
李逍点点头。
通过记忆,古代的定亲李逍是懂得一些。
聘礼要用木箱扛到女方家中,这是做给别人看的,当天会有很多贵客到访,太寒碜了,丢面。
李逍还算是个要面子的人,自己绝不能空着手啊。
华夏是一个人情社会,古代更是如此。
自己空着手,怕是岳父朱棣脸上也没光吧?
那自己未来的妻子朱凝云,也会没面子吧?那不行!
看来,半个月就要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时间略显紧迫。
见李逍阴晴不定,朱高煦知道对方在琢磨什么。
对方没钱,没房,没地...
但这些朱高煦都不在乎。
他只在乎,这个李逍对他姐姐好,这就够了!
于是乎,朱高煦小声道:“未来姐夫,我跟你透个底,父王准备返礼一处山庄、一套府邸....”
这些都是朱高煦私下从燕王妃那里打听到的。
反手就给透露了...
闻言,李逍惊讶了,朱棣这么看重自己的么?
说真的,李逍有些感动到了,心里有些暖烘烘的。
人都是相互的。
人家对你好,怎么也要还回去啊!
对方返这么厚重的礼,自己不可能真带个铜板去下聘礼吧?
想到这。
李逍下定了决心,看向朱高煦,笑道:
“高煦啊,我想跟你合伙做桩生意,有没有兴趣?”
第二十二章 一桩大生意!给岳丈准备的大礼!
“什么大生意?”
朱高煦登时就好奇起来了。
李逍笑而不语,左右一瞧,随后神秘兮兮的说:“一桩大生意,很大很大,能让整个燕王府都富庶数倍!”
一听这话,朱高煦倒吸一口凉气。
能让整个燕王府都富庶数倍?
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又给燕王府立了大功,父王又要高看自己几眼了。
若是其他人说这话,朱高煦信都不信,直接让其滚蛋。
可这话是从谁的嘴巴里说出来的?
李逍啊!
这可是李逍啊!
一个让大师都失态的人!
一个能给身边人带来好运,一个能提升燕王府运势的人!
朱高煦大喜道:“干!未来姐夫,这究竟是什么生意?”
李逍神秘兮兮的道:“暂时保密。”
他心中盘算的这个生意,若是做成了,自己倒是拿不下来。
唯有燕王才能把持这样的生意!
索性顺水推舟,给岳丈当聘礼,自己哪怕是一成商股,将来也都是十分可观的收入。
还没娶自己的姐姐,就事事想着燕王府...这才是燕王府的女婿啊......朱高煦心中大为欣喜。
朱高煦道。“姐夫请说,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么?”
李逍小声道:“我需要你帮忙打听打听,这北平府境内,有没有盐矿山....”
朱高煦一愣,随后奇怪道:“盐矿山....姐夫,你这是想要做食盐的买卖啊?”
李逍微微点头:“事成之前,不要声张。”
明代的盐法继承宋元之制,建立了灶户制度,而管理盐业生产。
灶户生产的盐全部由朝廷收买处理,朝廷收来的盐,一部分通过户口食盐法,运到各州道县,按户口派卖,计口征收钞米,这是官卖制度;
一部分则通过开中法,与商人交换粮食马匹等,由商人输送粮草等供应边镇军饷,政府偿以盐引,派场支盐,自行运销在指定的地区,这就是“通商制”。
而李逍的打算就是,制盐,然后卖给朝廷的盐运司。
剩下的,自己就不用操心了,那是朝廷的事情。
当然了,盐是大生意。
里面有盐商,各方势力把控,十分复杂。
也只有背靠燕王,才能做成这样的生意。
听说燕王府的产业中,也有制盐这一项,只不过产量较少就是了。
古代制作盐的方法十分拙劣,主要是井矿盐和晒盐法。
产量低,而且品质也很差,跟未来的盐矿法白盐没得比。
“可是...”
朱高煦有些为难:“姐夫,这盐矿山的确能产盐,可那都是毒盐啊,吃了是会死人的。”
李逍笑道:“你按照我说的做就是....绝不会是毒盐的,山人自有妙计。”
其实矿盐往往会比海盐显得更加精细一些,杂质也会更少一些。
矿盐是所有盐当中纯度最高、无污染的健康食盐。
未来的雪花白盐,大部分都是从盐矿中提取的。
不过需要提取技术,若是未将矿石里面的杂质提取出来,的确是有毒。
听到李逍的肯定。
朱高煦信了,不信不行。
再说了,试一试,又没什么。
“那行。”朱高煦点头道:“此事就包在我身上,我去打听打听,姐夫你要不要一同去?”
李逍摇头:“我还有些事情...今日还没见你姐...”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矿盐提取法:提供详细步骤,溶解、沉淀、过滤、蒸发、结晶,能制作出上好的雪花白盐。(自动匹配当前朝代最优化方法。)消耗积分3000分。】
【二、可口可乐一瓶。消耗积分50分。】
【三、冷酸灵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当前积分:1200分。】
昨日,李逍在北平城转了一转,并没有发现什么商机。
今日早上一起床,当系统商城刷新后,李逍就已经有所打算。
当然了,为了得到这盐矿提取法,李逍今日必须要再刷1800分才行。
“哈哈,那行,你去见我姐,这件事我一个人就能搞定。”
见李逍对自己姐姐这么上心,朱高煦也不好让他一起。
“麻烦你了,到时候好处少不了你。”
李逍已经能想象到,岳父得到消息后的表情了。
而且...几年后的靖难,可是要花大量的钱财。
这样算来....女婿我可是给你未雨绸缪啊。
虽然靖难结局已定,李逍不介意给“靖难之役”提提速。
自己的夫人,也可以早日成为公主,刷分就更快了!
见李逍有所担忧,朱高煦哈哈一笑道:“谈什么好处,小事一桩!”
李逍点头。
就如此。
朱高煦跟朱高燧出了府,打听盐矿山的事情去了。
而李逍,则朝着永安阁走去。
有了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就会好约一些。
而且,自己在这燕王府,可算是畅通无阻。
不多时。
李逍便到了永安阁下,敲门,张翠翠很快就迎了出来。
“翠翠啊,你家郡主在吗?”
张翠翠嘻嘻笑道:“在啊,今日又打算将我家郡主拐到哪去?”
“什么叫拐,你这话说的...”
李逍道:“是这样的,我那住处书房的几本书籍都看完了,我想请郡主带我一同看书,有什么问题也能及时问嘛。”
李逍又提了一个请求:一同看书,及时询问。
李逍将谈恋爱,分为三个阶段:萌芽期、发展期、甜蜜期。
男女在萌芽期的时候。
约会就不能漫无目的的闲逛。
而是要提出具体的目的和目标,且不能太露骨,要是一些普通的事情。
女孩子一般不会拒绝这样的请求的。
到了发展期,两人彼此都有所了解,就能晚上相约,漫无目的在湖边散步,都是没问题的。
如果是甜蜜期,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想黏在一起,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感到幸福。
就算是黏在一起发呆,那都是幸福的。
谈恋爱,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口吃个胖子。
果然,当张翠翠上去通报没多久后。
朱凝云就下了楼。
这次见面,她没有那么拘束,朝着李逍款款一笑:
“李逍公子,我带你去府内的藏书阁吧,近些日子我屋子里的书也看完了,刚好过去取些书籍来。”
李逍赶忙绅士一礼,“这是在下的荣幸。”
第二十三章 朱棣让出恋爱场所
王府之中,阁楼重重。
燕王府占地千亩,里面的风景,如景区一样优美。
绕过曲折的小路,走过路过一处湖泊,走过一道拱桥,再穿过一处花园,便来到了燕王府的藏书阁。
府内藏书阁十分气派,足有三层,里面藏书千万。
藏书阁就在燕王府主屋旁边不远处。
朱棣虽然骁勇善战,但平日里也喜欢读书,都是徐妙云的影响。
否则日后也不会想着打造永乐大典这样的千古奇书了。
今日闲来无事,打算陪徐妙云去藏书阁看看书,两人刚出门,就看到闺女和准女婿进入了藏书阁。
于是乎,两人很有默契的后退一步,没有过去打扰。
“爱妃,你看这二人,竟跟我们相似,一同去藏书阁读书啊。”
朱棣甚是欣慰。
人往往有种奇妙的错觉。
那就是对方如果动作、举动跟自己相似,就会觉得这人有自己的风范,莫名起亲近的感觉。
燕王妃徐妙云面上也露着笑容:“真好,凝云能找到跟自己兴趣相投的夫君...”
朱棣笑道:“那咱们还进去吗?”
徐妙云撇了他一眼:“进去打扰他们吗?我们俩进去,他们还能在藏书阁待么?”
“那好,那今日就陪夫人喝茶。”
朱棣示好的道,眼里满是爱意。
徐妙云点头道:“索性...去那金凤鸾首饰铺,提前定制一些金银首饰,那婚礼礼服也要找裁缝定制,还有陪嫁的物件,都要准备。”
“爱妃,这都是你们女人的事情.......走,去瞧瞧。”
朱棣原本想要拒绝,可看到徐妙云的眼神,立马改口。
徐妙云捂嘴一笑,挽着燕王朱棣就出了府邸。
两人的感情可见一斑!
不过,两人虽然相亲相爱,倒是难得有闲暇时间。
朱棣作为戍边藩王,在北平要与各路地方官员接洽融合,公务繁忙。
同时燕王府还属于小型宫廷机构。
内部设有审理所、典膳所、奉伺所、纪善所、良医所、典仪所、工正所等类似宫廷管理的机构。
燕王府内部事务需要管理的地方就很多,朱棣还要与地方官应酬,因此他根本忙不过来。
而徐妙云的贤惠之处,就体现出来了。
她把燕王府内部机构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大到王府机构制度管理,小到给孩子找老师以及王府仓库收支等琐事,她都一人操持的有条不紊。
男主外,女主内。
一家人过得十分温馨,常常围桌而坐,共进膳食。
如果未来不发生“那件事情”,恐怕燕王也会流传一段佳话,被称为难得的贤王。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
....
藏书阁内。
李逍看到满满当当的书柜,简直叹为观止。
家藏万卷,学富五车都无法形容里面的场面,用车起码得拉一百车才能将书籍全部拉走。
未来的丈母娘徐妙云真不愧被称为女诸生,恐怕这藏书阁就是她一手打造出来的吧。
李逍这般想着,万分感叹。
成功的男人,往往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
有徐妙云这样的女人,难怪未来的朱棣能成大事。
而徐妙云死后,朱棣悲痛万分,打破常理,穿着丧服纪念妻子。
葬礼的隆重也是明朝之最。
徐妙云开了先河,葬入了明朝十三皇陵跟朱棣葬在一起,享受祭祀。
而这位历史上传奇的皇后,就是自己的丈母娘!
李逍思绪回归,看着满堂的书籍,笑道:
“书也太多,眼花缭乱,我都不知道该看哪本了。”
朱凝云笑着一边帮忙挑选,一边道:“李世民曾说过,以铜为鉴可以正冠,以史为鉴可知兴衰,读史使人明智,先从史书开始读吧。”
她一连挑选了好几本,《三国志》《梁书》《史记》之类的....挑选的十分认真。
“原来认真的姑娘,这么可爱的么...”
李逍的眼眸中,充满着爱意。
虽然一开始是系统的缘故,他毅然决然揭了告示,来迎娶郡主。
可渐渐的,李逍在心底,开始发自内心的开始喜欢上眼前这个姑娘了。
李逍能感受到....她知书达理、温柔善良、水灵秀气...
最主要的是,朱凝云的相貌....如仙女下凡一般!
就在朱凝云刚踮起脚尖,拿书柜上的一本书,那斗笠垂下来的白纱飘动了一下,李逍偷偷看到了一半的侧颜。
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李逍已经能感受到自己未来的妻子有多么美丽。
似乎是...鹅蛋脸,肤若凝脂,呵气如兰,后世见过的那些明星,网红美女,根本无法与其相比!
这还仅仅是一半的侧颜,就让李逍遐想非非。
李逍已经开始期待,掀开她白纱,见到凝云容貌的一天。
朱凝云似乎感受到有一道炙热的目光盯着她,她回头看去,两人四目相对。
她有些害羞,赶忙将手上的书拿了过来,摆放在桌子上。
“先就给你挑这些,太多了,你也看不完呢。”
“好,我看这里挺安静的,不如就坐在这里一同看书吧。我若有不懂之处,可随时请教。”
“嗯。”
藏书阁内摆放有楠木嵌螺钿云腿细牙桌,以供读书。
桌上还摆放有精致的绿釉狻猊香炉。
朱凝云点上了凝神的熏香,乖巧的坐在了李逍的对面。
房间内静悄悄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李逍已经开始认真读书了,挑出一本,仔细的翻阅。
没错,李逍是认真的在看。
毕竟来藏书阁这样的地方,该认真就要认真起来,否则就会显得轻浮。
两人面对面坐着,渐渐地,只剩下“沙沙沙”翻阅纸张的声音。
时间滴滴答答的过去。
李逍倒是真看进去了,看的无比认真。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史书,不像后世,有许多书籍都遗失了。
李逍大学学的是文科,看文言文并不算吃力,最难受的是...
古文特么没有标点符号,而且是竖着看,从右往左,因为没有标点符号,还要花心思看看这句话是哪里开始断开....
这样一来,李逍看着看着,时而就皱眉,看到有趣的地方,又舒展笑容。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此时的朱凝云哪有心思看书啊?
未来的夫君,就坐在自己面前,她总想偷偷瞄一眼。
当看到李逍如此认真的时候,她心里竟然莫名产生了一丝爱慕之意。
“凝云,你这样盯着人家看,太不淑女了。”
朱凝云心里暗暗对自己说,觉得自己变化好大呀。
“可是....我有白纱挡着容貌,他应该不知道我在看他吧....”
“他应该不知道吧....”
朱凝云脸上微微发烫,不动声色,又偷偷看了一眼...
而李逍那边,系统又传来悦耳的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3,当前好感度:67。】
【叮!你与朱凝云一同看书,对方时不时的偷瞄你,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6200分。】
坐着看书都能刷分!
李逍乐麻了。
凝云还在偷偷看我呢...
该是....快爱上我了吧...
第二十四章 再别,云桥!
人一旦认真起来。
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而且感觉不到饥饿。
不过张翠翠很是懂事,中午在家里做好了饭菜,送到了藏书阁。
两人在藏书阁用完膳后,也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读书。
谁也不想停止,这温馨的一刻。
直到太阳西下,李逍才伸了个懒腰,提议今日暂且先回家去。
朱凝云又乖巧的“嗯”了一声,跟随在李逍旁边。
走的时候,李逍带了几本书回去,凝云选的书,李逍自然是也帮他端在手里。
这样一来,就能将凝云送回永安阁了。
两人原路返回。
但步伐不约而同的,都很缓慢。
显然是...相互都舍不得分离啦。
走慢些,就能在一起长一些,哪怕只是在一起走路。
李逍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待走到一处风景极其优美之处,开始找话题。
“府邸内的风景,可真美啊,凝云....这湖,叫什么?”
李逍的脚步停在了一处小湖边。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湖水之上,微风吹过,波光粼粼,荡漾出一抹如蛋黄般的色彩,倒映在湖面上。
这样的美好的景色,便是话题,能多聊一聊。
李逍这次没有喊郡主,而是喊凝云。
好感度已经达到了67了,已经可以尝试了拉近双方的距离。
继续喊郡主的话,反而显得太生分了,有些距离感。
男生嘛,要主动...要脸皮厚才行....
听到对方喊自己凝云,朱凝云感觉自己脸色发烫。
她的声音如嗡嗡蜜蜂一般小:“这是小春湖。”
她还有些不好意思被这样称呼。
但李逍知道,自己只需要多说几次,对方就会默认,习惯。
李逍指向那座小桥,又问道:“凝云,这桥呢?”
朱凝云细致荏弱道:“我刚出生的时候,那桥刚建,因此父王给它取名为云桥。”
两人的脚步越来越慢,许久才走过了桥,面前是一处八角凉亭,就在湖边。
“云桥,云桥,还真是如此,你看这湖泊如天上的云朵,而这桥,宛如云朵间的虹桥。”
李逍含情脉脉看向朱凝云,道:“云桥这名字真好听,跟你的名字一样好听。”
不容朱凝云回答,也不容易她拒绝,李逍轻轻拉住朱凝云的手臂,走向八角凉亭,旋即立马放手。
“凝云,我想观赏一下这里的风景...可能你日日在此,已经习惯了。可我看这里的风景,简直是美不胜收。”
说完,李逍自顾自的坐在了凉亭内,目光却也不看朱凝云,而是投向远方的湖水。
至于郡主什么反应...嘿嘿...让她自行体会去吧。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朱凝云整个人脑海里都是懵的,一片空白。
脸上火辣辣的,心中如小鹿乱撞。
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说。
好在眼前这个男人,似乎....也是不经意间的举动,他在看着远方的风景,这才让朱凝云的尴尬好了些许。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36。】
【叮!你们第一次发生了肌肤接触,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11200分。】
某个恋爱专家说过,不经意间接触女孩,可以化解尴尬。
而女性也会因为双方的第一次肢体接触,产生一些情感上的碰撞,让她对你有心跳的感觉。
男孩子主动一点,坏一点,准没错。
唯唯诺诺,是追不到老婆的。
不过,这些方法若是用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就是真诚。
如果用在多个女人身上.....那就是渣男了。
方法在于人用,做人还是要心思单纯的。
但此时不宜继续开口说话,李逍就这样默默的看着风景。
许久,朱凝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但很快,她也慢慢平复了心情。
默默的站在旁边,陪着李逍看着风景。
看着远方的夕阳,秋水与长天一色。
府内的风景,今日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好美...
...
...
与此同时。
朱棣和徐妙云从府外回来。
可把朱棣累坏了,陪着徐妙云给女儿定了一天的嫁妆,金银首饰、成婚的礼服等等...
平日里,府内的事情都是徐妙云操办。
今天朱棣陪着跑了一天,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夫人,平日里在府中要操劳这么多事情,不由心疼。
朱棣挽着徐妙云的手,如普通夫妻一般恩爱,朝着主屋走去。
徐妙云是朱棣一生所爱,他在徐妙云面前,没有一丝王爷的架子。
“咦,夫人你看,那不是女儿么?”
朱棣拉着徐妙云,偷偷的藏在了树后面,偷瞄。
徐妙云小声道:“王爷,咱这样偷看,合适么?”
朱棣笑道:“怎么不合适,咱们小心点,不被发现,谁知道啊?你不想听听女儿与那李逍说些什么么?”
朱棣常常带着徐妙云在那八角凉亭,挽着手说一些情话。
看到闺女和李逍也在那里,又有些觉得,这女婿跟自己很像。
很是好奇他们聊些什么。
“那就...小心一些。”
徐妙云宛然一笑,并未拒绝......她也想听,也想看看女婿的模样.....
谁能想到在燕王府,燕王和燕王妃两人竟跟做贼一样,蹑手蹑脚朝着八角凉亭挪移...
...
...
八角凉亭处。
两人并肩而站,默默的感受一湖春水。
李逍感觉气氛已经酝酿的差不多了。
有那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了。
“凝云,此情此景,我只想吟诗一首。”
李逍刚说出口,就感觉自己说的有些尬。
不知道为何,朱凝云也噗嗤一笑,捂嘴笑道:“你说,我听着。”
她从小喜好诗词,最喜好读的就是名家诗集。
但并未作出什么诗词来。
诗词一道,靠的是天赋。
她的眼中,李逍是农户出身,因而读书甚少,却是有天赋的。
这一点,十分吸引她。
“再别云桥。”
李逍出声,看着远方小桥流水。
朱凝云一下就屏住了呼吸,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一下子就感觉到有种淡淡忧伤韵意传来...
很快,李逍的声音继续。
朱凝云的惊讶之色,也更重了,美眸微瞪,眸子如星河闪动。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第二十五章 白话诗也能这么好听么?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边的云彩。”
朱凝云惊讶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诗句。
这...是诗句么?
古诗讲究平仄规律及押韵,句子讲究工整,辞藻讲究优美。
而李逍的四句,短长短长,是不一致的。
每句唯有最后落尾一字押韵了。
这完全不符合作诗的规律。
这诗句有些像白话...
一般诗句太过白话,就会被评为落了下乘,称为打油诗。
可李逍这诗句传来,落入朱凝云的耳中,却令她体会到了不一样的诗词之美。
仿佛诗人,正尽情的抒发自己的情感,诉说衷肠。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声音继续传来,宛如构成了一幅画面。
一幅有情感的画面。
而朱凝心,仿佛置身其中,面前的风景栩栩如生。
她的心头,也跟着诗句一起感受这意境。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春湖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当听到这一段,朱凝云更加惊讶了。
这竟是李逍的即兴之作。
诗中所阐述的风景,正是面前的小春湖。
这是一首抒情的诗句。
以景抒发心中的感慨。
他将春湖的柔波,比作温馨的生活。
似乎寓意着,在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中。
李逍愿意将自己比作水草。
这就是他么,而自己,也希翼这样的生活...
朱凝心屏住呼吸,继续听着。
远方,正在偷听的朱棣和徐妙云,也不由静止住了。
用白话说出来的诗句,竟然这般优美。
白话诗,这是白话诗啊...
谁言白话不能作出好诗来?咱女婿就可以!
徐妙云更是万分惊喜。
这是她第一次偷偷看见女婿的面容,面容亲和,皮肤微黑,显得健康硕壮,阳光帅气。
他的才华,更是横溢,用一首白话诗,构建出一幅优美的画面,诉说自己心中的情感!
这就是自己的女婿么...
凝云若是嫁给这样的男人,未来应该不会受苦吧...
...
“那树萌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听到这一段,朱凝云越发的惊喜。
这白话诗本以为还会稍微工整一些,现在看来,是完全不管诗句的工整,只管诉说心中所想。
作古诗会因为工整押韵,牺牲一些东西。
而这白话诗完全没有这些顾虑,只说一段故事,一段哀愁。
语言轻盈柔和,虚实相间,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将清泉比作天上彩虹,透着不可言喻的意境,以及往昔生活的憧憬。
对啊...这首诗叫,再别云桥。
自己即将出嫁,等离开燕王府,便是离开了这座陪伴自己十来年的云桥...
淡淡的忧愁之意,浮在朱凝云的心头。
李逍的诗句,她已经完全代入进去了。
感受这份依依惜别的深情。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波澜里放歌。”
诗句能震撼人心,引起共鸣。
再次念起这首现代诗,李逍也仿佛置身其中,他用极有磁性的声音,继续朗诵。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云桥。”
此时此刻。
朱凝云的充满着爱慕目光,已经落在了李逍的身上。
她察觉到李逍这首诗,似乎是为她所作。
仿佛是帮自己诉说自己的哀愁。
她这些年来,从不出门,不见任何人。
永远躲在深闺,心中的郁结无处安放,她也想出去走走,看看,看看蓝天白云,看看世间美好。
可她不敢,也不能。
唯有深夜,才会偷偷的从永安阁走出。
夜深无人之处。
常常,她便坐在这凉亭,走在这云桥,看着漫天的星河。
心中无数的忧愁,无处诉说,埋在心中。
她很想大声喊出声来,可她不敢...
那些她诉说衷肠的对象,都无法给予她任何回应。
夏虫是沉默的,云桥也是沉默的。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李逍继续朗诵着,声音变得柔和,轻盈: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
感受诗词之美...
最后一段。
首尾呼应,完美落笔。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诗句念完。
世界仿佛都静止了一般。
许久,才能听到沙沙的风声。
朱凝云的眸子,已经微微泛红。
这首诗,太美了。
虽然是用白话作的诗句,但能感受到一幅湖面的色彩。
夕阳映照的“金柳”,波光里荡漾的“艳影”,水底软泥上的“青荇”,潭中倒影的“彩虹”,无不在组成一幅优美的画面。
虽说诗句并不工整,可却韵律自然和谐。
读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
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
最后的悄悄地、轻轻地,轻盈感扑面而来。
再就是诗句的结构,也是很美的。
最后一段诗句,首尾呼应。
还是第一次见到过这种诗词。
良久,朱凝云看向李逍,轻声问道:“好诗...可是我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诗句,这是什么诗....”
李逍笑了笑道:“这是白话诗,独此一家。用更多的词语,更朴素的语言,以诗的形势,传达更多的感情。”
白话诗竟然能这么好听...不,只有他的白话诗才能这么好听.....朱凝云心中十分惊讶。
“这首诗,太好了...”
“谢谢你,为我作诗,这首...再别云桥。”
朱凝云鼓起勇气,目视着眼前的男子。
这是他第一次为自己写诗,还是一首特殊的白话诗,她已经迫不及待的回家,将诗词抄录下来,永远留着。
李逍同样也目视着她:“我可以为你作一辈子。”
话音刚落,李逍赶忙改口。
“郡主,天色已晚,我送你回。”
“嗯。”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74。】
【叮!你第一次给爱的人献上诗词,对方感触良多,对你产生情愫。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16200】
一天的时间,在享受美好恋爱过程的同时,刷了一万多分。
李逍简直乐麻了。
太幸福了,太美好了...
...
远方,树后。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朱棣眼中满是震惊。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白话诗,居然这么好听?”
第二十六章 芳心暗许,情愫已开!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波澜里放歌。”
此时此刻,
朱棣完全曾经沉浸在这诗词之美中。
一首特别的白话诗。
他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在南京时,儿子朱高煦作的白话诗,还被父皇打了一顿。
“吾乃朱高煦。”
“力能扛鼎乎。”
“风萧萧,易水寒。”
“高煦打人不用拳。”
想起自己儿子作的白话诗,这他娘的相差甚远啊....
一旁的徐妙云也是赞赏连连:“这李逍,当真是有才华,用白话作诗,还能这么优美,我看凝云已经芳心暗许了吧。”
刚才徐妙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女儿身上。
她能感受到,女儿的一举一动,都有爱慕在其中。
特别是,最后女儿的目光,已经在李逍的身上,挪不开了。
同时,她的心中也泛起了一丝担忧,道:
“王爷,我看这李逍追求女子,很有一套啊。”
“女儿三年来,郁郁寡欢。前日,他便能引得女儿大笑不止。”
“今日一首白话诗,又能让她心生忧愁,产生爱意。”
“且这李逍举止得体,温馨浪漫,进退有度,游刃有余,简直是情场老手....”
“这样的人,怎么会二十二,还未娶妻呢?”
这真的是一个农户么?
说他是流连青楼的才子也不为过,太懂女人的心思了。
女儿简直被李逍此人,拿捏的死死的。
朱棣笑着道:“爱妃不用担忧,高煦查探了,并无不妥。”
“李逍一介农户,之所以没有娶妻,是为了照顾父母,父母过世又守孝一年,才耽搁了。”
“咱燕王府公开招婿,也不过一月有余,他又怎么可能提前知晓,准备这一刻呢?”
“一切都是天意啊,而且姚大师也说过,他跟女儿是恩爱夫妻,白头偕老。”
朱棣这么一说,徐妙云安心了许多。
也对,一介农户根本不可能知道燕王府会招婿。
一切都是天意。
“这么说,这李逍还是个至孝之人。”
徐妙云欣然点头。
“嗯,没错,他的确是至孝之人,只不过子欲养而亲不待,以后入了我们燕王府,我们得好生待人家才是。”
朱棣笑道:“至于你刚才所言的情场老手,在本王看来,不过是真情流露罢了,李逍还是至诚之人。咱闺女敏感脆弱,定然是感受到了那真诚,才会敞开心扉。”
除此之外,
李逍还被姚广孝给予鸿运如山的命格评价。
这么一商谈,这李逍俨然已经就是燕王府的乘龙快婿了。
“至孝、至诚、鸿运如山!”
徐妙云欣慰道:“都说男人看男人才看的准确。”
“王爷这么说,妙云安心了...”
“李逍父母早亡,以后咱们就是他的父母....好生待他....”
...
...
永安阁。
天色已经蒙蒙黑了。
待李逍将朱凝云送回。
又贴心的帮她把书册放好,这才躬身告辞,没有多做逗留。
别说这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也不能第二次见面,就留宿女子家中啊。
当然了...酒吧认识的女子除外...
朱凝云去了永安阁三楼,恋恋不舍的目送李逍走远。
才回到闺房之中。
李逍离去不久,坐在床边的朱凝云,脑海里却都是今天发生的点点滴滴,挥之不去。
两人在藏书阁安静的看书,李逍那....认真的模样。
明明什么都没做。
可即便是坐在一起,都能让人很是愿意呢...
两人在湖畔,他为自己作的一首白话诗。
再别云桥。
多么优美的诗句啊。
“对了,将此诗,抄录下来。”
“翠翠,快快给我研墨。”
朱凝云来到书桌,铺好宣纸,随后开始在宣纸上书写:
再别云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湖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
...
整首诗写完,朱凝云是越看越欢喜。
“这是...诗?”
张翠翠惊讶的看着宣纸上的内容。
“嗯,白话诗。是李逍公子所作。”
朱凝云问问颔首。
“这白话诗....竟然这么好听。”
张翠翠欣喜道:“这李逍公子之才,真是令人惊讶。”
“对了。”
朱凝云问道:“你觉得李逍公子为人如何?”
张翠翠想了想道:“颇有才华,长相也英俊,简直是郡主的良配。”
朱凝云小心将宣纸卷了起来,放入了卷筒保管,随后小声问道:“你说我们之间...现在是那种感情么....”
张翠翠揶揄道:“哪种?”
朱凝云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一番,还是说出口:“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闺中密语总要有人诉说,张翠翠服侍永安郡主多年,她对这个丫鬟还是推心置腹的。
“嘻嘻...”
张翠翠道:“郡主,人家又为你做饭,又为你写诗,这不是男女之情是什么?”
她羡慕的看向郡主,道:“郡主真是羡慕死你了,若是我能找到夫君能有李逍一半的好,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朱凝云急忙道:“他哪里好了?”
“这还不好啊,打着灯笼都难找。”
张翠翠撒娇道:“昨日那饭菜的味道,我现在还怀念呢,什么时候带翠翠去蹭饭吃啊。”
“你啊,就知道吃。”
“带我去嘛,去嘛...”
张翠翠一撒娇。
朱凝云倒是回想起来那饭菜的味道,令人流连忘返。
“也行,下次找机会,我将这香囊送与李逍公子,他为我写诗,我也要有所表示才行。”
朱凝云拿出香囊问道:“翠翠,你看我这香囊做的可还行?”
张翠翠看了过去,香囊的做工,属实一般...郡主的心思都用在了读书上,这女红差了些。
“郡主这....要不咱...重新做一个?”
“我也这般觉得....”
...
...
“打开积分商城。”
回到住处,李逍洗漱一番后,便迫不及待的进入房间,将房门紧闭。
一年来,李逍每日看着系统的各种商品,都只能望洋兴叹。
今日终于是体验了一把当富翁的感觉。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矿盐提取法:提供详细步骤,溶解、沉淀、过滤、蒸发、结晶,能制作出上好的雪花白盐。(自动匹配当前朝代最优化方法。)消耗积分3000分。】
【二、可口可乐一瓶。消耗积分50分。】
【三、冷酸灵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清空商城!”
李逍瞧着二郎腿,淡淡说道。
第二十七章 姐夫真是天纵奇才!
当富翁的感觉真好。
李逍花了3150积分,扫空了积分商城。
个人仓库中多了一本《矿盐提取法》书册,还有一支牙膏和一瓶可乐。
经研究,
东西从个人仓库拿出来后,便无法放进去了。
属于单向通道,唯有领取作用。
所以这仓库的东西,若是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没必要领取出来。
心念一动,李逍将可口阔乐提取了出来。
“好久没有喝可乐了啊...”
“这触感,是上辈子的感觉...”
拧开瓶盖,李逍“吨吨吨”的喝了起来。
这感觉,仿佛自己似乎还在未来的年代。
透心凉,心飞扬。
太爽了!
“嗝——”
一口气喝了一半,李逍打了个嗝。
酸爽!
虽说不利健康,但偶尔喝一喝还是没事的。
接下来,李逍又将《矿盐提取法》从仓库拿了出来。
仔细翻阅了一下。
上面每一步的步骤都记载的格外详细,还用图画标注示意。
李逍现在的智力有7,超过平均值5。
这记忆力和思维能力大涨之下,很快就将这其中的原理弄清楚了,且记在脑海之中。
“现在就差盐矿山了。”
“只要有盐矿,凭着这矿盐提取法,就能提出雪花白盐。”
“雪花白盐,对于这个年代的粗盐相比,怕是降维打击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缺盐矿山了。
当然了,北平地区应该是有盐矿山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买到。
李逍将制盐需要的材料,写在了纸上。
“等高煦回来,再让他帮忙去添置这些东西...”
转眼。
第二日一大早。
李逍睁开双眼,从床上起来。
下人们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小笼包、油条、豆浆,这几样,李逍已经连续吃了几天了,好吃!
不得不说燕王府内的厨子手艺还是高超。
包出来的包子,蓬松,肉馅鲜甜,比未来早餐店好吃多了。
油条也是如此。
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今日的积分商城刷出来的物品。
每日的物品都不一样,每天都有惊喜。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射箭技艺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二、属性小礼包一份。消耗积分1000。】
【三、阿莫西林一板。消耗积分1000。】
“清空商城。”
李逍直接选择清空。
属性小礼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是每天能刷到的。
每一点属性点提升都很明显。
射箭技艺在古代也是很有用的,加到一定程度,自己也许能辕门射戟,成为一代名将?
“阿莫西林这可是好东西啊,这是抗生素,保命的东西!”
古代的中医的确能治病,效果也很不错。
但很多炎症、病毒性、感染之类的,还是这种抗生素效果更快,更明显。
古代攻城打仗的时候,守城士兵拿着粪水涂抹的弓箭攻击敌方,俗称“沾金汁”,就是利用细菌和病毒。
这种箭矢,一旦中箭。
哪怕不是重要部位,也会发生细菌感染。
面对这种伤患,中医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但是如果有抗生素,那就不一样了,能面对许多种突发情况。
“以后有这种药,都直接买下来,准备着准没错。”
李逍心道。
【叮!射箭熟练度提升,当前熟练度:初级箭法】
【叮!属性小礼包已使用:获得力量+1。】
【叮!阿莫西林已存入个人仓库,可随时提取。】
李逍感觉内一暖,又是上次的感觉。
浑身暖洋洋的,持续了十秒才消失。
随后,脑海里也多出了许多射箭的技巧。
并不是突兀的出现,而是自然而然的出现在脑海,仿佛自己练了二年的射箭技巧,有了射箭技巧和肌肉记忆。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0(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无】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冷酸灵牙膏、阿莫西林。】
“力量已经达到了10,远超普通人的平均值了。”
李逍前所未有的感觉自己力量十分充沛。
能轻易举起一百斤的东西。
踏踏踏踏——
李逍刚吃完饭,朱高煦就大步走了过来。
“姐夫,昨天忙活了一天,已经打听到了盐矿山的消息了。”
朱高煦对李逍的称呼,已经从未来姐夫,变成了姐夫,迟早的事嘛。
“不急不急,高煦,来,吃过了吗?”
“还没呢,早上一起来,就赶过来了。”
朱高煦也不客气,坐下来拿起小笼包就吃了起来,三下两除二就干了一笼包子。
他边吃边道:“北平城出了城不远,西南面三十里东安县地界,有个庄子叫大东庄。”
“那里有两座盐矿山,归属权是一个叫张氏的大户手上。”
“地契是元朝就流传下来的,到了咱明朝并没有收走,那玩意也不两个钱。”
朱高煦打听的还挺仔细的。
两人吃完早饭后,时日还早。
便约着一同去演武场去练练,这是朱高煦的晨练习惯。
不多时。
两人就来到了演武场。
先是跑了两圈。
这次李逍完全能跟上朱高煦的跑步的步伐了,也没怎么喘气。
这就是力量属性提升的效果,体质和体能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姐夫,我教你射箭。”
“好嘞。”
连续射出几箭后,朱高煦惊讶了。
此时姐夫已经能拉开一石弓,轻松的把箭射到二十步的靶子红心。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可这提升的也太快了。
自己当年练箭术,也没有这么夸张的进步啊?
“姐夫....你先前真没练过箭术??”
朱高煦惊讶的问道。
“没啊,第一次还是跟你一起练得呢。”
李逍笑道:“这几日每日跟随你练,还是有点进步的吧?”
“何止是有进步,简直是进展神速啊!”
朱高煦万分惊讶:“姐夫,你简直就是天纵奇才!”
不佩服不行,几日时间就能有这样的进步。
难怪姐夫,在乡野之地,也能习得这般才华,能够吟诗作对!
这就是天赋啊,没想到在武道一途,也有这样的天赋。
虽然对方跟自己还差得远。
但说实话,朱高煦有些羡慕了。
“姐夫,原本以为你不能上战场,这样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能跟我一同叱咤草原了!”
朱高煦想着,如果能跟姐夫一同征战,那也是幸事一件!
“不敢当,我这跟你还差得远呢。”
李逍笑着打哈哈。
又练了一会,朱高煦彻底折服,这姐夫的箭术已经有两年的水平了,不服不行!
“那个,今日就到这里,带我去大东庄吧。”
“咱把盐矿山买下来...”
“对了高煦你有钱么?先借点我...”
李逍担心自己那点银子不够。
“看!”
朱高煦从胸口掏出一钱袋子,“有的是,谈什么借啊,拿去便是,就当入股。”
“成,走!”
就如此。
两人离开了朝着府邸外走去。
永安阁三楼。
偷偷注视这一切的朱凝云。
眸子里满是惊讶之色...
李逍他....竟然进步如此神速!
第二十八章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朱高煦和李逍朝着府外的方向走去。
途中,李逍的耳边就传来一道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75。】
“哈哈...凝云在永安阁默默注视着我呢。”
“好感度已经达到75了,这已经达到恋爱间男女的萌芽期了。”
“不过...看来这好感度似乎越到后面越难加啊。”
李逍面露喜色。
脑海盘算着如何把好感度提升到99,领取大礼包。
不对,我不能带着这么强的功利心。
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可琢磨,不可算计的。
爱情是相互的情愿,情感的眷恋...
只要我真心对她好,又何必纠结这一时的事情呢?
李逍很快心中摆正了姿态。
“姐夫,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这时候,府内的下人,牵了两匹马来马出来。
“啊?”
李逍回过神来,笑道:“我在想盐矿山的事情呢,这件事情搞定了,咱们燕王府必定能再上一层。”
说话是一门艺术。
李逍将燕王府,说成咱们燕王府。
朱高煦听在耳朵里,感觉十分舒服,都是自家人儿的感觉。
“嘿嘿,姐夫,那都得靠你啊。”
说完,朱高煦又担忧的道:“可是那盐矿山都是毒盐啊,不然朝廷早就将那盐矿山给收走了,哪里轮得上那个乡绅。”
“是不是有毒,等我们将盐做出来,就知道了。”
李逍自信满满的道。
朱高煦又牵了一匹马出来,道:“姐夫,这匹马给你骑,咱们快马加鞭,今日就能到达,将事情办妥。”
这是一匹好马,毛发黝黑发亮,眼睛有神!
“骑马....”
李逍愣了愣:“我不会啊。”
上辈子倒是去马场骑过马,不过是牵着走两圈而已。
“很简单的,骑上去就行..”
“我试试。”
燕王府大门前,有上马石,不过李逍直接踏着马鞍的踏板,轻轻一跃就上了马。
毕竟现在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很高。
上了马,李逍问道:“怎么让它走啊?”
朱高煦耐心说道:“双脚夹马的肚子,挥一挥马绳。”
“我试试。”
李逍双腿一夹,马果然就走了起来。
“怎么提速啊?”
李逍又问。
朱高煦坏坏一笑。
拿着马鞭抽了一下马屁股,马一下就猛地跑起来。
好在李逍身手敏捷,力量也很高,没有一下子被甩出去。
被抽了一鞭子的马跑得飞快,李逍感觉世界都在倒退,耳边风呼呼作响。
“驾!”
朱高煦哈哈一笑,骑着马走到了前方,大笑道:“姐夫,跟着我,马上就会了!”
“好你个朱高煦,你这是想害死我啊!特娘的.....你不怕你姐姐守寡么!”
李逍十分无语。
只能尝试用马绳控制马的方向,跟着朱高煦的马。
朱高煦的做法。
无疑是一脚把不会游泳的人,一脚踢到河里面让他扑腾。
这样的后果有两个。
一个就是很快学会游泳。
另外一个就是喝两口水,沉到水底...
朱高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姐夫简直是天纵奇才。
既然能几天就将箭术练得这么好,骑个马不在话下吧?
肯定是第一种。
果然。
李逍害怕被甩出去,死死抓着缰绳,尝试控制方向。
“让一让,让一让!”
李逍一边骑着马,一边朝着路人大喊。
路边的人纷纷躲避,正想破口大骂,一看前面的朱高煦,纷纷闭了嘴。
在北平城,燕王朱棣的儿子,谁敢惹啊?
“咦,感觉骑马没有这么难啊...”
李逍很快就掌握了骑马的要领,不能说很厉害,但至少能驾驭方向,自己也不会被甩下来。
当然这也多亏了他超越常人的体质和反应速度,才能这么快适应。
“姐夫,你果然是天纵奇才,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了。”
朱高煦的马术十分了得,轻松自如的控制马降了速度,跟李逍并肩。
“没这点本事,能当你姐夫吗?”
李逍也心安理得的接受天纵奇才的称赞。
被这样认为也好,因为自己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技能傍身。
天纵奇才嘛,学习快也是正常。
“姐夫,那你想跟上我的步伐,还得要苦练苦练啊。”
朱高煦哈哈一笑,他很是喜欢李逍这个性格。
就如此。
两人骑着马一路狂奔。
出了城门,都不用检查。
守城的将士,远远的就让开道路,直接放行。
废话,燕王次子朱高煦那能拦着么??
直到中午。
两人来到赶到了大东庄。
这个村庄还是蛮大的,四处都是农田。
再然后,东南方向不远处,李逍就看到了两座大盐山了。
整个山有些类似雪山,呈现出白色的,整座山光秃秃的没有草木,毕竟是盐碱之地,也长不出植物。
这种盐矿山,大多由远古时代的海水或湖水干涸后形成。
“没错了,那就是盐矿山,咱把他买下来!”
李逍目绽精光。
两人进了庄子,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户,府邸规模很大,有百来间屋子,占地接近三十亩。
所谓的大户,也就是乡绅阶级。
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
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在当地极有话语权。
正所谓皇权不下乡,中枢的指令到县衙这就停止了。
再往下,就没有朝廷的机构。
县衙想要每年正常缴上税收,还要依靠这些乡绅的合作才行。
两人说明了来意,很快就进入张氏大院,见到了张家的主事人。
一个年迈的老头,差不多六十来岁,名叫张茂金。
“你们想买矿山?”
张茂金举着拐杖笑着迎接二人。
他一看两人的衣着,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定然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弟。
这矿山的确是祖上传下来的产业。
虽说祖业不能随意变卖,但这盐矿山是毫无作用,若是能卖个价钱,也倒是不错。
李逍笑道。“张老,没错,我们是打算买下你手中的盐矿山。”
张茂金有些诧异,问道:“不知二位,买这盐矿山所谓何用?”
李逍如实回答:“制盐贩卖。”
一听这话,张茂金笑了。
真是不知好歹啊,这盐矿山用来制盐,那不是谋财害命吗?
看来这两个富家子弟的脑袋,也不太灵光...
这矿山反正留着无用,就是一堆有毒的石头,不如就卖了。
不过,这老头也不是省油的灯,笑着道: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李逍开门见山:“多少银两能卖?”
张茂金道:“你打算银两钱买?”
李逍想了想,伸出五个手指头。
五百两,买两矿山,应该....够吧?
张茂金的心理价位是二十两,一听这话,当即道:“五十两,成交!”
李逍:“????”
第二十九章 矿山到手,准备开工!
真是意外之喜。
谁能想到,五十两就能买两座矿山!
还是盐矿山!
这尼玛太惊喜了。
不过,李逍故作肉痛的道:“能不能少点?”
张茂金举着拐杖的手有些颤抖,急道:“小伙子,你自个出的价格,怎么就反悔的这么快?”
李逍念念叨叨道:“谁能想到您答应的这么痛快啊...”
一听这话,张茂金也觉得自己大意了。
应该先推诿一番,最后以五十两的价格成交。
谁叫对方出的价格这么高,一时间自己也有些兴奋。
一旁的朱高煦嚷嚷道:“什么破山,要五十两,依我看十两都嫌多。”
朱高煦倒是说的真心话。
因为这矿山的盐有毒,矿石也不能当石料,实在是不值一文。
要不是相信姐夫说能有大用,白送他都不要。
“怎么就叫破山呢?”
张茂金皱眉道:“这可是祖上传来的家业,你们嫌贵,还请回吧。”
同时,他的余光,一直偷偷注视在两人的身上。
若是要走,他便松松口,便宜十两...
毕竟他原本的心理价位,就是二十两。
李逍也不喜欢还价,几两几两的没意思,咬了咬牙道:“行吧行吧,五十两就五十两。”
朱高煦也是有钱的主,不在乎这些银两,挽着手没多说什么。
“小兄弟真是慧眼如炬啊,我这盐矿山可是好山...”
张茂金一边说着漂亮话,心里面一边想着,这俩可真是两傻子,花五十两买些无用之物,真是傻子。
那盐矿山要是真能做出盐来,我会五十两卖给你们?
张茂金突然想到,若是这两傻子,真的用盐矿山的盐毒死了人,会不会牵连自己?让自己吃官司?
必须要签一份协议。
不过先要把买卖合约给签了,免得把人家吓坏了。
想到这。
他赶忙拿出地契和合约,道:“咱们先签合约吧,先说好了...我只要现银...”
朱高煦掏出一袋银两拍在桌上。
张茂金立马拿起小秤,秤了五十两没错,随后咧嘴一笑。
“那咱们先签白契吧。”
张茂金急忙拟契约,地契上写了坐落地点、四至边界...等等。
很快,双方就签好了白契。
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白契。
还需要在县衙的户房,办理办理过户过税,登记入册,盖上印章,便成了红契,受律法保护。
签完白契后,事情落定,张茂金又笑着拿出一张纸,道:
“咱们私下也定个契约...丑话说在前头,盐矿山是我卖给你们的,从现在开始跟我无关了,出了事情我可不负责。”
老头精明得很,先签契约再提此事,怕把别人吓到。
不过李逍也不在乎,看了下契约后,觉得没问题。
上面的内容,就是将老头撇的干净,若是做出的盐毒死了人,他不负责。
李逍大手一挥道:“那是自然,没问题,签!”
“爽快!”
张茂金乐麻了。
这五十两银子,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就如此。
双方又去了趟县衙。
这老头是当地的乡绅,在县衙户房有人,事情办得格外流畅。
很快就给地契盖上了印章,落款是李逍的名字。
“成交了!小兄弟爽快人啊,告辞啊。”
县衙外,老头美滋滋的走了。
“姐夫,感觉价格给高了,这破山估计他就没打算卖五十两。”
朱高煦倒是没在意这些银两。
只不过对方这么开心,有些令他不悦。
“无妨,无妨。咱们可是赚了啊。”
李逍笑道:“五十两买两座山,这买卖划算!”
“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
“自然去矿山看看,那可是咱们的。”
很快,
两人又骑着马,来到了刚买下的矿山。
矿山离大东庄,差不多有五里地。
这座两座矿山连在一起,占地接近千亩。
看样子够开采一百多年的了。
转了一圈后,李逍心里大概有眉目了。
李逍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
“高煦,你差人去购置这些东西,直接拉到矿山附近。”
“另外喊一些工匠,在这个位置做一个厂房,就是这样....”
李逍仔细的将事情安排给了朱高煦。
有这么好的弟弟,不用白不用。
朱高煦无官无职,闲着也是闲着。
“这事儿就包在我的身上了。”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又问道:“那姐夫,你干什么?”
“我先回老家一趟,矿山这边的事儿得有人盯着,我那边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喊过来帮忙。”
“行,那就这么办。”
就如此。
两人分道扬镳。
李逍骑着马,一路奔驰,朝着老家大树口村奔去。
直到天色黑尽,才走到家中。
“已经有些时日没回这里了...世事无常啊...”
李逍有些感慨。
这些日子的变化特别大,自己从农民转眼就攀上了燕王府。
“逍哥!天啊,这是好马啊!”
正在村口晃荡的李雄志正准备去偷偷摸鱼。
结果就看到了一人骑着马朝着村口走来。
定睛一看,正是几日不见人影的李逍!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还骑着高头大马!
这气派,啧啧啧!
在古代,马匹可不便宜,跟汽车一样。
特别是李逍的黑马。
是燕王府的上等好马,妥妥的兰博基尼级别的跑车。
“小志,真巧啊,正找你。”
“去拿些上好的草料和黄豆来我家,帮我喂马。”
“马儿跑了一天,饿了。”
说着,李逍一扬马绳,马匹撕鸣一声。
朝着自己老宅子跑去。
看着李逍离去的背影,李雄志羡慕的不行。
“不会...真让他娶上郡主了吧?”
“这也...太气派了!”
“这条大腿,我必须抱好了...”
念及至此,李雄志也赶忙回到家中。
弄了一些好的草料和黄豆,屁颠屁颠的去了李逍的家。
“逍哥,你这马真好啊....”
李雄志来到李逍门前,仔细的将草料伴着黄豆喂给马儿吃。
“这算什么。”
李逍笑了笑,在茅草屋里,给父母的灵牌上了柱香。
“爹,娘,孩儿出息了。”
“现在还有有幢大买卖,等赚了大钱,再回来看您二老...”
李逍躬了躬身,将香火插在了香炉上。
屋子外的李雄志耳朵一直竖着呢。
听到有大生意,整个人都精神了。
他毕恭毕敬的走了进来,道:
“逍哥...那啥,有啥大买卖,带上弟弟。”
“咱们从小玩到大的,您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啊....”
“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有人打你田地的主意,可都被我给呵斥退了。”
李逍略显惊讶:“你还帮了我这忙?”
“可不是嘛!”
李雄志义愤填膺的道:“就老李头家里的老大,田挨着你,发现你不在,想偷偷划进来几分田,被我看到了,我当场就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三十章 李逍回村,朱凝云忧心不已!
“可不是嘛!”
李雄志义愤填膺的道:“就隔壁老姜头家里大儿子,家里田挨着你的家的田,这些日子发现你不在,想偷偷划进来一些,被我看到了,我当场就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李逍点点头:“不错,不错。小志,我没看错你啊,够兄弟。”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
农民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样淳朴,反而喜欢窝里横。
村里常常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无非是为了一分地或者是一点水源,两家人就能争得个面红耳赤,大打出手,锄头都敢往脑袋里招呼。
这些小事,找官府都不受理的,得先让乡绅来调解。
这时候,谁家的男丁多,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李逍家里只有一个男丁,父母身体又不好。
家里人老实,人丁又少。
穿越来的时候,家里的田地都被占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三亩地。
父母死后,村里更多人就打着李逍那三亩三分田的主意了。
不过李逍毕竟是个穿越者,不是吃素的。
略施伎俩,拉拢一批人,打压一批人,这才守住了这三亩三分田。
这个游手好闲的李雄志,是被李逍给拉拢的人。
一直逍哥上,逍哥下的。
这个李雄志说老实吧,也算老实芭蕉的。
说不老实吧,他又有些不安分,整天游手好闲看不上种田,但又谋不到其他赚钱的行当。
李逍这次回来,就是想招他帮忙管理盐山的事务。
不需要什么能力,只需要对他忠心就行。
此时,李雄志搓了搓手,小心翼翼的找了个凳子坐着,仰头看向李逍,道:“逍哥,这些日子...你是什么个情况啊...门口那马...”
李逍微微一笑,道:“门口那马,燕王府的。”
嘶...
李雄志倒吸一口凉气。
燕王府的马啊!!
燕王府那是什么地位的?
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啊!
地地道道的农民,可能一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儿,也就是知县。
很多人这辈子甚至连知县都没见着,顶多见个收税的胥吏。
燕王那是什么级别?
藩王,坐镇一方!
怕是知县老爷,在他们眼中就是个苍蝇。
“听说前段时间,有人来村子里调查你,看来是真的了。逍哥真的攀上了燕王府啊...”
李雄志羡慕的道。
“前段时间有人调查我?”李逍好奇问道。
“可不是嘛,那县衙老爷亲自来咱们村,招待那上面来的大官儿,那可是毕恭毕敬的,肯定是燕王府上面来的人。”
李雄志如实道。
李逍点点头。
估计是朱高煦刚跟自己接触的时候,就开始调查了。
不过没关系,自己的身世干干净净,就是一介农户。
李雄志道:“那...逍哥如今是...”
李逍并不否认,开口道:“没错,过段时间我就是郡马了,燕王朱棣的女婿。”
李雄志整个人都呆住了。
整个人陷入震撼当中。
李逍的身份,那现在自己真的是高攀不上。
这转眼就成了皇亲国戚了啊!
李逍笑了笑,道:“小志,这段时间我不在,有人想打我田地的主意,你却帮我,干得不错。”
“只要逍哥一句话。”
“我李雄志就是上刀山,下火海,那也是在所不....”
李雄志立马开始表忠心,李逍懒得听,挥挥手打断。
“行了行了,是不是讲义气,我李逍看得出来。”
话锋一转道:“我这次回来,除了来祭奠一下父母,另外就是谋了一桩生意,想找个趁手的帮手...”
“我啊。”
李雄志猛地站起来,拍拍胸脯道:
“我啊逍哥,这样的好差事,一定要带带兄弟啊,我李雄志虽然没有什么能耐,但逍哥一句话,风里来雨里去,眉头都不皱一下。”
李逍略作考虑:“你...行吗?”
李雄志道:“逍哥,你试试我,我准行!”
也只有这个小志靠谱一些.....李逍哈哈一笑:“好,那就你了,我就欣赏你这份自信的样子。”
李逍早就选好了人选。
虽然自己在村里与好几个人关系不错。
但关键是,小志这个人心眼少,人机灵,而且....认几个字,不至于大字都不识一个。
“谢逍哥,逍哥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李雄志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那啥,明天一大早帮我马喂好,你先回去吧,我要休息了。”
李逍挥了挥手。
“是,逍哥,保准让你的马儿吃的饱饱的。”
李雄志拱了拱手:“那我就先回去了,不打扰逍哥您。”
“等等。”
李逍招了招手:“明天还帮我做一件事情,在村里传出消息,谁要是敢打我田的主意...就算一分田,我李逍也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现在李逍看不上这些田地了。
可毕竟是父母留下来的,一分都不能少。
“逍哥,这事包在我身上,谁要是打你田地的主意,先从我李雄志的尸体上踏过去。”
李雄志信誓旦旦的说道。
“行,去吧。”
“好嘞哥。”
....
....
翌日。
燕王府。
春日的阳光挥洒,黄玲鸟在枝头吱吱吱的歌唱,颤抖的树枝将昨夜的露珠从树叶上抖露下来。
晶莹剔透,宛如水晶。
早早的,永安郡主朱凝云便起了床,在窗旁遥望着。
“不知...今日李逍的武艺,是否又会所增长呢...”
只可惜,等待了许久,也没有看到李逍的身影,倒是看到了弟弟朱高煦惯例在演武场锻炼。
“今日,他怎么不在?”
朱凝云又等了许久,直到朱高煦离去,也没看到李逍。
“郡主,奴婢方才去库房拿一些食材,听闻李逍公子昨天出府,一夜未归。”
张翠翠端来早膳,如此说道。
现在李逍在燕王府可是个名人。
他的一举一动,下人们都会闲聊。
“他....走了?”
朱凝云心中一凛,十分忧虑,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她现在日日想见到李逍,哪怕是远远看一眼,也十分开心。
当李逍突然消失不见,朱凝云心里空落落的。
“也许,是回老家了?”
张翠翠急忙道:“郡主可别胡思乱想,我看那李逍喜欢郡主,喜欢得紧,怎么可能...”
“嗯...翠翠,今日还是绣香囊吧。”
“好嘞!”
三十一章 永安郡主的心意!
时间虽然跟往日一般没有变化。
可对于永安郡主来说。
不知为何,今日的时间过得很慢。
直至傍晚,夕阳落山。
也没听到李逍回府的消息。
张翠翠自然就充当打听消息的角色,时不时的就会去门前问一嘴,问一问李逍没有回燕王府。
“没回来嘛?”
门一响,朱凝云急急忙忙的问道。
见翠翠摇了摇头,她又低眉绣着香囊去了。
“郡主的手艺见涨,这香囊越来越有模样。”
张翠翠急忙安慰。
“可他若是走了,我这香囊送给谁呢...”
朱凝云轻声呢咛。
“可不兴说。”
张翠翠道:“那李逍又不是入赘的赘婿,不在府中居住也合情合理啊...”
“哎呀...”
正说着话。
朱凝云心不在焉,一不小心将绣花针刺破了手指头。
张翠翠急忙看了眼,心疼道:“郡主不用担心,我看那李逍对郡主一片痴心,要不...我去问问煦王子?”
“那怎么行,我一女子怎么能因为他一日没回府邸,就问这些问题。”
朱凝云摇摇头,随后又问道:“你说李逍会不会觉得,一个男子在女子家府中居住,有些寄人篱下的感觉才会...”
张翠翠摇摇头:“我看那李逍公子,行事坦荡,不拘小节,应该不会有这般想法吧...”
朱凝云想了想。
起身去翻自己的首饰盒,似乎在找些什么东西。
“郡主您这是?”
张翠翠看到郡主心情不悦,她也很是难受。
“我听说半月后定亲,母妃打算返过去一些嫁妆。”
“可那李逍只是一介农户,又没钱财...”
“男人都需要脸面的....定然是怕定亲的时候拿不出像样的聘礼来,丢了脸面,才为此事着急。”
朱凝云手上都是一些金银首饰,和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银钱、银票,看向张翠翠道:
“要不,你去找到李逍,将这些钱财给予他,当做聘礼...”
张翠翠有些哭笑不得:“郡主你这...还没嫁出去呢,就胳膊肘往外拐,哪有女子给男子钱,下聘礼娶自己的道理啊?”
“翠翠,你又笑话我不是?”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燕王之女,定亲那天定然会有亲朋好友、达官显贵来道贺的...”
“李逍定然会担忧此事....”
朱凝云认真的道。
她虽然不问世事,但也知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男人出门在外,脸面很重要。
“翠翠只是个丫鬟,也没成过亲,哪里懂得这些呀...”
张翠翠转念一想,道:“郡主,可那李逍公子会不会不收啊?”
听到这话,朱凝云也担忧起来:“翠翠倒是提醒我了。”
思绪片刻,她又走向桌案,
写下一句诗词:
“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这首诗句,出自汉朝。
名为《孔雀东南飞》。
是以一对恩爱夫妻的悲剧,控诉封建礼教、家长统治和门阀观念的罪恶。
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在一起,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会一同面对,不分彼此。
也算朱凝云,暗中表达自己的心意。
她将纸张折好,递给了张翠翠,道:
“翠翠,你找到李逍先委婉打听一下。”
“若是他不愿意与我成亲,只是逃避燕王府,你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也会请求父王不要治他得罪。”
“若是他真是为聘礼之事忙碌,你就将这些银钱给他,把这首诗给他,他会明白我的心意的。”
张翠翠接过纸张,塞入怀中,道:
“郡主,您多虑了,李逍怎么可能不愿与你成亲呢?多半是因为其他事情吧,您放心,今日李逍若是还没回府,我明日就去办。”
“嗯...”
直到深夜,今晚李逍依旧没有回府。
夜,静如止水。
可有个深情女子,却为某个男子辗转反侧...
...
...
大树口村。
村子里的坟山上。
李逍拿着锄头忙碌了整整一天,在父母的坟头除草,平整。
把墓碑百米开外都弄的整洁,干净。
重活一世。
虽然只有一年的相处,但毕竟也是这个世界的亲生父母。
不能为他们做些别的,但也不能让墓碑前杂草丛生。
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李逍都是一个孝顺的人。
“爹,娘,有时间再来看你们。”
李逍对着墓碑躬身祭拜了一下,随后朝着山下走去。
“逍哥,逍哥,事情都办妥了。”
李雄志早就在不远处等候着。
李逍一动身,他就凑了过来。
是个会来事儿的人。
“村里面人怎么说?”李逍问道。
“我直接跟村里面的人说,李逍现在可是大人物了。”
“谁要是敢动李逍家田地的主意,我李雄志第一个跟他拼命。”
“他们看到了你那匹好马,知道你现在身份不一般了,绝不敢起什么心思的。”
李雄志如实汇报。
“干得不错。”
李逍笑着点点头。
其实这也算个考验吧,看这家伙听不听话。
村子里的人都姓李,他这样传话,其实还挺得罪人的。
很显然,李雄志经受住了考验。
至于这三亩地,李逍还真不在乎。
“这三亩地,我自然不会再去种了,荒着也是荒着。”
“你二哥李雄宏,家不是孩子多么,有七八个孩子,生活也不容易。”
“你这些年也没赚到什么钱,给你二哥添了不少麻烦。”
“这样,这三亩地借给你二哥先拿去种,收成我一分不要。”
“逢年过节的,让他帮忙把我父母坟前的杂草除一下,烧几张纸钱,就当作回报。”
既然这个小志经受住了考验,李逍还是要给一些甜头给他。
让外人知道。
跟着自己混,好处少不了。
收买人心,要有手段,对方才能死心塌地跟着。
听到这话,
李雄志果然感激涕零:“逍哥,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三亩良田,可不是小数目啊。
“让你拿着哪里这么多废话?”
李逍沉声道:“我不让别人打主意,是要让大家知道,我李逍的东西,谁也不能动。我想给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逍哥!有你这句话,就算你以让我杀人放火,我李雄志绝不皱一下眉头。”
李雄志无比感激,已经彻底被折服了。
而且,他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发生了天大的变化。
俨然有上位者的威严。
跟着逍哥混,准没错!
看来我李雄志,要咸鱼翻身了...
就如此。
李逍顺利收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小弟,为自己办事。
回到老屋中。
李逍这才想起来,今日的积分商城还没有打开。
定然又有好货了....
“打开积分商城。”
三十二章 张翠翠找来,郡主的心意!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雪碧一罐。消耗积分50。】
【二、雪碧一罐。消耗积分50。】
【三、黑人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卧槽,都是什么臭鱼烂虾。”
李逍有些无奈,这系统刷新物品,全凭随机。
不过他还是把商城给清空了,反正也花不了几个积分。
“我两日没有回府,也不知道凝云会不会担忧我呢...”
李逍这般想着,心中竟然也有些想念她了。
是爱情的味道...
“事情忙完了,明日就回燕王府吧...”
劳碌了一天,李逍觉得有些疲劳。
这一睡,
就睡到了第二天日晒四竿。
阳光从李逍老屋的破旧窗户射入,李逍依旧在呼呼大睡。
“笃笃笃——”
这时候,房门突然敲响了。
“逍哥,逍哥在家吗?”
李逍一听是李雄志的声音,懒得搭理,没好气道:“睡觉,不要吵我。”
“逍哥,弟弟哪敢打扰您啊,是...有个姑娘找您。”
门外传来谦卑的声音。
原来是李雄志在村口溜达,刚好碰到前来问路的张翠翠,他一看张翠翠的衣着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一打听,原来是找李逍的,李雄志不敢怠慢立马将人带了过来。
“姑娘?”
李逍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正是郡主的丫鬟张翠翠。
“翠翠,你怎么来了?”
李逍有些惊讶,对方居然找到了这里。
“那个...郡主有些话让我我问你。”
张翠翠说着,又瞧了一眼李雄志。
果然是攀上了郡主,成为了郡马爷,跟着逍哥发达了啊.....李雄志很是识趣的退了出去:“人我给你带到了,逍哥,弟弟我就先走了。”
李逍微微颔首。
旋即把张翠翠迎了进来。
“家里贫寒,见笑了。”
李逍拉了张凳子请人家坐下,随后问道:“是我没回府,郡主担心么....”
张翠翠连忙笑着点头:“是啊,郡主担心你出了什么意外,差我来找你,我也不知道去哪儿找,就去了你老家这村子,一问你还真在呢。”
看来凝云已经彻底对我上心了,她也开始主动了....李逍心中一喜。
“那你现在放心了吧,回去复命吧。”李逍笑道。
张翠翠瞧了一眼四周的环境,李逍果然如郡主说的一般,穷的只剩下一间茅屋了。
不过,这些郡主都不在意。
她只喜欢这个人,要确定他不是逃婚...
念及至此,张翠翠委婉问道:“不知此次李逍公子回家中,所为何事...就是翠翠我随便一问,公子莫要多心。”
“是郡主让你问的吧。”李逍哈哈一笑。
“并非...”张翠翠急忙想掩饰。
“解释就是掩饰。”
李逍笑道:“你回去跟郡主说,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请她勿要担心。”
话音落下。
张翠翠大为惊喜,连连点头。
“我此次回老家,在父母的坟前祭奠一番,第一次离家这么远,顺便拿一些东西。”
李逍指了指桌上的一些纸张,道:“那些是我这些年写的一些随笔,放在这里怕被虫蛀了。”
这些随笔,其实是一些白话文小说。
穿越而来的时候,李逍便慢慢的把前世一些小说,通过回忆,记录在了纸上。
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通过这些文字换来一些钱财丰裕生活。
不过后来发现没这么简单,渐渐的也就作罢了。
“李逍公子这般说,翠翠放心了。”
张翠翠深呼一口气。
其实刚才她也十分紧张,还真怕是李逍想要逃婚。
郡主这些年郁郁不乐,好不容易从阴影中走出一些,又遇到了幸福。
若是这幸福突然离去,怕是她以后再也不会提成亲之事了。
张翠翠又想到自己有事情要办,又悄声打听道:“半月之后,是李逍公子与我家郡主定亲之日,公子应当知晓吧?”
“正月二十四嘛,记在心里呢。”李逍笑道。
“公子...”
说着,张翠翠从身上掏出一摞银票,每张都是面额二百两,尽有尽有十来张,怕是有三四千两白银。
这是郡主将自己的金银首饰给典当了,随后又把这些年积累的钱财全部拿了出来。
“李逍公子,我家郡主担忧你定亲之日拿不出钱财来,这些是我郡主这些年存的银两,你拿着当做聘礼。”
张翠翠将银票递给李逍说道。
一听这话。
李逍顿时产生了感动之意。
自己未来的媳妇也太好了吧。
这还没过门成亲呢,就想着自己。
等于是在未来的时代,丈母娘要五十万的彩礼,结果女儿私下偷偷把彩礼给出了。
这不比那些扶弟魔,强上一百倍,一千倍?
这样好的女人,哪里去找啊???
不过,李逍自然不会要这钱的。
他揶揄道:“你家郡主怕我拿不出钱财来,丢了她面子?”
“不不不,郡主就担心你会这样想。”
张翠翠急忙将郡主写的亲笔诗句的纸张拿出来,递给李逍:“郡主说,你看了此诗,就明白她的心意了。”
“还给我写了诗?我瞧瞧。”
李逍将纸张接过来,展开一看。
上面的字迹如纳兰吐芬,水灵秀气。
一看便是女子的字迹,煞是好看。
见字如闻其人,这一手好字让李逍惊叹不已。
上面的内容,更是让他心头一暖。
[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这是出自《孔雀东南飞》。
诗句的意思,正是她想要跟李逍表达的心意。
我们既然即将要结为夫妻,那么就应该不分彼此,不分你我,同进同退。
爱情是依托的,相互经营的。
李逍给出去的爱意,每次都能得到回馈。
说实话,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遥想上一世,自己追求的那几个女孩子,竟然把他当做备胎,当做舔狗,送出去的礼物认为是理所当然。
真所谓世道变化,人心不古啊!
李逍已经感受到了郡主的心意,不过这银两他是断不能收。
一旦收了,凝云不在意不假,可外人怎么看?
自己不能被外人给看扁了。
“翠翠,这银两我不要,你拿回去。”
“你跟凝云说,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在下虽是一介农夫,但绝不会是无能之辈,一定会在定亲之日,做的漂漂亮亮的。”
李逍毅然决然的将银票推了回去。
这一举动,令张翠翠对李逍的看法,再次拔高!
不过,她却担忧,这样回去复命,郡主会不会难受呢?
李逍看出了对方的担忧。
他也怕郡主误会,拒绝她的心意,让她难受。
“这样,翠翠,我也写一首诗,你帮忙传给郡主。”
三十三章 今生今世,非君不嫁!
李逍走到桌前。
沉思片刻,最终还是用一首白话诗,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没办法,自己穿越的是明朝。
唐朝诗词盛世,那些诗词都不能拿来用了。
体现不出水平是吧?
磨墨,提笔,落笔。
[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决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
[......]
李逍书写的格式,是现代人的格式。
带标点符号的那种。
毕竟写的是白话文,不打标点符号,李逍总感觉怪怪的。
古代不打标点符号,写文言文的原因是,洛阳纸贵。
纸张贵重啊!
哪有空间给标点符号?
一个字包含好几个字的意思,就是为了节省空间。
其实到了明朝,造纸术的水平提升了不少,纸张也没有以前那么贵重了。
但这种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翠翠,麻烦你将这首诗带给郡主。”
李逍将诗句递给了张翠翠,另外又摸出一粒金豆豆。
“李逍公子,这使不得啊,传达信件,是奴婢的分内之事。”
张翠翠收了纸张,却不收金豆豆。
能看到郡主得到幸福,她就万分开心,不想要李逍的钱财。
毕竟对方也没几个钱,这金豆豆他认识,估计是朱高煦给的。
“让你接着你就接着,我李逍虽然现在没钱,但钱财对我来说,欲要取之,如探囊取物。”
李逍不是说大话。
盐山已经买到了,等白盐制作起来,钱还会少么?
张翠翠不好拒接,只好收了下来。
“那李逍公子,奴婢先行告退。”
张翠翠顺利完成任务,心情甚好,只想快点回府禀告。
李逍将她送到马车处,才留步。
“本来打算今天回府的,不过....丫鬟一找我,我就回府,有些不妥啊。索性就再晾凝云一天,欲情故纵....”
李逍这般想着,又转身回了老宅。
去整理屋内一些要带走的物件去了。
....
....
直至傍晚。
张翠翠坐着马车回到了燕王府。
永安阁处。
朱凝云远远的在窗台,就看到丫鬟张翠翠朝着这边走来。
她心中一紧,又紧张又害怕。
急忙下去开门,将张翠翠迎了进来。
今日一整天,朱凝云都魂不守舍,茶不思,饭不香。
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明感觉李逍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可心里总是患得患失,担忧万分。
“翠翠,今日事情办得如何?”
待进入房间后,两人刚坐下,朱凝云就忍不住问道。
完全失去了往日宁静的姿态。
“郡主,莫要着急,奴婢喝口水,缓口气...乡下路不好走,一路都快把我抖得散架了...”
张翠翠忙活一天的确是很疲劳。
而且她身子骨在火灾之后,也差了许多。
“好好,你缓口气,我给你倒水。”
朱凝云顾不上郡主的风范了,提起茶壶。
张翠翠急忙抢了过来:“郡主,可使不得,折煞奴婢了,还是奴婢自己来吧。”
她自顾自的倒了杯水,喝了口水后,咧嘴一笑道:
“郡主,今日我寻到李逍的老家,李逍公子果然在那里,一找便找着了。”
朱凝云担忧问道:“逍公子...去老家所为何事?”
张翠翠嘻嘻笑道:“还叫逍公子呢?不应该改口为夫君吗?”
见张翠翠面带笑容,又这般说话,朱凝云心中顿时舒缓,这才故作生气道:“没个正行,还未成亲怎能称夫君,快说...你这丫头,真让人着急。”
张翠翠也不敢继续调皮了,认真说道:
“那李逍去老家,是祭奠父母去了,说是第一次出远门,同时也跟父母说一说即将要成亲的事情。”
“原来如此...”
朱凝云彻底安心了。
一扫之前的担忧,换来的全是欣喜。
李逍的父母离世,去祭奠父母便体现出了李逍的孝心。
百善孝为先,自己果然没看错他,他也是个心地善良之人。
再然后....李逍还跟离世的父母,诉说自己要成亲的事情....这样的话,让朱凝云心中暖烘烘的...
为子女者,凡事多与父母商量,这是孝顺之道。
对方父母离世,却也不忘告知一声,自己在他的心目中,已经.....
同时,朱凝云也为李逍忧伤,子欲养而亲不待。
要是他父母在多好啊,我们便能一同孝敬他的父母...
朱凝云心思流转,对李逍的爱意又多了一分。
这时,张翠翠接着道:“郡主,我本想委婉打探,没成想李逍一眼便看出是你让我问话,你知他如何说?”
“如何?”朱凝云问道。
“他说...咳咳....”
张翠翠咳嗽两声,站起身来,学习李逍的说话姿态,压着嗓音道:“你回去告知郡主,让她莫要担忧,我李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
话音落下。
房间瞬间安静。
话语在房间不断回响,也断在朱凝云的脑海回响。
朱凝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
这句话,像寒冬腊月里的火炭一般,令人顿觉周身热呼呼的。
她从未听过这样的话,
这样的誓言。
誓言!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美好的,无法抵抗的!
更何况是经历了磨难的朱凝云。
一个很少与外界接触的女子。
虽然未亲口从李逍口中听得,但依旧让她心中如波澜的湖水,许久无法平静。
今生今世,非我不娶!
朱凝云心爱意荡漾,心道...我也...今生今世,非君不嫁....
“郡主?郡主?”
许久。
直到听到翠翠的呼喊,朱凝云才回过神来。
她发现,自己失态了,急忙转移话题掩饰:“对了,逍公子可有收下我送去的银钱?”
张翠翠摇摇头:“这倒没有。”
是不是我自作主张了....朱凝云担忧道:
“翠翠,我白日就在想,虽然我心意如此,可李逍若是误会,那该如何是好啊...李逍当时作何反应?”
其实,白日里,朱凝云一直在担忧此事。
虽说写了一首诗表明了心意。
但...自己是不是擅作主张了一些,会不会伤了李逍的尊严。
张翠翠嘻嘻笑道:“郡主安心,您的心意,逍公子收到了,逍公子也有心意呢。”
闻言,朱凝云美眸微张。
第三十四章 致橡树!朱凝云沦陷了!
今日的夜晚格外宁静。
窗外已经如墨染一般,天空月牙悬挂,繁星点点。
朱凝云的心思,也如同这夜色一样,变得宁静多了,再也没白日的忧虑。
“你说,李逍也有心意?是何?”
朱凝云看向张翠翠问道。
张翠翠并未直接拿出纸张,而是先说道:“白日里,得知李逍公子非郡主不娶后,奴婢心情大好,也便提了此事,并将郡主您的信件给予。”
“郡主猜猜,李逍公子怎么说?”她反问道。
朱凝云沉思片刻,猜道:“他没有收下银钱...也许是不在乎外界的流言蜚语了,是吗?”
“郡主猜错了。”
张翠翠嘻嘻道:“那李逍公子的话,说出来真的挺有魄力的,让人刮目相看。”
朱凝云道:“如何说?”
张翠翠又学习李逍的姿态,压低嗓音:“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在下虽是一介农夫,但绝不会是无能之辈,一定会在定亲之日,做的漂漂亮亮的。”
她学的还算认真,尽量还原当时的场景。
说完后,张翠翠笑道:“当时听了这话,我觉得李逍公子这人真不错,虽然一穷二白,但竟如此自信,太自信了!”
朱凝云点点头。
虽然她从未想过要求自己的夫君有这样那样的条件。
可眼下自己的未婚夫,不但颇有些小才华,还会做饭,又如此自信,当真是让人惊喜。
“对了。”
张翠翠拿出纸张,递了过去:“李逍公子担心拒绝你,怕你误会,回了你一首诗,说是你看了就明白他的心意了。”
闻言,
朱凝云连忙接过纸张,在桌前坐下,缓缓展开,生怕弄坏了。
看到纸张的内容,她眼睛一亮,又是一首白话诗。
“哈哈哈....他的字怎么这么奇怪...”
看到歪歪扭扭的毛笔字,朱凝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心说等他回府,我定要好好教他写字才行。
李逍的毛笔字不好看,但歪歪扭扭的字,反而显得真诚无比。
但是诗的内容....朱凝云很快进将身心全部沉入其中。
[致橡树]
[如果我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看到这,朱凝心整个人为之一怔。
“爱”这个字,让她感觉到周身暖烘烘的。
“如果我爱你...绝不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朱凝云喃喃的将诗句念了出来。
他在告诉我,如果他爱我,绝不会用我的地位,炫耀自己。
所以李逍才拒绝了我的银两...他是在告诉我,他不是为了燕王府的权势而来。
朱凝云心中不由升起许多感动,接着往下看去...
[我如果爱你——]
[决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朱凝云的眼眸越来越大,她太震撼了。
白话诗....也能写的这么抒情的么。
仿佛...宋朝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她的诗词便是蕴含无数的情感,而这白话诗,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两处如果,两处不止,将李逍的心意阐述出来,炙热而又真切。
他是将橡木,比作爱情么...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朱凝心感受到了那炽烈而又火热的话语,是那样平凡,却有力量。
将我们...比作橡树与木棉树,跟和叶紧紧相连。
李逍竟然能用白话,阐述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意境。
朱凝云为李逍的才华感到佩服!
同时心中喜欢又多了几分...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相互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的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诗句中的情意,仿佛现在的相处,双方相敬如宾,所作所为,生怕对方误会对方。
她感受到,对方似乎是走到自己的内心深处。
铜枝铁干。
正是这些年,朱凝云给自己包裹的保护伞,不见任何人,不向任何人敞开心扉。
这比喻,也太生动了——
如刀,如箭,如戟!
而对方,用木棉树开的红色花朵,来证明自己的行为,用火炬点亮,融化那颗冰冻的心。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
[爱——不仅爱你志高的理想。]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
一字一字。
朱凝云拿着宣纸,反复将诗句看了几遍。
直至她眼眸发红,灵魂深处都颤栗起来。
她仿佛和李逍产生了共鸣,两人所有想说的一切,想的一切,都包含在这首诗当中。
这首...白话诗!
朱凝云感觉她找到了对的人,找到了她心目的那个他。
李逍写的诗词....跟朱凝云内心深处的想法。
不谋而合,产生共鸣!
在这一刻,绽放爱的花火!
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一切,全部。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夜,静如止水。
朱凝云这一夜,睡得格外安心。
睡梦中她咧嘴一笑。
也不知道,
梦到了些什么...
...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80。】
【叮!你与朱凝云互换诗句,传递心意,对方已经深深被你的才华折服,且在心中认定了你。获得甜蜜积分:3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5000分。】
【当前积分:25250。】
正在房间洗脚的李逍,突然就听到耳边传来一道悦耳的声音。
李逍会心一笑。
为爱人写诗,果然是最浪漫的事情!
凝云...今晚应该能梦到我吧...
第三十五章 软饭硬吃....真爽!
翌日清晨。
李逍从床上爬起。
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商场有没有好货。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心相印卫生抽纸一包(6小包)。消耗积分200。】
【二、英雄牌钢笔一支。消耗积分500。】
【三、软毛牙刷一对。消耗积分100。】
“清空商城!”
这次李逍倒是有些惊喜了。
不为别的,就为擦屁股这点事,李逍在古代是真特么不习惯。
擦屁股用什么?
卫生纸是没有的...
只能用厕筹,也就是竹子做成的棍子。
据说这玩意,是当年唐朝,去西天取经的唐僧带回来的方法,也就是印度人传过来的方法。
具体真假,反正李逍也不知道。
不过这玩意硌屁股是真的,李逍好一阵才习惯这手法,一不小心就会菊花残,满地伤...
古代的纸张贵啊,所以用这玩意。
但到了明朝,纸张才没有那么贵重,达官显贵都用草纸擦屁股。
先前的李逍倒是想用草纸来着。
后来他发现,这三亩地的收成,一年不吃不喝也擦不起一个屁股...
也就这段时间,在燕王府里能用草纸擦屁股。
不过...那草纸也跟后世的卫生纸没得比,摩擦力太大...
“看来这玩意,可以扔了...”
李逍默默的将口袋里,从燕王府茅房的草纸拿了出来...
今天的收获,还有牙刷和钢笔。
钢笔是没法用了,没有墨水,只能等有墨水后才能用。
不过牙刷倒是和先前买的牙膏搭配上了。
自己终于能刷牙了...
“有些东西需要配套使用。”
“这商城每次都单个刷出来,这不是玩我么!”
李逍忍不住吐槽一句。
“对了,也不知道朱高煦那边事情办得如何。”
“两天过去,应该差不多了吧。”
将东西收拾好后,背上包裹,骑着黑马正准备离开。
随后,他便看到了李雄志。
也不知道这小子从哪里钻了出来,背着包裹,走了过来。
应该是早就等着,就等李逍出现。
“逍哥,您先走,弟弟去哪里找您啊?”
李雄志嘿嘿笑道。
李逍骑在马上,道:“去了北平城,到燕王府门前等着,让侍卫通报一声。”
说实话,李逍对这个李雄志还蛮满意的,做事主动。
这两日不用他多说,李雄志很是识趣的将屋外的马匹喂好,也不来骚扰他。
自己要走,也不用提醒,早就等着。
除了忠心外,李逍就是看中了这一点。
要是推一步走一步的呆瓜,那自己就要劳神了。
吩咐完后,李逍便一抖马绳,绝尘而去。
“好嘞,逍哥,您慢走。”
李雄志目送远去,旋即抖了抖肩上的包裹,也上路了。
“啧啧啧,逍哥果然不同凡响了,气派啊!”
“那可是燕王府啊,哈哈,没想到有朝一日,我李雄志也有今天,也能去见见世面了。”
就如此。
李雄志美滋滋的朝着燕王府走去。
而李逍则是先回了趟燕王府,到了燕王府,已经是中午。
燕王府的侍卫一看到李逍,立刻将马拉走,热情的请了进去。
“高煦今日在府内吗?”
李逍看向门前的侍卫问道。
燕王府内,燕王妃徐妙云早就交代过下人,对李逍不可说些轻言轻语,要尊重对待。
加上传言靠近李逍能沾上好运。
大家哪里还敢轻视他,巴结都来不及。
而侍卫又知道李逍与高煦王子交情极好,不敢隐瞒,道:“煦王子一大早便出了门,还未回来。”
“嗯....将马儿喂饱,等下我还要出趟门。”
李逍对着下人吩咐,一点都不见外,跟自己家一样。
他是打算吃个午饭,将带来的东西放到燕王府后,去矿山那边看一看情况。
“好的,李逍公子。”
侍卫点头道。
“麻烦了。”
李逍客气一句,便朝着自己住处走去。
一切理所当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李逍是燕王的儿子呢。
不得不说,
软饭硬吃的感觉....还挺爽!
李逍走后。
侍卫立马去安排。
“那个...你去喂马。”
“你去永安阁跟郡主通报一声,李逍公子回了。”
“是。”
....
....
不多时。
李逍回来的消息便传播出去。
得益于古代人比较封建迷信的缘故。
好像大家都蛮开心的。
仿佛李逍在这燕王府,大家都能沾上些光。
府内朱棣的侧妃们、包括燕王儿媳张氏...等人,也纷纷琢磨送点什么与其交好。
永安阁。
燕王妃徐妙云今日特来与女儿闲聊。
等她来了永安阁,便发现女儿的变化太大了。
笑着将自己迎了进去,还主动拉着自己的手,聊聊家常。
看到这一幕,徐妙云的心中无比欣慰。
女儿总算走出了阴影之中。
之前的几年里,女儿一直呆在闺房,不愿见人。
燕王妃常常与其谈心,想令她能开心一些,只不过并没有什么起到效果。
而李逍三日的时间,就能让女儿敞开心扉,令人意想不到。
徐妙云心道,真是女大不中留,不过女儿能找到自己的归宿,真是上天给朱家带来的礼物。
“母妃...你看,这是李逍公子所作的白话诗。”
谈到兴奋之处,朱凝云拉着母亲,欣喜的将自己摘抄的白话诗拿了出来,笑道:“母妃您也喜欢诗词,觉得如何?”
映入眼帘的是那天在湖畔,李逍所吟的《再别云桥》。
其实,这首白话诗,那天徐妙云和朱棣已经偷听过来。
不过徐妙云自不会表露,而是认真认真的看了一遍。
再次观摩,徐妙云再一次肯定了这作品,大为赞赏道:
“真没想到,这李逍有如此才华。”
“诗句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
“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
“白话能作出这么优美的诗句,真是别树一格,独此一家。”
听到母亲给出如此评价,朱凝云心中美滋滋的。
李逍不止是对自己好得到认可,其他方面也得到了认可。
都说得到父母祝福的婚姻和爱情,是最美好的。
朱凝云感觉就像自己的夫君,得到了父母的认可那般,幸福徜徉在心间。
看到女儿那幸福的模样,燕王妃打心底为她高兴。
她欣慰笑道:“凝云,你三句话离不开李逍,你跟母亲说说,那李逍哪里讨得你喜欢?”
第三十六章 永安郡主的三道劫难!
“哪里好....女儿不知...”
这个问题,让朱凝云的脸红了,她不好意思跟母亲说这些。
徐妙云亲昵的拉着她的手,轻轻抚摸她的手背。
即便是被火焰烧得伤痕累累也不嫌弃。
这是她的女儿,亲生骨肉。
这次,朱凝云没有抽回手,而是任由母亲抚摸。
她想到李逍了,李逍的父母都不在,想要享受这份温情都无法得到,自己要好好珍惜....
见朱凝云似乎没有往日如刺猬一样包裹自己,徐妙云轻声道道:“咱们母女间有什么不能说的,李逍是我的女婿,母亲想多了解女婿一些,看看他是不是对你真的好。”
“当然是真的。”
朱凝云脱口而出,旋即意识到自己有些激动了,这才轻声道:“母妃...我能看出李逍对我的真情实意...他...的确很好。”
徐妙云春风满面道:“哪里好,说给母妃听听。”
“那女儿说,您可不要笑话我。”
朱凝云这才娓娓道来:“李逍虽然读书不多,却喜好读书,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诗词天赋属实了得,第一次见面,女儿随意出题,便能说出‘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样的诗来。”
听到这,徐妙云也是佩服的点头。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这样的好句,是多少才子,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的。
诗词一道,跟读书多少没关系,靠的是天赋。
李逍这孩子,是真的有天赋,只可惜生在了农家....
好在现在来了燕王府,他若有才华,可尽情施展。
徐妙云婉婉一笑道:“这点属实不错,比你父亲强多了,你父亲起初只知道打打杀杀,还是我逼他读书,他才读书。”
“不兴这么说父亲...”
朱凝云忙道:“父亲之才,这天下鲜有人能与其比肩。”
徐妙云道:“还有呢,快说给为母听听。”
朱凝云接着说道:“除此之外,武艺一途,也是天分绝高!起初都不知如何拉开弓,几日练习的功夫,便能上手,轻易射中三十步开外靶子红心。”
“这点我倒是知道。”
徐妙云自点头道:“你弟弟高煦早就在我面前赞不绝口,说李逍天纵之才,几日练得射箭,须臾习得骑马。还说要拉着他,跟着你父王,一同去草原打仗呢。”
“高煦也真是的.....”
朱凝云噗嗤一笑,越说越起劲:“李逍还会下厨,饭菜味道一绝,比咱们府内名厨还好上不少。”
“这我倒是不知道。”
徐妙云大为惊讶:“做菜比咱府内厨子还好吃?没有骗母亲吧?”
朱凝云道:“母妃,千真万确。”
徐妙云笑着说道:“那有机会,可要尝尝了。”
看着朱凝云洋溢着幸福,徐妙云忍不住问道:“凝云....那李逍对你是真情实意,对吗?”
这句话...话里有话。
徐妙云不好直接开口,只能委婉问道。
在他看来,李逍的确是个人才。
可纵然有千般好,可徐妙云一定要确认一点。
那就是这个人,是否对女儿真心。
“母妃,您跟我来....”
母妃这是还有所担忧呢.....朱凝云将燕王妃请到书房,她从将书桌下面的暗盒拿了出来。
从暗盒中,拿出一精致木盒,小心翼翼打开。
如此举动,定然将此物极为重视。
里面是一张宣纸。
朱凝云小心将宣纸打开,道:“母妃,这是李逍写给女儿的,您看看...”
她相信,母亲看了这首诗后,一定能明白李逍是对自己真心的。
“哦,让母妃瞧瞧。”
说着,徐妙云坐在了书桌前,目光落喜下,整个人都惊了。
字迹扭扭歪歪,还有一些符号...不过这符号倒是挺有意思的,将话语分割开来,通俗易懂多了。
紧接着,徐妙云就呆住了。
他被其中的内容,震撼的无以复加。
这是....用白话文写的诗词?
毫不粗鄙,反而十分优美,丝毫不比李清照的诗词美感意境差。
[致橡树]
[如果我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
看到末尾,徐妙云简直被震撼到了...
这是一首情诗,一首写给凝云的情诗。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李逍对女儿的浓浓爱意。
以橡树为对象表达了爱情的热烈、诚挚和坚贞。
通过拟物化的艺术手法,用木棉树的内心独白,坦诚,开朗地直抒诗人的心灵世界,热情而坦诚地歌唱自己的爱情观。
徐妙云感受到了那份真诚!
不,没有这份真诚,也根本不可能作出这样的诗句来!
良久。
徐妙云从惊叹中回过神来,她慈爱的看着凝云,深舒了一口气:“凝云,母亲这次彻底放心了。”
徐妙云无比感慨。
凝云她....总算是度过了第二道劫难,走出火灾的阴影。
否则这样继续心情抑郁,日夜憔悴,身体迟早会病倒的。
其实,藏在徐妙云心底深处有一幢事情。
任何人都不知道的辛秘往事。
关于...朱凝云的三道劫难!
当年她生朱凝云的时候,出了一些意外。
九月怀胎的婴儿,只六月就提前问世,早产!
只有巴掌大小的凝云,吃不进奶水,命悬一线。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婴儿活不长。
徐妙云不忍放弃这个孩子,找到了姚广孝测命解运。
姚广孝以不为皇室血脉看相为由拒绝。
但在徐妙云苦苦恳求之下,最终动了恻隐之心,破例给朱凝云测命看相。
看完相,姚广孝皱眉告之。
说凝云命运坎坷,一生要经历“三难”。
每一难都是历尽坎坷,很难渡过去。
可若是渡过三难,此后必有天大福报。
姚广孝说唯有第一难有破解之法,之后两难,只能靠自己渡过。
第一难的破解之法,便是取名字的时候,从父或母的名字中取一字。
但同时,也会夺走被取之人的一半福报。
所以要十分慎重!
这件事,徐妙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在古代,子女取名忌讳用父母的字。
但徐妙云力排众议,回去后给女儿取名为朱凝云,取了自己一个“云”字。
果然,取名后,朱凝云便渡过了第一难,活了下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徐妙云用自己一半的福报,换得了这个孩子的性命。
永安郡主的“永安”二字,便是徐妙云请圣上亲笔赐下。
希望能她永保平安。
如今,
女儿显然也度过了第二道劫难,走出了心理阴影。
但徐妙云又隐隐担忧,心中默念。
“凝云,希望你能顺利的渡过第三道劫难...”
“为娘愿用一生的福报,换取你的平安...”
第三十七章 朱棣的忧心之事!
燕王妃徐妙云与女儿交谈许久。
整个过程十分愉悦,徐妙云看到女儿如此钟意这个李逍,很是欣慰的离开了。
徐妙云朝着主屋走去。
刚好迎面就碰到了行走略显匆忙的丫鬟张翠翠。
与燕王妃碰个正着,张翠翠忙躬身一礼道:“见过燕王妃。”
“翠翠。”
徐妙云笑问道:“这急急忙忙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张翠翠不敢隐瞒,道:“那个....是郡主让我留意公子动向,李逍刚才回府,我正要禀报郡主。”
“哦,这两日李逍出了府,是去哪了?”徐妙云问。
“回王妃,李逍是去老家祭奠父母去了。”张翠翠如实道。
“嗯,去吧。”
“是,王妃。”
徐妙云挥了挥手,张翠翠急忙逃了。
想不到这李逍还真是孝顺之人....
希望他们成亲后,夫妻二人能够同舟共济,渡过凝云的第三道劫难...
燕王妃这般想着,心中对这个未来女婿也是越发的满意。
不多时。
便回到了主屋,徐妙云准备处理一些事务,定亲那天的事务,也要着手提前准备了。
路过书房,徐妙云看到房间内朱棣正愁眉苦脸,便走了进去。
“王爷,什么事情如此苦恼?”
徐妙云关切问道,为朱棣沏了杯茶。
平日里,朱棣常常有苦恼之事,也会与燕王妃商量。
不过朱棣现在苦恼的是军粮之事,就算告之王妃,也只能令其徒增苦恼罢了。
“哎,的确是有些烦心事...”
朱棣摆摆手道:“不提也罢,此事只能我再上奏父皇...”
他看向徐妙云,拉着她的手,亲昵道:“对了,今日你去凝云那,如何?”
徐妙云笑颜逐开,道:“凝云那儿,我算是彻底放心了。”
接下来,徐妙云将女儿那边的事情,一一禀告给朱棣。
朱棣听完之后,不由大喜:
“好啊,本王这一步棋算是走对了,实乃天赐良缘。”
“高煦也跟我说过,李逍此人很是有天资,绝非庸才。”
“日后咱们给他安排些差事,也不会被流言所道也。”
朱棣本是担心将来女儿夫妻二人坐吃山空,因而想要安排差事立功,好安排爵位。
可若只是个庸才,难免被人诟病。
“我看李逍武艺天赋极高,不如就安排他到张玉的麾下去,让其磨练一番,当个武官,建功立业,我好请旨父王赐下爵位。”
朱棣眯着眼睛琢磨着。
“不可!”
徐妙云立马否决,认真道:“王爷你每次战必亲躬,冲锋在前,你知道我在家中有多么担心么?决不能让女儿受这样的苦。”
“再说了,刀剑无眼,在战场上万一...我是说万一有什么损伤,女儿如何是好?”
“我老朱家就没有孬种...”朱棣正欲要再说,却被徐妙云的眼神给怼回去了。
徐妙云没好气道:“他姓李,李逍的李,不是李世民的李。”
“啊对...夫人说的极是。”
朱棣连忙改口:“此事不提,不提...那就推举当个文官吧。”
说实话,朱棣心中有些可惜。
可惜了女婿那武艺的天赋了。
“只不过,当文官的话...难免被朝廷那帮人诟病,说我们在北平与当地官员交情过好,甚至安排女婿从官,言官会在朝上弹劾我。”
朱棣念念道。
徐妙云黛眉微蹙道:“就不能当个布衣么?”
朱棣摇头:“只是布衣,我也不好让父皇赐下爵位,我们能保他们一世安稳...”
在明朝,士农工商都不安稳,只有爵位才是铁饭碗。
还能代代相传的铁饭碗。
自己的其他几个女儿,嫁出去的都是将来有爵位的。
大女儿不能让她受苦,
朱棣自然是想要给这个布衣女婿谋一个爵位。
但爵位不能平白无头的赏赐下来。
就算父皇想赐下,也起码要有些说辞。
徐妙云道:“待成亲后再说吧,不急这一时,总之让女婿跟你去战场打仗,我绝不同意。”
朱棣老实点头。
“对了,王爷,你为何事发愁?”徐妙云又问。
朱棣想了想,索性就说了:
“北平是边疆重镇,驻有十七卫兵马戍边,共计十万将士,这其中消耗的粮草数额巨大。”
“每年的粮草供给,是东南之地运粮供养,加上我们北平粮草上交的粮食,勉强足够。”
“可去年秋,北平多地欠收.....这军粮就有了缺口。”
朱棣叹了口气,接着道:“我向父皇请旨运粮,可那江浙几府的粮食几乎供养了整个北方边防之地,也没有多余的配额。”
“父皇欲要行开中之法,补齐缺额的粮草....可今年朝中盐库紧缺,所以....”
“大哥回旨的意思是,让北平自行开中法。”
在明朝,盐是受朝廷把控的,采取户口食盐法。
所谓户口食盐法,便是朝廷施行食盐配给,百姓交盐税。
也就是用强制性摊派食盐的方法,获取了食盐销售的利益。
而所谓的开中之法,就是朝廷把盐实行通商制。
即由商人运送粮草到边区或其他指定地区,与政府交换支给食盐的凭证,前往指定的盐场取盐,运往指定地区售卖。
“让我们北平自行开中之法...”
徐妙云微微蹙眉道:“可我们北平之地的食盐产量,只够自产自销,哪来多余的盐?”
“问题就出在这里。”朱棣道:“现在大哥已经给出了法子,可这法子如何实施啊?”
“不行,我得给大哥再书信一封,请他想想办法。”
如今朱元璋几乎将朝中政务之事,交给了这个太子朱标。
说着,朱棣欲要写信给大哥朱标求助。
“等等...”
徐妙云道:“大哥已经赐下旨意了,他定然也有难处。”
“夫人难道有好的法子?”
朱棣急忙问道,夫人似乎每次都能想到妙招。
“王爷,公招招婿,不正是您的妙招么?”
徐妙云婉婉一笑,点拨道。
一听这话,朱棣神色一怔,旋即狂喜。
自己招婿不就招来了一个好女婿么?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呢?”
朱棣大喜道:“是个法子,让盐运司公开收盐,也许能激发民间造盐的热潮.....”
在明朝,商人是不能卖盐的,贩卖私盐抓到是要砍头。
但是却能造盐卖给朝廷,朝廷再卖给百姓,获取其中的利益。
转念一想,朱棣又担忧道:“可这...来得及吗?”
徐妙云笑道:“先试一试...不成再想想法子。”
“王妃说的是,真是本王的贤内助啊。”
朱棣连忙起身朝门外走去:“本王现在就去盐运司,让其发布告示!”
第三十八章 高煦,你确定不要吗?
“吃饱喝足了,该去盐场瞧一瞧了。”
李逍吃完午饭,将东西放下,随后便出了门。
到了府外。
下人已经将马匹给准备好了。
“逍公子,您的马。”
“谢了。”
李逍满意的点头,随后一跃上马,绝尘而去。
虽然没有系统熟练度加持,但李逍骑马倒是熟练了起来。
主要是力量、敏捷、智力属性超过常人,学起来也快。
一个半时辰后。
李逍就来到了盐矿山,此时山脚下盐场已经初具规模了。
自己安排朱高煦做的几处砖瓦厂房,已经有工匠在动工了,做了一半。
至于购买的那些制盐的工具,也都一一摆放整齐。
朱高煦正忙碌着,有序指挥着这些人。
不得不说,朱高煦的组织能力还是挺强的,不愧是上过战场的人,而且他人高马大,面相威严,别人看一眼都会心生怯意。
“高煦,这几天辛苦你了,干得不错。”
李逍了过去,拍了拍朱高煦的肩膀。
“姐夫,你来了啊。”
朱高煦惊喜道:“这点小事不在话下,我已经喊工匠快马加鞭,明日就能完工,后日咱就可以开工了。”
“咦?”朱高煦奇怪道:“姐夫,你好像高了一些。”
李逍属性提升后,他也发现自己似乎二次发育了,又高了几分,现在身高差不多一米八的样子了,跟朱高煦一样高了。
“高了么?是你记错了吧,哈哈。”
李逍连忙转移话题:“一共花了多少银两了?”
记错了么....朱高煦挠了挠头道:“没多少银两,这些工具、材料还有工匠费加起来,也不过五十两不到。”
“算五十两,加上先前买盐矿山的五十两,一共一百两。”
李逍道:“高煦,你可算帮了我大忙,一百两算你入股,这盐场的利润,你分一成利。”
朱高煦哈哈一笑道:“姐夫,你这就见外了,这一百两算什么,谈钱就见外了,这盐场的获利都归你,弟弟我不要,权当帮忙。”
一百两对于朱高煦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这些日子朱棣赏赐下来的东西,都不止这么些。
而且朱高煦觉得,这造盐之事...悬....
姐夫不过是农户,应该不懂这些,搞不好会失败。
再说了,一成利能有多少?
不过无所谓,人情是帮到了。
“不要?高煦?你确定不要一成利吗?”李逍笑着问道。
“真不要姐夫,这点小忙,不是弟弟我应该的么?”朱高煦哈哈笑道。
“那行...你啥时候反悔,随时可以说哈。”
李逍是个讲情义的人,不能让朱高煦白帮忙。
“行,都听姐夫的。”
朱高煦不以为意的道。
...
接下来的时间。
李逍在盐场视察了一圈,跟自己想的没什么出入。
盐场就在盐矿山附近不远处,就是几个大砖瓦房。
每个房间都是其中制盐的一个步骤。
就跟工厂的流水线一样。
盐矿从山上运下来,进入第一个厂房,粉碎...
再然后就会被运到第二个厂房,进行卤煮,分离杂质。
再进入第三个厂房沉淀、过滤。
后面就是煮盐...结晶....
分工明确,效率高,已经算是一个简陋版的工厂了。
当然了,李逍也不用担心制作方法流传出去。
因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卤煮的配方,在他的手上。
“这些都没问题。”
“接下来就是招纳人手了。”
“这里离大东村比较近,索性就去大东庄招纳人手。”
李逍提议道。
现在是明初洪武年间,元朝的土地都被洗礼了一片。
基本家家户户都有农田。
农户春忙后,家里人多的人,便会外出寻一些活计给家里增加一些收入,基本上不会有人会饿死。
在元朝的时候,土地基本上归地主所有。
大部分都是佃户,见到田主还要行主仆之礼。
不过现在是明朝,朱元璋曾下诏规定:“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所以说,就算是不小心沦落成佃户,也只是上下级的关系。
因而李逍感觉穿越到明朝还算不错,农户的身份没有那么卑微。
两人一路来到了大东庄。
打听一番后,找到了这里的里长。
明朝的朝廷机构到达县,就停止了,而下面基层的管理组织称之为里甲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由110户人家编为1里,1里之中挑选丁粮(税粮)最多的10人为里长,10名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
其余100户人家编为10甲,1甲共有10户人家组成。
甲长也是周期轮流应役。
里长等于是未来的村书记,甲长是村主任。
不过是劳役,属于义务劳动。
编造的鱼鳞册中,就是按照这里甲制度编造,如鱼鳞一般。
以现代人的眼光,李逍觉得这里面的弊端很多。
不过这不关自己的事情,自己只需要把自己日子过好就行。
很快,两人就找到了里长,一个朴实的中年汉子。
“你就是这一片的里长?”朱高煦问道。
对方一看朱高煦的穿着和相貌,就不敢惹,连忙躬身道:“是是...不知两位大人有何贵干?”
朱高煦直接问:“你去别人家帮活,干一天活,赚几个钱?”
那汉子憨憨一笑:“乡里乡亲的,逢喜事、盖房子啥的,相互帮忙不收钱,管饭就成。”
“.....”朱高煦一阵无语。
李逍笑着开口道:“是这样的,在下想问的是,你们去城里大户人家帮工的话,干一天工,是个什么工钱?”
“哦,你问这个啊。”汉子笑道:“一般是50个钱,不过这是农闲的时候,现在农忙得70个钱。”
李逍心中盘算了一下。
1两银子折换成铜钱是1000钱。
也就说2两银子,能招一个人干一个月。
自己预计需要人手50人。一个月的成本就是100两。
主要就是人工成本,矿山已经买下来了,工具损耗也忽略不计。
而自己昨夜私下盘算,现在的规模一个月能产50000斤盐。
明朝盐归国家把控,朝廷定价,明码标价2钱银子一斤。
私盐便宜很多1钱银子一斤,但是容易掉脑袋...
按照这个算法。
自己这雪花白盐的质量,一斤卖1两银子,不算贵吧?
按照一两的售卖价格...
一个月50000斤盐的产量,就是5万两白银啊!
在明朝一个月赚五万两白银是个什么体验?
“艹,我若是能直接卖盐,就赚翻了。”
李逍心中吐槽。
第三十九章 卖盐真是暴利啊!
一个月50000斤盐的产量,按照官盐卖价就是10000两白银。
即便是官方售卖价格的算法。
李逍可不能这么算。
朝廷卖盐,大部分的收入都进入了自己的荷包。
自己要是往荷包装,怕是岳丈朱棣都保不了自己,朱元璋跳起来砍自己的脑袋。
听说朱棣私下也有些产业,其中就是制盐,也是卖给朝廷的盐运司,自己还能比岳丈更牛逼吗?
所以说,自己的一月产量五万斤白盐卖给盐运司。
估计到手也就一千两的样子。
扣除人工费一个月一百两银子。落到手才九百两。
不过即便如此一年也是万两白银的收入,而且后期还能扩大产能....
“咦...不对啊,我操哪门子的心?”
“盐这种高利润的东西,是我能把握住的吗?
“还不是献给岳丈当聘礼的!”
李逍摇了摇头,让自己不胡思乱想。
岳丈有了这笔收入,靖难之役快速推进,老婆早日成公主,自己多刷分才是正途。
公主应该是百倍暴击,刷分速度直接提升一百倍!
思绪回归,李逍看向眼前的里长道:
“这样,还麻烦你跟村里家家户户跑一趟,知会一声。”
“那边的盐矿山下的盐场招工,一天70个钱。”
“朝九晚五,来长期干的,短期不要。”
一听这话,里长直接惊呆了。
长期?
一天70钱?
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啊?
那大家还不是打破头想要去。
家里兄弟多的,去干活,无非是在家务农的人辛苦一些。
自己家里就有三个儿子,到现在还没成亲呢,不就是因为穷么,也好让他们赚些钱娶媳妇。
里长欣喜了好一阵,才问道:“能干多久?”
反正不用我给买保险....李逍笑道:“干一辈子都没问题。”
这下,里长更欣喜了,居然能干一辈子!!
他又问道:“大人,您刚才说的朝九晚五...是啥意思?俺读书少,听不懂你们文人的话。”
一旁朱高煦也愣了愣,他也听不懂....难道我也没文化?
“朝九晚五....”
李逍一拍脑袋,道:“搞错了,是巳时初来上工,申时末下工,每天干四个时辰。期间管一顿饭,不要钱。”
里长整个人都呆住了。
每天只用干四个时辰,还管一顿饭!!
这么好的活计,哪里找啊?
“不会是骗俺们的吧?”
里长抱着疑惑问道。
“你看我们像骗人的人吗?”
朱高煦瞪了他一眼:“让你去就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
里长吓了一大跳:“是是是,俺保证把事情做好。”
李逍笑道:“那个,你知会一声,有需要的,明天直接来矿场来,我们也会把把关,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主要要身体强壮的汉子,女人不要。”
“好。俺这就去说。”
里长躬了躬身,连忙走了,心道还是这个人好说话一些。
不像另外一个人,太凶了。
事情还算顺利。
办完这些后,李逍便和朱高煦,骑着马打道回府。
路上,李逍问道:“高煦啊,还需要问你要一百两银子做前期工钱。”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毫不犹豫的道:“没问题,等下就给你。”
李逍:“那一成利,真的给你留着的。”
朱高煦:“不要,咱们自家人,谈钱伤感情。”
“真不要?”
“不要!”
“哦...”
....
....
燕王府。
天已蒙蒙黑。
赶了一天路李雄志,总算到了燕王府。
李雄志将李逍的田亩给他二哥,说他也要出去闯荡了,短时间不回家。
他二哥便给了李雄志一些银两。
为了快点赶到北平,一路上将银两花了一半,坐了马车才能在天黑前赶到。
来了燕王府,他整个人差点没被吓傻。
这么气派的府邸,他还是第一次见。
门前地面平坦,跟广场似的。
两座高大威武的大狮子,看着就吓人。
虽然心中有些胆怯,不过他还是故作镇定的找到了侍卫。
说是李逍同村朋友,来投靠李逍的。
没想到侍卫态度特别的好。
还告诉他李逍今日出了府,还没回来。
李雄志就打算在府外等着,没想到侍卫热情的拿了把凳子,让他在外面坐着等。
这可把李雄志给震撼到了。
感情李逍在燕王府已经混的这么好了?
等了半个时辰,他便听到了马蹄声。
随后看到了李逍和一个青年骑着高头大马过来。
“小志。”
李逍跟他打了个招呼,跳下了马,立马有下人来牵马。
“逍哥,我来了。”李雄志立马走了过来。
“李雄志,这是燕王次子,高煦王子。”李逍又介绍道:“高煦,这是我同村的朋友,过来给我帮忙的,人挺机灵的。”
朱高煦笑着颔首。
“见过煦王子。”
李雄志又赶忙行礼,同时心中更震撼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王子啊,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大的人物!
这关系也处的太好了吧,我的天哪,发达了!
朱高煦笑道:“姐夫的朋友,那就是我高煦的朋友,在北平有什么事情,知会一声。”
“是是,煦王子。”
李雄志简直是受宠若惊,感觉人生看到了希望。
这下彻底翻身了!!!
煦王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见得逍哥的地位。
虽然是客套话,但能让一个王子说出这样的客套话,李雄志爽的头皮发麻。
这就是奴性,大人物的一句话,就能让下面的人肝脑涂地。
李雄志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李逍丢了一枚金豆豆过去,道:“小志,你今天去客栈投宿一晚,明日一早,在这府门前等着。”
“好嘞逍哥。”
李雄志欣喜的接过一看。
竟然是金子,金灿灿的真好看,这辈子第一次见!
他目送李逍和朱高煦进府,才转身离开。
许久,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逍哥果然是人中之龙啊,在村子里我就发现了...”
“难怪有不少富商派媒人去逍哥家提亲!”
“好好跟着逍哥混...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在这北平买套房子了,光宗耀祖了吧....”
...
...
李逍和朱高煦在府内走着。
正说说笑笑。
突然蹦出来一个人影,大喊道:“我已经盯着你们好久了......好啊!好啊!你们干大事不带我,我要禀告父王!”
定睛一看,是朱高燧。
朱高煦大怒,一脚踢过去,骂道:“你他娘的小点声,找打!”
朱高燧年龄小,身材又瘦小,一脚就被踢翻了。
不过他甚是倔强,拍拍屁股就站了起来,道:“二哥,你不带我去干大事,打死我我也要告诉父王!”
朱高煦威胁道:“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你!”
李逍:“........”
第四十章 选武器都是爱心的形状!
朱高燧的脾气有些倔。
而朱高煦的脾气不但倔,还很火爆。
两人当即扭打在了一起。
不过显然朱高燧不是朱高煦的对手,三下两除二就被打得爬不起来。
“好了好了,别打了。你们别打了。都是兄弟,伤和气。”
李逍立马做和事佬,将两人拉开。
要是因为自己一个外人,弄得兄弟感情破裂,那可真是罪人了。
“这样.....高燧,你跟我们一起干,不过此事要保密。”
李逍看向朱高燧说道。
一听李逍松了口,朱高燧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脚印,昂头道:“我朱高燧嘴巴比墙还严实,绝不可能透露任何一点秘密。”
一旁的朱高煦想了想,道:“这倒是真的。”
“那行。”李逍道:“明日我们带你一同去,主要的工作是维护秩序。”
“好!”
朱高燧咧嘴一笑,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
就如此。
李逍回到了住处。
一天总算忙碌完了。
不得不说,还是燕王府住的舒坦。
一回到住处,下人们就备好了热水,倒入浴室里的大木桶。
在里面泡热水澡太酸爽了。
放松神经,活络气血,对身体有极大的好处。
反观,自己之前在村子里。
洗澡?
那可真是个奢侈的事情。
夏天还好。
到了冬天,村里的百姓,一个月洗一次都是常有的事情,有的人一个冬天也不会洗一个澡。
平日里干完农活,累得一身汗,浑身黏糊糊的,别提多难受了。
即便如此,就算李逍讲究卫生,也只能半个月洗个澡。
没办法,想要洗澡要自己烧水。
烧水就要买木材。
你以为当农民靠山吃山,能随便砍树?
不不不。
山里的木材可不是随便能砍的,一切山林水泽收归国有,那都是朝廷的东西。
村里的樵夫,每年都是要上木头税的。
所以说,就算洗澡也算奢侈的事情。
而且到了冬天格外的冷,不但要烧水,还要用火炭将屋子暖起来,洗一次澡花费一点也不少。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逍种了一年田,一文钱都没存下来。
光是生活,就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要不是身体好,没什么大病,指不定得个感冒发烧,看不起郎中就,那就真嘎了。
洗完澡,便美美的睡了个觉。
...
转眼第二天。
一大早,李逍起了床,洗漱。
有了牙刷,牙膏,李逍总算刷了在大明第一个牙。
“咕噜咕噜....”
“噗!”
漱完口,整个口气都清新了,嘴巴终于感觉舒服了。
“我怕是这世界上,第一个用牙膏牙刷刷牙的人吧?”
李逍这般想着,刷完牙后,一边吃着早饭一边浏览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属性小礼包。消耗积分1000。】
【二、马术精通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三、海底捞火锅底料一份。消耗积分500。】
【当前积分:25250】
“清空商城。”
李逍现在积分富裕,今天刷新的东西倒都是不错。
属性小礼包就不用说了,必买,性价比最高。
马术精通也很不错,在古代骑马是很重要的。
至于海底捞火锅底料,这是改善生活的好东西!
【叮!属性小礼包自动使用成功,获得力量+1】
【马术精通熟练度自动使用成功,当前为:初级马术。】
【其他商品,已自动存入个人仓库。】
还是丹田暖流,暖全身,力量增加一分。
脑海里,也自动添加了许多骑马的经验、要领、肌肉记忆,自然而然出现,仿佛李逍已经骑了两年马了。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1(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初级马术、初级箭术】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黑人牙膏*1、雪碧*2、心相印卫生纸一包、海底捞火锅底料。】
“不错,力量已经11了,迟早有一天,能成为猛将!”
李逍虽然并不想去打仗。
可有猛将的实力防身,那也是不错的。
而且随着力量的增加,身体的气血、抵抗力也变得好起来。
只要不乱吃东西,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
吃完早膳后。
按照惯例,便是去演武场练习一番。
毕竟自己这一身的武力不断增加,总要炼给人看看。
让别人误会,这是我辛苦努力练出来的,不是加点来的。
最重要的是。
自己在练武场,还能被远处的朱凝云看到。
“她已经几日没见我,该想我了吧?”
当李逍来到了演武场。
朱高煦已经在跑圈了,腿上还绑了几个沙包。
不得不说,朱高煦对练武艺这一块,是绝对的自律。
难怪武艺这么好!
“早,高煦。”
“姐夫,早啊。”
李逍也跟了过去,开始跑圈。
...
远方的永安阁三楼。
当张翠翠看到李逍出现后,连忙呼喊:“郡主,来了,来了,李逍来练武了。”
“翠翠,小点声。”
朱凝云小碎步走来,看到李逍,面色一喜,随后坐在窗边,静静的看着。
看着她的那个他,在演武场挥洒汗水的模样...
....
演武场。
跑了半个时辰后,两人停下。
“姐夫,你的体力日渐变好啊,看来是府内的伙食,将你气血调节好了,潜力也就激发出来了。”
朱高煦指了指兵器架道:“高煦我索性将我的本事,都传授给你,练练兵器吧,挑一样。”
“好。”
李逍点头,随后走向兵器架,兵器架上十八班兵器都有,李逍最后挑了一把剑。
朱高煦略显惊讶:“姐夫,你要练剑?”
李逍笑道:“不行么?剑多帅啊!”
朱高煦不以为然道:“剑不适合战场,真男人应该玩戟!”
说着,他拿出了一把戟出来,挥舞的如旋转的螺旋桨,猎猎作响,十分威风!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李逍补充道:“你姐喜欢诗词,尤其喜欢李白,李白光是含‘剑’的诗词,便有四十首。”
朱高煦用力点头。
心中无比开心。
他懂了,姐夫对姐姐是真爱啊!!
连选把武器都是爱心的形状。
李逍笑问道:“高煦,你喜欢什么兵器?”
朱高煦道:“我喜欢李世民和项羽。一个善用箭,一个善用戟,因此我只用弓箭和戟!”
“......”
李逍心中默然,造反,原来从小就有预兆了啊!
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
“那我可就没法教你了,我不会剑法。”
朱高煦又问道:“真的不考虑考虑练戟吗?”
李逍刚想说话,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道声音。
“我会剑法,我来教姐夫。”
走来的,是朱高燧,笑嘻嘻的。
朱棣的三个儿子,除了老大,另外两个都是从小习武。
“那行,就麻烦高燧教我好了。”李逍笑道。
朱高煦皱了皱眉,心中臭骂,老三啊,你是来跟我抢好运的吧?
谁不知道在李逍身边,能得到好运?
看来最近父王常常夸赞自己,赏赐自己,这小子是眼馋了...
不过,朱高煦也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是自己小老弟。
朱高燧很是得意,从兵器架上拿了两把剑,示意李逍也拿剑,他要开始教了。
“为何拿两把剑?”李逍好奇道。
朱高燧道:“我这套剑法名为君子剑,是持双剑。”
“君子剑?”
“对。”朱高燧点头:“君子剑法出自刘备,属实厉害。”
“......”
原来是玄德兄传下来的剑法,不过李逍不喜欢拿双剑。
“双剑...我不通武艺,还是先从一把剑开始练吧。”
“也行。”
就如此。
演武场三个人,两个舞剑,一个使戟。
哼哼哈哈之声,不绝于耳。
没一会,朱棣出府路过,看到这一幕,甚是欣慰。
以前朱棣也常常晨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不过现在事务繁忙,也就渐渐疏忽了。
“这李逍和家人相处很是融洽啊。”
朱棣心道:“高煦和高燧将来都能成为战场上的好手...李逍虽然练的晚,但天赋好,岂不是本王又多了一个得力干将?....不对,夫人已经严令禁止了让李逍上战场,还是作罢...”
朱棣暗道可惜,扬长而去。
...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遐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更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
...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发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昨夜,李逍交代的那个里长一家一家的跑,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到了。
大家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一大早就跑过来了。
更有甚者,天没亮就到这里等着。
不过他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人,人群有些骚动。
“我说老陈,你该不是忽悠我们的吧,主顾呢?”
“对啊,主顾呢?这都快中午了,都没看见人来。”
“老陈,你这就不地道了,咱们一个村的人,可不兴骗人啊。”
这些等不到人的村民们,纷纷对着指责那个姓陈的里长。
陈里长也是急的满头大汗。
要是被放鸽子了,那他真是有理说不清。
他急的说不出话来,左顾右盼。
突然之间,
看到远方从马匹下来的几个人,正在朝着这边方向走。
他仿佛看到了救星,总算松了口气。
“来了,主顾来了。”
话音落下,
村民们朝着老陈指的方向看去。
随后,人群如潮水一般朝着李逍等人涌去。
“站住,都给我站住,保持距离!”
不用李逍多说,朱高煦大嗓门咆哮一声,人群立刻止住。
别看朱高煦才十六岁,长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
已经有些许美髯胡,面色严厉,这些老百姓不敢靠近。
唱黑脸的是朱高煦,李逍负责唱白脸。
他笑着走了出来,朗声道:
“各位乡亲们,让大家久等了,陈里长说的话,都是属实。”
“感谢大家的捧场,欢迎各位加入盐场工作。”
“这边每天工钱70钱,包一顿午饭。”
“第一批招工,只要五十人,年轻力壮者优先。”
“短期工不要,要长期工,我们会一一过目挑选。”
“现在,还劳请大家,按照先来后到的秩序排好队。”
“咱们一个一个来。”
话音落下。
老百姓们个个都露出了喜色。
是真的!
一天其实70钱,长期干,还包一顿饭,这也太好了。
老百姓土里刨食,交了赋税,一年到头也没有多少钱结余。
有了这份工作,就可以大大改善生活,平日里也能多吃吃荤腥了。
“大人,这是俺的两个儿子,你看能不能....”
陈里长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带了过来。
显然是想开后门,毕竟人额有限,在场可是有一百多号人呢。
“你这事办的不错。”
李逍挥手道:“这是你们村的人,你去维护一下秩序,让他们排好队。”
“是是。”
陈里长立马领会意思,转身一边将两个儿子塞在最前面两个,随后指了一个空地,对着乡亲们大喊道:
“好了乡亲们,来这里排个队。”
李雄志知道该自己发挥作用了。
不用李逍交代,立马站在了最前面,挥手大喊道:
“来这里排队,竖着排,不准插队,插队直接剔除资格!”
有人张罗组织。
很快。
一百多号人,就老老实实的将队伍排列起来。
带队伍排好后,李逍便开始充当面试官的角色,选人。
“多大?”
“二十五,有的是力气,能抗一石米。”
“能长期干吗?”
“能,俺家六个兄弟,人多田不够种哩。”
“行,就你了,去那边站着。”
“谢谢主顾。”
...
一个时辰后。
工人挑选的工作进行到了末尾。
眼看只剩下五六个名额。
后面的人开始发生骚动了...
第四十二章 矿场顺利开工!
“凭什么啊,明明是我先来的,你怎么跑我前面去了?”
“我天不亮就来的,干你娘,你他妈想干嘛?”
“把你的位置让出来!”
“凭什么让你...你敢打俺?你找死!”
“敢打俺三哥,你活腻歪了!艹!干他!”
“你敢动俺大哥,别以为就你家兄弟多!”
...
别看是一个村子的。
打起来是真打。
毕竟这是真金白银,没选上就错过了这次机会。
谁也不愿意吃亏。
打架的原因很简单。
五十个人选已经选了四十五个。
剩下五个位置,排在后面的人眼看名额不多了,就动起了歪心思,想插队。
前面的人也不让啊。
因为是一个村子的,不少人都是兄弟伍的。
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两个人一打起来,那就是兄弟跟兄弟之间干仗。
七八个人扭打在一起,你来我往,难舍难分,差点就用动锄头了。
场面一下子有些难以控制。
在农村,因为一点水源,多占了一分地,往往就能打得你死我活的。
矿场还没开工,就打死了人,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搞不好要黄。
李逍赶忙使了个眼色,这时候就该朱高煦出马了。
朱高煦刚想动,没成想朱高燧就一马当先冲在了前面。
“你们干什么,给老子住手!”
朱高燧跑了过去,一脚一个,连续将几个人踢翻在地。
别看朱高燧年龄小,但他可是燕王朱棣的儿子。
虎父焉有犬子?
他从小吃的喝的,都是好东西,又练武艺。
几下子就打翻了几个人。
“是他想插队,俺才打他的。”
一个青年爬起来,一看是主顾的人,便解释道。
“胡扯,明明是俺先来的,排队的时候你小子混到前面去了。”
另外一个人也不服气的大喊。
“别给老子扯犊子,你,你,你,还有你,都给老子滚蛋。”
朱高燧可不兴听他们解释。
直接点了几个打架的人,让他们滚蛋。
“你年纪轻轻,说话要讲道理啊。”
“年纪轻轻,怎么就自称老子,俺都能生出你这个小娃子。”
“是啊,就算是主顾的人,也要讲理啊。”
一听要他们走人,这几个人有些急了。
朱高燧脸色一冷,皱眉道:“让你们滚蛋,没听明白吗?”
被如此指着鼻子骂,那几个人有些丢面子,其中一个人耍横道:“我们要是不走,你能拿我们怎么办?”
“狂妄!”
朱高燧大声呵斥。
旋即“锵”的一声,直接将腰间的两把剑抽了出来。
用剑指着那人的脑门:“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再敢说一句,老子让你人头落地!”
朱高燧很不爽!
自己说的话,这些平民还敢犟嘴?
不见见血,真是不拿自己当回事了?
宝剑散发着凛冽寒光,谁也不敢打赌,这剑会不会砍向他们。
而且....
那少年双手的两把剑,显然是上等精铁打的好货。
一看就是权贵子弟家的,谁敢惹啊?
万一有什么背景,不是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能对抗的。
“算了算了,走吧。”
“走了走了...”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么。”
那几个人只好讪讪离去。
别看老百姓窝里横。
没有组织的情况下,碰到厉害的人物就软了。
朱高燧身上穿着锦衣华服,一看不是普通人家。
这些百姓哪里敢惹啊?
听闻有些人运气不好,不小心得罪了某个侯爵家的家奴,最后都沦落个家破人亡的地步。
虽然这些权贵被当今圣上杀了一大批。
可百姓们对这些权势,依旧是畏之如虎!
“哼。”
见事情消下去了,朱高燧哼了一声。
很是满意的转身回到了李逍身边。
他感觉自己还是有用的,没白来,耍了一回威风!
“谁再敢闹事,别说我们不讲情面,老老实实的排队。”
这时候,李雄志也走了出来,指着这些村民吆喝道。
这小子也算机灵。
知道这些大人物不会常来。
而自己要长期管理这个场子,趁机借势,树立一些威信。
这点李逍倒是看在眼里,觉得李雄志自己没看错,挺靠谱的。
果然,那些村民显然将李雄志也当成雇主一边的人,老实多了。
不多时。
五十个人总算招满了。
那些没轮到机会的村民们,一脸失落。
李逍走了出来,大声道:“今日招工就此结束,这次没轮上的不用灰心,我们马上就会有第二批招工。”
安抚了一下,村民们这才纷纷离去,期待着下次招工。
五十个人招到。
接下来,李逍让李雄志,分别将这些人登记入册。
随后根据工种安排,分别分配到了制盐工序的各个环节,还分出三个人负责中午的伙食问题。
接下来,便开始培训。
朱高煦购买的工具都很齐全,采矿石的工具,竹篓等等;粉碎岩矿石的器具;煮盐、结晶等工具....
直接现场开始分别培训。
李逍把流程给了李雄志一份。
让他也在一旁,将所有的步骤都给学会。
好在这些都不难。
李雄志有了流程图,又现场经历了一遍,也学了个差不多了。
当然了,最关键的卤水配方,还是在李逍的手中。
“逍哥,以前真没看出来,您还有这本事啊。”
“弟弟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李雄志彻底佩服了,这方法似乎像那么回事。
“哼哼。”
朱高煦得意笑道:“姐夫天纵奇才,岂是凡夫俗子能随意看透的,也亏我慧眼识珠,才能看清姐夫这般人才。”
朱高燧也道:“二哥说得对,二哥慧眼如炬!”
李逍:“.......”
接下来就是培训。
忙活了一整天的时间,培训的差不多了。
个别人不懂,李雄志有流程图,也能教导一下。
而工匠的厂房建筑,也彻底建好了。
李逍又让工匠明日继续建造一些居住房,给李雄志居住。
后续还会给李雄志配备一些护卫,让他们长期住在这里监工,另外防止偷盗的问题。
弄完这一切后,已经是深夜。
李逍安排李雄志去了陈里长家借宿几晚,解决住宿问题。
明日就可以开工。
夜已深。
李逍、朱高煦、朱高燧三人,也懒得回府
商量一番后,便在附近县城找了家酒家投宿一晚。
三人点了一壶酒,上了几个好菜。
吃喝一番后,便各自回房睡觉。
朱高燧显得特别兴奋,他还是第一次在外过夜,并不觉的条件差,反而觉得有意思。
转眼。
第二日。
三人再次回到矿场。
矿场已经正式开工了!
第四十三章 官府发布公示,公开收盐!
想要制作出盐来。
第一步就是开采原材料,采矿。
李逍安排的是二十个采矿工,占了大头。
李逍来的时候发现。
采矿工纷纷听到命令,拿着矿镐开始采矿。
而其他步骤的一些人则是闲着。
流水线只留在最前头,后面的人摸鱼呢!
付了工钱,能让人闲着吗?
“小志,你过来。”
李逍招了招手,吩咐道:“后面那些人虽然定了岗位,但临时也可以调配一下。”
“现在让其他人帮忙采矿,差不多的时候各自回岗。”
“你是这里的负责人,现场的情况要灵活一些,不要太呆板。”
李雄志还是第一次从事这样管理事情,李逍不介意培养一番。
“逍哥说的是啊,我现在就去办。”
李雄志应了一声,立马吩咐去了。
接下来,
李逍带着朱高煦和朱高燧二人,去了卤水房。
“高煦啊,你昨晚不是问我,为何我不担心别人将这制盐法学了去吗?”
李逍笑道:“其实这制盐法,最关键的一步,就在配备这特制卤水配方,用来分离等离子,其他步骤学了去,也制不出盐来。”
一听这话。
朱高煦明白了。
“原来如此啊,最关键的一步配方,还是掌握在咱们的手里,这我就放心了。”
朱高煦大笑道:“还是姐夫高啊!”
听到这样的秘密,朱高燧仿佛有种进了核心圈的感觉。
他盯着这卤水,冷笑道:“这个秘密,除了我们三人,谁要知道了...”
说着,他用手在脖子划一划。
意思就是杀人灭口。
李逍:“......”
怎么感觉这货这么阴险呢?
...
半个时辰后。
三人就将卤水给弄好了,足够第一批盐所用。
李逍跟李雄志吩咐一声后,便打道回府。
按照时间,这第一批盐做出来,怕是要三四天的样子。
这边一切都理顺了,也不用一直干耗着。
需要回燕王府,和自己的郡主老婆亲密亲密,刷刷分了。
就如此。
三人骑着马,离开了矿场。
奔驰在回府的路上。
...
...
大东庄,张家大院。
卖给矿山李逍的张茂金,自然也是听到了最近他们弄得动静。
“家主,听说矿场那边开工了,村里不少村民都去了那边务工。”
一个黑衣青年汇报道,是张茂金的小儿子。
张茂金捋了捋发白的山羊胡,不屑笑道:“一群纨绔子弟胡闹罢了,理会他们干嘛?”
黑衣青年担忧道:“你说那盐矿山...会不会真弄出盐来啊?那咱不就亏大了?”
“你脑子被驴给踢了啊?”
张茂金拿着拐杖蹬了几下,骂道:“那块地是前朝留下来的,要是能弄出盐来,朝廷会留给咱?说话不动动脑子。”
黑衣青年尴尬笑道:“爹,我这不是担心嘛,您这样说,儿子就放心了。”
“那块破地一点用处都没有,木头都没一根,也种不了粮食。”
张茂金得意一笑:“要不是你爹高明,也卖不了五十两银子,白白捡来的五十两,哪里来这么好的事?”
黑衣青年笑着应和:“是啊,矿山那一群傻子,亏了五十两不说,听说还请了五十个村民干活,这不亏得裤衩都没得穿。”
张茂金语重心长的道:“所以啊,老六,凡事要多动脑子,不懂的事情,咱不参合,就不会亏钱。没这份心思,如何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家业。”
“是是是,爹教训的是。”
黑衣青年连连点头。
就在这时,屋子里又走了了一个中年模样的人,是张家的老二。
“二哥,你好像有心事啊?”老六问道。
“今天的确有些怪事。”老二说道。
说完,他看向张茂金道:“爹,你说这事怪不怪....”
张茂金道:“什么怪事?不要扭扭捏捏,直说。”
老二点了点头,道:“今日我去县衙办事,发现县衙门口的告示栏居然贴了一张告示。”
“上面写着,北平府境内现在公开招纳盐户,只要能造出盐来,就直接颁发盐户许可证。”
“而且,现在收盐的价格比以往又上涨了三成。”
话音落下。
张茂金和他的小儿子眉头都皱了起来。
张家老二接着道:“怪就怪在这里,咱们家盐山刚卖,朝廷的告示就下来了,紧接着那边盐场也开工了,这也衔接的太好了吧....你说那买盐矿山的小子...该不会有什么门路?”
张茂金皱眉说道:“能有什么门路,瞎猫碰到死耗子罢了,那盐矿山能造出盐来,我这辈子的饭白吃咯。”
同时,他心里也犯了一丝嘀咕。
毕竟是活了六十年的老狐狸,多少还是有一些奇怪。
他招了招手:“老六,你这样...暗中跟村里去盐场干活的村民私下打听打听.....”
张家老六点头:“爹,放心吧,儿子知道了...”
....
....
李逍再次回了燕王府。
已经是下午。
府内有些改变,挺喜庆的,处处张灯结彩,挂着红灯笼。
一打听才知道,明日就是上元节,也就是元宵节。
“已经正月十五了啊。”
“离正月二十四定亲,只剩下九日。”
“加快进度的话,应该能在定亲之前,把盐矿山弄好,给岳父当聘礼。”
回到了住处,李逍感觉有些乏了,躺在床上盘算了一番。
“对了,今日办事匆忙,积分商城还没看呢。”
李逍突然想到这事。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精装费列罗巧克力一盒。消耗积分1500分。】
【二、人血白蛋白输液一小瓶,能大幅改善身体抵抗力,延年益寿。消耗积分5000分。】
【三、54寸华威智能电视机一台(内含千万片源)。消耗积分80000分。】
【当前积分:23250分】
“我去,今天运气真好,连电视机都给刷出来了!”
看到积分商场的物品,李逍望洋兴叹道:“可惜我买不起啊!”
说实话,李逍挺想要这台电视机的。
古代娱乐活动实在是少。
有台电视机。
看看电影、电视剧、动漫,喝着可乐,岂不是太爽!
不过积分不够....只能等下次机会了。
看来积分还是太少了啊!
“购买巧克力和人血白蛋白。”
李逍犹豫了一番,还是将其他两样给买了。
笃笃笃——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一名下人前来禀报:“逍先生,门外张翠翠说要见您。”
闻言,李逍赶忙从床上跳了下来。
看来,几日没有与凝云见面,对方也有点想念自己了。
虽然说不是故意欲擒故纵,但显然这一招...
效果还蛮明显...
第四十四章 这也太甜了吧!沁人心扉!(加更!)
“翠翠,你怎么来了。”
李逍来到屋外,将张翠翠迎了进来。
他看了周围一眼,其他下人,很是识趣的纷纷走开。
“逍公子,你这几日老不在府中,也找不到你人,干啥去了?”张翠翠笑着问道。
“保密!”李逍神秘一笑。
说着,他小声问道:“翠翠,私下问问,这几日我不在,郡主有没有念叨我?”
出门之前,朱凝云就千叮万嘱,不要透露她这几日的状况。
不过,张翠翠收了李逍的金子,又很认可这个姑爷,转眼就将永安郡主给出卖了。
她小声道:“可别说是我说的。”
李逍笑着点头:“绝对不说是你说的。”
张翠翠这才安心,道:“你这几日不在,郡主茶不思饭不香,虽然她不说,但翠翠知道,她肯定是心里念着你。”
“我心里...何尝不是念着她呢...”
李逍楠楠道,心中暖烘烘的。
爱情是相互的,双方相互吸引,相互爱慕。
李逍绝不玩那种渣男的套路。
对方对自己好,就吊着别人胃口。
绝不!
更何况,凝云还是一个心里很敏感的姑娘。
李逍心中早就打算,要一辈子对这个姑娘好,决不能辜负她,让她受到一丝委屈。
“逍公子,这是郡主...亲自为你做的。”
听到李逍所言,张翠翠心里一百个羡慕,将香囊拿了出来。
这香囊是永安郡主,花费了好几日,一针一线都是亲手秀出来的。
“好漂亮。”
李逍将香囊接过来。
香囊精致上面是红绳挂着,下面一颗珍珠连接着红色线髯,煞是好看!
香囊之上,绣着是湖泊和连接的一座桥,凉亭之中两人的背影。
正是李逍那次念诵“再别云桥”的场景。
满满的都是心意。
李逍感觉有一涌甜蜜之泉,在心中徜徉。
整个身体内部产生的感觉,就像是乍暖的春天和泛滥的河水,每一根神经都在活跃、都在歌唱。
是爱情的味道!
甜,甜入心扉!
哪怕是上一世,也从未有女子送过李逍这样的礼物。
香囊上散发淡淡的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一时间。
李逍都有些舍不得将这香囊放在外面,怕其中的香味散去。
在古代,女子送男子香囊,意味着什么?
香囊一般是亲手所作,又属于贴身之物。
意思就是表示一直会陪伴在身边的意思。
女子是腼腆的,所以用香囊表达自己的爱意。
“你回去告诉郡主,这礼物我太喜欢了。”
说着,李逍将香囊挂在了腰间。
同时他心中有些懊恼,自己似乎没准备什么礼物啊....
新手礼包送的那戒指是打算成亲那天送的,比较有仪式感...
咦,对了,刚才不是有盒巧克力吗?
“翠翠,其实我早也给郡主准备了礼物,你稍等。”
李逍起身朝着房间走去。
其实去不去都无所谓,主要是自己跟变戏法一样变出一盒巧克力,把人家小姑娘吓到。
回了房间,李逍将巧克力从仓库提取出来。
再次走出,将巧克力递给了张翠翠。
说实话,系统还挺贴心的。
这盒费列罗巧克力,包装盒是爱心的形状。
因为是超金装,外盒是黑木制的,上面盖的是玻璃打造的盖子。
还好,若是塑料的,李逍还有些不好解释这玩意...
透过透明玻璃,里面罗列的是一颗颗,金灿灿纸张包裹的巧克力,圆形的。
“这....这是何物?”
张翠翠惊呆了,她根本认不出眼前的物件。
按理说自己是燕王府的丫鬟,见过的东西也不少,但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巧克力,一种糖果,用来吃的。”
李逍解释道,免得送过去,凝云搞不清楚用处。
“巧克力?”
张翠翠更加糊涂了:“糖果...是跟红糖一样的东西吗?”
“没错,就是糖,能吃的。”
李逍叮嘱道:“记住,拿回去让郡主打开吃掉,不能放久了,会坏掉的。”
“哦....”
张翠翠端着小心翼翼拿着巧克力起身:“那逍公子,翠翠就先回永安阁了。”
“慢些走。”
李逍又补充了一句:“记住啊...别留太久了会坏掉的,要吃掉...”
....
....
永安阁。
朱凝云远远的就看到翠翠走了回来。
将她迎了近来,问道:“香囊...逍公子收了吗?”
张翠翠道:“收了,收了,不但收了啊,那李逍公子让我告诉郡主,他太喜欢这礼物了,说这些日子心里都想着你呢,还送来了礼物。”
听到对方收了香囊,朱凝云心里甜滋滋的。
“礼物?”
她注意到翠翠手中一盒包装精美的东西,煞是好看。
“这是何物?”
“这是巧克力。”
张翠翠小心翼翼的将巧克力放在了桌上,生怕摔坏了。
放好之后才舒了口气。
接着,两人就坐在桌前,打量这眼前的物件。
很是惊喜,也很是疑惑。
“巧克力是什么?”朱凝云问道。
“我也不知道...”
张翠翠皱眉道:“说是一种糖果,对了,逍公子还万般叮嘱,说一定要吃掉,别留太久,会坏的。”
“糖果?”
原本朱凝云还有些舍不得破坏这么好看的东西。
不过听到李逍说一定要吃掉,她这才尝试打开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颗颗金灿灿的东西。
朱凝云拿起一颗,研究了一番,剥开巧克力的外包装纸。
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黑不溜秋的圆形物件,有些类似丹炉练出来的丹药。
“这...这玩意能吃么...不会有毒吧....郡主你....”
看到这玩意,张翠翠有些惊呆了,很快便开始缭乱,因为郡主想都没想,就咬了一口。
这玩意,要是吃坏肚子可怎么办?
她担忧的看着郡主,对方却是露出欣喜之色,整个人都怔住了。
也怪不得朱凝云。
这样的巧克力,对于古代人来说,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明朝是有糖的,但是极为贵重。
即便是家境不错的家庭,偶尔才能吃上一回红糖。
一百斤红糖才能熬制出一斤的白糖霜就更不用说了,也只有权贵士族才能吃得起。
朱凝云自然是吃过糖霜的。
可那玩意金贵的很,也不常吃。
可即便是糖霜,跟未来的白糖,甜味也是相差好几个档次。
更别说这巧克力了!
一股极为香浓,醇厚的芳香,在口腔中弥漫,味蕾中绽放。
超甜,甜入心扉,回味无穷!
第一次尝到巧克力味道的朱凝云,仿佛如蜜蜂,沐浴在阳光下的花海,尽情吸取花蕊的甜水,她的脸上流露出无限的喜悦。
“好好吃,好甜....”
朱凝云不由说道。
由于巧克力在大脑中释放复合胺的缘故,她的心情无比的愉悦。
“翠翠,你也快尝尝,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甜的东西了...”
第四十五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上)
因为巧克力太好吃,太美味。
朱凝云很是想翠翠跟她一同分享这样的快乐。
“有这么夸张吗?”
张翠翠将信将疑的拿起一颗,剥开糖纸随后尝了一个。
“哇...”
尝了一口后。
她眼睛都亮了,这也...太好吃了吧!
“嘻嘻,没骗你吧。”
朱凝云嘻嘻笑着,感觉太幸福了。
李逍总是能给她许多惊喜,不,应该是处处都有惊喜。
她总感觉自己是在做梦,每次早晨起来,她又知道这不是梦。
“郡主,奴婢还想....”
“再给你一颗吧...”
朱凝云也不是小气的人,又给了张翠翠一颗。
自己又捻起一颗再次品尝这味道。
女人的幸福有时候,其实也很简单。
一颗糖果,就能让她们回味许久。
两人默默的又吃完一颗巧克力,张翠翠还想吃,可是她还是懂得分寸的,没有再开口。
朱凝云也想再吃一颗,不过她有些舍不得。
一共才十颗,已经吃了四颗,还是留着慢慢吃吧...
对了......还要给一颗母妃尝尝。
母妃也喜欢甜食,一定会很开心吧?
对了...大哥也喜欢甜食...
夜光如华。
今夜,不知道是巧克力有缓解压力,消除紧张的缘故。
还是李逍送出巧克力心意的缘故。
朱凝云睡得格外香甜。
...
...
另外一边。
李逍的耳边传来一道悦耳的声音。
不过,他此时已经抱着香囊,闻着那淡淡的清香。
幸福进入了梦乡....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82。】
【叮!你与朱凝云第一次互换礼物,双方都感受到对方的爱意,十分甜蜜。获得甜蜜积分:2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0分。】
【当前积分:26750分。】
声音并没有惊醒他。
睡梦中的李逍,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咧嘴笑了起来...
...
...
翌日。
朱凝云起床,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她还能回味昨晚的甜味。
不是梦,一切都是真实。
她十分安心,又甜蜜的抿嘴一笑。
这时,张翠翠走了过来,禀报道:
“郡主,李逍来了,说今天是上元节,特意为您煮了元宵送来....他说...他没有亲人,上元节想跟您一同吃元宵感受节日的氛围....”
“啊?”
朱凝云顿时脸红了起来。
虽然上次跟李逍一同用过膳。
但这次...李逍要来永安阁内一同用膳...
她一时间心中如小鹿乱撞,心乱如麻。
在古代,
还未成亲,甚至还未定亲...
女子的闺房岂能是说进就进。
传出去,那不羞死人了...
可李逍又如此可怜...
上元节是团圆的日子。
如元宵一样,意味着团团圆圆,阖家欢乐。
这个日子,家人们都会聚一聚,热闹一番。
可他却举目无亲,连兄弟姐妹都没有,一个人孤苦伶仃...
只要不进入自己的闺房...应当没事吧?
朱凝云还是很少离开府邸,又与其他女子缺少交流,涉世未深。
看不出这是套路说辞。
最终,善良的朱凝云咬了咬牙,轻声道:“让他进来吧...”
张翠翠点头:“好,那我去将他带进来。”
“等等。”
“郡主?”
朱凝云急急忙忙去衣帽间,边走边道:“等一刻钟,我梳妆打扮一番...”
张翠翠捂嘴一笑:“好!我的好郡主~”
...
...
永安阁外。
翠翠传话后,李逍安心的等待。
不得不说。
今日李逍的运气格外的好。
早上一起来,李逍便发现自己多了一万积分。
是昨晚互送礼物所得。
打开商城后,发现商场出乎意料的人性化。
今日刷新出来的东西,都与上元节有关。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思念牌花仙子系列桂花汤圆(五百克)。消耗积分200分。】
【二、祥云状手提灯笼一对(带绚丽LED灯光)。消耗积分:500分。】
【三、‘万里江山图’烟花。(10888发;可编辑四个字,呈现在落幕烟花画面上)。消耗积分5000分。】
当李逍看到这些后,喜不胜喜。
当场就清空了商城。
打算给自己的心上人,过一次难以忘怀的上元节。
一刻钟后。
张翠翠走了下来,挥手道:“进来吧,郡主在二楼等你。”
“好嘞。”
李逍提着食盒,朝着二楼走去。
张翠翠嘻嘻一笑,心说今天又能吃到好东西了,刚准备关门。
燕王妃也提着食盒,走了过来。
“见过王妃。”
她赶忙躬身一礼。
徐妙云道:“今日上元节,本妃做了一些元宵过来,郡主可有起来?”
一听这话,张翠翠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往元宵节,郡主也不曾出去见人。
但今日郡主的心情转好,见王妃也多了些。
王妃真是来的太巧了...跟逍公子碰上了...
“郡主她....”
张翠翠支支吾吾,不知道如何开口。
“郡主怎么了?”
徐妙云问道。
“她....”
张翠翠还是不敢说出口,郡主正在跟李逍一同进早膳。
恐怕是李逍已经进去了吧....徐妙云也是绝世聪明,见这丫鬟支支吾吾的样子,便猜出来了。
这李逍倒是上心啊...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索性今日也见见这个未来女婿吧。
“郡主在几楼?”
“二...二楼...王妃,我去让郡主准备一下...”
说完,张翠翠打算通风报信先。
“不用了,我直接过去吧。”
徐妙云笑了笑,提着食盒走了进去。
“是..王妃....”
张翠翠闭上了眼睛,郡主啊,自求多福吧...
....
....
“凝云,元宵节快乐!”
李逍来了二楼,落落大方的将食盒放在了桌面上。
用一首词当开场白:“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这首词,出自宋朝的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写的就是上元节的景象。
朱凝云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身着一身浅粉色的素锦百褶裙,袖口边际绣了几朵娇艳的金盏花、领口是乳白色的,用粉线镶边。
下摆用白色的丝线勾出了几朵玉兰花,外披一层白色薄纱。
恰到好处的服饰,素雅中带着一丝尊贵,将妙曼身材完美衬托,让人心旷神怡。
朱凝云坐在桌前,微微一笑,示意他坐下。
旋即开口,声音轻灵动听: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有些像是夫唱妇随。
李逍正准备将最后一句给说完。
突然,楼梯间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也极是好听:“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待诗句念完,身影也徐徐浮现。
正是徐妙云,手中还端着食盒,道:“今日上元节,母妃特地给你带来元宵,共同用膳....这位是....”
朱凝云像是做亏心事被人发现了一样,紧张的站了起来:“母妃...”
而李逍的屁股就跟坐到了炭火一样,刚接触到凳子,立马就弹了起来,惊讶的看着眼前衣着华贵的女子。
这是....
丈母娘???
第四十六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中)
李逍顿时就陷入了尴尬之中。
啊....这......
这么巧的么,自己送元宵,燕王妃也来送元宵。
明明自己昨日问张翠翠,说郡主过节也不见人的...
“母妃。”
朱凝云也有些慌乱,忙介绍道:“这位是李逍公子。”
说完,又看向李逍:“逍公子,这是我的母妃,燕王妃。”
“草民李逍,见过燕王妃。”
李逍连忙双手抱拳,尊敬的躬身一礼。
说实话,
还真整的有些微微紧张了。
不过决不能露怯,李逍尽量保持镇定。
主要是事发突然,整理好情绪后,心情就平复了一些。
徐妙云微微颔首。
走了过来,将食盒放在桌上,随后坐了下去。
她看向李逍:“你就是李逍?”
“正是草民。”
李逍拱手。
“近日来,凝云的心情开朗了许多,多亏了你,说起来本妃还要谢谢你。”
徐妙云出声,看看对方如何作答。
“感谢不敢当,这些日子,承蒙王府的款待,要说感谢,李逍应该感谢王妃。”
李逍用真诚动人:“李逍身份地位低微,承蒙不弃,王府不计身份招婿,李逍才能遇到这一生想要相依托付之人。
“郡主性行温良、端庄淑睿,通古博今。”
“乃少见的奇女子,无不吸引着我。”
“李逍家境贫寒,身无长物,唯有以真诚待之。”
“今日,既然见到王妃,李逍我在此立言——”
“愿以一生长伴郡主左右,无论贫穷贵贱,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行到水穷,坐看云起。”
李逍懒得废话,他知道燕王妃是想暗中考验他一番。
真诚是必杀技,李逍现在也没有什么资本。
索性直接放大招。
被父母祝福的爱情,才是最美好的。
用真情实意来打动丈母娘,让丈母娘对自己彻底安心!
而且...这一番话,是说给丈母娘听的。
也是说给凝云听的。
果不其然,徐妙云眼眸深处闪烁惊喜。
这个女婿,说话的神情全是真诚二字,透着对女儿的爱意。
一旁的朱凝云何尝不是?
她听到李逍在自己母亲面前,发誓,说肺腑之言。
这种感觉,比李逍直接跟她说这些,效果强上百倍千倍,令人信服。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87。】
“嗯,看来你对凝云,的确真情实意。”
徐妙云笑着挥手:“一同坐下吧,今日是上元节,听说你家中仅有你一人,以后把这里当家吧。”
“谢燕王妃。”
李逍一礼,缓缓坐下。
三人围桌而坐,无人言语,气氛略显尴尬。
毕竟....这场面也算千年一见了。
女儿还没定亲。
丈母娘就跟女儿,还有未来的女婿坐一张桌子吃饭。
虽然这在未来是一件极为稀疏平常的事情...
可毕竟现在还是明朝。
不过徐妙云也算奇女子,毫不在意这些。
看气氛有些尴尬,她一指桌面食盒,道:“咱们先吃元宵吧。”
“是,母妃。”
朱凝云看向桌面,又愣住了。
摆在桌面上,是两个食盒。
一份是李逍的,一份是母妃的。
该吃哪一份??
吃母妃的,岂不是...伤了逍公子的心,人家孤苦伶仃,想要感受节日的气氛,特意做好了元宵,一大早送过来...
可吃李逍的...母妃心里会不会难受?
女儿还没出嫁,就胳膊肘子往外拐?
没等朱凝云犹豫。
李逍就已经伸出手来。
“凝云,我来盛吧。”
李逍直接掠过自己那盒,将燕王妃那盒打开。
里面是煮好的元宵。
所谓的元宵,其实和汤圆差不多,南北的做法有些不同。
但主要是糯米面与黑芝麻、豆沙作馅制成。
李逍盛了三碗。
先是递给了燕王妃,随后是凝云,最后在自己面前放了一碗。
这个过程中,徐妙云一直在打量着李逍。
这孩子,挺机灵的,心思细腻,并不是不通人情世故的呆子。
倒是和凝云这样善良,心思纯洁能够互补。
“吃吧,不然待会凉了可不好吃了。”
徐妙云知道自己不动筷,他们也不会开动的,便率先吃了起来。
“嗯,好吃。”
李逍一边夸赞一边大快朵颐。
“喜欢吃就多吃些,还有许多。”
徐妙云笑道。
见氛围逐渐融洽,朱凝云很是欣喜,看向母亲道:“母妃,您的手艺还是那么好。”
“有啥好吃的?我也来尝尝。”
正在三人吃元宵之际,一道声音传来。
原来是朱高煦找李逍晨练,在住处没找到人后,便找到了这里来。
“母妃,您也在这。”
一上楼,朱高煦微微一愣,随后也坐了下来。
徐妙云只好挥手道:“今日元宵节,一同坐下吃吧。”
朱高煦坐了下来,道:“元宵?我尝尝。”
都是自家人,朱高煦也不客气,便自己动起手来。
不过,他盛的元宵,是从李逍带来的食盒取出来的。
不知者不怪,朱高煦也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
当他拿起汤勺,将元宵送入口中。
旋即,整个人猛地站了起来!
没错.....朱高煦直接惊讶的站了起来!
他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汤圆。
这也不奇怪,李逍带来的汤圆是从系统买的,来自后世。
经过几百年改良的糯米粉,软糯可口,绝非现在的糯米可比。
另外就是馅料了,馅料中有桂花,还有豆沙...里面掺了白糖!
最关键的就是白糖了!
明的甜食,主要来自水果,可又哪有白糖的甜度?
“这也太好吃了!我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好吃的元宵。”
“大哥要是吃到这种元宵,怕是又要胖了。”
朱高煦不可置信的又坐了下来,把一整碗给吃了。
其他人则是呆呆的看着这货...
随后,他又看向桌面,想再盛一碗。
“咦?这还有一份元宵呢?”
朱高煦心想,也许这份更好吃也说不定。
他又盛了一碗,尝了一口。
吃的刚好就是徐妙云亲手做的那份。
“咦...这份就不太行,跟这份元宵差远了,没得比。”
朱高煦砸吧砸吧嘴,摇头说道。
话音落下,
整个屋子里的人都沉默了。
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特别是徐妙云,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你们愣着干嘛?吃啊,吃这份,这份好吃!”
朱高煦丝毫不客气,
又将刚盛的那碗元宵推在一旁,看也不看。
又重新从桌上拿一新碗,盛了李逍的那份,吃了起来。
“嗯,就是这个味,还是这元宵好吃!”
朱高煦满意的点头,如是说道。
徐妙云:“......”
朱凝云:“......”
李逍:“......”
第四十七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下)
食不言寝不语。
刚好形容现在的场面。
朱凝云和李逍二人低着头,默默的吃着元宵...
徐妙云则是静静的看着自己这个孝顺儿子。
“高煦啊。”
“在呢母妃。”
“帮母妃也盛一碗。”
徐妙云倒是听女儿说,这李逍的确有些厨艺。
可元宵的做法固定,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
而且....朱高煦本就对吃食,不太感兴趣,而是一门心思放在武艺和打仗上。
如此,朱高煦的反应也太反常了一些,真有这么好吃么?
“好嘞母妃。”
朱高煦不明所以,又盛了一碗递给了燕王妃。
徐妙云接了过来,轻轻尝了一口,旋即整个眼睛就亮起来了。
这果然其中的差异很大。
李逍的这碗汤圆,软糯的不像话,入口即化,香浓的桂花、芝麻的香味在口腔绽放,最后就是甜入心扉的甜味。
徐妙云本就喜欢甜食,常常品尝糕点。
可这么甜的元宵,已经是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
这....怎么会这么甜...这是原材料发生了变化,其中究竟掺杂了什么才能诞生出如此甜味?
徐妙云想了半天也想不到。
他抬头瞧了一眼李逍,心说这孩子还真是个奇人。
“母妃,您的手艺见长啊,以后母妃可要多给孩儿尝尝您包的元宵。”
朱高煦现在还以为这是燕王妃做的元宵。
徐妙云也不生气,笑道:“这可不是母妃做的,这是李逍做的。”
“啊?”
朱高煦一愣,随后看向另外一份:“那这份是....”
“这份才是母妃亲手做的。”
徐妙云饶有兴致的看着朱高煦。
“啊这....”
朱高煦呆了,自己刚才这不是当面责备母妃的意思吗?
他眼咕噜一转,急忙改口道:“其实吧...这份有些太甜了,有些腻,仔细回味,还是母妃这份更加可口。”
说着,他不动声色将刚才束之高阁的那碗汤圆拿了回来...
低头吃汤圆....
“好了,别装了。”
徐妙云也是哭笑不得:“李逍这份,的确比母妃做的好吃。”
说完,他看向李逍:“李逍,这些厨艺,是你从何学来?”
这次,徐妙云是真的相信李逍的厨艺高超了。
“王妃过誉了。”
李逍急忙谦虚道:“这些是在下自己琢磨的。”
徐妙云问道:“可否告知,这其中高度的甜味是从何而来?”
李逍微微一愣。
好家伙,碰上钉子了,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这么甜的东西味道,是出自白糖,这是工业化的产物。
白糖虽然在未来的中国很是普及。
但说实话,世界上还有很多落后国家,根本做不出白糖。
自己也不可能在明朝...弄出来白糖...
咦,不对...自己有可能弄出来,毕竟有系统!
既然丈母娘问了....那只能如实回答...
念及至此,李逍拱手道:“回王妃,这汤圆里放了白糖,所以甜度很高。”
徐妙云道:“白糖粉?可白糖粉也没有这么甜。”
“并非白糖粉。”
李逍解释道:“而是白糖,白糖粉是从红糖熬制出来的,而白糖是另外一种糖。”
燕王妃愈发的感兴趣:“这白糖,你从何而得?”
李逍道:“回王妃...这是李逍私下自己研究出来的,主要是从甘蔗和甜菜中提取而来...”
听到这,徐妙云不敢置信的问道:“你自己研究出来的?”
“那可不。”
朱高煦大笑道:“姐夫真是神通广大,别说糖了,还能提出....”
他突然意识到‘盐’的事情要保密,赶忙住口了。
改口道:“姐夫的兴趣爱好广泛,对许多事情都有涉猎。”
姐夫?
朱高煦张口就来,称谓也忘记改了。
倒是让徐妙云眉头微皱,一旁的朱凝云更是羞愧难当。
这么多人在场....朱凝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高煦啊高煦,你这也认的太快了吧,还没成亲呢!
徐妙云倒是没有追究这件事情,而是看向李逍,更加的惊讶了:“李逍,你又给本妃惊喜了,你倒是有鲁班之风。”
“惭愧,惭愧啊,瞎琢磨的。”
李逍也是略显尴尬。
“你这白糖,可能批量生产?”
徐妙云惊喜问道。
若是能批量生产,这便是门大生意。
别看燕王府财大气粗,每年的花费也绝不小,脸面上的打点,平日里的开销,支出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她管控燕王府的账目,自然对这方面多为着重。
未来朱棣靖难,靠的就是徐妙云在背后的多年筹备积蓄的财富。
系统还没刷出来这样的东西,李逍可不敢答应。
忙拱手道:“惭愧,目前的研究,只能少量制作,无法批量生产....若是有成果了,我必定第一时间告之王妃。”
“好,如此甚好!”
徐妙云欣喜点头,今天真是收获了一桩惊喜。
大师所言果然不假,这李逍的确是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的人。
若是出了能大量制造白糖的法子,凭借燕王府经营这白糖,便能获利颇多。
“咳...咳咳...”
徐妙云突然咳嗽起来。
可能是因为太过高兴扯动气管,令她咳嗽不止。
“母妃...”
朱凝云忙过去,轻轻拍着母亲的后背,令她好受些。
良久,徐妙云才止住咳嗽。
她看向李逍,叹气道:“老毛病,见笑了。”
好像....给丈母娘献殷情的机会到了.....李逍关切的问道:“王妃,不知你这咳嗽...从何时起,可否详细讲讲?”
一听这话,朱高煦的眼睛瞪的溜圆。
难道自己这姐夫...还能看病?
离谱!
若是如此,姐夫简直是多才多艺,啥都会啊!
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多面手?
朱凝云忧心忡忡,一边轻抚母亲的后背,一边代替母亲回道:
“逍公子,母妃他自从从金陵来到了北平,就犯下这毛病了,每每天寒,就会咳嗽不止....看了许多大夫,也不见好...”
闻言,李逍思绪流转。
历史上徐皇后是病逝的,具体什么病也没有记载。
不过从现在看来,应该是因为改变了居住环境,冷气入肺,得了肺炎,肺里面有炎症。
当然了,李逍也不敢确定是不是肺炎,他不是大夫。
但自己这里有阿莫西林,吃一吃说不定能治好。
就算不是肺炎,治不好也没什么坏处....
索性死马当作活马医...
“王妃,您体内可能是有些炎症。”
说着,李逍从身上摸出一药瓶来:“这是治疗炎症的药物,说不定能让你的病情好转。”
话音落下。
满桌人都惊讶住了。
这李逍....还懂医术!
第四十八章 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这药,李逍在怀中摸索了半天才摸出来。
主要是药盒和包装不好解释来源。
他将阿莫西林的包装给拆开了,放在一小瓷瓶之中,这才符合明朝药物存放的方式。
徐妙云将信将疑的接过小瓷瓶,旋即问道:“李逍你还懂医术?”
李逍谦虚道:“略懂略懂。”
接着叮嘱道:“每日早晚一次,每次一粒,就水吞服,连续五日。”
所谓久病成良医。
上一世的李逍也时常生病,有些小炎症之类的。
都是自己吃一些消炎药就好转了。
不过古人不用吃这么多,李逍减少了用药量。
朱高煦惊讶道:“姐夫,你还会些什么,都说出来吧!”
李逍尴尬笑道:“就这些了...”
朱高煦道:“弟弟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李逍:“真没了....”
“行吧...”朱高煦点头。
随后道:“元宵也吃了,走,姐夫,咱们去演武场走一走,消消食。然后再练练。”
李逍正愁没有借口离开,赶忙道:“也行...”
说完,看向王妃和凝云二人。
燕王妃笑道:“去吧去吧,用完膳先走走,别着急运动。”
“知道了母妃。”
朱高煦笑着起身,拉着李逍要走。
李逍赶忙躬身一礼:“那王妃,李逍先行告退。”
徐妙云微微颔首。
李逍便跟着朱高煦一溜烟走了。
出了永安阁,李逍总算是松了气口气,轻松多了。
“姐夫啊,你现在越来越神秘莫测了...”
朱高煦一边走一边说着:“可不要让大哥知道你有这手艺啊,不然他准天天去你那蹭饭....”
“大哥是髙炽世子吧...说来听听...”
“大哥啊,大哥他最爱吃....”
“那凝云呢,能跟我说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吗?”
“那我可给你说道说道了,凝云从小跟我....”
就如此。
两人在演武场走路消食,谈论着王府之中的事情。
李逍对燕王府和朱凝云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
...
永安阁。
待两个男人走后。
徐妙云才打量着手中的瓷瓶。
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些小药丸,不知用什么材质包裹,椭圆形,外皮是白蓝相间。
“这药....形状好生奇怪。”
徐妙云又见到了没见过的东西。
在古代,一般郎中开的药都是煎服的中药,或者是圆形的药丸。
李逍的阿莫西林胶囊的形状,的确算得上是奇形怪状了。
“母妃,李逍公子送的东西都很是奇特。”
说着,她起身将昨日李逍送给她的费列罗巧克力拿了出来。
拿出一颗,将糖纸拨开,笑着道:“母妃,你猜猜看,这是何物?”
“这.....”
徐妙云盯着这一大坨黑色圆球,皱眉道:“这才是药丸吧...不过这药丸也太大了...一口吞的下么....”
朱凝云噗嗤一笑,随后道:“母妃,猜错了,这是糖果,是用来吃的,不是药丸...母妃,您尝尝。”
“吃食?”
徐妙云略显惊讶,随后接了过来,尝了一口。
浓郁的咖啡豆香味,在口腔绽放,入口即化,软糯醇甜,回味无穷。
“这也....太好吃了。”
徐妙云喜欢吃甜食,但这甜食给她带来的震撼,无以复加。
“母妃,您喜欢吃,都给您。”
“这是李逍送你的吧?”
“嗯。”
朱凝云微微点头。
“还是你自己留着吃,母妃怎么好意思呢。”
徐妙云回味道:“这李逍还真是奇人啊,哪里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她看着手中的小瓷瓶。
心道这是未来女婿的心意,试一试也未尝不可...
心中已经决定,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试试。
徐妙云又看向女儿,欣慰道:“凝云,今日一见,母妃为你感到高兴,把你交给他,我很放心。这李逍...母妃很满意...而且他很爱你。”
一听这话,朱凝云眼眸闪烁,激动问道:“母妃,真的吗?”
“母妃是过来人。”
徐妙云亲昵的握着女儿的手道: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在他的眼里,我看到了满是对你的爱意。他所做的一切,乃至给母亲这药丸治病,也都是令你能够开心。”
徐妙云心里明亮的跟镜子一样。
她识人无数,又岂会看不出来,李逍是真的爱上了自己的女儿。
“母妃....”
不知为何,朱凝云眼眶泛红,流出眼泪来。
她依偎在母亲的怀里。
她感觉自己太幸福,不知如何表达。
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美妙的体验,这就是...爱情的滋味么....
“母妃...您说这是不是做梦。”
“我好怕梦醒了,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
“我好怕...”
朱凝云还是那么敏感,脑子里总是胡思乱想。
“孩子,这不是梦,都是真的。”
燕王妃心疼的抚摸着自己的女儿,轻声道:“你上辈子做了许多善事,这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缘,缘分如此,好好珍惜。”
“嗯。”
朱凝云用力点头。
“对了,不久后你便要嫁为人妇,你这些年你极少与人交流,母妃也要教你一些为妻之道。”
“夫妻应共患难,男主外,女主内。你平日里学学算学,操持一个家不容易,以后帮助夫君管控财物,分忧解难。”
“嗯,母妃,女儿知道了。”
“在外头,无论如何,一定要给足男人面子,不能责备,折了他的面子,有什么话家里头说...”
“嗯。”
“夫妻拌嘴常有的事,床头吵,床尾和。有些时候不能无理取闹,将关系弄得太僵,适当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嗯。”
“以后生了子女,要好生教导。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有好有坏,有乖巧的,有不听话的,不能只宠爱一个,更不能厚此薄彼...”
“嗯...”
朱凝云静静听着。
母妃每说一条,她都牢牢记在心中。
一定要好好珍惜,做一个如母亲一样的好妻子、好母亲。
她心中如此想着...
...
...
演武场。
李逍二人走了许久,期间,朱高燧也跟了过来。
三人一同练武,大汗淋漓。
李逍突然问道:“对了高煦,上元节这北平的晚上应该很热闹吧?”
朱高煦笑道:“可不,那可是相当热闹啊!”
李逍本就打算给朱凝云一个难忘的上元节,便问道:
“说来听听?”
第四十九章 密谋大事!
“北平的上元节,那可是热闹非凡。”
朱高煦侃侃而谈:
“上元节的时候,白日里的城墙上向百姓开放,大家结伴在城墙上走一走。”
“姐妹元宵结伴游,金吾不禁登城头。走出深闺祛百病,胜到岳阳万丈楼。”
“说的正是上城头,祛百病。”
“晚上,就更热闹了,上元节的晚上没有宵禁。”
“赏花灯、猜灯谜、耍龙灯、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耍狮子、放灯....眼花撩乱,还有打铁花、绚丽的烟花。”
“最有意思的就属猜灯谜了,还有诗会了,届时会有城中许多才子,才女汇聚,热闹非凡。”
一旁的朱高燧道:“是啊,你每次都盯着才女看,可惜二哥你猜不来灯谜,没人看你。”
朱高煦瞪了他一眼:“要你多嘴!”
李逍:“......”
说完这些,朱高煦叹了口气:“哎,可惜了,每次这样的节日,姐姐都不会出来热闹,总是待在家形单影只...”
朱高燧也叹了口气。
他们都是徐妙云所生,自然是跟同父同母的永安郡主最为要好。
“不如...”
李逍提议道:“今日,我们一同出去游玩,就去你说的城墙上。”
朱高煦眼睛一瞪:“你是说....带上大姐?”
“对!”
李逍点头道:“你姐肯定也想出去,只是她有所顾忌,我们要让她彻底开心,便要去见见外面的世界,而不是总是呆在家中。”
“好!我第一个赞成!”
朱高煦兴奋道。
“我第二个赞成!”
朱高燧附和道。
“可是...”
朱高煦担忧道:“大姐估计不会同意...”
“我有个计划...”
李逍蹲了下来,招了招手。
另外二人也蹲了下来,三人围成一个圈。
“你们听我的吩咐行事...今日给你们大姐,过一个终生难忘的上元节。”
“我们先......然后.....”
...
很快,李逍将计划全盘托出。
两人纷纷点头同意。
李逍将他们带到自己住处,从房间搬出来一个大家伙,交给了朱高煦,让他安排人提前布置下去。
“这是什么?”
朱高煦看到眼前的大纸盒子,有些好奇。
“这是烟花,绝对是最炫的烟花,最后的落幕,放给你姐看的。”李逍解释道。
“烟花?哪里来的?”
“我...我做的。”
朱高煦大惊失色:“姐夫,还说你没有其他才能,连烟花都会做了!”
李逍尴尬一笑:“旁门左道,不值一提...低调,低调...”
明朝是有烟花的,民间的工匠能制造出来。
而李逍这烟花名为万里江山图,10888发。
说是最炫的烟花也不为过,绝对是独树一帜。
最特别的是,在烟花最后一幕,能编辑四个字。
李逍想也没想,将四个字设置为:我爱凝云。
这是划时代的技术,绝对能惊艳众人。
他已经能脑补到,当自己未来的妻子,看到漫天绚丽的花火,呈现的字幕浪漫一幕,感动到哭,依偎在自己怀里的画面。
想着想着,李逍都觉得美好、浪漫,不由嘴角上扬...
“姐夫,你偷笑什么?”
“我笑了么?”
“笑了。”
“少废话...干活!”
“哦...”
...
...
一切准备就绪后。
开始行动。
朱高煦听从指令,率先去了永安阁。
发现母妃不在后,便安心的邀请姐姐去骑马。
没错,骑马。
理由是今日是元宵节,骑马踏青,踏走霉运。
地点自然是在自家演武场。
“可我不会骑马呀...”
朱凝云本想拒绝,可挨不过朱高煦的哀求,说是牵着走两圈也行,便还是去了。
来到演武场后,朱凝云看到李逍,就知道是弟弟的主意。
不过她现在已经心属李逍,有些小窃喜。
朱凝云轻声说:“逍公子...我,我不会骑马。”
李逍笑着将马牵了过来,绅士一礼,伸出右手:“你坐着就好,我牵着你走,驱除霉运,今年一年都有好运。”
在外面,不能驳了夫君的面子...这是母妃教导我的....这句话,让朱凝云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台阶。
她鼓起勇气,伸出左手,搭在了李逍的手上。
脸发烫,有些害羞...
不过好在有白纱遮住了。
好嫩、好光滑、好软襦...这是李逍的触感。
他都舍不得分开了。
不过还是忍住内心的冲动,运力将凝云推上了马。
不经意牵了手的过程中,双方都有触电的感觉!!
【叮!你与朱凝云不经意间进行了第二次亲密接触,双方爱意荡漾。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李逍心里美滋滋的,又握了美人的手,又得了积分。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了么?
“凝云...今日你母妃见我...印象还行吗?”
朱凝云在马上,李逍在马下牵着马绳,在这演武场走着。
李逍则是趁机与她闲谈。
感情是谈出来的。
至于谈什么...
重要么?
朱凝云还是第一次骑上了马,马下又有心上人为他牵马。
李逍那健硕的臂膀,给她无限安心。
马上宽阔的视野,让她心情变得无比愉悦。
“母妃对你的印象很不错呢,你今日与母妃说的那番话,是真心的吗?”她问道。
“当然是真的。”
李逍举起右手发誓道:“我李逍今日所言若是有半分虚假,天打五雷轰,出门被马车撞死,喝水被噎死,不得好死...”
在后世,虽然大部分女人都知道誓言不可靠。
可真当对方发誓言的时候,一定是会选择相信的。
因为女人是感性的...
“好了好了。”
朱凝云急忙打断他:“我知道你的心意了,以后不兴发这么毒的誓言了...”
“只要我能做到誓言中的事情,又有何惧?”
“那也不行!”
“行,那我都听夫人的。”
李逍聊了句骚。
朱凝云脸一红:“...还没成亲呢,不能这么称呼...”
她怕李逍有乱说话,连忙转移话题道:“对了逍公子,过段时间我教你写字吧,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母妃说你的字有些不好看...”
当女子主动找话题的时候,并留下下次见面的理由,证明女子已经对你倾心了。
而这时候,男孩子绝对不能把话题聊死。
而是要将话题延续下去。
李逍叹了口气:“哎,家里穷,买不起纸笔,所以字有些难看了,你猜我都是怎么练字的?”
朱凝云想了想,摇头道:“怎么练的?我猜不出来。”
“我就拿跟树杈,在沙地上写,沙地陡峭,横不平,竖不直,你说这能练好字么?”
“哈哈哈...你还挺有办法的呢...其实你的字,也不是那么难看,比高煦好啦。”
“嘿嘿,这叫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有一次我在练字,不知不觉中....”
“哈哈...笑死我了...”
“还有一次,你猜怎么着,我....”
两人有说有笑。
虽然聊一些没营养的东西,但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远方朱高煦看着姐夫和姐姐聊得如此开心。
都忘记了正事。
“二哥,还干不干啊?”朱高燧道。
“擦,你不提醒我,我都忘了,不忍心打断他们啊...”
朱高煦想了想道:“不过,还是按计划行事吧...应该没什么问题,毕竟刚才演戏了两遍,而且李逍有福运在身。”
他颠了颠手中的石子。
瞄好准头。
运力,
将石子当暗器使。
咻——
石子朝着马匹急射而去...
第五十章 抱着我,绝不会让你受伤!
没错。
这就是三人的密谋...
朱凝云不愿意出府,是因为心中有一道坎过不去。
她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所以她一直将自己锁在这高墙深宅之中。
锁住了她的人,更是困住了她的心。
她不应该只在这井底打转,外面美好的世界,也需要去看看。
但若是直接提出,怕是绝不会同意的。
李逍索性就打算制造一些小意外,直接让她迈出这一步!
那就是让马儿受惊,李逍为了控制马儿,骑上马,但马儿依旧不受控制,跑出了府....
当然,这个方法有一些危险。
所以刚才三人在其他地方,偷偷的试验了一下。
朱高燧扮演郡主,李逍牵着马,让马受惊后,控制住,骑上马。
然而李逍发现并不难。
凭借超越常人的力量和神经反应速度,他能够轻松应对。
加上拥有初级骑术,操作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演习了三次,都成功了,非常顺利。
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惊讶的发现,这姐夫当真是厉害。
反应速度和身体各方面素质绝对没话说,才同意了这样的举措。
此时此刻。
李逍正在牵着马,跟凝云有说有笑的聊着。
突然之间,他耳朵一动。
听到风中石子高速移动的声音。
听到声音后,他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突然!
“聿聿——”
白马屁股挨了一石子,吃痛受惊,猛地啼叫一声,开始狂奔。
“怎么回事?逍公子...”
朱凝云显然也吓了一跳。
马儿突然就弹了一下,随后开始狂奔起来。
“没事,有我!”
“畜生,给我停住。”
李逍一拉马绳,不过没有用力。
不然凭借他的力量,还真能将马拉停。
于是,李逍牵着马绳,跟着马狂奔。
“凝云,坐着别动,马儿受惊了。”
李逍一边跑一边道。
“我...我害怕....”
朱凝云吓得花容失色,闭上了眼睛。
“别怕,有我!”
李逍声音洪亮的说道,随后左脚用力一蹬猛,直接跳到了马背上,坐在了凝云的身后,顺势用左手将她整个身子抱住。
“这畜生不听使唤了,停不下来。”
“凝云,别怕!有我!我不会让你受一丝伤害的。”
李逍抱得更紧了一些,两人完全贴在了一起。
他气血阳刚,说话吐得热气,都吹在了朱凝云的耳边。
“嗯...有你在,我不怕了....”
朱凝云闭着眼睛,不敢目视前方,任由对方抱住自己。
她感觉有一个温暖而强壮的身体,将她牢牢包裹住,紧绷的神经不由的舒驰了许多。
紧接着,她感觉一股暖流,是李逍说话的热气吹在了她的耳边,不知道为何,整个身子的跟触电一样酥,麻...
羞死了,朱凝云你...你怎么能这样不害燥...
朱凝云现在整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她是第一次,跟心上人贴的如此之近,整个背部都感觉暖烘烘的。
可她既不敢动弹,又不敢抗拒。
理智告诉她,要矜持,要委婉。
可这种温暖的感觉,又让她不想分开。
原来,跟自己喜欢的人靠在一起,是这种感觉么...
李逍何尝不是如此呢。
抱着自己喜欢的人,宛如女神般的郡主,现在就在自己怀里。
盈盈一握的腰肢,被他的手臂抱住。
他能感觉到对方的温度,软糯的触感。
都说女人如水,当真如此啊。
整个前身跟凝云贴在一起,那感觉太美妙了...
以至于,李逍不由有些燥热。
“李逍,理智!理智下来!”
李逍强迫自己不胡思乱想,驾驭着马儿朝着府外奔去...
...
“天哪,这也太浪漫了吧!姐夫是高手啊!”
朱高煦看到这一幕,不由惊呆。
他看向朱高燧道:“老三,有空...你也学学我这弹石子的功夫。”
朱高燧不解:“学这干啥?”
朱高煦道:“下次我学你姐夫,教小妹妹骑马,你懂的。”
朱高燧:“.......”
“对了二哥。”朱高燧道:“咱还追吗?”
朱高煦一拍脑袋:“差点把这忘了,还愣着干嘛,追啊!”
说着,他率先骑马,一边骑马一边大喊道:“老三,不好了,大姐的马受惊了,快去拦!”
朱高燧:“好!”
很快。
朱高煦和朱高燧二人,就骑马冲在了李逍前头。
“让一让,让一让,马儿受惊了,别不长眼挡着路。”
他们二人骑着马,冲在前面开道。
出了燕王府沿着朱雀大道,就能直接来到城墙。
这朱雀大道宽达十丈,可同时并肩走十辆马车。
不过今日是上元节,街上的人比平日里多上不少,不开道容易撞着人。
撞到人不要紧,吓到大姐就不好了。
“各位让一让,让个道出来。”
街上巡逻的士兵一看是二位王子,也纷纷屏退百姓。
就这样。
李逍一路畅通无阻,直接奔驰到城墙下。
北平城是边疆重镇,整座城市便是抵御外侵防御性建筑。
上城墙不但有士兵的普通楼梯,也有登城马道。
所谓的登城马道,是古代守城骑兵在上下城墙时专修的坡道,比楼梯更为平滑的斜度,方便马儿上城墙。
有朱高煦和朱高燧在前方暗中指挥安排。
李逍自然是直接骑着马,登上了登城马道,直接上了城墙。
很快,李逍便来到城墙之上,这里已经有不少百姓,在城墙上观赏风景。
“吁——”
李逍找了一处人少,风景又好的地方,一拉马绳,将马拉停。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83。】
【叮!你与朱凝云共乘一骑,策马奔腾,双方心情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29050分。】
...
“总算把这畜生拉停了。”
李逍这才将抱着凝云的手放开,静静的坐着。
“凝云,是我不好...让你受惊了。”
李逍轻声抱歉。
“没事....有你在,我不怕。”
有些受惊的缘故,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情绪。
朱凝云依然闭着眼睛,睫毛微颤。
“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真没想到,从此处向外看去,风景竟如此优美。”
李逍看着远方的风景感慨,随后道:“凝云,看那边的风景,多美!”
这里是...
朱凝云颤颤的睁开了双眼,骑在马上视野更加开阔。
她睁开眼帘,入眼的一望无际的天空,碧蓝如洗。
朵朵浮云成片缥缈朦胧,遮挡住了半边的太阳,透着橙色的光彩。
大地与天空划出一条线,鸟儿在树林间穿梭,飞翔,叽叽喳喳。
这里是...府外...
微风拂面,阳光暖人。
再次感受到外面的世界,空气,天空、阳光、白云,所有一切...
一时间,
她紧绷多年的神经骤然舒展开来。
心弦产生了一种甜丝丝幸福的颤动。
她看着这一切,如痴如醉...
...
第五十一章 愿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
(ps:这一章,建议大家打开qq音乐,点播这首歌曲,才能达到最好的阅读效果——过节长肉肉)
时间仿佛停住了。
两人依偎在一起,就这样静静的感受风景。
李逍没有打扰她,让她缓缓的感受这一切。
渐渐地,朱凝云眼眶发红,多少年没有出过府的她,不知道为何,心头有些感伤。
沙沙沙....
城墙高处。
风比下面要大一些。
“这里有点冷,别着凉了。”
李逍担心凝云着凉。
褪下自己的外套,贴心的披在了凝云的身上。
“谢谢你....谢谢你的心意。”
朱凝云不傻,来到城墙,她已经猜到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
“其实真是马儿惊了...”
“不用解释....我很欢喜你为我所做的这些。”
李逍脸皮一红,刚想狡辩,却感受到对方突然靠在自己的怀前。
李逍赶忙也抱住了她,将她拥入怀中。
“谢谢你走进了我的生活。”
朱凝云将自己埋入李逍的怀里,泪珠缓缓滑落脸颊。
“我愿意一辈子住在你的心中。”
李逍给予坚定的回答。
...
...
“太感人了,太美好了...”
远方,朱高煦将马停了下来,不由挥袖抹泪。
三年了,三年了!
整整三年,姐姐终于走出了阴影,重新走了出来。
看到姐姐幸福的模样,朱高煦感觉自己比姐姐还开心。
“呜呜呜....”
朱高燧抹泪哭了起来。
他年龄小,控制不住情绪,看到姐姐走出府外,开心的哭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哭个屁!”
这城墙上还有人群,不少女子结伴而行,朱高煦怕丢面子,骂了一句。
“二哥你还说我,你自己眼睛都红了。”
“我这是风沙迷了眼...”
...
...
远方。
李逍与朱凝云二人,
依旧依偎在一起,静静地。
即便双方不言语,也感觉幸福的源泉在心头荡漾。
仿佛只要静静坐着,什么都不说,都很满足。
朱凝云此刻,感觉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有一个男子,愿意费尽心思的,解开她给自己上的枷锁。
他将所有的美好,都带来给她。
这时,李逍握住了朱凝云的手。
而她,没有抵抗。
“偏偏秉烛夜游。”
“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
李逍何尝不是感觉自己坠入爱河,他握着爱人的手,他轻声哼唱着自己前世一首很喜欢的歌曲。
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世间所有的美好事物,这便是爱情。
“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又一句轻声哼唱声传来...
朱凝云偷偷瞧了李逍一眼,对方的眼眸里都是柔情,温柔似水,正对自己微笑。
两人目光接触,心有灵犀般,不约而同又看向了远方。
可双手,还是紧紧握着,依偎着。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
“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朱凝云听着这轻快的调子,还有些淡淡伤感的歌词,静静体会。
这歌好特别,好好听...
而接下来的歌词,更让她灵魂颤动...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在路上。”
“我知他风雨兼程途经日暮不赏。”
“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
“我知她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
“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朱凝云感受到,对方的爱意,他用这段,用她来诉说。
爱的人,正在路上。
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这个爱的人,不正是他么...
而自己,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
仿佛在诉说,这些年的苦难。
而给予救赎的,是李逍...
伤感的歌词,贴切的经历,走过的路程,都在这含着淡淡忧伤的歌词之中,又给人希望的力量!
李逍再次重复副歌,磁性的声音增加了一丝力量:
“偏偏秉烛夜游,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
“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
“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在路上。”
“我知他风雨兼程途经日暮不赏。”
“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
“我知她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
“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朱凝云静静的听着这首美好的歌曲,
呼吸仿佛都停滞住了...
李逍声音变得温柔,缓慢:
“知道你不能...还要你感受。”
“让星光加了一点..彩虹。”
“让樱花偷偷...吻你额头。”
“让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
朱凝云感同身受,灵魂微微颤抖...
对方知道自己的所有一切,但依旧还要让自己感受...
感受这世间的所有一切,所有美好...
所以,他才会费尽心思,将自己带来这里...
离开府邸,感受外面的美好世界。
歌曲进入了高潮部分: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在路上。”
“我知他风雨兼程途经日暮不赏。”
“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
“我知她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
“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李逍的声音,柔情似水起来:
“知道你不能...还要你感受。”
“让星光加了一点...彩虹。”
“让樱花偷偷...吻你额头。”
“让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
歌曲落幕,周边再次安静下来。
朱凝云沉醉在这优美的歌词之中,淡淡的忧伤之意,却又是无比温暖...
歌词里,诉说着李逍的心意...
朱凝云知道了,眼前这个男人,是爱她的,爱她的。
他的爱坚定而又柔情。
还有许多...惊喜。
没错,李逍给予她的惊喜太多了。
每次见面,他都感觉是崭新的一天,崭新的人生。
“逍...这首歌是你为我写的么。”
“嗯....写给你的。”
“这首歌真好听....它叫什么名字...”
“愿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
话音落下。
仿佛这世间万物都消失不见。
眼眸中,只有对方的身影...
他们深情的看着对方。
十指紧扣。
...
...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85。】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87。】
【叮!你为心上人唱了一首歌曲,对方感到十分幸福。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叮!你与心爱的人十指相扣,眉目传情,你浓我浓,双方感到万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3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5000分。】
【当前积分:49050分。】
...
...
第五十二章 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啊!
在古代的上元节。
也就是元宵节。
这是一个普天同庆的节日,是真正的狂欢节,乃至是情人节。
在这一天的夜市,
三更刚关门,五更又开张。
是一场真正的甚至比七夕还热闹、还浪漫!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描写的就是上元节。
古时候年轻的未婚女孩子,大部分都不允许抛头露面。
但是上元节这天却例外。
未婚女孩们可以结伴到集市、到河畔游玩。
到了夜晚,更是可以猜灯谜、赏花灯,参加各种活动。
在古代元宵节堪比情人节,比七夕都浪漫。
而年轻小伙子们更可以趁着这个机会物色心上人。
这也就是朱高煦喜欢这个节日的原因。
此时的城头,能看到不少姑娘结伴而行。
乱花渐入迷人眼...
他已经看的有些眼花缭乱了。
“二哥,你东张西望,找什么呢?”
朱高燧问道。
“小声点你。”
朱高燧小声道:“二哥在保护咱大姐,看有没有一些可疑人等,你别乱说话,小心打草惊蛇。”
朱高燧冷笑道:“二哥,你特么看姑娘呢,你真当我傻啊。”
“.......”
朱高煦一阵无语,给了他一个眼神:
“小声点,我特么揍你,大姐的终身大事解决了,你二哥我还没着落呢...你去远处看着大姐和姐夫,我去去就来...”
“二哥,加油给我找个嫂子。”
朱高燧还是够兄弟的鼓了把劲。
此时的朱高煦,是完全听不进去了.
他看到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子,目不转睛。
那姑娘皮肤干净嫩滑,眉若青黛,樱瓣浅唇不点而赤、一对酒窝若隐若现,可爱至极,正是朱高煦喜欢的类型。
她正与一群女子结伴而行,在城墙上踏青。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如才女一般,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
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朱高煦已经到了思春的年龄。
他也不是没胆的主,大步踏了过去,搭讪道:“在下朱高煦,敢问姑娘芳名?可否一同在这城墙之上结伴而行?”
“有病...”
几个女子正在谈笑,突然面前出现一高大身影,都吓了一大跳,其中一名女子暗骂一声,随后赶忙拉着旁边的女子走开了。
“我....没病...”
朱高煦看着女子们离去的背影,在心中垂头顿足。
只恨没有姐夫讨女孩子欢心的手段,错失一段美好良缘。
这时,朱高燧默默的出现,安慰道:
“二哥,别灰心,回头让爹安排媒人,给他们家下聘礼,哪个姑娘能抵抗燕王府身份尊贵的郡王呢?”
朱高煦没好气道:“你懂个屁,强扭的瓜不甜。”
朱高燧道:“可它解渴啊!”
朱高煦:“.......”
...
...
“高煦这是....吃了瘪啊....”
李逍感慨道。
不远处的李逍和凝云自然是看到了这一幕。
“能帮帮高煦么?”
朱凝云握李逍的手有些发汗,心中有些紧张。
倒也不全因高煦的事情,而是来了这么多女子的缘故。
她毕竟是第一次外出,有些害怕人多。
那群女子,正沿着城墙而走,要朝着这边走来。
“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啊....”
李逍也有些头疼。
搭讪一群女子中的一个,难度可是呈指数上涨。
而且自己去搭讪那群女子,这不是让一旁的凝云吃醋么?
这亏本买卖,可不能做!
再说了...朱高煦是缺老婆的人么?
人家是未来的汉王...不愁的好吧。
不过。
也许是命中注定如此。
那群女子走在了李逍的马前,突然停了下来,纷纷看白马。
“哇,好漂亮的马。”
“真的很漂亮,全身如纯净如白雪一般,没有一丝杂质。”
“这匹马也太好看了吧....”
女子们惊讶的看着眼前这匹白马。
眼睛里都是小星星,羡慕的不行。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倒是让李逍意外了。
原来不管时代如何变迁,女子喜欢车是一样的道理。
这匹马,不就如未来的小汽车一样吗?
马也分三六九等,李逍的这匹马出自燕王府,名为照夜白狮子,全身通白如玉,价值千金。
这样级别的白马,妥妥的兰博基尼跑车啊。
“公子,可否让我们摸一摸你的这匹白马?”
其中一名长相较好的女子抬头,发现马的主人后,轻声细语问道。
“能不能摸...”
李逍温柔的看向朱凝云,道:“得问我的夫人才行。”
李逍不打算让老婆吃一点醋,一切得听老婆的!
另外,也要鼓励她与外人说说话,彻底走出心理阴影。
听了这话,朱凝云脸红的发烫。
那女子又看向朱凝云,问道:“姐姐,我们能摸摸这匹马吗?”
其它女子们也是纷纷投去渴求的目光。
朱凝云紧张的说不出话来,额头都渗出微微细汗。
这么多年,她极少与外人交谈。
她还是第一次迎接这么多目光。
“凝云...让不让他们摸?”
李逍挽着她的手,轻声问道。
朱凝云这次总算鼓足了勇气,道:“嗯...你们随意...不要吓到它就行...”
“谢谢姐姐。”
“谢谢啦。”
“我们不会吓着它的...”
那群女子得到允许,纷纷感激。
朱凝云暗暗点头,感觉与外人说话,也没那么难嘛。
自己戴着斗笠白纱,她们也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
但那匹马就遭殃了。
好家伙!
顿时间。
照夜白狮子被一群女子芊嫩的小手,左右开弓,上下求索。
它原本有些抗拒,但最后却舒服的打了个响鼻。
看到这一幕,李逍心说怪不得后世的渣男,都喜欢养一只狗,怕就是为了在街上吸引姑娘,趁机搭讪吧?
“它的毛发好顺呀...摸着好舒服...”
“这马比我父亲那匹马好上不知多少。”
“这马应当不便宜吧,怕是要一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绝不止,我觉得怕是要一千两才行...”
女子们叽叽喳喳摸个不停,有说有笑。
李逍乘机看向朱高煦那边,指了指马,又招了招手,示意让他快过来,机会难得!
朱高煦立刻领会意图。
跑了两步,牵着马走了过来。
“这匹马叫做踏雪乌骓。”
“当年楚霸王就是骑着同样的马,有马中之冠之名。”
朱高煦找了个借口,牵在白马旁边停下,温和笑道。
“可丝毫不比这匹白马差啊。”
第五十三章 城墙比马,朱高煦喜提良缘!
“是他...”
姑娘们一抬头,便看到一匹黑马。
又看到是刚才那个登徒子,花容失色,连连后退。
“各位不用担心,这是我的弟弟,心眼不坏的。”
朱凝云见弟弟把人吓走了,也想急着帮忙,解释了一句。
“哦,原来是这样啊...”
听到朱凝云的话,这些姑娘们这才舒了口气。
主要是方才这位姐姐平易近人,又让她们摸马,因而生了好感。
在这之下,听到是这位姑娘的弟弟,也就放下了戒备。
“能摸摸吗?”
其中一个胖胖的姑娘鼓起勇气问道。
“尽管摸。”
朱高煦哈哈一笑道。
虽然不是自己看上的那女子开口,不过也算契机。
那群姑娘们又围着踏雪乌骓盯着看看,摸摸。
踏雪乌骓享受了跟照夜白狮子一样的待遇。
不同于照夜白狮子。
这匹马两级反转,全身乌黑发亮,宛如黑珍珠一般,没有一丝其他颜色的杂毛。
这匹踏雪乌骓才是真正的名马。
而朱高煦这匹又是极品中的极品,几百匹马才能挑的出这一只,千金难买。
不过,在姑娘们的眼中,白马始终比黑马好看。
其中一个姑娘道:“你说你这匹黑马,不差于这匹白马,可我觉得还是这白马更胜一筹。”
其他姑娘也纷纷开口:
“我也这般觉得,你看这匹白马多俊俏、多好看呀...”
“这白马似乎比黑马更壮一些呢。”
“我猜,这匹白马应当跑的更快一些呢。”
说着,这些姑娘的目光又落在白马身上。
朱高煦着急道:“我这匹马名为踏雪乌骓,绝不差于这匹白马。”
“好与不好,比一比不就知道了?”
李逍笑了笑道:“高煦啊,我早就想与你分个高下,今日姑娘们有疑惑,不如就请她们做个见证,比一比谁的马跑的更快?”
李逍抓住了这个时机,立马开口。
女子被强者所吸引,这不正是个给朱高煦表现的好机会么?
刚好也完成了凝云给的任务。
说着,李逍又看向这群姑娘,问道:“恕在下冒昧,可否能为我们二人做个见证?”
那穿着黄衣服的胖姑娘高兴极了,拍手道:“好呀,我也想看看,这两匹好马,究竟是哪匹更胜一筹呢。”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特别是女人。
其他女子们也微微点头,表示赞同。
这下朱高煦真是高兴坏了,姐夫可真是会来事。
因为他看到自己看中的那姑娘,虽然不说话,但也点了头。
表现!
必须表现!
多年来苦练的骑术,终于派上用场了。
姐夫.....你就安心当绿叶。
衬托弟弟的英武之威吧!
“那就比一比。”
朱高煦自信道:“如何比?”
李逍一指远方,道:“那边便是城墙转角,我们到了那一堵墙便折回,谁先回到这里,便算赢。”
“好,就这么比!”
朱高煦高兴道。
接着,两人将马拉到同一起跑线。
朱高煦轻轻一跃,跳上了马,姿势极为帅气。
这一动作,果然引得这群女子的刮目相看。
“姐姐,你说谁会赢啊?”
“骑这黑马的主人,似乎也很厉害。”
“姐姐应当知道吧?”
这群女子走到了朱凝云的身边,小声问道。
朱凝云感觉有交到朋友的感觉,也没有方才那般拘束了。
她轻声道:“我也不知...他们这是第一次比。”
“哦。那可有好戏看咯...”
女子们如黄玲鸟般叽叽喳喳,随后看向了比赛。
而这边的动静,也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
“大家快来,有好戏看了。”
“好像是两位少年要比试骑马。”
“我赌这白马赢,这马似乎更强壮一些...”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我就是马夫,那匹黑马皮光发亮,绝对有耐力...”
百姓们更喜欢热闹,有好戏看,为何不看?
更有甚者,拿起银两跟别人打起赌来了。
其中一个热心青年,走了过来:“两位,我来喊开始吧...”
“好,就你。”朱高煦豪迈一挥手。
“三、二、一。”
青年一挥手,大喊道:“开始!”
咻——
说时迟,那时快!
话音只一落下,众人只感觉一股劲风扬起。
那两匹马如箭一般穿梭而出。
大家这才了解到,这两匹马的厉害,绝非凡物。
“驾——”
李逍使出了浑身解数,倒是丝毫没有放水。
因为他知道,凭借初级骑术,是赢不了朱高煦的。
若是放水,反而容易被人看出,那就适得其反。
赢下高手,才更能衬托朱高煦的技术。
朱高煦的马术水平,按照系统来判断,应该是高级水平。
这是十几年的积累,从小打磨出来的马术。
“驾——驾——”
朱高煦露出笑意。
他原本还担心姐夫放水。
现在看来,姐夫并没有如此,这样赢起来才痛快嘛...
不过....朱高煦也有些纳闷。
这姐夫才骑几天马,就有这样的骑术?
自己可是练了十几年啊,姐夫果真是天纵奇才。
若是再过几年,能不能赢....怕还真不好说。
就如此。
两匹马,一黑一白,如银梭一般,快如闪电。
但还是分出了高下。
起步几乎是一样的速度。
但在中途,黑马就已经开始缓缓超越白马。
这其中有马的区别,更是有骑术的高低。
不过这其中的缘故,
外人看不出来,只能看出白马稍微弱一些。
但很快。
两人骑至墙头,朱高煦率先到达。
他一拉缰绳,马匹减速。
期间整个人竟然跳下了马,利用惯性调转方向。
随后轻轻一跃,如蜻蜓点水,又回到了马上,朝着反方向前进。
一套动作,行如流水,一气呵成。
而李逍稍慢一些才到,转头没有下马,姿势也没那么帅气。
这骑术的高低,高下立判。
“这少年的骑术,好生了得啊!!”
“这一招叫做蜻蜓点水,没有十几年的苦功,是练不出来的。”
“真是英雄出少年!”
一名马夫惊讶喊大喊道。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这名马夫这么一嚷嚷,大家顿时都纷纷看向了朱高煦。
雯时间,朱高煦的形象变得更加英俊起来。
“他...好帅....”
“方才真是小瞧他了。”
“竟比那位英俊的公子,更加厉害...”
看这一幕,那被朱高煦看中的那名叫韦江雪的女子。
眼光中绽放出一丝仰慕之意来。
...
第五十四章 结伴而行,其乐融融!
这一场比赛很快就结束了。
朱高煦赢了,赢了一大截。
他的骑术更厉害一些,在转角处转身,赢了一些时间。
而那匹踏雪乌骓也不负其名,爆发力和照夜白狮子差不多,但耐力强上不少。
等朱高煦到达终点后,李逍慢了三十步才到。
“这踏雪乌骓果真名不虚传!”
李逍拱手道:“高煦的骑术也更胜一筹,我败的心服口服。”
朱高煦也是喜滋滋的拱手道:“承让,承让。”
见比赛结束,围观群众也纷纷散了去。
两人跳下马去,牵着马走了回来。
“真没想到,这匹黑马竟如此厉害呢,公子的骑术也非同凡响。”
女子们不懂骑术,但也能看出来。
眼前这朱高煦骑马的姿势帅气、熟练,绝非普通人家。
上元节出来,女子自然也是喜欢能遇上不错的心上人。
其中那说话的女子,又推了推身着米黄撒花披肩的女子道:“江雪,这位公子...方才似乎是想结交你呢...”
江雪....好好听的名字...朱高煦心中狂喜。
名为韦江雪的女子婉婉走出,微微一礼:“小女子这厢有礼了,方才言语失了分寸,还望公子海涵。”
“原来是江雪姑娘,真是人如其名。”
朱高煦拱了拱手道:“没事,方才我也实属冒昧,惊扰了姑娘,今上元佳节,如不嫌弃,不如你我一同游玩?”
见那女子有些犹豫,抹不开面子答应。
李逍大声道:“好主意啊,天南海北,相见是缘,也算不打不相识了,既然大家碰在一起,何不一起同享这美好佳节。”
朱高煦是想单独邀请人家,而李逍是提议大家一同游玩。
这其中的结果,定然是天差地别。
那群女子一听这样的提议,纷纷拍手道。
“好呀,好呀,那就大家一起游玩吧?”
“有两位公子保驾护航,我们今日玩的也更加安心一些。”
“我也赞同....”
周边的女子纷纷答应。
那韦江雪也在人群中从善如流的点头。
就如此。
李逍这边三人,韦江雪那边四人。
两拨人,合成了一拨。
七人就在这城墙之上,游走闲谈。
李逍自然不会与这些姑娘搭话,他牵着朱凝云的手,两人默默的走在最后面。
虽然没有言语什么,却无比的幸福。
都能感到彼此手的温暖。
而且,前面还有好戏看呢。
前面的那群姑娘们,看到了朱高煦的实力。
也有意撮合韦江雪和朱高煦二人。
一群人有说有笑。
朱高煦也是乐在其中,问道:“你们都是哪儿人啊?”
最活跃,没有心眼的胖姑娘道:“我们都是隔壁宁才县人,听说北平城的上元节热闹无比,今日特意结伴而来。”
朱高煦得意笑道:“那你们可真是遇对人了,我就是北平人士,每年的上元节我都在,熟悉的很,到了晚上,我给你们指路,保准好玩。”
“真哒。那可太谢谢你了。”
姑娘们一听这话,开心的跟喜鹊一样。
觉得朱高煦也没有表面那么可怕了。
又一个姑娘道:“高煦公子,看来你外表虽然有些凶,其实还是挺好相处的。”
“那可不。”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道:“我姐夫给了我一句评价,你们猜是什么?”
女子们好奇起来,问:“你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们吧。”
朱高煦得意洋洋:“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哇。”女子们纷纷惊讶:“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好有意境,公子当真是人如其人,外表英勇,内心也是很细腻呢。”
这一阵夸赞,让朱高煦有些飘飘然起来...
其中一名女子话锋一转,道:“高煦公子,你想要追求我们家江雪姑娘,可没那么简单,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呢。”
此言一出,韦江雪脸红了,嗔道:“小薇,你别胡乱说,人家公子可没说追求的话。”
小薇嬉笑道:“江雪,这高公子一来就盯着你看,这不明摆着么....”
这下韦江雪彻底脸红了。
小薇说完又看向朱高煦道:“你说是不是?”
朱高煦也是憨憨,直接道:“没错,韦江雪姑娘如出水芙蓉般可爱,正是在下喜欢的类型。”
女子们顿时被这一句话给逗乐了,纷纷捂嘴咯咯笑起来。
哪有人这么直接的啊?
真是个铁憨憨。
不过,倒是也挺可爱的。
朱高煦不解道:“有错吗?窈窈淑女君子好逑嘛,我朱高煦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从不藏着,掖着。”
这句话,挽回了局面。
顿时就将朱高煦光明磊落,直爽的性格给展现出来了。
赢来了姑娘们的一阵好感。
那热心的胖姑娘,将朱高煦拉在一旁,小声道:
“朱公子,跟你透句实话,江雪姑娘家境可不一般,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呀...”
朱高煦也小声道:“什么家境?”
胖姑娘更小声了,神秘兮兮道:“他爹,正是宁才县的知县大人。”
“.......”朱高煦一阵无语,还以为是什么大背景呢,一个小小的知县,看到我都要躬身行礼。
他也凑了过去,小声对胖姑娘道:“我也跟你透个底。”
胖姑娘小声道:“你说。”
朱高煦小声道:“我交朋友,从来不在乎对方的权势。”
胖姑娘好奇道:“为何?”
朱高煦:“反正都没我有权势。”
说完,还扬了扬眉毛。
闻言,胖姑娘则是呆住了。
反正都没我有权势?
在北平城敢说这话....他又姓朱....
嘶...
胖姑娘彻底明白了朱高煦的背景。
“暂时保密哈.....”
朱高煦知道对方想明白了,连忙开口。
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背景,搞得游玩大家都很拘束,那多没意思。
胖姑娘连连点头。
这时,朱高煦一指这城墙,询问道:“大家知道这城墙的作用吗?”
韦江雪笑着开口道:“当然是抵御外敌。”
“没错。”朱高煦开始侃侃而谈:“当外敌来到这城下,这座城墙....我们的将士们将.....”
朱高煦说的都是打仗的事情,但也算新鲜事情。
姑娘们都听得很认真,那韦江雪也更仰慕起来。
胖姑娘则是彻底确定了...朱高煦的身份。
一旁的李逍和朱凝云二人,则是笑着看着这其乐融融的一幕。
真的,大家都很融洽,也很舒心。
弟弟似乎也成功的结识了那姑娘。
朱凝云很是开心,小声道:“逍,谢谢你帮我弟弟。”
李逍拿起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手背。
“这是我的荣幸....”
第五十五章 团圆饭没人吃了?
朱凝云脸羞得通红,忙把手抽了回去。
同时,她的心中也有些犯嘀咕,自己的手背皮肤已经不光滑了,会不会吓到他?
不过抬头看李逍的表情,似乎没有往这方面想。
朱凝云松了口气,轻声喃喃:“你...今天似乎有些逾越了,我们还没....”
“谁说还没成亲就不能卿卿我我?”
李逍小声道:“这都是陋习,那梁山伯和祝英台间的故事,才是爱情,成婚之前,男女双方应该先谈恋爱,再成婚。”
“这是礼数...”
朱凝云又惊又喜,轻声道:“什么是谈恋爱?”
李逍没有回答,而是再次拉起她的手,一边走一边问道:“凝云,婚姻都由父母定夺,你觉得这样好么?”
“这....”
朱凝云摇摇头,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道:“千百年来...都是如此啊。”
“还记得郡主与我写的诗句么。”
李逍笑道:
“那首孔雀东南飞,写的不就是痴情男女被棒打鸳鸯。”
“这说明,大家早就对这种千古陋习有所抵触。”
“只不过被千百年来的礼法给思想捆绑住了。”
“其实,你内心也是如此想的吧?无法反抗时代的洪流。”
朱凝云点了点头:“嗯。”
“但你是幸运的,上天给你关上了门,却又给你开了一扇窗,至少在这个时代....你拥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我才有机会走入你的心中。”
李逍深情的看着她,道:“你刚才不是问我什么叫谈恋爱么?双方在成亲之前,便相互吸引,相互喜欢,相互爱慕,走在一起,有谈不完的天,说不完的话,这就是..谈恋爱。”
朱凝云感觉有一股暖流在心头流淌。
她很是幸福的点头,随后道:“所以,我们现在已经在谈恋爱了吗?”
李逍神色笃定,点头道:“凝云,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嗯...”
朱凝云也不顾外人的看法,两人就公然手牵着手,并肩漫步着。
“对了。”
她是个心地极其善良的姑娘,也想到了其他人,于是道:
“你说天下女子,都能如我一般该多好。”
“不受父母之言媒妁之约的拖累,能够自由的恋爱,便能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哎,几千年的习俗,岂能说改就改?我们只能做好自己...”
不过担心凝云心情难受,
李逍又改口道:“你相不相信,几百年后,也许....你的这个想法就能实现了呢?”
朱凝云道:“我信!”
李逍道:“为何你如此肯定?”
朱凝云脸微微泛红:“只要是...你的话,我都信。”
李逍微微一笑:“那你可真是信对人了,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古博今,能预测未来!!”
逍郎盲目自信起来的样子,真是可爱.....朱凝云捂嘴一笑:“信了。”
就如此。
七人一路,有说有笑。
在这城墙上肆意游玩,其乐融融。
直到逛累了,肚子饿的咕咕叫。
入了黄昏,即将入夜。
朱高煦提议大家找个酒楼一同小聚,填饱肚子,晚上由他带大家,畅玩这上元节的夜市。
此举一出,得到所有人的同意。
小薇担忧道:“没有提前预约,此刻怕是所有客房都订满了。”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有我在,大家尽管放心。”
这点倒是真的。
在北平城的地界里,还没有朱高煦订不到的房间。
这下,
姑娘们不由对朱高煦又高看了一眼。
隐隐间,都有些羡慕被他相中的韦江雪...
说着,
大家便下了城墙,朝着酒楼方向前去。
途中,一名女子忧心忡忡,说好像总感觉有人暗中跟踪他们。
朱高煦左瞧右看,看不到人影,便解释说她多心了,在北平城的地界,有他在,绝无危险。
姑娘们一行,这才安心下来。
而远方。
一直在暗中,默默观察的朱高燧,咬了咬牙,气愤道:
“好你个二哥,又不带我玩,我必定将此事禀报父王。”
言语落下,
身影便渐渐消失不见。
....
....
燕王府。
上元节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都会聚在一起,吃团圆饭。
吃完团圆饭后,便会去夜市热闹热闹。
此时桌面上摆放了一大桌美味佳肴,色香味俱全。
人却迟迟不见到齐。
“老二、老三,怎么还未来?”
朱高炽指了指满桌子的菜,道:“我都快馋死了。”
“再等等,急什么。”
朱棣和燕王妃,此时坐在上座。
朱棣吩咐一下人道:“去将高煦和高燧两人喊来。”
一旁的徐妙云道:“今年,也将凝云喊来吧,她似乎愿意见人了。”
一听这话,朱棣也是欣慰万分,补充了一句:“另外将郡主也请来。”
“是。”
下人拱了拱手,正准备离去。
这时,又一位下人匆忙过来,拿着一份纸条,献上:“禀报燕王殿下,燧王子差人送来的,说要送到您的手上。”
“高燧送来的?”
朱棣心说这家伙不会又在外面惹了什么乱子吧。
他展开纸条一看,
旋即眼睛瞪得大大的,心中都是喜悦。
上面写的,是朱高煦、李逍等人的所作所为。
一行人在城墙上结识了四位女子,结伴游玩。
现在又去了‘天丰酒楼’吃饭,等下应该还会去逛夜市。
里面特意交代:二哥调戏良家妇女!
但朱棣根本不在意这些,而是关注到重点。
自己的闺女凝云出了府,还交了朋友,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啊!
“好!好啊!太好了!”
朱棣大喜,直接站了起来。
这一举动,把大家吓了一大跳。
徐妙云连忙站了起来,问道:“王爷,发生了什么事情?”
朱棣将纸条递给了徐妙云:“王妃,你来看看。”
徐妙云疑惑接过,随后开始观看里面的内容。
看完之后,也是喜上眉梢,乐不可支。
“太好了,凝云这是走出了阴霾,她结交了新朋友,还打算去过今晚的上元节呢。”
徐妙云笑得合不拢嘴,提议道:“王爷,咱们也一同去吧,另外也能照看一下女儿。”
“当然要去。”
朱棣直接拉着徐妙云朝着屋外走去:“还等什么,现在就出发。”
说完,就雷厉风行,笃笃笃的离开了。
一转眼间,
满屋的人就只剩下朱高炽和张氏了。
朱高炽目瞪口呆,指了满桌子的好菜道:“又不吃饭了吗...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张氏恨铁不成钢,拧了拧他的耳朵,“还吃个屁啊,赶紧跟上吧。”
“疼疼疼...夫人,这就动身...肚子饿...”
他临走前还不忘拿了个鸡腿,一口咬住。
这才连忙起身,
带着夫人跟着朱棣而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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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明朝上元节的繁华!
天丰酒楼是北平城有名的酒楼之一。
百年老招牌,里面都是来自各地的名厨。
能来这里吃饭的非富即贵。
而今日之热闹,想要在这样有名的酒楼里坐上包间,绝不容易。
这让这群姑娘们,对朱高煦越发的崇拜起来。
待一盘盘昂贵的菜肴端了上来,姑娘们的眸子里都是惊叹。
这都是上的什么菜啊?
冰糖燕窝羹、紫参野鸡汤、清炖金钩翅、鲍鱼燕窝粥、樱桃凝露蜜、奶油松瓤卷酥、烩鳗鱼、炒白虾....
许多菜名甚至听都没听过的。
别看这一行人,韦江雪的家世最好,父亲是一县的父母官。
但这样的菜品,已绝非知县能吃上的,更别说女儿了。
她们隐隐已经察觉到,这朱高煦的身份绝对不普通。
哪有女孩子不虚荣,她们都是欣喜不已,很是高兴结识到了朱高煦这样的公子,才能吃上这样的饭菜。
只恨这时代没有手机和朋友圈。
不然绝对会拍上美美的照片,让朋友圈先吃。
途中,有女子委婉打听朱高煦的家世,不过朱高煦也没有回答,让她们随意去猜。
大家有说有笑,
半个时辰后,酒饱饭足。
而这时候,天也黑了。
透过窗外朝楼下望去,哪有夜间的景象?
灯火通明,人群涌动,热闹非凡!
耍龙灯,耍杂技的,随处可见....
才子才女们手提着灯笼,在大街游玩,别提有多热闹了。
大家早就想见识北平的上元节,已经迫不及待。
朱高煦领头,带着大家出了酒楼,充当导游的角色。
“哇,好美啊....”
“真的很漂亮,到处都挂着灯笼呢。”
“快看,天上还有无数孔明灯,如繁星一般。”
一行人紧紧跟在朱高煦的身后,游览这北平的热闹。
李逍也算彻底见识到古人的节日气氛。
太美了,太热闹了,太接地气了。
身临其境李逍也不由得微微发愣。
更别提一旁的朱凝云了,上次过上元节,还是三年前。
再次体味,宛如故地重游,感触良多。
元宵节在古代是最盛大的节日,此时街边的铺子都挂上了好看的灯笼,各式各样好看的灯笼随处可见。
永定河水之上,挂满灯笼的游船,船上亦系各种精致盆景诸灯,珠帘绣幕,桂楫兰桡,自不必说。
河面上是随着水波流荡的掌心灯,或是荷叶模样、或是羽毛模样,将河床点亮。
诸灯上下争辉,真如玻璃世界,珠宝乾坤。
满天繁星漂浮,不是星星,而是一盏盏孔明灯。
放灯是元宵节最重要的一项活动。
在灯上写下心愿,飘到天上,希望愿望实现。
在朱高煦的提议下。
他在街边摊子上买了许多孔明灯,见者有份。
朱凝云也与其他女子一般,
小心翼翼用毛笔,写下了自己的愿望在灯上:
“愿家人平安安康,愿与李逍白首偕老。”
随后,点上蜡烛,孔明灯热气上扬,缓缓飘浮,越飞越高。
与无穷的星火汇聚在一起,飞向了高空化作繁星。
她双手合十,闭着眼睛,祈祷愿望定要实现。
李逍的孔明灯也写好了,飞向了天空。
朱凝云偷偷瞧了一眼,
字迹还是那么不好看。
但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在上面。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李逍,朱凝云。”
偷看到这样的字迹后,朱凝云连忙收回视线,生怕被发现了。
心中却满是喜悦和温情。
尽管人潮汹涌。
但仿佛世界,只剩下两人。
游玩中,
李逍偷偷将系统仓库中的祥云花灯拿了出来。
每人手上提着一个。
这祥云灯笼格外的好看,散发黄色的温馨光彩,因为是led灯带的缘故,亮度是其他人蜡烛花灯的好几倍,如璀璨花火。
“这祥云真漂亮。”
“嗯,跟你一样漂亮...”
两人甜蜜无比,手拉着手,跟在人群后面,漫步而行。
走了没多远。
霍——
又有好戏看了。
几个老匠人,手持铁锤,丢出一坨铁水,在空中击中。
飞溅时犹如彩蛇飞舞,铁花倒悬如火山喷发。
这便是——铁树银花!
如无数星火般爆开,在黑夜中呈现出绚丽的一幕。
百姓们离得远远地,看着眼前的美景。
李逍二人亦是如此,看的如痴如醉。
待看过铁树银花后。
朱高煦又将带着带去了好玩的去处。
大家一样一样,看的眼花缭乱,笑容没有停过。
分别赏玩了:舞狮、舞龙、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耍狮子....
这便是明朝么?
李逍心中感慨。
这鲜花著锦,繁荣景象,真如烈火烹油的盛世!
“接下来便是重头戏了,我带大家去灯会,那里的花灯更是千奇百样,琳琅满目。”
朱高煦解释道:“还有猜灯谜,诗会等有意思的活动,那才是上元节最有意思的地方。若是侥幸能拔得头筹,还有金银首饰等彩头。”
一听这话,其他姑娘都兴奋了。
她们慕名而来,最为被人乐道的,就是这灯会了。
“那金银首饰是从何而来啊?”
韦江雪好奇看向朱高煦问道。
“这就你们就有所不知了。”
见心上人跟自己越来越熟络了,他兴奋道:
“每每上元节,北平城就有商人举办灯会。”
“而这峰峦灯会最为出名,最有名的金凤鸾首饰铺的掌柜举办。”
“他们花费银两操办,还会为给这灯会添上彩头。都是价值不菲的金银首饰。”
“去年的头筹,是一支翡翠珠子缠丝赤金簪子,听闻价值百两呢。”
一听这话,李逍愣了愣。
感情古代的商家,都已经开始赞助比赛,打造品牌了啊?
看来这些原来就是古代人玩剩下的东西...
“天哪,那还不赶紧去瞧瞧。”
“我早就想要一只簪子了...”
“说不定今天好运,能拔得头筹呢!”
一听头筹竟然是价值百两的簪子,一时间大家都跃跃欲试。
朱凝云此时也彻底放开了,看向朱高煦道:“高煦,还不快给大家带路。”
“好嘞。”
朱高煦一挥手:“大家跟我走,人多,跟紧点,别走丢了....江雪姑娘...我带你去...”
就如此。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朝着灯会的方向走去。
...
远方。
灯火阑珊之处。
朱棣和徐妙云挽着手,看到了这一幕幕。
从始至终,闺女融入其中,乐在其中。
丝毫没有往日的忧愁。
看到女儿如此幸福。
朱棣和徐妙云心中不由眼眶发红,感慨万千。
“王爷,你眼睛怎么红了?”
“风沙迷住了眼...走吧,他们似要去灯会,我们也跟去瞧瞧。”
“嗯....”
第五十七章 女婿!努力!
在这北平城,朱高煦真是熟络。
兜兜转转,穿过两条街,并领着众人来到了灯会之处。
灯会果然热闹非凡,花灯更是琳琅满目,繁花入眼。
与街上的景象不同,那边多为老百姓。
而来这灯会的多是一些书生模样的才子、或是穿着襦裙的才女。
才子们一幅跃跃欲试的模样,是想在这盛会拔得头筹,扬名气,更是能获得女子们的青睐。
广场上密密麻麻挂着灯笼在空中,灯笼下则是挂着灯谜。
朱高煦一指那边的猜灯谜的广场,道:“这里的灯谜猜中三个,便有参赛的资格。”
“那还等什么?快去吧。”
大家正准备进场,立马有穿着黑衣的伙计拦住了。
“还请慢些。”
他微微一躬身,随后笑着解释道:“几位公子、小姐,应当是外来的吧,我们这边灯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便是要男女双方共同入场,组成一队。上元佳节,当成双成对才行啊。”
“啊.....”
一听这话,那些从宁才县来的姑娘们,纷纷泄了气。
这便是上元节容易促成姻缘的原因,男女必须成对,可现场组队...
李逍和朱凝云自不用说,两人相视一笑,挽着手便进去了。
而朱高煦高兴都来不及,立刻是看向了韦江雪,邀请到:“江雪姑娘,可否赏脸,与在下一同猜灯谜?”
“嗯。”
韦江雪微微颔首,与朱高煦一同进入。
剩下三个姑娘,则是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只能远远的看着。
此时前来的才子,都已成双成对。
她们想要现找怕是也来不及了,也拉不开面子。
只不过,她们没难过多久。
因为片刻钟后,朱高煦就领着韦江雪回来了...
“哎呀,可惜了,只猜中了两个灯谜,第三个怎也猜不出来,连入选的资格都没捞着。”
韦江雪嘟着小嘴,暗道可惜。
其实,刚才二人进入,朱高煦是一个猜不出来。
那唯二猜中的灯谜,还是韦江雪猜出来的....
朱高煦只好尴尬一笑:“实不相瞒,我会武,这文....的确是差了些...”
“无妨。”
韦江雪并不在意,而是道:
“人又岂能十全十美呢,圣人也无法做到,煦公子无需自责。刚才进入其中,我看有好些读书人在其中。即便是进入了比赛,想要拔得头筹,也是千难万难。”
这句话,顿时就挽回了面子,击中了朱高煦的心。
瞧瞧,瞧瞧,这才叫善解人意嘛!
朱高煦笑着点头:“不如我们就在这等待我姐和姐夫吧,他们还真的有机会拔得头筹!”
“当真?”胖姑娘问道。
“那可不。”
朱高煦甚是得意,不由大了些声音:“我大姐从小博览群书,我那姐夫更是才华横溢,我看这在场的没有一个能与之相比。”
此言一出,他们这边倒是没有什么。
倒是引来周边无数读书人的不满。
“夸夸其谈...”
“我们白云书院的刘师兄去了,头筹还有他人?”
“在场除了白云书院的刘师兄,还有邗江书院的才子张浩轩,不知所谓...”
这些读书人小声议论着,嗤之以鼻。
我擦,还敢说风言风语?
我这小脾气!
听到这话的朱高煦顿时有些暴躁,想打人。
不过身边还有这么多姑娘看着,他也不好发作。
只是瞪了那些人一眼:“有本事当面说。”
看到朱高煦的模样,那群读书人顿时就怂了,纷纷闭了嘴。
韦江雪忙拉住朱高煦的手臂:“好了,在外莫要与人发生争执...”
瞧瞧,多善解人意啊,多关心我啊!
朱高煦很是高兴,欣喜点头:“我都听江雪姑娘的...”
其余三姑娘一看,捂嘴笑了起来,露出了“你舅宠他爸”的表情.....
...
...
灯谜广场。
李逍和朱凝云挽着手踏入,准备解谜。
随后李逍就愣住了。
这玩意。
是真不会!
都是一些文绉绉的文字题。
玩这种题还真非古人不可,现代人是完全无法发挥。
“坐也卧,立也卧,行也卧,卧也卧....打一动物。”
李逍陷入了沉思,这他妈到底是个啥玩意。
“是蛇。”
朱凝云只一下就猜出来了,扯下灯谜,递给李逍。
“咦,还真是蛇!”
李逍枉然大悟,盯着凝云夸赞道:“凝云,你真是冰雪聪明。”
朱凝云很是得意,拉住李逍继续往前走。
又见一题。
“溪边林木森森(打一字)”
李逍愣了,又特么被难住了。
他只好求救似的看向朱凝云,带:“凝云,还得看你了。”
看来今天不是自己的主场。
还是趁机,让凝云找回自信吧...
朱凝云看向题目,陷入思绪,只几个呼吸的时间,她宛然一笑,又猜出来了。
“溪边林木森森...有九个木字,还有水。”
她直接将灯谜扯下,递给了李逍,轻声道:“是染。”
李逍事后诸葛亮般的恍然大悟:“咦,还真是,九木加三点水,就是染字!不愧是凝云,太厉害了。”
已经两题有了答案。
再答一题,便有参赛资格。
两人再往前一步。
又是一题出现。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打一成语)”
李逍直接求救道:“凝云,加油!”
朱凝云真不愧是书读万卷,稍微一想,便开口道:“孔子说智者喜水,仁者爱山。仁山、智水,因此得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字重复....谜底便是‘山重水复’。”
“好解!”
李逍拿下灯谜。
两人挽手,朝着举办活动的伙计走去,交出灯谜,说出答案。
伙计一对答案,三题全对。
“恭喜二人,符合入选条件。”
“接下来可以参加我们金凤鸾首饰铺,及同仁堂药铺联合操办的灯谜比赛。”
“二位,请跟我来...在这边稍等片刻,等有三十对情侣入选,比赛便开始了,您二位现在是第二十八对。”
说着,伙计便将李逍二人,请到了一处空地。
这里已经有许多才子佳人在此等候。
李逍二人没等多久,人便到齐。
比赛即将开始。
只见一名穿着绸缎的富商模样的人,走向高台大声宣布:
“火树银花元夕夜,彩灯万盏熠霞流。”
“各位佳人才子,父老乡亲,感谢各位捧场,来到由我们老字号金凤鸾首饰铺与同仁堂联合举办的凤鸾灯会。”
“凤鸾灯会入围比试结束,三十对才子佳人入选,在此比拼文采,今年又同往年一般,有热闹看了。”
“今年的头筹,将得到由我们金凤鸾首饰铺赞助,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我们老字号金凤鸾出的首饰,出自民匠之手,用料.....”
在掌柜一通宣传自家品牌后,比赛终于正式开始。
三十名情侣一一登入比赛场地。
围观的百姓也越发多了起来,纷纷为自己相识的人助威呐喊...
“夫人快看,那李逍和咱闺女也在其中。”
人群中,朱棣眼睛尖,一眼便看到了他们二人。
“真的是凝云...他们二人,手挽着手,如恩爱夫妻...”
徐妙云也是甚是高兴,不由也喊了一句:
“凝云,争取夺得头筹!”
朱棣兴奋不已,也不由举手大喊:“凝云!你是最棒的!”
说完,他觉得有些不妥,是不是冷落了女婿?
毕竟是女婿才能让女儿重获新生。
于是他添了一句:“女婿,努力啊!”
然而。
人群中的李逍和朱凝云二人。
根本听不到...
第五十八章 猜灯谜比赛,入选!
“瞧瞧,瞧瞧,大姐和姐夫入选了。”
朱高煦看到入场的选手有姐夫二人,自豪的不行:“我就说他们必定能拔得头筹吧。”
宁才县四位姑娘见相识的人入选,也是高兴的手舞足蹈。
韦江雪婉婉一笑道:“煦公子,想不到你姐夫还是个才子呢。”
朱高煦得意道:“那可不,我姐夫天纵奇才。我姐姐也不差,博览群书,通古博今。”
“可一定要拔得头筹呀,让我们也沾沾喜气。”
胖姑娘羡慕道:“你看他们二人,多恩爱呢,从始至终手一直牵着,没有离开彼此。”
朱高煦感慨道:“我也渴望这样的爱情啊....”
一旁会来事的小薇,微微一笑:“煦公子,你不是快寻得了么...”
闻言,朱高煦看向了一旁的韦江雪。
韦江雪脸一红。
朝着小薇撇了一眼,道:“小薇,莫要胡言乱语,八字还没一撇呢。”
朱高煦也是勇敢,直接拉住她的手,真诚的看着她道:“那我就把这一撇给划上。”
姐夫曾告诉他,真诚是必杀技。
朱高煦把这句话记载了心中。
果不其然,真诚的眼神,获得了美人的芳心。
这下韦江雪的脸更红了,低下头不敢直视。
不过...她的手却没有将对方推开。
不远处的那些读书人看到这一幕,羡慕中带点嫉妒。
其中一人,心中纷纷不平暗自说道:“那人简直是厚颜无耻...”
说着,便也尝试拉一下旁边姑娘的小手。
“你干嘛。”
那姑娘推开他的手,没好气道:“难怪连三个灯谜都猜不出来,心里面尽想着一些龌龊之事。”
说完,便愤愤离去。
读书人呆若木鸡....
“嘘——”
看到这一幕的朱高煦,岂能错过这个机会,当即嘲讽起来。
旋即他将韦江雪的手握得更紧了,嘲讽直接拉满。
那读书人脸登时成了猪肝色,羞愧难当,当下便捂脸逃走。
也算是一个小插曲吧...
藏在暗处的朱高燧,暗自蹬脚。
二哥年年的上元节都吃瘪。
今天竟然如此春风得意?
他早就看到了自己父王也在场,估计是来找二哥的。
于是乎,他默默的走到了父王身边。
“父王...”
“谁?”
朱棣吓了一大跳,冷不丁一道声音在耳边响起,跟游魂似的。
他看了过去,发现是自家儿子,这才没好气道:“老三,你怎么在这?”
“父王。”朱高燧指了指另外一边的人群:“二哥正在调戏良家妇女,您看...小手都拉上了。”
一听这话,徐妙云和朱棣都双双看了过去。
自己二儿子,正在人群之中,与一位长相较好的姑娘拉着手,给凝云和李逍二人助威。
“呦?高煦有这本事呢?”朱棣略显诧异。
徐妙云微微一笑,微微摇头道:“我们都关心凝云去了,高煦现在也到了思春的年龄呢...看样子,那姑娘似乎对他也有好感。”
“父王、母妃,你们在说什么呢?还不快快去惩戒二哥。”
朱高燧着急道:“母妃您不是常教导我们,不能凭借权势去滋扰百姓么,二哥这典型啊。”
朱棣有些没好气,一拍他的脑袋,道:“你小屁孩懂个屁,一边去。”
“我看他们两情相悦。”
徐妙云横了一眼朱棣,又摸了摸朱高燧的脑袋,亲昵道:“高燧啊,你二哥找到了幸福,你应该为他高兴才对。”
“......”
朱高燧心中的小算盘全部落空,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只好默默的站在一旁。
这时候,朱高炽也终于赶到了。
凑了过来:“爹,我来了。”
朱棣颔首,一指那边:“凝云在参加比赛,一同看吧。”
“凝云他...”
朱高煦一抬头,发现正在参加灯谜比赛的,果然有凝云,顿时心情大好,难怪父王这么高兴。
朱高炽心地善良、宅心仁厚,其实心中比谁都关心凝云,不比朱高煦差,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罢了。
他高举右手:“凝云努力!”
随后想了想,似乎有些厚此薄彼啊。
他又一撸袖子,再喊道:“妹夫,你也努力!”
朱棣:“......”
说完,朱高炽就感觉不对了,还没成亲怎么能喊妹夫呢...咦,我为何会喊妹夫?
徐妙云看了一眼他们,一个个似乎都认可了这个女婿。
心中无比温暖。
.....
.....
此时此刻。
比赛已经进入了焦灼的地步。
这猜灯谜比赛的规则其实很简单。
在场的灯谜,横平竖直,呈现出正方形。
每一排的灯谜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大家面对的灯谜是一样的,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三十对情侣,站成一排。
面前是一道道灯谜。
每答对一题,便进一步。
答错一题,便停步。
最后取其前五名。
总共有二十步。
如果大家全部能答对,那就按照时间先后来排序。
但是想要全部答对,几乎不可能的。
不过...今年似乎有些意外,也许是因为奖品太丰厚的缘故。
今年参赛的都是一些厉害的读书人。
此时竟然有几对情侣,竟然已经走到了第十七步,即将达到终点!
高台上,
有一个专门传递现场状况的伙计,类似于讲解员。
这个人嗓门极大,他在台上,兴奋的手舞足蹈,高喊道:
“天啊,天啊!今年上元节的凤鸾灯会,真是龙争虎斗,激烈异常,超过以往!”
“去年的上元灯会灯谜项目夺魁者,也仅仅走到了十六步!”
“而今年,此刻,已经有七对佳人才子,走到了第十七步!”
“我们看到,这其中有白云书院的刘才子,还有邗江书院的才子张浩轩。”
“这两位一位是去年乡试的解元,一名是乡试的二甲!不可小觑啊!”
“太激烈了,太刺激了!眼下,大家都被第十八步的极其刁钻的灯谜难住了,停驻不前。”
“鹿死谁手,尚未可知!让我们期待一下,谁能率先走到十八步!”
随着解说这么一嚷嚷。
场面的气氛顿时就烘托起来了。
围观的群众,都在摇旗纳威!
气氛感染下,朱棣也有些激动起来。
自己的女婿和闺女,正是那七对情侣之中的一对。
要是能率先走一步,可算是扬眉吐气啊!
岂不是把乡试的解元都比下去了?
“冲啊...”
朱棣偷偷在心中呐喊。
“大姐,姐夫,干翻他们!什么狗屁解元,不堪一击,干翻他们!”
人群的那头,朱高煦更是激动,都扯起嗓子,跳起来喊了。
此时此刻。
现场中的李逍和朱凝云。
正盯着眼前这道超难的灯谜,暗暗发愁...
第六十章 心有灵犀一点通!
整个场面现在都沸腾起来。
跟李逍站在同一排的,还有七对情侣,谁能率先破解这十七步,几乎就能夺魁了。
但无一例外,大家都被难住了。
这道灯谜,是一个对联。
谜底却没有提示。
之前的灯谜,都是明确的告诉猜谜者,是打一字,还是打一成语,或是打一动物。
而这道题没有提示。
联想的范围扩大了无数倍,导致难度直线上升。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狼猫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
[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为短品,却是妙文]
朱凝云看着这道题发呆,都有些已经开始咬手指了。
这应该是她思考中无意中的动作。
李逍偷偷朝着其他人望去,舒了一口气。
好在并不是他们,其他人好像也被难住了。
有的人大汗淋漓起来,额头不断渗汗。
有的人眯着眼睛,神神叨叨的念着。
还有一个人,竟然在原地转圈....
收回视线。
李逍决定自己也要动动脑子了。
方才那一路上,十七道题,都是凝云答出来的。
自己完全是拖后腿的,帮不上一丝忙。
现在该自己发挥的时候了。
李逍盯着题目,开始发挥自己高达7的智力,不断联想。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狼猫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
这特么是个啥玩意?
大花狗?
不对,前面说的有些像是大花狗,可后面说又非家畜。
若是大花狗这么简单,其他人早就猜出来了。
不是家畜,又不是野兽...
难道是植物?
“对,就是植物,先照着植物想。”
李逍皱眉,把范围缩小到植物。
这么一想,还真像是植物。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那不就是绿色植物吗?
紧接着,他朝着下一联看去。
[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为短品,却是妙文]
这一句,直接把李逍前面的猜测给推翻了。
既有诗,又有词,连论语都有,植物应该没有啊?
树?
树木也是植物。
然后做成纸张,变成了书,不就是写上诗词,论语吗?
李逍刚一惊喜,以为自己猜出来了,可往上面一看。
前面一句,又将“纸张”给推翻了。
因为纸张是白色的。
第一句写着:黑不是,白不是...
那就不是纸张....
卧槽!
好难!
普通人平均智力5,我高达7的智力,居然答不出来!!
李逍接下来,又不断思考。
可总想不出来,想出上联,下联推翻。
想出下联,上联又推翻...
堂堂穿越者,竟然被难住了!
咦?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突然李逍脑子灵光一闪。
“会不会这灯谜,有些类似脑筋急转弯?”
李逍虽然不会猜灯谜。
但是前世可是玩过不少脑筋急转弯啊。
而他作为自媒体人,就整理过一篇脑筋急转弯的文章。
于是乎,李逍开始在脑筋急转弯的方向思考。
果然,便想到了一道题,跟这题类似。
前世,有一道极为扯淡的脑筋急转弯。
[世界上最难的脑筋急转弯,是哪一题?]
就这道题,李逍当时见到时,猜了很久都猜不出来。
他直接看了答案。
答案:就是这一题。
看了答案,有些令人无语。
李逍当时就唾骂,这踏马是人出的题目吗?
转念一想。
这脑筋急转弯跟这道灯谜,不是异曲同工之妙吗?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狼猫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
[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为短品,却是妙文]
如果答案是跟题目相关的话....
现在正在猜灯谜。
所以答案是....
猜谜!!!
猜谜是一个动词,既不是黑,也不是白,既非家畜也非野兽。
上面有诗,有词,有论语,虽是短品,却是妙文!
芜湖~
完全符合答案!
“我想出来了!”
“我想出来了!”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李逍看向凝云,凝云也看向了他。
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人竟然同时猜出来?
“凝云,不知道你想的和我想的是不是一样...我们一同写出,可好?”李逍笑道。
“嗯。”凝云欣喜颔首,心中期待。
若是夫君跟自己想的一样,那真是妙不可言。
接着,两人拿起笔,将纸张藏于手心,写好答案。
两人靠近,张开手心。
灯谜,灯谜。
一模一样的答案。
再次相互看去,双方眼中都是爱意。
不过,现在不是卿卿我我的时候。
李逍急忙将纸条递给了旁边的伙计。
旁边伙计打开一看,再看看自己准备好的答案。
答对了!
他惊讶的看着二人,眼眸中都是惊讶。
这道题,出题人出题的时候,就断言过,就算是状元郎来,也答不出。
这出题人可是个老行家,是个老举人。
每年出的灯谜,都难倒不少人,他如此断定的说,没人不信。
可眼前的一对情侣,竟然同一时间答出来,他在一旁可是看的真真切切!
之前这个公子一直在摆烂,本以为是个酱油角色,没想到关键的一步,也能出彩啊....
伙计按捺激动,高喊道:“第二十八号才子佳人,双双答对,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声音再响。
整个躁动的场面,突然安静了一瞬间。
李逍和朱凝云相视一笑,往前走了一步,来到了第十八步。
站在高台的解说伙计,也是兴奋的大喊道:
“出现了!出现了!第一个突破十七步的,是二十八号才子佳人。”
“真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两人竟然同一时间,将正确的谜底写出来。”
“这两位面生,应该是第一次参加我们金凤鸾首饰铺举办的凤鸾灯会,没成想却是一匹大黑马!”
“让我们恭喜这一对情侣,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匹强大的黑马,能不能成为五年来再一次通关猜灯谜,让我们拭目以待!”
话音落下。
整个灯会哗然一片!
在场许多读书人都呆若木鸡。
他们以为的学院才子,竟然被一对没见过的生人超越了。
此时,人群中。
朱棣眼眸微微睁大,喜悦之色溢于言表。
不但能胜了所有人一步。
女婿和闺女二人,竟是同一时间写出答案。
身无彩燕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大师说的果然没错,这李逍...
当真是闺女最好的归宿啊!!!
第六十章 五年来,再次有人通关灯谜!
“看到没有,那是我大姐和姐夫啊!”
朱高煦高兴的蹦地三尺,比自己猜中灯谜还高兴。
当然...他也猜不中....
“你姐姐和姐夫二人,当真厉害,竟然力压一众才子。”
韦江雪打心底钦佩万分。
她出自书香门第,固然是读了一些书。
不过也只是女儿身罢了,根本无法赢下那些一心读书的读书人。
可眼下,那二人,不但能入围比赛。
更是能压众才子一头,属实厉害。
要知道,今天参加的人当中,还有乡试的解元。
而先前在酒楼吃饭的时候,大家闲聊得知,李逍以前是个农户,种田为生。
这就令人有些匪夷所思....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道:“那可不,别看我姐夫以前是个农户,那是生不逢时,他若是出生在读书家庭,那起码得考个状元郎!”
此言一出,
周围那些读书人又有些不服气了。
一个农户能考状元郎?
糊弄鬼呢?
猜灯谜毕竟是落了下乘,有些小聪明就可以了。
科举那是要写文章,考八股文的,小聪明派不上用场。
不过,他们也只能心里吐槽几句。
毕竟朱高煦那凶像,他们不敢惹...
上一个敢说话的,已经夹着尾巴跑了....
...
...
灯谜广场。
比试仍然在继续着。
其他选手们看到李逍二人前进一步,更焦急了。
不过,任他们抓耳挠腮,还是被卡在了第十七步。
李逍和朱凝云二人,已经来到了第十八步。
听说通关二十步,还有特别的奖励。
[湖光水色人留恋。打一字]
看到这道题,李逍知道,这又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范围了....
他求救似的看向了凝云。
凝云淡淡一笑,很快就写出了答案。
在李逍耳边小声道:“湖光水月...可以理解为湖字去掉水和月,因为光是有没有了的意思,就剩下“古”。然后后半句“人留恋”,可以看成“亻”字旁,组合起来,就是“估”了。”
不得不说,古人的文字题,真特么能绕弯子。
最关键的是,自己的老婆真是厉害,这都能猜出来。
他默默给凝云,竖起了大拇指。
“这是何意?”朱凝云好奇问道。
“棒棒,你真棒!”李逍解释道。
朱凝云捂嘴一笑,也竖起了大拇指。
李逍靠近,用拇指搭上对方的拇指。
双方的大拇指印在了一起...朱凝云又问道:“这又是何意?”
李逍道:“这是盖章,盖了章,就一辈子不能反悔哦!”
甜言蜜语永远对女孩子有效,朱凝云欣喜,微微点头:“嗯...绝不反悔...”
【叮!你与朱凝云打情骂俏,情意浓浓,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咳咳咳...”
一旁的伙计有些起鸡皮疙瘩,咳了两声,随后道:
“两位才子佳人,现在三炷香的时间只剩下半柱香了...若是有机会,还可以通关灯谜,有额外彩头,两位不如抓紧时间?”
朱凝云这才羞得把手抽回,连忙将写着答案的纸条递了过去。
伙计一对答案,又正确了。
高呼:“二十八号才子佳人,突破十八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两人又进了一步,来到了第十九步。
接下来,几乎就是朱凝云的独场秀了。
李逍则是趁机,看了看今天恋爱积分的获得纪录。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真是收获满满的一天啊!
【叮!你与心上人结识了几位新朋友,手挽手漫步,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4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2000分。】
【叮!你轻吻心上人的手背,传达了爱意,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叮!你与心上人约定永远在一起,情至深处,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叮!你与心上人一同放孔明灯,彼此许下美好愿望,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叮!你与心上人拿着花灯,游览上元夜市,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叮!你与心上人挽手猜灯谜,情意绵绵,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叮!你与心上人心有灵犀,共同猜对一道极难灯谜,彼此认定对方,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0分。】
这是先前没有留意的纪录,加上刚才获得的积分...
李逍看向当前积分...
【当前积分:123050分。】
嘶....
李逍倒吸一口凉气。
今天一天,差不多刷了十万分!!!
李逍乐麻了。
难怪男女之间过节需要仪式感,感情升温的的确有些快啊....
就在李逍思绪万千之际。
一道声音响起,紧接着整个灯会都沸腾了。
“恭喜!二十八号才子佳人,成功通关了我们猜灯谜项目。”
“五年来从未有过,今年再次出现了通关夺魁者!”
“二位真是郎才女貌,聪慧过人,有请二位上台,领取我们的通关彩头!”
高台上,那负责解说的伙计高声大喊。
紧接着,所有人都沸腾起来。
原来,就在李逍查看积分纪录的时候。
朱凝云已经完成剩下的两道灯谜,直接通关了这比赛。
而剩下的那些参赛的情侣,还被卡在十七步,只能按照到达十七步的时间先后来排名。
“厉害啊!五年从未有过,又有人通关了。”
“上次通关灯谜的魁首,如今已经考上了进士,去朝廷当大官了。”
“真是厉害啊,居然连乡试解元都压下去了,此人文采斐然。”
“羡慕死我了.....听说这特别的彩头比灯会头筹的彩头不差。”
“相公...你看看人家,人家多厉害,你连三个灯谜都猜不出。”
...
百姓们纷纷指着台上李逍和朱凝云议论道,全是羡慕之色。
而此时。
还停留在十七步的那些人,十分不甘心。
竟然输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怕是其他县来的乡下人。
他们相互一视,微微点头,大家都明白要说些什么...
“黑幕!黑幕!”
“参赛方出一些莫须有的题目,为难我等,不公平,与其这样,这样的灯会还不如不办。”
一个书生模样的参赛选手举手,义愤填膺的大喊。
他便是此次乡试的解元张浩轩。
“黑幕!黑幕!黑幕!”
紧接着,其他参赛选手也纷纷高喊。
外围看戏的同窗,同院的学子们,也看热闹不嫌事大,被打了鸡血一样,一同大喊。
“黑幕!举办方搞猫腻,我等不服!”
...
第六十一章 朱高煦暴躁打人!
此时此刻。
这凤鸾灯会之中,怕是有接近几千人。
闹了这么一出,百姓们大多搞不清楚情况,纷纷安静下来。
只有那些学子们在大呼小叫,喊个不停。
朱棣的脸色已经阴沉下去。
他有些担忧的看向台上的闺女。
闺女心里敏感,他担心...闺女会不会被突然的状况给吓到...
好在闺女被李逍护在身后并没有太过紧张,而李逍则是一脸淡笑,一幅临危不惧的模样。
好!大好!
这个女婿当真值得依靠,这种小场面没有让他惊慌。
不愧是我朱棣看中的女婿!
朱棣稍稍安心。
旋即,他看向朱高燧道:“老三,去调查一下那带头起哄的读书人是哪个。”
朱高燧咧嘴一笑:“父王,交给我吧。”
说完,转身就消失在人群之中...
另外一边。
朱高煦彻底怒了,怒不可歇!
直接朝着他旁边那些起哄的读书人冲了过去。
“黑幕你姥姥个腿,技不如人就大呼小叫,狗一样的东西!”
朱高煦真乃神勇。
一拳一个,一拳一个。
那些文弱书生哪里扛得住朱高煦的重拳出击?
一拳下去,直接撂倒。
转眼就倒下去好几个人。
“打人啦,打人啦,快来抓人啊...”
书生们瑟瑟发抖,连跑都不知道跑,只是在原地大呼小叫。
上元节出行人多,当地官府定然会出动全部的衙役上街巡视,防止有恶劣的事情发生。
这边的骚乱,很快就引来了衙役们的注意。
这些北平城的快手们纷纷跑了过来....可当看到朱高煦的时候....
他们跟朱高煦可是老相识啊....
突然就不约而同的转了方向。
“咦,那边也有大骚动,先去那边看看。”
快手班头一指另外一个方向,随后跑去。
“对对对,快去那边看看。”
“快走快走,晚了恐怕要出大事。”
其他快手点头应和,随后立刻闪人。
废话,谁踏马敢抓燕王府的王子啊,嫌命长?
没人敢阻挡朱高煦行凶,地上一会就躺了一群鼻青脸肿的书生。
主办方此刻也发现情况不对。
立马派人下场,将朱高煦给拉住。
“这位公子啊...我们主办方会解决的...您稍安勿躁...”
一名掌柜的当和事老,摆着笑脸道。
朱高煦气也出了。
现在想想打人也解决不了问题,就停了手。
他指着那掌柜的脑袋,道:“你他娘的最好给我个交代,不然明天就去砸了你的铺子。”
这掌柜是铺子一个分掌柜。
虽然不是最大的东家,但也接待了无数贵客。
这公子一句话,把他吓一跳。
金凤鸾之所以是老字号,老招牌,背后是有人罩着的,平时上下都会打点。
这个公子衣着华贵,又敢说这样的话,怕是背景极大啊!
而且,他看着眼前的青年,也不像是骗人。
跟台上的两人,关系应该极好...
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
那掌柜被骂了也不还嘴,躬着身赔着笑脸。
随后,他看向场上的年轻人,大喊道:
“我们金凤鸾首饰铺,是百年老招牌了,凤鸾灯会也举办了十几年。”
“从来都是公平公正,绝不会欺骗大家,玩这些小把戏的!”
“大家冷静一下,我们举办这场灯会,光是场地布置,请先生出灯谜等等费用...就要花费接近五百两银子!”
“怎么可能为了一些小小的彩头归属,搞内幕呢?这不是坏我们的招牌吗?”
此言一出。
场面上都安静了下来,没有那么骚动了。
百姓们纷纷点头,是这么个道理。
那些书生也觉得有道理,发现自己可能是被煽动利用了...
对啊,这灯会搞这么大阵仗,的确要花费这么多银子。
为了彩头搞内幕,还真没有必要...
人家毕竟是百年老招牌了,
应该不会干砸自己招牌的事情。
见众怒已消,
掌柜的正准备回去,继续安排下面的比赛。
这时候,又一道声音传来。
“狡辩!场地花费了银两,跟彩头省些银两,是两码事!不要曲解是非。”
说话的,是那个乡试解元张浩轩,他步步紧逼道:
“还说不是内幕!这十七步的题,我们三家书院,六个秀才都猜不出来,不是内幕又是什么!”
金凤鸾掌柜也怒了,指着他鼻子道:“你血口喷人!我们金凤鸾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谁知道做没做?”
张浩然阴阳怪气的道:“你们生意人的心思啊...我们读书人是猜不透的。”
“你...”
掌柜的气急败坏,已经打算喊人将他叉出去了。
“三个学院...六个秀才,好威风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状元呢!”
这时候,一道声音传来,正是台上的李逍。
自己的老婆就在旁边。
这时候就该男人站出来了,解决问题!
李逍笑着看向金凤鸾掌柜,问道:“谁规定秀才,就能猜对所有的灯谜?律法上有这一条吗?掌柜的,有这条吗?”
掌柜一听这话,大笑道:“对啊,没有这条啊!大家说说看,秀才是读文章的,猜不出灯谜,这不是正常的吗?”
百姓们想一想,觉得有道理。
“对啊,对啊!这个年轻人说的有道理!”
“没错没错,若是秀才便能答对灯谜,那这比赛岂不是被秀才包揽了。”
“去年夺魁的,还是一位童生呢,在场的秀才都败给他了。”
“这猜灯谜啊...是要点文采不错,可也要看脑子灵不灵光。”
百姓们纷纷点头,赞同李逍说的话。
此时,那名叫张浩轩的年轻人,脸已经成了猪肝色。
旁边一阵阵风言风语,令他无地自容。
“你..你是何人,哪里跳出来的?哪个学院的,我怎没见过你。”
那年轻人没地撒气,只好朝着李逍吼道。
想要找出对方的破绽。
“我是哪个学院出来的,关你屁事!”
李逍也有些不爽了,指着那个大伯道:
“刚才这个大伯说的有道理,猜灯谜啊,要看脑子灵不灵光!我看你脑子就不太灵光,趁早滚蛋,别丢人现眼!”
“你!!”
张浩轩被怼的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他只好转头看向金凤鸾掌柜。
看来想要找回脸面,还是要在这个题目上做文章。
这个题目,他想尽了所有东西。
都无法猜出答案,无法吻合上下联。
一定是题目有问题!
若是题目有问题....
他必定好好羞辱台上那个年轻人一番。
张浩轩脸色铁青,对着掌柜厉声道:“掌柜的,多说无益,你这题绝对有问题,公布谜底吧!让大家看看你们金凤鸾的嘴脸。”
第六十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逍...我有些紧张...要不算了吧...”
台上,朱凝云一直躲在李逍的身后,有些躁动不安。
毕竟多年没有出府,没有与外人交流。
突然面对这么多人,说不紧张是假的。
李逍紧紧的握住他的手,已经跟感受到她手心的汗。
但这时候,决不能软弱,决不能退缩。
一旦退缩了,恐怕朱凝云以后见到人多就会害怕。
跟他斗到底。
正所谓重症用猛药。
经此一役后,
凝云应该是能彻底走出心理阴影,无惧他人目光了。
另外,李逍要在凝云的心中立起来。
李逍要让她知道——
只要有他李逍在,就算是天塌下来了,也有他顶着!
这就是男人给女人带来的安全感!
必须立起来!!
他温柔的看向朱凝云,道:“凝云,有我在!天塌下来,有我给你顶着!无需担心,一切有我!”
看着李逍坚定的眼神,令朱凝云安心了许多。
“嗯,我没那么怕了...”
另外一边。
金凤鸾的掌柜,已经开始公布灯谜和谜底。
他们安排人,将灯谜写在一张大纸上,给在场的群众观看。
“这边是我们的灯谜,大家请看......”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狼猫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
“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为短品,却是妙文。”
此题一出。
在场的人都看的真切,同时也感受到题目的难度。
那些外围的人群,纷纷私下猜测,却也解不出来。
“这题...好难啊!”
“确实好难...不会真是没有答案的灯谜吧?”
“从未见过如此难的灯谜...这也太难了吧...”
就在众人议论之际。
金凤鸾掌柜,又将谜底给公布了。
“大家看,这便是谜底。”
“大家说道说道,这合不合理?”
掌柜大声道,指向了一旁的写着谜底的纸张。
纸张上写着两个大字:猜谜。
大家都愣了一愣。
这题出的当真有意思,题目就是猜谜的本身。
答案...还真是十分合理的答案!
这种题目,虽然大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但只要谜底一公布。
所有人都成了事后诸葛亮,恍然大悟...
卧槽,
原来这么简单,刚才怎么没想到呢?
就像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就没什么神秘。
“这题妙啊....答案便是这猜谜的本身。”
“这么简单,我刚才怎么没想到呢?”
“简单个屁,你个事后诸葛亮。”
“这题没有问题,的确是这个答案啊!”
“台上那两个年轻人厉害啊...这么难的题都猜出来了...”
不光是那些百姓,那些读书人看到谜底后,也纷纷认同。
不过此时。
那个叫做张浩轩的秀才,就没那么淡定了。
这脸被打的啪啪响...
读书人,都有些好面子。
更别说他是乡试解元了,在几千人面前,脸丢大了。
眼神失神,已经有些神志不清...
“怎么样?张解元。我们灯谜有没有问题,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金凤鸾掌柜鄙夷的看着他:“这下该心服口服了吧?”
张浩轩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感觉周围有无数目光,如刀剑一般刺过来,令他如芒在背。
“不...不....”
他突然脑筋一亮,想到了辩解的办法。
大声道:“你们在问题本身,我们根本不是说的这个问题,我是说你们举办方安排人自己获得彩头,省去了彩头钱,对...就是舞弊!”
他说越觉得有道理,继续道:“既然是内应,灯谜出的再蹊跷,内应提前知道了谜底,又有何妨!”
“你这是污蔑!我们店铺与台上的人根本不相识。”
金凤鸾掌柜的脾气也上来了,懒得多费口舌,直接挥手:“来人,把这个捣乱的,给我叉出去,剔除比赛资格!”
话音落下。
金凤鸾首饰铺的伙计们都纷纷围了过来。
准备把这个捣乱的年轻人给叉出去。
毕竟再这么搞下去,店铺的名声就给败光了。
花了这么多钱举办的灯会,岂不是好事变坏事?
张浩轩一看这场面,也有些着急了。
自己堂堂乡试的解元,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叉出去。
这事传出去,以后还怎么混啊?
那真是颜面扫地了!
“谁敢动我!”
张浩轩大怒道:“家父东安县知县,我张浩轩是乃是登记在册的秀才身份,有功名在身!”
“刑不上大夫!大明律法,就算是胥吏也不能无故抓拿我!”
“你们一群恶奴,也敢仗势欺人,不怕下牢狱吗!”
此言一出。
那些原本气势汹汹的伙计,停了脚步。
若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自然没有顾忌。
可这家伙的确是有功名在身!
家父还是东安县的知县啊....
掌柜的微微一怔,只知道他是乡试解元,原来还有一些小背景。
不过...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掌柜的也不好服软。
毕竟,金凤鸾的背后,还是有大靠山的。
当然,掌柜态度缓和了一些,道:
“既然您是张知县的公子,就应该知道,我们金凤鸾首饰铺百年老招牌,不会做这些不齿之事。”
“公子,你还是请回吧,来人,送客。”
本来也算给了一个小台阶下了。
毕竟刚才是打算让人叉出去,现在是将人送出去。
面子上,也好了许多。
若是这个张浩轩忍一时之气,这事就算揭过去了。
可这些话落在了张浩轩的耳朵里,顿时就令他不爽了。
他都将他爹的名字给搬出来了。
怎么,自己还是要走?
虽然不是被叉出去,可又有什么区别?
在场这么多同窗、同院、朋友都看着,以后自己还有脸面跟他们打招呼吗?
“好啊!好啊!你们金凤鸾首饰铺仗势欺人!”
“我可是有功名在身,你一介商户,也敢让我出去,大家快来看看啊,现在这是什么世道!”
张浩轩彻底癫狂,指着台上的李逍二人,大喊道:
“我看你急急忙忙,想将我赶出去,就是怕揭露真相了吧”
“我看台上那二人,就是你们金凤鸾安排的。”
“那女子带着斗笠用白纱将自己的面容遮住,不以真面目示人。”
“刚才我就注意到了,那个男子一直都没猜谜,一直都是女子猜谜。”
“恐怕她的斗笠里面,偷藏着就是灯谜的谜底答案,是你们金凤鸾提供的。”
他越说越激动:
“你们要是问心无愧,让那女子将斗笠摘下来,让大家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小抄,否则我张浩轩第一个不服!”
张浩轩一番言论,将矛头指向了台上的朱凝云。
要她当众摘下面纱.....
话音落下。
围观众人,目光纷纷朝着台上看去。
朱凝云感受到了这些目光,害怕的退在了李逍的身后。
让朱凝云当众摘下面纱,这比杀了她还难受。
风声突然响亮起来。
整个会场突然变得寂静。
山雨欲来风满楼!
怒意,宛如咆哮的神龙,在不断积蓄,积蓄力量,最终爆发!
“找死!”
李逍怒了,朱高煦怒了,朱棣怒了!
三道咆哮声,同时从不同的地方传了出来!
第六十三章 反将一军!
“入他娘的!本王必要将他大卸八块!”
此时此刻,朱棣的眼眸里闪烁着凌厉寒光!
本来,女儿在这场灯会夺魁,找回自信,重新走出阴霾。
一切都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可现在,一切都被这个狗屁秀才给捣乱了。
护女心切,他现在要亲自上去处理这件事情,顺便要让这个狗东西付出惨痛代价。
可朱棣还没刚走一步。
面前就有一道高大身影,如猛虎一般扑了过去。
是朱高煦。
朱高煦仿佛跟一只猛虎一般。
风声呼啸,快如闪电!
他现在怒意中烧,谁都无法阻挡他要刀人的心。
“狗东西,你死定了!”
众人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朱高煦已经冲到了这个张浩轩的面前。
下面要发生什么,不用多说。
一个垃圾,竟然敢让自己姐姐当众摘下面纱?
他是想死,那就成全他。
朱高煦的拳头已经摆了起来,没有任何留力的打算。
他在演武场,单臂就能拿起三百斤的石头。
这一拳头下去,恐怕这个张秀才的脑袋,就会像西瓜一要爆开。
“你...你要干什么...”
这个张浩轩也突然感到,有一股死亡阴影笼罩着自己,浑身都打起了摆子。
眼前这个男人的眼色,太可怕了。
他能感受到,这一拳下去,怕是性命不保了...
“高煦,住手!”
虽然李逍也很气愤。
很希望看到朱高煦一拳把这个多嘴多舌的人脑袋给打爆。
但他还是阻止了朱高煦。
一切因自己而起,必须要自己来解决。
而且。
他相信,朱高煦这一拳下去,这个人肯定是死了。
大庭广众之下,打死一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这件事影响不小。
朱高煦的确是身份尊贵,打死个把人不算什么。
但儿子当街行凶、杀人。
那么从此以后,朱棣的政治履历上,就会有了污点。
那么几年后,建文皇帝上台,削藩....
有了污点的燕王,会不会成为第一个削藩的对象?
若是第一个被削藩,那么燕王一家所有人都会死,包括自己,也包括凝云...
他相信,燕王作为建文皇帝最大的心头大患,局势稳定之后....绝对不会留手的....
斩草除根,是帝王的惯用手段...真到了那一步,谁都逃不掉。
李逍不敢赌,也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好在朱高煦还是停住了,他不解的看向李逍道:“姐夫,难道这个人不该死么?”
李逍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转头,温柔的看向凝云,握着她的手道:“凝云,你现在还害怕么?”
朱凝云摇了摇头,道:“方才..是有一丝慌乱,可我看到父王,高煦...还有你...你们都在,我反而不害怕了...有你们在,我什么都不怕。”
朱凝云毕竟是燕王的女儿。
血脉里有燕王的血脉。
朱家人的血脉,又怎么可能会有懦弱之人?
只不过多年没有出过府邸,没与人接触,才会显得紧张懦弱。
可真遇到事情了,反而没有那么慌乱。
李逍欣慰的点点头。
凝云早晚会遇到这一幕.....现在遇到也好。
经过这一次,
相信她便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也知道自己的男人...会永远保护自己!!
李逍轻声道:“凝云,接下来的事情,我们一同面对,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嗯。我相信!”
朱凝云坚定点头。
安抚好凝云的心情,李逍再次转头看向朱高煦道:“高煦,这个人该死,不过这么直接打死,便宜他了,也脏了你的手。”
朱高煦有些不解。
但他面前的张浩轩,听到这话感觉受了奇耻大辱。
对方似乎有些瞧不起他,轻蔑他。
弄脏了手?
你是个什么玩意!
自己可是东安县知县的儿子啊,去年乡试的解元!
未来还将会中进士,入朝当大官!
“怎么,你们还敢当街行凶不成!”
“广天下日,朗朗乾坤,我倒要看看,你们敢不敢打死我。”
张浩轩指着李逍大声道。
“你狗叫什么!”
朱高煦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怒道:“打死你就跟打死一只蚂蚁一样。”
李逍呵呵一笑,摆了摆手示意朱高煦不要冲动,随后指着张浩轩道:“方才,你说我和金凤鸾有勾结,是吗?”
“难道不是吗?”
张浩轩不服气的道。
李逍脸色一冷,声色俱厉道:“你也是读书人!难道你不知道,在大明朝随意污蔑他人,是什么罪吗!”
此言一出,
张浩轩顿时就被吓得冷汗直流。
这一句话真把他给吓着了。
明朝的律法极其严苛。
现在是洪武时期,朱元璋极其重视普法工作。
百姓家里,人人都发了一本名为《大诰》的刑法。
为了让百姓能读懂,上面的内容,是用大白话写的。
里面记载了各种犯罪条例。
列举了各种酷刑,包括凌迟、枭示等等。
其中犯罪条例中,就有随意污蔑他人、栽赃陷害这一条。
见张浩轩哆嗦的说不出话来,朱高煦一拧他的衣领,恶狠狠道:“说啊?哑巴了?”
张浩轩这才结结巴巴说道:
“随意...随意污蔑他人,陷害他人..若是被查证,剥夺功名,根据情节严重...重打二十大板,严重...充军流放。”
他这才意识到。
自己刚才的举动,犯了大错。
因为一时的面子之争,就想了这么一条馊主意来。
金凤鸾有内应,都是自己的猜测而已...
本来自己是有机会走的,虽然只是丢了面子...但不至于犯罪。
若是被证实自己真是随意污蔑别人。
功名没了,这辈子也就毁了。
自己是解元,会有大好前程的...
想到这,张浩轩已经汗流浃背!
可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
他只好硬着头皮道:“是...是又如何,你又如何证明,你不是金凤鸾请的内应?难道我就要任凭你栽赃给我嘛?”
他又颤颤巍巍的道:“要不,要不我...我收回刚才的话,你就当我吃了酒,胡言乱语,这事就算了...”
这样的态度一出来,周围的人再傻,也能看出来。
这家伙怕就真是胡言乱语,一点底气都没有。
“算了?”
李逍冷笑两声,大声道:“大家说说看,这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去不成?”
闻言,周围的百姓纷纷大喊:
“说出去的话,怎么还能收回去呢?”
“对,不能算!读书人要讲诚信!”
“就这么算了,那还不如我们农民讲道理嘞!”
“今天必须给这位公子和小姐一个交代,好生生的污蔑人家清白,真是心思狠毒啊!”
“是啊,不能算!必须要为自己说的话付出代价!”
百姓们纷纷大喊道。
李逍笑着看向这个跳梁小丑,缓缓道:
“你看,公道自在人心啊。”
“就算我同意,大家伙也不同意。”
“你觉得....这事儿能这么算了吗?”
第六十四章 这个女婿太棒了!!!
所谓众意难违。
现在百姓们也有些看不过眼了。
不就是仗着读了几年书啊?
就能随意毁人家名声?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声势浩大之下,张浩轩彻底绝望了。
不过,他很快想到对策,只要自己不松口,就没证据。
念及至此,张浩轩继续狡辩道:“凡事要讲究证据,你...你没有证据,证明我诬陷你的清白?”
李逍哈哈一笑道:“要证据?那太简单了,只要官府衙门派人调查这些日子我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真相便能一目了然!”
一听这话,张浩轩双腿打起了板子。
对啊,
只要一查对方有没有接触金凤鸾,便可一探究竟。
谎言就能不攻自破。
自己虽然只是污蔑猜灯谜的事情,情节不算严重。
打二十大板,咬咬牙也是能扛过去的。
可自己的功名,秀才身份被剥夺...
这辈子就昏暗无光了...
想到这,这个白日里还风光无限的解元,已经面如死灰。
那些同窗们,都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时运不济,张浩轩今日真是踢到了铁板...
谁能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点子这么扎手。
“不过....”
李逍话锋一转,淡淡笑道:“官府查证,少则五日,多则七八日,我等不了这么久....”
李逍想要用更快的方法,就地就将这个罪名按在他的头上。
另外,就在这个场合,几千人的面。
把这个人给牢牢按死。
让他身败名裂,成为臭老鼠。
这样凝云才能看到,那些想要伤害她的人,立马就会受到惩罚!
这很重要,因为报复是有延时性的。
若是等了几天,恐怕凝云就将这件事情忍在心里,对身心不好!
必须要就地正法!
张浩轩有些不解的看着他:“你什么意思....”
李逍笑了笑,道:“你不就是觉得,你是秀才,又是乡试解元,觉得文才一定压我一头,觉得胜利者就该是你吗?”
张浩轩支支吾吾:“我....”
他内心就是如此想的,可现在也无法说出口。
“我给你个机会!”
李逍缓缓道:“给你一个继续比试的机会,如果我在下一场继续赢你,是不是就能证明,你不如我。”
“既然你本就不如我,灯谜赢你又有何难?”
“这是不是能证明,你先前说的那些话,就是污蔑呢?”
李逍敢于说这样的话,也是心有成竹的。
灯会一共有三项比试。
第二项比的是诗词。
自己来自后世,脑子里还装着洪武以后的明朝、清朝的无数诗词。
赢下一个小小的解元,信手拈来。
而对方必定会答应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就能当场定他的罪,不需要等这么多天了。
当张浩轩听到这个提议后,眼睛都亮了一亮。
仿佛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哈哈哈...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可是你自己提的,怪不得我。
我一个解元,
难道还赢不了你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人吗?
念及至此,他赶忙说道:“这个提议好啊!就这么办!若是你赢了,我甘愿认罪!可若是我赢了...今日之事就此作罢。”
“呵呵。”
李逍不屑笑道:“你真以为你赢得了么?”
“试一试嘛....”
张浩轩生怕对方反悔,不敢说狠话。
一旁的金凤鸾掌柜则是有些担忧,本来这张浩轩必定是能按上罪名,可现在又弄这么一出。
他看向李逍,道:“这位公子....您真的要给这小人一次机会么?”
李逍反问道:“难道你们金凤鸾不想现在就证明清白吗?这么多人看着,就算五六天之后事情查清,这百姓们以讹传讹,你不怕这百年的招牌名声受损?”
掌柜一听,登时就明白了。
这小人污蔑他们招牌名声不假。
可若是五六天才查明真相的话...
这期间不知道传成什么样子,百年招牌的名声大大受损!
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好,公子所言极是,那我们比试继续!”
掌柜的立马点头。
当然了,他心中也有自己的算盘。
他们是主办方,反正自己这边是裁判,判这位公子赢就行了,很难吗?
言毕,开始安排。
伙计们继续张罗比试。
将猜灯谜获胜的前五组人,请上了台上。
随后大声宣布道:
“各位父老乡亲、才子佳人们!”
“今日我们灯会出现了一点小小的状况。”
“我们金凤鸾百年老招牌,被宵小之辈污蔑,说我们有黑幕,里应外合吞掉了彩头。”
“这全是污蔑啊,我们金凤鸾出钱出力,组织这灯会十来年了,从未做过如此龌龊之事!”
“今日得这位二十八号才子佳人在他们的提议下,比试继续。”
“若是这位公子继续力压群雄,便能证明,他本身就是有实力的夺魁的!完全是他人污蔑导致。”
“现在,比试继续....开始我们的第二场比试...诗词比试....”
随着话音落下。
百姓们也明白了这事情原委。
原来,这位公子要直接证明自己的清白!
虽然大部分百姓是相信他的。
可不由又担心起来。
若是比试输了,岂不是便宜了那个宵小之辈?
“二十八号加油!”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举手喊了起来。
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呐喊:
“二十八号加油,夺魁!夺魁!”
“解元又怎么样,以为自己多读了两句书就能赢得任何比试?”
“是啊,随意污蔑别人,算什么读书人,我看好二十八号!”
“他们会赢的,这么难的灯谜都猜出来了,不是凡人啊!”
“二十八号一定要赢啊!加油!加油!”
百姓们气氛渲染之下,纷纷为李逍和朱凝云二人助威。
声音震耳欲聋,
音浪一重盖过一重!
台上,朱凝云看到无数人支持自己,在台下呐喊。
不由也有些激情澎湃起来。
“看到没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李逍握着朱凝云的手,指向台下的百姓们,神色笃定道:“光明最终会击穿黑暗!”
光明最终会击穿黑暗...
听到这句话,朱凝云灵魂一颤,再无惧怕,看着李逍坚定道:“那我们就一同....乘风破浪,披荆斩棘,赢下比试!”
“嗯,赢下比试!”
李逍坚定道。
...
...
远方,人群之中的燕王朱棣。
看到这一幕,整个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这就是自己的女婿么!!
有勇有谋,有胆有识!!!
他用另外一种方式,去解决了这个问题!
而且,凭借李逍的诗词才华,女儿都赞不绝口。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敢说出这样的诗句,女婿绝对是有些
有他们二人同心协力,赢下比赛根本不难。
更让朱棣激动的是,台上的闺女,面对如此多的人,再也没有任何畏惧了,反而是坚定的跟女婿站在一起!
这才是自己的女儿,我朱棣的女儿啊!
而这一切,都是李逍带来的变化。
李逍,自己的女婿...
真是太棒了!
第六十五章 流传千古的对子!
就如此。
整个场面都安静了许多。
灯会变得更加好看起来。
台上的五对选手,除了李逍和张浩轩的其他四个秀才,他们脸色有些不好看,已经打算退出比赛。
不过事情闹到这一步,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五对人就等待着出题。
那金凤鸾的掌柜的想了想,自己的确是打算让李逍赢下。
可若是李逍写的诗词太差,难免有些难看...
他琢磨了一下,不如改一改。
于是乎,他下去跟自己联合举办商同仁堂药铺的掌柜乐老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诗词比赛,改为对联。
他们考虑到,虽然这个张浩轩人品不太好。
但毕竟也是乡试解元,有些本事的。
诗词一道恐怕十分厉害啊。
而李逍他们根本不认识,也不知道实力,摸不清底细。
万一作不出诗词来,岂不是要完蛋?
对联就不一样了,难度掉了几个级别。
微微商量后,两人便拍板。
金凤鸾的掌柜走向台上,随后大声宣布:“各位父老乡亲,才子佳人们,我们十几年来,第二项比试,都是出题,作诗词。”
“可今日有人污蔑我们作弊!”
说着,掌柜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的:花好月圆。
他将那张纸,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撕碎。
“为以示公正,现在我将原本的提前准备的题目给作废,现场重新出题!”
此举一出,顿时引来了百姓的一阵叫好声。
这时,台上又走来一人。
正是同仁堂的掌柜,年龄约五十岁,两鬓花白。
他走在台上,朗声道:
“前几日,我在我们同仁堂药铺公开招对联,谁要是能给同仁堂出一个能流传百年的对联,便赏银百两。”
“很遗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合适的对联。”
“索性,今日乘着这个机会,就以此为题,赏银我们同仁堂照出不误,给二百两!”
话音落下,金凤鸾掌柜拍手称快:
“好啊,这个提议好,同仁堂前段日子就公开招对,这是大家都知晓的事情,也就绝没有作弊的嫌疑了,大家觉得如何?”
台下的百姓微微一想,觉的有道理。
“这个主意不错!”
“好,就这么办!”
“这样就是完全公平的了!”
百姓们纷纷叫好,事情就这么定下去了。
李逍一看便明白了。
这两个老头一唱一和的。
这是变着法子给他降低难度啊??
估计自己随便出一对联,都能获胜吧?
看来,这场比赛从一开始,自己就已经赢了...
毕竟自己是跟这举办方,统一战线。
要怪就怪那个叫张浩轩的傻狗,一下子得罪了两票人。
此时。
那个张浩轩也是发现了不对劲。
不过他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只能祈求自己能写出好对联,用绝对的实力赢下比赛。
“好了!来人,笔墨伺候。”
金凤鸾掌柜大声安排,随后点燃了一根香:“一炷香为限,比试开始!”
话语落下。
选手们纷纷进入思考状态。
朱凝云也认真起来,拿起笔,开始思考。
而李逍,此时已经想好了对联了。
不就是给一个药店,写一幅对联吗?
这也太简单了....
清朝时候,就有一个很出名的药铺。
上面有一对流传几百年的好对。
此时,朱凝云已经有一些头绪,正要动笔。
李逍笑道:“凝云,我想到了。”
“啊?”朱凝云小声问道:“其实我也没有头绪,只是想落笔找找灵感,逍...你说来听听...”
李逍凑了过去,附耳轻声将对联告之。
朱凝云将对联记在心里,细细体味。
随后,便感到浑身一阵颤栗。
这对联,也....太好了吧,
他惊讶的看着李逍,自己的夫君,简直是天纵奇才!
“逍郎,此对联定能夺魁!”
朱凝云满心欣喜,提笔将对联写在纸上,随后用纸张遮住。
这么快就写出来了?
一旁的伙计有些诧异,不过还是大声宣布道:“二十八号才子佳人,已率先一步,写好对联!”
话音落下。
整个灯会又热闹起来了。
“这个二十八号果然厉害啊。”
“是啊,这才多久?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将对联给作出来了。”
“我看那公子有些厉害,他刚才小声说话,那女子才动笔,应该是他想出来的。”
“看来还是民间高手多,解元也不太行嘛...”
百姓们纷纷小声议论。
此时,人群中的朱高煦也是紧张的不行。
他心中想着,不管姐夫赢不赢。
这个叫张浩轩的小比崽子还是要搞他。
台上。
听到李逍已经写好对联,张浩轩不惊反喜。
心道:这么快能作出什么好对联?让我好好琢磨琢磨,把你赢下。
一炷香快结束的时候。
他终于写好了令自己满意的对联。
一炷香。
燃尽。
“时间到!”
金凤鸾掌柜大声宣布:“现在由我们的评委们,一一查看对联,挑出最优的对联。”
话音落下。
五名群夫子模样的人以及药铺掌柜本人,走上台去。
按照顺序查看对联。
他们一边看,一边小声议论。
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待看到张浩轩的那副对联后,他们露出了忧虑之色。
不得不说,这副对联写的不错。
不过他们心里清楚,必须让李逍获胜,都是走个过场罢了...
他们只是看了几眼后便放下,最后走到了李逍的面前。
拿起桌上的对联,展开,看去。
[但愿世间人无病。]
[何惜架上药生尘。]
聊聊十四个字,却如蕴含着大宏愿般美好愿景!!
随后。
六个人全部惊呆了!
这对联,粗略一看,略显一般。
但仔细回想,却宛如神笔之作!
特别是同仁堂的掌柜。
当他看到这幅对联,激动的难以附加!
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
说出来普通老百姓的心声啊,引起共鸣。
话说如此,可老百姓该生病,还是要生病的。
自己药铺的生意并不会受到影响,反而会节节攀升!
这就是自己想要的...能够流传百年的对子!!
同仁堂掌柜拿着对联,微微颤抖。
本来是打算让李逍赢得。
但这...这根本就是凭实力赢得好不好!太令人惊喜了!
“好!太好了!这就是我们同仁堂所要的对联!”
“哈哈哈,真是运气大好啊,想不到在这里得到了我想要的对子!”
“这对子,绝对能流芳百世,永远铭刻在我们同仁堂的门前!”
同仁堂掌柜激动的看向其他五人,道:“这必定是这场比试的魁首了,你们以为如何?”
其他五位老者毫不犹豫的点头:“这还用想吗?这是妙笔生花啊,能流传千古的对子!”
见状,金凤鸾掌柜也略显好奇,走过来看一眼,也惊呆了。
良久,他回过神来,对着台下宣布:
“二十八号,毫无争议,比试第一!”
话音落下,全场沸腾!
这也宣布着,张浩轩栽了...
而张浩轩早有准备,急忙大喊道:“不公平,我要求公布于众,让在场所有人来评一评!”
第六十六章 但愿世间无人病,何愁架上药生尘!
“不公平,我要求公布于众,让在场所有人来评一评!”
张浩轩大声喊道。
他早就知道自己处于劣势。
这些评委都是主办方的人。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赢谁输都凭他们一张嘴。
只有这样,自己才有机会!
“好!就让所有人的人评一评!”
金凤鸾掌柜立马就赞同了。
因为李逍这对子,写的是真好!
说着,他一挥手,让伙计把张浩轩的对联,展示在大家的面前。
[百草回春争鹤寿,千方着意续松年]
当对联展现在众人面前后。
大家才感受到,这解元是有些实力的。
百对千,争对续,鹤对松,寿对年。
对联工整,押韵,寓意也符合药铺。
“这对联不错啊。”
“是啊,不愧是乡试解元。”
“多少还是有点东西...”
“不过我看刚才那些评委的反应,二十八号的对联应当也不差...”
就在百姓低头讨论的时候。
掌柜让人把李逍的对联拿了出来。
“大家请看。”
掌柜指着对联道:“这才是真正的好对,妙对,能够流传下去的千古名对!”
众人纷纷抬头看去。
[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
咋一看,的确是没有先前那篇对联工整,辞藻华丽。
略显朴素。
可仔细一看,才知道这对联的妙处!
共鸣!
没错,就是共鸣!
引起了无数老百姓的共鸣。
能写出这句话的人,一定是心地善良之辈。
他通过对联,写出广大群众的美好愿景。
但愿世间无人病!
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身体,是健康。
没有健康。
纵然有再多的财富,也不过是浮云,无福消受。
在古代,缺乏强大的医疗技术。
往往一点小病,就能让人死去。
别说古代了,就算是未来,谁愿意生病啊?
一场大病,就能让一个普通家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但愿世间人无病。
多么美好的憧憬。
直接说出无数人的心声,引发了众人的共鸣!
药铺宁愿自己生意受损,自己货物卖不出去,也希望世间再无病人...
伟大的宏愿,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而同仁堂,便是以仁义著称,符合药铺的宗旨。
掌柜的也不会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
求菩萨的人多了,求了就能不生病吗?
该生病还是要生病的....
这句对联,只会让百姓们,对药铺产生好感,从而生意兴隆...
“好啊!好!但愿世间无人病,何愁架上药生尘,这对子太妙了,妙手偶得之啊!”
第一个开口称赞的并不是百姓,反而是书院的读书人。
他们又岂会看不出,这对联的妙处。
“虽然朴素,却蕴意无穷,引人深思!”
又一个读书人喊道。
别说读书人了,百姓们喊得更起劲。
“俺不懂对联,但这个对联俺喜欢!”
“俺也喜欢这个对联,要是真的能不生病,该多好啊!”
“二十八号赢了!我们支持二十八号!”
“支持二十八号!二十八号!”
台下的声音震耳欲聋,一浪接着一浪,通通支持李逍的对联。
“真金不怕火炼!”
掌柜的笑着大声道:“现在宣布,二十八号第二场比试再次获胜,得第一名。”
“好!”
“好!”
台下的人纷纷叫好,随后又喊道:
“台上那些人评的没问题,全是那个读书人捣的鬼。”
“这个读书人心思太坏了,人家明明是公平的。”
“是啊,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他随便污蔑别人。”
“现在可以断定了,就是这个人使坏,把他送到官府。”
“送官府!送官府!送官府!”
所谓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
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张浩轩。
面对群众的呼喊。
此时,张浩轩已经彻底死心了。
对方的对联....的确比他好上许多....
他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对联出来,压自己一头,真是天要亡我啊....
她的女伴,也发现情况不对,开口道:“张公子,今日之事皆是你随意抹黑他人而起,事已至此,恕我不能奉陪了。”
说完,这位姑娘直接头也不回的弃他而去。
“林烟姑娘你.....”
看到女伴离去,他彻底认识到自己今天栽了个底朝天。
现在脸面没了,功名也要没了...
那林烟姑娘的父亲是北平府的知府,正四品的大官。
自己好不容易考上了乡试解元,花尽心思结交了知府的女儿...
本想在灯会上一展风采,获得美人芳心,前途一片光明。
现如今,连林烟姑娘也弃他而去...
人生当真是昏暗一片!
世事难料。
只不过半个时辰,竟然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送官府!诬蔑他人,罪证确凿!”
此时,朱高煦大喊一声。
一群衙门的快手立马就上去抓拿了这个张浩轩。
转眼间,张浩轩就被快手给双手捆住,动弹不得。
李逍走了过去,冷笑道:“压你一头,服不服?”
“不服!”
事到如今,张浩轩已经有些失去了理智,他恶狠狠的盯着李逍,道:“你等着,事情还没完呢!”
没错,事情还没完。
自己的父亲可是东安县的知县。
还有...还有办法周旋....
等自己出来,一定要弄死这个狗杂种!
“不服?”
李逍指了指自己,道:“看样子,你还想报复我啊?”
“你等着,给我等着!!!”
张浩轩歇斯底里的喊道。
“好,我等着。”
李逍不屑道:“记住了,我叫李逍,等着你来搞我。记住了.....你要是搞不死我,我就搞死你。”
李逍一点都不担心。
自己可踏马是燕王朱棣的女婿。
在大明朝不说横着走,那起码也是竖着走。
一个破知县的儿子,还能搞死我,我李逍倒着写。
“你等着....”
声音渐行渐远,张浩轩被快手们直接压到衙门大牢去了...
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李逍也不知道。
反正,这个人功名肯定没了,跟废人没啥区别...
“好!好啊!”
“看来大明朝还是讲律法的。”
“真是大快人心啊...”
百姓们今天看了一幢热闹,个个拍手叫好。
恐怕这件事情,过不了多久,就会四处流传了...
事情告落,金凤鸾掌柜也是松了口气。
大笑道:“既然证明了我们灯会的公正,接下来还有最后一项比试。”
“那个...我认输。”
“我也认输,这二十八号的两位,属实厉害啊。”
“我也认输...”
那剩下的三对参赛选手,显然已经不想比了。
这还比个屁啊。
对方已经两项第一,必定能灯会夺魁。
而且现在看来,这青年真的有些本事,连解元都斗不过他,没有胜算。
李逍皱眉,不悦道:“你们不比,怎么衬托我?刚才起哄的,也有你们吧?”
一听这话,三个秀才顿时就怂了,大汗淋漓,急忙点头道:
“比...比...都听这位兄台的...”
第六十七章 文武双全,有勇有谋!
“但愿世间无人病,何愁架上药生尘...”
远方的朱棣此时心情大好,喃喃道:“这对子当真是好啊,这李逍果然是奇才。”
“的确,短时间就想到了这么妙的对子,反其道而行之,呼吁了万民的心声。”
徐妙云也是赞不绝口。
心中对这个女婿又多了一份认识,更加满意起来。
她笑道:“这李逍自信文才能胜,给对方一次机会,又漂亮的赢下比赛,算得上有勇!”
“他临危不乱,几句话便点到关键之处,能扭转局势,让百姓和举办方都成为他的助力,算的上有谋。”
“真是有勇有谋,听朱高煦讲,武道天分也极高。”
“可谓是文也有、武也有、勇也有、谋也有。”
“对我们闺女又如此真心实意。”
徐妙云赞叹道:“王爷.....您可真是找了一位好女婿啊。”
文武双全,有勇有谋。
李逍今天的表现,已经完全被岳丈和岳母认可了!
朱棣对这个女婿越发满意,动起了心思,不由道:“这样的人才...跟随本王去战场上磨练一番....”
“王爷,忘记我之前跟您说的话吗。”
徐妙云柳眉倒竖。
没想到朱棣又起歪心思。
她决不允许女婿当武官,女儿在家担心受怕。
“是是是...都听夫人的。”
朱棣连忙改口。
朱高炽此时也在一旁观看了许久,直接惊掉了下巴。
这妹夫...厉害啊!
好像听说做饭也是十分好吃...有机会去尝尝才行...
...
另外一边。
朱高煦得意洋洋的指着台上的李逍道:“看到没,我就说姐夫定能夺魁,现在两项比试皆是第一,灯会魁首必是他了。”
声音传出,
那些刚才暗中笑话朱高煦的读书人,纷纷羞愧的低下了头。
真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的一匹黑马,连张浩轩都给压下去了,不佩服不行。
“果真如此。这也太厉害了。”
胖姑娘欣喜道:“煦公子,今日能与你们相识,真是缘分,以后大家都是朋友啦。”
“那当然,有空一定多来北平玩玩,我做东。”
说着,朱高煦牵起了韦江雪的小手。
“那可不,谁让你俘获了我们家江雪的芳心了呢...”
其他三个姑娘打趣的说道。
韦江雪脸颊通红,骂道:“好了好了,别拿我打趣了...”
就如此。
朱高煦乐在其中,感受到爱情的味道。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道声音飘了过来,吓了他一个激灵。
“二哥啊...别光顾着你自己...你忘记我们的计划了吗?”
声音跟鬼魂似的,突然就飘在朱高煦的耳朵里。
一看,原来是老三朱高燧。
朱高煦这才想起这旮沓,赶忙松开美人的手,将他拉到一边,奇怪道:“咦?老三,你今天去哪里了?看不见你人影。”
你特么完全就把老子忘记了好吧....朱高燧心中咆哮。
表面却是冷笑两声:“呵呵,二哥,我去了哪里,你心里没数吗??”
“我有什么数...”
朱高煦这才发现,自己却是有些见色忘友了,尴尬笑道:“老三,你找我..是有啥事?”
“要不是我帮你遮掩,今天你干的好事,都被父王给知道了。”
朱高燧没好气的说道。
闻言,朱高煦吓了一个激灵,轻声道:“咋啦?”
朱高燧一指朱棣和徐妙云那边,道:
“看到没,父王差点看到你干的好事,本来是朝你这个方向走过来,是我将他们引走,才没碰上你。”
“谢谢你啊老三,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朱高煦笑着道:“放心吧,以后有什么好事,二哥绝对想着你。”
朱高燧抱着手,昂头道:“这才差不多。”
他这才说正事,道:“二哥,咱们和姐夫计划你是全忘记了是吧?”
“还好你提醒我!”
朱高煦一拍脑袋,这才想起了正事。
之前,和姐夫约定好的,最后关键时刻,要放一个烟花。
给大姐一个难以忘怀的上元节。
从今日来看,这个上元节算是非常成功了,玩的很是愉快,就差最后这么一下。
他赶忙给韦江雪几个姑娘打了个招呼,说去去就来。
随后便拉着朱高燧,朝着远方跑去。
....
台上。
剩下的四对名选手,开始了最后一项的比试。
这就是峰峦灯会的特色。
不同于其他商家搞的灯会,凤鸾灯会举办规模最大,彩头最重,百姓们最爱围观的灯会。
就是因为每年的灯会,除了常规的猜灯谜,还有另外两场比试。
分别是,猜灯谜、诗词、画。
这都是老百姓爱看的东西。
猜灯谜晋级的五对选手,继续比拼诗词、作画后,根据综合名次,定出灯会魁首。
魁首便是有最大的彩头,价值百两以上的首饰。
这是北平城举办的这么多灯会中,彩头最重的。
因此文人墨客都以凤鸾灯会夺得魁首为荣。
而今天,已经有人在前面两场比赛,分别夺得了第一。
其实这第三场比不比,都无所谓了,魁首必然是二十八号,最后一场无非是走个过场。
当然了,如果以三场比试,都以第一夺得灯会魁首,那含金量又要高了许多。
不过,现在只剩下四对选手。
三炷香的时间过去,选手们的作画也差不多结束了。
李逍看着朱凝云画的画,整个人十分惊讶。
真没想到,自己的老婆,还有这技术呢。
画出来的水墨画,墨分五彩,栩栩如生。
正是香囊的图案,也就是那日在小春湖作再别云桥的地方。
两人背影站在凉亭,看着湖水波澜,落日,云桥...
别有一番意境!
“凝云,你的画太好了...我看的如痴如醉...我太幸运了,居然能遇上你....”
李逍毫不吝啬自己的甜言蜜语。
“闲来无事在家里练得...还看的过眼...”
朱凝云羞红着脸,谦虚道。
待全部人作画结束后,评委再次上台。
欣赏一番后,最终将朱凝云的画作,定为第一。
紧接着,画作挂了起来,以供大家欣赏。
“这画也太美妙了,墨分五彩,这是极高的水准!”
“这二十八号选手两人,真是才高八斗,能诗能画。”
“看来今年,要出三魁夺魁者了!”
台下的赏画的人群,纷纷称赞道。
“凤鸾灯会宣布!”
金凤鸾掌柜大声道:“时隔十年,今年的上元节峰峦灯会,再次出现三魁夺魁者了!夺魁者是....二十八号才子佳人!”
话音落下。
全场掌声雷动!
第六十八章 这女婿有些大胆啊?
台下掌声雷动!
都羡慕的看向台上的一对情侣。
不但扬了名气,更是获得真金白银彩头。
当然了,也只能羡慕羡慕。
每年想过来夺魁的人不计其数,但最终也只有厉害的人能站在最后一刻。
大部分人都知道自己是平凡人,不做奢望,只是看个热闹。
“恭喜我们二十八号才子佳人,走到了最后。”
“更是完成了十年来无人完成的成就,三魁夺魁,每项比试中都是魁首!”
“这真是十年难遇的景象啊!!”
金凤鸾掌柜开始大声宣布:
“二十八号夺魁的情侣,在灯谜项目中,直接通关,走完二十步,获得特别彩头,由我们金凤鸾首饰铺名匠打造,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朱红玛瑙金步摇’一幅。”
“哇!”台下的人羡慕的看着。
这时,同仁堂的掌柜也走来,大声宣布道:
“第二项比赛临时更为对联,二十八号这幅对联由我们同仁堂采用,我们同仁堂决定,奖白银二百两!”
“哇!”台下的人羡慕不行。
金凤鸾掌柜又接过话头:“另外,整个灯会的魁首,也是二十八号才子佳人,获得我们灯会头筹彩头,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话音落下。
在场的人更加羡慕了。
也就是说,这一场灯会比试,足足赚了六百两!
六百两什么概念?
普通老百姓恐怕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说的真没错...
真是名利双收!
“凝云,今日这场比试,感觉如何?”
李逍笑着小声问道。
今日的比试,算得上有一些波折,但总归是笑到了最后。
其实,这些钱财,对朱凝云来说,又算什么?
重要的是这次的过程和体会。
朱凝云满心欣喜的点头,道:“今日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开心的一天了!”
今天一天,朱凝云感觉如梦似幻。
李逍帮助她,勇敢的走出了第一步。
呼吸到了府外的新鲜空气,听着李逍为她唱的情歌。
结识了新朋友,一同漫步在这北平的城墙上。
再然后,游览了这上元佳节的人潮如水的繁荣。
她突破了许多,几乎彻底走出了心理阴影。
最后便是与李逍一同,参加了这场凤鸾灯会。
期间如过山车一样,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当时她也紧张。
可李逍站在他的身边,那么的从容自信。
让她再无惧怕。
李逍告诉她,有他在,天塌下来都不怕。
李逍告诉她,他会一直站在他的身边,不退一步,不让自己受一丝伤害。
他一直握着自己的手,告诉自己,不要害怕。
有他在....是多么的安心!
他说,光明终将击穿黑暗。
他做到了。
有人污蔑他们的清白,他便用雷霆手段,将其粉碎!
你要一直陪着我,好么....朱凝云在心里祈祷。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毫无预兆,李逍突然看向他,轻声说。
朱凝云眼眸微张。
明明自己没有开口,他...竟然能听到我心里的话...
心有灵犀一点通...原来...这句话是真的...
我爱你...李逍...朱凝云心道。
“我也爱你。”
李逍柔情的看着她,在她耳边说。
这一刻。
朱凝云沦陷了...
...
“这些彩头,明日我们金凤鸾首饰铺会差人送到府上。”
掌柜大声喊道,将李逍和朱凝云从思绪拉回。
他笑着看着二人,道:“我们的二十八号的两位才子佳人,有什么话要给大家说的?”
一般夺了魁首,便要说些什么。
来到这里的才子们,除了利,就是要扬名了。
主办方不会透露他们的姓名,但是他们可以自己说啊。
不过....李逍显然没有要扬名的意思。
他笑着朝台下看去,大声道:“情之妙不能以言语传也。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我心中所想。”
说着,他走向了那幅画作,拿起笔,道:“这幅画,是在下爱的人所画,在我们相遇的地方,那个难忘的黄昏....我们相遇相知...”
李逍已经提起笔,开始在画作上作诗。
“哇...好浪漫啊....”
台下,已经有姑娘露出羡慕的眼神。
当众秀恩爱,撒狗粮,这群古代女子显然有些遭不住。
“好帅啊....这样的男子,如今还能找得到么...”
“太完美了,即便是最后时刻,也在抒情...”
“我家相公若是有这般懂情趣,那该多好啊...”
“好想跟这位公子在一起....嗯...当妾也行啊!”
当她们看到李逍,正在写诗的时候,更是一片尖叫。
“天哪,他在写诗...为心爱的人写诗!”
“女子作画,男子写诗,琴瑟和鸣,鹣鲽情深,这也太美好了。”
“我好羡慕那位姑娘,我若是她该多好啊。”
“咳咳...夫人,我还在你旁边呢....”
“太浪漫了!我若是嫁给如此勇敢的郎君,该多美妙啊!”
女子们彻底癫狂了,眼睛里面都出现了小星星。
很快。
李逍落笔。
诗句呈现在所有人的眼中,也呈现在凝云的眼中。
[我画春湖水悠悠。]
[爱晚亭上枫叶愁。]
[凝月溶溶照佛寺。]
[云烟袅袅绕经楼。]
这首诗,
出自明朝成化年间的诗人唐寅。
也就是唐伯虎。
原诗名叫《我爱秋香》,是一首藏头诗。
被李逍的妙手一改,就为自己所用....
虽然是一首藏头诗,但却是罕见的精品。
整首诗浑然天成,语言温雅醇厚,平淡自然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哇!这首诗妙啊,很是好听。”
“这是一首藏头诗看到没有!藏头诗居然能作的这么好!”
“诗句浑然天成,表达了诗人对喜爱之人的浓浓爱意。”
“凝云,原来这姑娘的名字叫凝云,这也太浪漫了...”
台下的才女们有些躁动起来,看李逍的眼神都有些炙热了。
虽然已经名草有主...
但不是还能做妾么?
当朱凝云看到这首藏头诗后,脸滚烫滚烫的。
在古代,男女就算爱的天荒地老。
也不敢有人在这么多人面前秀恩爱啊!
李逍竟然当众与他示爱,这也太大胆了...羞死人了....
“逍,下次能私下给我写么。”朱凝云害羞道。
“我都听夫人的。”
“嗯...”
...
...
远方。
朱棣看到这一幕,直接愣住了。
这也....
这女婿真是哪哪都好。
就是这性格,也太...他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你这女婿,你以后还是要说道说道,哪有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如此...”
朱棣皱眉看向徐妙云,都不知道如何用语言表达。
徐妙云道:“如此不拘放纵,大胆的表达自己的爱意?”
“对,就是这样。”朱棣道。
徐妙云哼了一声道:“这样不好么?王爷你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你就没这个胆量。”
朱棣直接语塞:“本王....”
突然,朱棣眼睛一亮,指向天空,大惊道:“夫人你看,天空上,那是什么!”
此刻。
如墨染的天际之上,此刻竟然绽放着斑斓色彩的烟花!
那烟花之绚丽,前所未有,从未见过!
如星光璀灿点亮苍穹!
嘭的一声!
绽放出七彩的美丽线条...
第六十九章 万里江山图绽放!
“凝云,你看天上!”
李逍指着天际上,那黑夜中闪烁的璀璨花火!
朱凝云循声望去,抬头看着天际。
只见,烟花直冲天空,砰的一声,如千丝万缕,舒展开来,形成了无数朵时而红,时而黄,时而绿的繁花!
用语言不能言语那花朵的绚丽,
因为那花朵不似凡间之物,是由一条条拖着尾巴的光与线组成。
绚丽的色彩,倒映在朱凝云的眸子里。
“好美啊,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火焰..这是烟花吗?”
朱凝云如痴如醉的看着,在夜空烟花之下,仿佛放空一切,身边只有李逍一人。
“没错!”李逍笑道:“这就是烟花。”
“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烟花,它从何而来...”
朱凝云楠楠说道,目光一直看着那天空的烟花。
李逍轻声道:“这是我为你放的...”
当烟花骤然绽放,璀璨了整个天际。
流星般的火花从天空直落。
宛如构建出一幅玉树琼花的世界,不似人间,如天宫重现!
“太美丽了,这烟花也太美丽了。”
“我的天哪,这真的是烟花吗?难道这不是神仙的法术吗?”
“这一定是神仙的法术,太美丽了!”
在场的百姓们不由惊叹眼前发生的一切。
“快快,快将这一刻记录下来!”
随着一个读书人呼喊,台上的几人纷纷回过神,拿起笔墨,想要将此情此景给画下来。
可是...
当他们拿起笔后,便发现....
静止的画面,寥寥的笔墨色,根本无法记录眼前的神迹。
他们只能看着,将这一幕记在脑海之中。
此时,
整个北平城的城的人都注视到这一幕。
这绚烂的一幕,令所有人不约而同的停住脚步。
不约而同放下手中的忙碌。
不约而同的...
抬头,看天。
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绽放,花瓣如雨,人们似乎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嘭!嘭!嘭!
烟花不停的在绽放!
璀璨的花朵与漆黑的夜色相映成晖。
一万零八百八十八发的烟花,持续很久,一直绽放它的美丽。
远方。
将烟花点燃的朱高煦彻底懵逼了。
他知道这烟花是姐夫给他的,是姐夫做的。
可没想到,姐夫这手艺....
这手艺特么逆天了好么???
就算是把整个大明制作烟花的工匠拉在一起,也做不出这么好看的烟花。
姐夫,你究竟还会些什么啊!
朱高煦呆呆的道。
...
另一边。
人群中的朱棣也是看的呆了。
他看向徐妙云,惊讶道:“王妃,这样的烟花,你见过么?”
徐妙云缓缓摇头:“如此绚丽多彩,在空中爆开,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形状,各色各样的颜色,我从未见过,这烟花工艺已经登峰造极了....”
“登峰造极...想不到民间已经出现了这样厉害的工匠。”
朱棣可惜道:“只不过烟花易逝,最终也会消散,博人一乐罢了。”
徐妙云缓缓摇头:“不,若是能找出这制造烟花之人,也许...有大用处!”
徐妙云的嗅觉很敏感,她并不是如其他王妃一样花瓶样的人物,而是总能在细微之处发现不同。
一听这话,朱棣顿时来了兴趣。
夫人说大有用处,那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朱棣先是自己想了想,却没想明白这烟花除了观赏外,还有何作用。
这才开口道:“还请王妃解惑。”
徐妙云看了朱棣一眼,婉婉一笑道:“王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烟花也是离不开火药。”
“而火药却能制造出用于战场杀敌的火器。”
“这样的烟花,可见匠人的手艺已经登峰造极,也许...”
说到这,朱棣懂了,脸上带着惊喜。
“若是找到此人,能尝试一下研究火器....”
朱棣缓缓道:“若是真有成效,研究出新的火器,那我大明的军力,便会进一步增强!我将此物献给父皇和大哥,他们一定会狂喜的....”
大明朝是十分注重火器的研发。
神机营有一司,就是专门进行火器的研发,从未停止。
因为火器能够很有效的抵抗那些,在马上极为强悍的草原民族!
不过,火器的研发进展一直在进行,却十几年没有什么进展。
说到这里朱棣已经是兴奋不已!
这工匠的水平,也许真的能带来惊喜!
“高燧,快去调查这烟花是出自何人之手...等等...不用了!”
朱棣话说一半,就停止了。
因为天空最后出现的图案,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居然能够用烟花在天空上呈现字。”
“这技艺...已经不能用登峰造极来形容了...”
“而这个人,竟然就是本王的....”
朱棣喃喃道。
...
...
“烟花很美,可你看着烟花微笑时....笑容更美。”
李逍挽着凝云的手,亲昵的在她耳畔说道。
轻嗅着爱人身上的淡香味。
李逍感觉到白纱之下的她,一定很美。
听到这样炙热的情话,朱凝云感觉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正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可就在这时候。
天空之上。
所有烟花一同爆开,在光点、线条在天空上漂浮着,组成了四个字。
【我爱凝云】
四个大字,在天空漂浮着,久久不散!
朱凝云愣了一愣,旋即整个人呆住了。
她的眼睛亮了,放光了,睁大了。
同时...她的那颗心也彻底照亮了整个宇宙。
那种极度浪漫的感觉突然浸入她的全身,扩散到每个毛孔。
晶莹剔透的泪水,在她的脸颊划过。
这是情到深处的表现...
她幸福到哭。
喜欢浪漫,是女子的天性。
但在这个时代,显然并不那么常见。
但李逍却给她了极致的浪漫,他将爱意,送到了天上!
女人是感性的,朱凝云此刻已经哭的稀里哗啦。
激动、快乐、幸福、感动、意外等感觉一下子涌上来之后,她已经无法抵抗这突然出现的一切。
但梦寐以求的一刻变成现实,那么突然,毫无准备的出现。
泪水是无法止住的。
李逍靠近,将自己宽厚的臂膀给她。
“谢谢你...”
朱凝云抱着,哽咽道。
她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
李逍抱着她,在耳边轻声道。
“我爱你...凝云。”
第七十章 神迹!这特么是神仙手段!
耳边传来悦耳的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0,当前好感度:92。】
【叮!你放出了万里江山图,并在最后写上对方的名字,极致的浪漫,使对方感动到哭。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0分。】
两人无视众人的目光,相拥在一起。
直到整个场面都安静下来。
李逍知道,是时候要走了。
不然怕是要被这些人给围住了...
“凝云,今天还有最后一件事,就完美落寞了。”
“嗯...什么事?”
朱凝云抹了摸眼泪,乖巧的跟兔子一样。
李逍笑着解释道:“一起逃走,这里的人马上就要反应过来,围住我们了。”
朱凝云这才想起来,天空出现这么神奇的烟花,甚至浮现字幕!
下面的人一定疯狂,会刨根问到底。
“那...一起逃?”
“走!”
众目睽睽之下,李逍轻松将朱凝云用公主抱的方式抱起。
凭借强大的力量,对他来说,太轻松了。
朱凝云没有抵抗。
害羞的用双手环抱着李逍的脖子,将头埋入他的怀中。
随后,李逍如武林高手一样。
轻松一跃,跳下了舞台。
下一刻,
他便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而此刻。
沉浸在天空中神迹画面的人们,终于回过神来。
爆发出如潮水般的惊叹声。
金凤鸾的掌柜率先回头,寻找台上那位叫凝云的女子。
以及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公子时。
却发现已经空空如也,人去楼空...
“咦?人呢?公子啊....你这烟花是从何而来啊...对了,你还没留下府邸位置呢。”
金凤鸾首饰铺的掌柜追问道,却没发现李逍的人影。
原本他们也准备了烟花,作为灯会的落幕。
不过已经不打算放了,丢不起那人。
跟刚才的烟花比起来,自己那烟花简直就是蜡烛,萤火虫一样。
萤火虫又怎么能跟星月争辉?
此时。
百姓们也纷纷回过神来。
前一段烟花已经让人震惊不已了。
后面天空浮现出来的字迹,更是直接让人震撼万分!
“我的天哪,刚才我看到了什么?”
“我是不是眼花了,我好像在天上看到了四个大字。”
“你没眼花,我也看到了....太神奇了...”
“我本以为这是烟花,看到后面我才发现,这绝对是神仙施展的法术!”
“简直是神迹啊,你说我说给别人听,有人会信吗?”
“要不是亲眼看见,谁会相信啊?在天空写字?”
“刚才的景象太神奇了,我还以为是天上的星星落了下来...”
在场的人们,无不惊叹刚才发生的一切。
怕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刚才看的画面。
“咦,刚才的字,是不是跟那首藏头诗的内容一样?”
一位读书人突然反应过来。
此言一出,众人这才意识到。
对啊,刚才那公子写的藏头诗,不就是‘我爱凝云’么?
而天空的字幕,也是‘我爱凝云’...
也就是说,台上那位二十八号的公子,他能解释这一切。
可当众人回过头来,朝着台上望去。
却发现根本没有人。
“难道,刚才看到的都是幻觉?”
一名书生模样的男子,呆若木鸡喃喃道。
....
....
“太浪漫了...有位公子,将对爱人的情意,直接写在了天上!”
“我也好想拥有这美丽的一刻...哪怕一刻也行...”
北平城某处。
一位美妇人惊喜的看着这一切,羡慕不已。
“夫人,你似乎注意错了重点,重点是如何才能在天上写出字来...”
他旁边的丈夫说道,又开始惊叹刚才看到的字幕。
“榆木脑袋!”
美妇人气不打一处来。
....
“娘,娘,你看,有人在天上写字!”
城中一处院子中。
一位有着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的小姑娘,指着天空大喊。
“秀儿,你又说谎话了!天上怎么能写字呢?”
正在院子中洗衣服的夫人没好气道。
“娘,秀儿真的看到了!骗人是小狗。”
小丫头怒气冲冲,她这次真没骗人。
美妇人头也不抬,直到洗完了最后一件衣服,才抬头望去。
而此时天上的字幕已经消散了。
“秀儿,还说你没说谎!”
美妇人抓起小丫头便打。
“呜呜呜....娘,我真没骗你,天上真有字呢!”
“还不知悔改,打死你这个丫头!”
“呜呜呜....”
....
....
北平城有一处,酒楼三楼。
一个道长模样的男子和一位富商正在谈事。
“道长,你看天上出现的星光,为何物?”
富商看到神奇的一幕,激动问道。
道长正在吃鸡,看了一眼,随后掩饰震惊,琢磨忽悠。
他摸了摸嘴上的油光,笑道:“此乃天火,正是贫道为你祈求而来,今年一年,阁下必定招财进宝,财源滚滚!”
一听这话,富商大为兴奋。
看来,这道长还真是有些本事啊。
也不枉这段时间好吃好喝招待,还上贡了一百两的祈福银钱。
不过,胖富商很快就察觉到一丝不对。
他指了指天上的字迹,皱眉道:“怎么?道长你似乎很是闲情逸致啊?”
“.......”看到字幕后,道士顿时愣住了。
“来人,将这个骗吃骗喝的道士给我拿下!”
.....
一场神奇的烟花。
令整个北平城都有些骚动起来,引来众生百态。
这样的事迹,在北平城比比皆是。
谁也不知道这场神迹,出自何人之手。
是神仙手段?
还是天神下凡?
但不出意外的是,所有人都知道了。
北平城有一个叫“凝云”的姑娘。
他的丈夫...
不一般!
是个厉害的人。
能在天上写字。
这样的人...
惹不起!
....
“千算万算,真没算到!”
“这样的福缘,竟然落在了本王手里!”
朱棣看着远去的女婿和闺女,心中那个心潮澎湃啊。
刚才看烟花的时候,便知道了,民间诞生了一位奇才!
虽然不是读的儒书,走的官途。
烟花的技艺,应该属于九流的行当。
但朱棣还算是个务实主义者。
他知道,民间没有这些能工巧匠,也造不出火器,红衣大炮这些东西来。
没有工匠们的不断推旧陈新,也就没有大明繁荣的景象。
这个人的技艺已经高超到能在天上写字的地步!
简直是神仙手段。
找到这个人,也许真的能推进火器的发展。
造出火器献给父皇,那可是天大的功劳!!
万一被其他藩王得去了...
天大的功劳就落入他人之手。
可现在朱棣觉得稳了!
彻底稳了!
因为....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女婿!
第七十一章 你们产生了真正的爱情!
此时此刻。
大街上有一道影子呼啸而过,急如奔马,快如闪电!
抱着凝云,飞快行走,都不带喘气的。
李逍他...的体力竟然如此浑厚绵长...
朱凝云只感觉耳边有呼呼的风声,速度极快,自己也不算太轻,他居然能抱着自己跑这么久。
他好厉害,简直是没有缺点...
朱凝云不敢睁开眼睛,好怕被人认出来。
毕竟还未出嫁的姑娘,就被一男子抱住当街狂奔,的确有些....
好在也没有人认识李逍和朱凝云。
很快。
李逍就带着朱凝云逃回了燕王府。
“凝云,我是继续抱你回去呢?还是...”
李逍出声询问,表示尊重她的意思。
毕竟人家还没出嫁呢,外面没人认识,但在燕王府不能太过张扬。
其实李逍觉得抱着一个人跑一点也不累。
特别是抱着自己喜欢的人,自己还能再跑两圈....
朱凝云脸羞得通红,赶忙挣脱下来,“我们走回去吧...”
“嗯。”
就如此。
二人并肩而行,进了燕王府,朝着永安阁缓缓走去。
两人在府中行走,走的很是缓慢。
待周围没人之后,两人又心照不宣的牵起了小手...
“逍郎,你...那烟花是你做出来的吗?”
朱凝云也是第一次谈恋爱,不知道情侣间该说些什么好,便开口问这个自己最好奇的问题。
呃.....
李逍一时间有些鲠住了。
这种爆炸级别的烟花,从来没有在市面上出现过。
说是买的根本就没有证据....那么只能说是自己研发出来的了。
“这个,是我自己瞎琢磨,琢磨出来的。”
李逍还是扯了个谎。
“可是,你不是说你只是个农户么...为什么还会琢磨烟花?”
朱凝云显得更疑惑了。
每一个谎言,都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
“这个....”
李逍想了想,道:“其实我的兴趣爱好比较广泛,啥书我都会看一看,研究研究....”
“那你还真是多才多艺。”
朱凝云捂嘴轻笑,随后开口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不过...父王可能会向你询问起此事。”
“岳父会询问这件事,为啥?”李逍好奇道。
“烟花是火药研制出来的,而火药又可以制造出火器出来。”
朱凝云解释道:“刚才展现的烟花工艺已经登峰造极了,父王定能联想到火器上。”
朱凝云十分的聪明,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所以...你父王会想让我做火器?”
李逍恍然大悟,又道:“可我不会做火器啊,烟花也就罢了,私下研究火器可是要掉脑袋的。”
朱凝云笑道:“没事,你就如实回答就行,父王绝不会为难你的。”
“嗯。”
两人走着走着。
又走到了小春湖,云桥之处。
这里是去永安阁的必经之路。
夜色昏暗,仲春的微风不燥。
蝉鸣蛙叫,月亮如圆盘高高悬挂在树梢,满天繁星倒影在湖水。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波澜里放歌。”
朱凝云情不自禁,不由说出了这句唯美的诗句。
这首再别云桥,她每日都会拿出默念,早已经牢牢记在心里。
“今晚的夜色,就宛如一幅画面,也如你写的诗句一般静怡优美。”
她看向李逍,眼前的这个他,竟然早就幻想出来这样的画面。
“我想触动你的心。”
李逍柔情的看向对方,“就像你触动了我的心那样。”
“可是我...没有那么完美,也没有那么优秀...”
朱凝云道。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哪一点吸引了李逍。
也许,这份感情是美好的,是她梦寐以求的。
可她的内心还是那么敏感,总觉得自己有些...配不上对方。
自己明明已经....
即便是是才华吸引了他,可真的够吗?
难道真是冥冥之间,天注定吗?
她迟疑不定。
李逍看出了凝云的迟疑,缓缓道:
“人世间满面沧桑,总有人在远在天涯,却又近在咫尺。”
“感情有时候并没有太多的理由。”
“爱一个人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也许是一句话,也许是一颦一笑。”
“也许...许多事情都说不清楚。”
“其实,来到这人世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和使命。”
“也许,我的使命,就是遇见你,守护你,这是上天注定。”
“你的善良,不应该永远停留在深渊之中。”
“所以我要将你拉出深渊。”
“不想看到你沉沦在无尽黑暗中止步不前。”
“待你走出,再回首看,你就会知道,你所在意的不过尔尔。”
“岁月是一指流沙。”
“人生很短暂,眼前的许许多多,都是过眼浮云。”
“活出自己的生活,忘掉过往的不开心、不愉快,向前看,看淡一切,守护重要的人。”
“这样看来,生活其实很简单,朝前走!”
“期待明天,展望未来。”
“即便是被生活折磨得死去活来,也要微笑面对。”
“只要心还在,关心你的人还在,在哪里都是一片光明。”
“挣脱命运的枷锁,拥抱生活,拥抱一切。”
“拼他个日出日落,打破命运的不公。”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把握现在,珍惜当下,拥抱未来。”
“这一路,有你,有我,同行,无惧!”
声音浅浅淡淡,
在这空旷的湖畔边回荡。
这段话,彻底解开了朱凝云心中的忧虑。
她几乎彻底走了出来。
朱凝云的眼眶泛红,眼眸波光粼粼,宛如星空般璀璨。
你的出现,是我生命中唯一一道救赎的光。
迎着朝阳,梧桐也为我凋零!
朱凝云的心如同北极的千年冰山。
暖阳升起,冰山融化,水流流淌,滋润大地万物。
你喜欢风,风会为你停下来吗?
你喜欢阳光,阳光会为你停留吗?
你喜欢田野,可田野最终也会消失不见。
朱凝云深情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深深喜欢的他,却能为自己做一切。
风会走,太阳会落下,田野会消失....
可他,
却能一直在你的身边。
陪你听风,看景。
陪你云卷,云舒。
花开花落,他会一直在身边....
朱凝云坐在凉亭,靠在李逍的肩头,看着远方的如水夜色。
她的心,从未如此宁静。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97。(还差两分,你们便拥有至死不渝的爱情,获得情侣大礼包,加油吧骚年!)】
【叮!你真情流露,真正进入了对方的心中,你们....产生了爱情,真正的爱情!获得甜蜜积分:8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40000分。】
【当前积分:213050分。】
...
第七十二章 初见岳父!
两人情意浓浓,手牵手诉说衷肠。
怕是将这小春湖的盈盈春水都给忘穿了。
直到深夜丑时初,也就是凌晨一点钟。
府内灯火逐渐熄灭,静谧无声,晚风已有凉意。
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分开。
李逍将凝云送回了永安阁,便沿着小路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
...
...
“郡主,您今天去哪里了?担心坏我了。”
张翠翠看到郡主回来后,急忙迎了进来,端来早就准备好,热了又热的红糖姜茶。
她今天一天都在府内等待,万分担忧。
到处询问后,才知道郡主被李逍骑着马给带出去了,这才安心一些。
可是左等右等不见人影,深夜都不见人...
好在,现在郡主终于回来了。
“郡主,暖暖身子先。”
张翠翠倒了杯姜茶递了过去。
朱凝云接过冒着蒸汽的姜茶,的眼神却一直盯着前方,心不在焉的样子。
此刻她的脑海里,都是今天一天的美好回忆,点点滴滴。
喝了几口姜茶,身子暖和多了。
她又不自觉的婉婉一笑,显然是回忆到甜蜜的时刻。
当想到李逍轻吻她的手背,又抱着他在大街上奔跑...脸却不由自主的羞得红了起来。
又回想到今日天空上的焰火,还有方才两人恋恋不舍的场景。
幸福洋溢在心头....
张翠翠跟随永安郡主这么多年,对她十分了解。
看到这一幕,终于是松了口气。
随后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郡主走出了府邸,而且似乎今天过得非常愉快。
她小声问道:“看来...郡主今日是参加了上元节了?”
朱凝云微微颔首,思绪万千。
“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上元节。”
“我想....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一切...”
她如是说道。
李逍做到了,他今天所作的一切,
将永远铭刻在这个姑娘的脑海中,终生不忘...
就如此。
李逍也回到了住处,今日发生的事情也是不断的浮现脑海。
复盘一下,自己做的应该一切都没啥问题。
也许是累了,很一块一会,他便呼呼睡去。
翌日。
李逍睁开双眼。
还能感受到昨日的甜蜜和温情。
爱情这个东西啊,真是奇怪,令人神魂颠倒。
原本只想回到未来的李逍,现在彻底把这茬儿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在未来的社会,也是一个孤儿。
三本院校毕业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前途黯淡无光,怕是这辈子也买不起房,买不起房也就意味着娶不到老婆。
打一辈子光棍,有什么意思?
回去干啥?
在这里当一个郡马不香么?
一个烟花就能震撼全城的人,它不香吗?
李逍当即决定,不回去了!
安安心心的当燕王朱棣的女婿,凝云的好丈夫,陪着美人共度一生,逍遥快活。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至于后世的那些享受的玩意....”
“我不是可以凭借系统得到么?没区别啊!”
李逍这般想着,随后打开了今天的积分商城,看看有什么好货。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马术精通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二、英雄牌墨水,消耗积分200。】
【三、箭术精通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清空商城。”
既然不打算回到后世,李逍买起东西来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而且,这些东西都很实用,总共只花了1200积分。
自己现在可是坐拥21万积分的大富豪啊!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1(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中级马术;中级箭术】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1黑人牙膏*2、雪碧*2、海底捞火锅底料、英雄牌钢笔、英雄牌墨水、人血白蛋白(小瓶)。】
“得到了技能熟练度,马术和箭术都变成了中级。”
“真是神奇,感觉自己的箭术和马术,自然而然的出现,毫无违和感。”
李逍啧啧啧的感慨道。
不过他发现仓库里的东西有些多了,以后肯定还会得到更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等有了自己的府邸,搞一个暗室...”
“将这些来自后世的东西都放在里面,打造出一个宅男快乐屋.....”
“美滋滋...”
吃完早饭,李逍就来到了演武场锻炼了一番。
今日没看到朱高煦和朱高燧二人,估计是昨天晚上回晚了,现在还没起床的缘故。
李逍便自顾自的射箭玩。
别说,当看到箭矢被自己射出,在空中划过,最后准确无误的牢牢钉在五十步外的红心上。
心中那份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难怪后世有人喜欢去射箭馆进行射箭这项娱乐活动。
的确是非常有意思!
当然了,后世自己这个穷逼也玩不起这种昂贵的娱乐。
大部分时间都在网络上徜徉...
努力的的从青铜段位,朝着白银段位攀登...
现在看来,后世自己这么多年真是白活了,沉浸在虚拟的麻醉中。
这才是男人该玩的游戏,真正的快乐!
思绪间,李逍又射中一箭,正中红心。
“不错,不错!”
“短短几日,便有如此的进步。”
“你还真如高煦所说,武道一途,大有天赋。”
突然之间,一道浑厚的声音在李逍耳边响起。
闻言,李逍转头看去。
面前站的是一位身高七尺,年龄看起来差不多三十五六的男子。
此人身材魁梧,相貌英武不凡,留着络腮胡,身着蟒袍衮服,头戴金冠、发钗束发。
如此穿着,如此英武不凡的相貌。
在燕王府还能有谁?
李逍身上顿时起了一丝鸡皮疙瘩!
站在眼前的人,便是未来的永乐大帝——朱棣!
这位皇帝,是李逍曾经崇拜的人之一。
雄才大略,用兵如神。
凭借几百护卫起兵,夺得大明天下的军神级别人物。
军事能力堪比李世明的在世英雄!
李逍急忙毕恭毕敬抱拳,躬身道:
“草民李逍,见过燕王殿下!”
第七十三章 岳父的心意
“不用客气。”
朱棣颔首。
“谢燕王殿下。”
李逍平复心中的紧张,不卑不亢的站好。
虽然这位是永乐大帝,但自己也不简单,是他的女婿啊!
“你我素未谋面,能一眼就认定是本王,不错。”
朱棣微微一笑,这个农户出身的年轻人,还真让人眼前一亮。
他打量着李逍,从上看到下,身高与他一般高,体格也不错,皮肤黝黑显得健康,相貌嘛...也很俊朗。
亲自打量一番后,朱棣颇为满意。
不管是从姚广孝口中,还是自己所见,都是相当的好!
他今日来,就是单纯想见见这个年轻人。
顺便.....
朱棣笑着踱步,走向兵器架,拿起一幅八石弓。
“这箭术磨炼,非一朝一夕。”
“想要大成,非日日苦练不可。切莫浪费了天赋。”
“这死靶初练尚可,待技艺提高,也要用活靶磨炼,才能用在实处。”
朱棣开口,竟是要教导李逍。
李逍固然是有天赋,可神童陨落的事情也不少。
切不可大意,以免成了伤仲永。
说着,搭箭拉弓,将弓拉的满月,手指一松。
咻!
李逍能明显听到破空之声响起。
再一眨眼,那箭矢竟然直接穿透箭靶红心,入木三分!
李逍彻底惊讶了,本来以为自己这中级箭术还算不错。
可跟朱棣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人家那可是真本事!
八石弓,接近千斤的力道,居然能拉满!
史书记载:朱棣,善骑射,冲锋,战必亲躬,冲锋在前。
在外野战,布置好战略后,他会亲自率领一骑,四处邀击。
灵活机动,如一把尖刀在敌军周边晃悠,寻找破绽破之。
现在看来,当真是不假!
不但是谋略厉害,这个人武力也是强悍的一塌糊涂。
怕是朱棣的战争谋略太强悍太亮眼,将个人武力光芒给掩盖住了。
自己这还是系统送的,人家是实打实的练出来的!
朱棣亮出这么一手,彻底将李逍给折服。
“燕王殿下的教诲,草民时刻牢记在心!”
李逍激动的拱手道:“燕王的箭术,真是登峰造极,草民佩服万分!”
“来北平后,本王事务繁忙,练武时间也少了些,时间长了,手生疏了许多。”
朱棣笑着挥挥手,随后将弓箭放了回去。
“不用以草民自居,用不了多久就是一家人,进了燕王府,你的户籍会改的。”
他温和笑着,负手看向李逍,亲切道:“在府内住的可还习惯?”
“回燕王殿下。”
李逍拱手道:“燕王府的人对在下都很友善,因而住的十分舒心。”
“嗯,那就好,若是有什么不习惯的地方,你只管跟下人提。”
朱棣笑道:“能满足你的,本王会尽量满足你。”
“谢燕王殿下抬爱。”
李逍心中有些感动。
岳父真是太贴心了,这么好的岳父哪儿去找?
“跟本王在一起,也不用太过拘谨了。”
朱棣笑着拍了拍李逍的肩膀。
他发现这个女婿有些过于紧张了。
不拘谨不行啊...你好歹也是永乐大帝,不要架子的嘛....李逍笑了笑:“那我尽量...”
“哎...”
朱棣一声叹息,负手朝着校场走去。
李逍急忙跟在身后。
这时候,估计岳父要跟自己交交心了。
果然,如李逍所想。
朱棣叹了口气便开始说道:
“本王这辈子最愧疚的事情,就是凝云了。”
“凝云这孩子,从小就多灾多难。”
“十月怀胎,她不到六月便提前问世。”
“刚出生的时候,本王还依稀记得她只有巴掌大小,吃不进东西...”
“好在这孩子福大命大,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听到这,李逍也是鼻头一酸。
想不到凝云小时候还有这么一劫难,早产。
这可是古代啊,没有现代的医疗技术,早产几乎是宣布着死亡。
还好她挺了过来。
朱棣回忆往事,接着说道:
“本以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孩子以后一定会一帆风顺。”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三年前有一次意外。”
“她差点葬身火海,好在还是死里逃生,逃过一劫...”
朱棣看向李逍,感慨道:“后面的事情,你应该也大概知道了,失去容貌的她,从此便郁郁寡欢,多次想要了结此生...”
“哎。”李逍心中难受,道:“老天不长眼,让这么一位善良的姑娘,遭遇这么多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
“还好她遇到了你。”
朱棣看向了李逍,道:“你给与了她新的生活,让她重获新生,本王也能看出来你们是相互喜欢的。”
“燕王殿下。”
李逍看向岳丈,笃定道:“我一定会好好呵护她一生一世,不让她受一丝委屈。”
“如此甚好。”
朱棣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今天来,就是想要听到这句话。
“凝云这孩子,再也经受不住任何打击。”
“本王最疼爱的就是这个闺女,以后我就把她交给你了。”
“你记住,只要你对本王闺女好,本王绝对会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儿子看待,绝不会亏待你。”
朱棣指了指那边,自己刚才射出去的那个被箭矢穿透的箭靶。
他话锋一转,道:“若是你辜负了凝云...”
看似谈心,其实是话里有话。
朱棣先是拉近关系,亲切谈心,最后就是敲打了。
李逍心中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朱棣拿捏人,真特么有一套。
难怪未来的汉王朱高煦,被朱棣玩的明明白白!
还好是友军,要是敌军,自己绝对玩不过他。
念及至此,李逍举手发誓,“我李逍再此立誓,若是辜负凝云,犹如那箭靶!”
好在李逍本来也就没有其他心思。
朱棣满意点头,随后又指了指箭靶,道:“你看到了什么?”
李逍盯着箭靶看了又看...懂了。
一支箭,射中一个箭靶。
不就是一心一意的意思么?
朱棣是要告诉他,别特么想纳妾的意思...
念及至此,李逍又开口道:“我犹如此箭,只在凝云一人的心中。”
这孩子...懂得挺快...
见目的达到,朱棣欣慰的拍了拍李逍的肩膀:
“以后...把这燕王府当做你的家!”
说着,他从袖子直接拿出一沓银票,递给了李逍。
看起来,起码有两千两。
“燕王殿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
李逍急忙拒绝。
“男人出门在外,没钱可不行。”
“让你拿着就拿着,拿去琢磨琢磨你喜欢的玩意。”
朱棣厉声厉色道,随后不由分说将银票塞入了李逍的手上。
看着李逍一脸懵逼的表情,他又补充一句:
“想要练到本王的箭术水平,起码十年苦功不可啊,你要努力了....有本王在,干啥都不用顾虑...”
“这....”
李逍拿着一摞银票,看着朱棣离去的背影,原地发呆。
琢磨琢磨喜欢的玩意?
我顾虑啥啊?
啥意思啊?
不就是射箭能穿透靶子吗?
等我再刷几天商场,也许就能做到了...
第七十四章 夫人你好香啊!
被老丈人敲打了一番的李逍。
也没有心思继续练武了。
先恐吓我,再给我甜头,大棒加胡萝卜的套路啊...
不得不说,老丈人真大方!
李逍默默将二千两银票塞入怀里,准备离去。
“逍郎,我爹...方才...是不是吓唬你了!”
远方,身着一袭霞影襦裙的朱凝云,匆匆忙忙走来。
她是了解自己父亲的。
她刚才就在永安阁楼上偷偷注视。
看到父王跟李逍交谈,就有这方面的担忧。
“嗨,没有的事。”
李逍笑道:“跟你父王聊了两句,燕王殿下贴心的教我如何练好箭术。”
“真没说别的?”
“真没有。”
李逍自然不会将这事说出去,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听到这话,朱凝云才舒了口气,愤愤道:“要是爹吓唬你,你跟我说。”
“好,要是你爹欺负我,我绝对跟你汇报。”
李逍举手道。
“嗯....”
朱凝云微微点头,随后鼓起勇气道:“逍郎,今日你有空吗?”
想不到还挺粘人,我很喜欢....
现在好感度已经高达97了,属于爱情....李逍心知肚明。
因昨天轰轰烈烈的表达爱意,两人的感情直接从萌芽期,直接跳跃到了甜蜜期。
现在两人就处于,随时想要腻歪在一起的地步。
当然了,因为跳过了慢慢熟络的发展期。
女孩子那边,还是会有羞涩、腼腆的情绪,循序渐进嘛。
“时间就是海绵,挤挤总会有的。”
李逍悻悻笑道。
“什么意思?”
朱凝云略显疑惑,海绵是什么?
李逍解释道:“意思就是...夫人开口,有求必应。”
朱凝云脸一红,道:“还没成亲呢...还是暂时先叫我凝云吧...”
“凝云。只要你开口,我就有空。”
感情到了这个地步,李逍也不需要玩什么套路了。
一心一意对她好就完事了。
“就是....你不要多心。”
朱凝云支支吾吾道:“你的字...写的不是很好...我想教你写字...”
说话间,她一直盯着李逍的表情,生怕伤了对方自尊心。
母妃说过,在外面要给男人面子...
但现在两人私下谈话,应该没事吧?
不过,她很快就松了口气。
李逍的反应十分自然,丝毫没有为写字丑这件事而担忧。
“凝云,你真是太贴心了。”
李逍感激的道:“我早就觉得自己的字写的丑,所谓见其字,闻其人。我的才华就因为字写的丑,打了折扣!”
才华...因为字写的丑,打了折扣....
听到了这个理论,朱凝云捂嘴一笑。
自己的夫君,真是太有趣了!
“那好...那咱们今天就开始练字吧?”朱凝云道。
李逍拱手,学着古人那种男女间的尊重,一躬身,用戏腔道:“娘子....那夫君我,恭敬....不如从命。”
“你.......”
朱凝云羞答答的蹬了蹬脚。
感觉跟对方交谈,好像似乎没有太多的包袱和顾忌。
她嘴上这么讲,心里却想着....我很喜欢...
就如此。
两人亲昵的手挽着手,朝着李逍的住处走去。
刚走没多久,就有一个下人前来禀报。
“见过郡主,见过逍公子。”
穿着黑衣的下人拱手道:“门外有个说是金凤鸾首饰铺的掌柜,来送灯会魁首奖励...另外,他说想单独见见逍公子。”
昨晚上李逍不告而别,那掌柜的本是找不到李逍的。
不过后来掌柜问了朱高煦,一听吓了一跳,原来是燕王府的贵客。
于是乎一大早,便亲自来送灯会夺魁的彩头。
顺便打听打听,那个烟花的事情。
已经有不少富商四处打听,想要包揽这个烟花生意。
而这个金凤鸾的掌柜,也想寻个机会,想从李逍这里打听烟花是从何得来,哪个工匠的杰作。
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性...
不过这个掌柜并不知道李逍是燕王府的女婿,否则也不会诞生这个想法。
“不见不见。”
李逍直接挥手拒绝,没好气道:“没看到我正跟夫人忙着的嘛?让他把彩头送过来,就可以走了。”
李逍微微一想,就猜到可能是跟烟花有关,懒得理会那些人。
“是是是。”
那下人急忙躬身:“小的这就去办。”
李逍几乎直接把自己当主人了,而其他下人也这么认为。
这好像....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熟络后,朱凝云也没有先前那般拘束,而是揶揄道:“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逍郎,这句诗是啥意思啊?”
李逍刚才的表现,不正是凭借自己的身份,颐指气使么?
当然了,朱凝云也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情侣之间,打情骂俏,很正常的行为。
听到这话,李逍知道对方是没有指责的意思,反而证明她们之间的关系,现在已经进步很多了。
若是情侣之间玩笑都不开,那真是太拘束了。
李逍嘿嘿一笑:“夫人,那是指成婚之前。现在咱们要成婚了,就不分彼此了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说是吧?”
“哼,怎么说,都是你有理。”
朱凝云故意哼了一声,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不分彼此,这才是真夫妻,不对么?
说实话,她喜欢这种谈话的感觉,想说什么说什么。
“夫人有理....”
跟女人不能太较真,李逍赶忙认怂。
就如此。
两人来到了书房。
摊开纸笔,开始练字。
“练字,先要养成好的握笔方式...坐姿...这些都是基本功,先从调整你写字的姿势开始吧。”
朱凝云很是用心的开始教。
而李逍乖巧的跟机器人一样。
对方怎么说,他便怎么做。
这让朱凝云找到了成就感。
瞧瞧.....自己也是有比夫君强的一面呢...
“逍郎,你该这样拿笔。”
朱凝云拿笔做了个表率。
“就是这样啊...”
李逍故作认真的道,特意留了一点破绽。
“不对不对,应当是这样...书法老师从小这样教我的...”
“是这样啊...没错啊...”
“是这样....我来手把手教你吧...”
朱凝云发现示范不起作用,心急如焚,便起身抓住了李逍的手,贴在他的身边,手把手教。
李逍任由摆布,轻嗅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
轻轻在她耳边呵气道:
“凝云...你好香啊...”
...
【叮!你的爱人,贴心的手把手教你练习书法,双方你侬我侬,打情骂俏。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当前积分:214850分】
...
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
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
因为她沐浴的时候,都是花瓣浴,香味久久不散。
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脸红的不行。
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又如此爱着自己,她便不作回应,继续教导李逍练字。
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
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
姿势纠正过来后,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
楷书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潦草、笔笔分明。
这种字体用的最多,最实用,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
直到中午,李逍伸了个懒腰,有些疲惫了。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
朱凝云正要起身,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露出半截纸张,上面有一些小字,字迹很是好看。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这是...钢笔字...”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凝云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钢笔?”
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坐了下来,紧接着尝试写字。
“这....”
朱凝云美眸微张。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
发现这钢笔,竟然不用蘸墨,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朱凝云惊讶问道。
“嗯...”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那...真是可惜了。”
朱凝云爱不释手,又在纸上开始写字。
“夫君,我这字很丑啊...”
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都不会写字了。
“凝云,不如我教你?”
李逍嘿嘿一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教我...你那字...咦?”
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竟然如此好看,愧疚道:“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
李逍的钢笔字,就是正楷,十分漂亮。
这样一来,两人几乎相反了。
“夫君,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
朱凝云又发现了,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
“嗯,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
“现在来了这边,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
“免得时间长了,遗失掉了。”
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差不多有一大摞。
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红楼梦!
没错,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另外赚点钱。
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
但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明朝出现的小说。
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
四大名著,必须有我李逍的名字!
不过从老家带来这些年根据回忆抄写的红楼梦,用的都是草纸...
有些难登大雅之堂,见不得人。
李逍便打算,将自己写的,重新抄录下来。
“逍郎,你还会写文章呢...这好像是...话本小说?”
朱凝云越看越是惊喜。
“闲来无事写的。”李逍道。
“我可以看嘛?”朱凝云看向李逍。
他想看看,李逍写的到底是什么。
李逍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还没有抄写完...这草纸你不嫌弃的话...还是等我抄写完再给你吧?”
“逍郎,我来帮你抄写。”
朱凝云不想对方太累。
“也行....不过,你慢慢抄,不用太累了,内容有些多...”
说着,李逍将钢笔和墨水递给了凝云。
然后耐心教对方如何使用。
朱凝云也是极为聪明,一学就会。
“嗯嗯...挺容易的,我懂了,这钢笔真是神奇!”
朱凝云对这个钢笔越发的喜欢。
笃笃笃——
这时,下人前来敲门。
随后将金凤鸾送来的彩头拿了进来。
东西可不少,分别是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金步摇一幅。
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还有两百两白银。
“凝云,分赃啦!”李逍坏坏一笑。
“分什么脏,搞得我们跟强盗似的...”朱凝云小声道。
“这场比赛是我们一起出力赢下的。”李逍将首饰递给了她:“这些首饰归你,银两就归我了。”
“首饰你拿去折换成银两吧....我用不上。”
朱凝云一直不以真面目示人,用不上首饰。
她想也没想就要将首饰推回去。
而且...自己不是没机会给他银两么,这刚好是个机会...
“那可不成。”
李逍紧紧握着她的手,将首饰放在她的手心,合上。
认真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共同得到的东西,要好好保留着,以后我要让你戴着给我看。”
对啊,这是我们第一次齐心合力获得的物件。
很是有纪念意义。
朱凝云这才反应过来,慌乱道:
“啊...方才是我没有想到...对不起...”
“傻瓜。”
李逍捏了捏她的小手:“我们之间要说什么对不起啊,不分彼此....”
“嗯...逍郎...我都听你的....”
....
就如此。
这几日,李逍每天都啥事不干,就跟朱凝云腻歪在一起。
你教我写毛笔字,我教你写钢笔字。
不经意间,小手碰在一起。
甜蜜积分唰唰的涨...
朱棣一直默默暗中观察,心说这小子应该懂我的意思吧?
想要超过咱这几十年的箭术,弯道超车的话,只有火器了。
给了你两千两银子,应该能琢磨出点什么把?
可最终....他发现,这小子是沉迷女色了...
整日跟闺女腻歪在一起。
“可恶,枉费本王的一片良苦用心啊...”
第七十六章 徐妙云肺炎好转!
燕王府主屋。
徐妙云奇怪问道。“王爷,咱女儿现在整天多开心,你怎么唉声叹气,一筹莫展的样子呢?”
朱棣赶忙掩饰:“没啥,没啥...为军粮的事情苦恼呢...”
于是乎。
朱棣打算继续暗示李逍。
他先是找到了朱高煦。
发现这家伙也整天不着家了,不知道干啥去了。
按照惯例,先是敲打了朱高煦一番。
搞的朱高煦有些胆战心惊。
随后朱棣开口:“老二,那李逍整日在府中,怕是要憋坏了。有空你带去去山上打打猎,还记得本王为了磨炼你的技术,带你深山狩猎么?”
朱棣是这样想的。
这个女婿的箭术,死靶子射箭,的确还可以。
但是活靶子绝对不行。
箭术练得有些晚,他应该会意识到这点!
也就会想到,用他那登峰造极的火药技术,去研发火器了...
朱高煦不知道父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还以为父王是要他磨炼李逍的箭术。
他赶忙点头:“此事包在孩儿身上!明日就邀请李逍,去狩猎,练习箭术!”
就如此。
朱高煦邀请李逍,准备带着李逍一同入深山狩猎。
李逍得到邀请,也欣然答应了。
次日,
朱高煦兴致勃勃的带着自己的好哥们张辅。
三人去了山上打了一天的猎。
这让李逍也体味了一把狩猎的趣味。
虽然箭术比不上朱高煦和张辅二人。
但凭借中级箭术,还是能捕获到一些猎物的。
三人满载而归!
回来后。
到了夜晚。
一家人在饭桌上,朱棣问道:“老二,今天你去狩猎去了?”
朱高煦如实道:“今日我与张辅、李逍三人一同去了深山狩猎,收获颇丰。”
朱棣又问道:“你们三人,谁打得猎物最多?”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自然是孩儿了,张辅其次,李逍第三。”
朱棣道:“那李逍有没有觉得,自己的箭术与你们相差甚远?”
朱高煦疑惑道:“这不是应该的吗?李逍只不过学箭术几日,岂能有我们厉害?他虽然打的猎物不多,但也不少了,打了七八只兔子,还有一只野山羊。”
朱棣有些惊讶,这个李逍练了几日,就能射活靶子了?
朱高煦接着说道:“我和张辅还夸他来着,说他怕是几年就能追上我等,不过李逍说他志不在此,权当是兴趣爱好。”
朱棣微微皱眉,看来自己的银子只当是打水漂了。
徐妙云观察入微,一看两人的交谈和神色,就知道朱棣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怕是朱棣拉不下面子,直接跟李逍说研发火器的事。
不过,此事也不是要紧的事情。
待后面真正进入燕王府,熟络后,完全可以摊开了说。
这时,徐妙云笑着开口道:“王爷,说来奇怪....自从吃了李逍给我的药丸,我这咳嗽好多了些。”
还真被李逍猜中了。
徐妙云现在是肺部有些炎症,但不是很严重。
对于从未使用过抗生素的人来说。
第一次使用那效果绝对是杠杠的。
徐妙云吃药的第二天,便有所好转。
怕是这一周吃完,也就好的差不多了。
一听这话。
大家都是惊讶万分。
随后仔细一想,好像这些日子母妃的确是很少咳嗽了。
“这李逍还会黄岐医术?”
朱高炽惊讶道:“母妃的郎中们是看了又看,都不见好转,这李逍医术如此高明?妙手回春?”
朱棣也是大喜,看向徐妙云道:“王妃,你当真感觉好多了?”
徐妙云点头:“这还能有假?”
大家脑海里都浮现出大师的语言。
鸿运如山,能给整个府邸带来好运。
这不是显灵了么?
母妃的老毛病自从李逍来之后,就好了!
“太好啊!这李逍...本王必定重重有赏!”
朱棣喜不胜喜。
“咳咳...”
朱高煦咳嗽两声,表示这里面还有他的功劳呢。
毕竟没有他选中李逍,也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高煦,我看你也咳嗽了,要不,你也让李逍给你开点药?”
朱棣盯了他一眼,这小子已经赏赐过多次了...怎么?他娘的一份功劳你打算吃一辈子?
朱高煦缩了缩脑袋,不敢多说了。
徐妙云看向朱高炽,关心道:“高炽,你这身子也不好,要不让李逍给你看看?”
“也行啊....试试?”
朱高炽憨憨一笑。
心里想着刚好找个理由去李逍那里蹭饭。
上次朱高炽在朱凝云那里混了一粒巧克力,现在还念着呢...
“也好,髙炽你先去试试,若是李逍真能妙手回春...”
朱棣微微皱眉:“你大伯这段时间来信,说身体日渐憔悴,说不定能看看。”
朱棣所说的大哥,就是当今的太子朱标。
朱标和朱棣兄弟情深,经常书信往来。
他这个当弟弟的,也很是担忧大哥的身体...
“好嘞。”
朱高炽欣然点头。
...
翌日清晨。
晨曦从窗户照射进来。
李逍从床头睁开双眼,伸了个懒腰,便爬起床。
“这狩猎还真的很有意思啊。”
“怪不得有这么多钓鱼佬喜欢钓鱼,就是这种收获感,满足感,还有成就感。”
“而这狩猎,可比钓鱼难多了,也更加好玩!”
回想昨日,李逍跟着朱高煦三人,进行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狩猎。
忙碌了一天,收获不少猎物。
现在是古代,正儿八经的原生态啊。
深山里的猎物可不少,野兔子、野鸡、野鹿....李逍还看到了一只全身有着斑点的野生华北豹。
不过那玩意机敏的很,远远的听到动静就溜得不见影子。
听说山里还有大虫和黑瞎子,不过三人没碰到就是了。
碰到了估计也不带怕的。
那朱高煦和张辅的箭术属实了得。
他们用的是五石弓,射出去的箭矢能轻易穿透动物的皮肤。
看着眼前的野兔和一只野山羊,李逍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羊肉串搞起来!
另外,这些天也刷出了不少东西,就连孜然都刷新出来了。
“你们,将这羊给宰了...”
李逍安排仆人将羊肉处理。
按照他的说法,切成了小块,用杨柳枝串起来。
随后,令人寻来了火盆,搞了简易的烧烤架。
就在院子里烤起了羊肉串来。
当将孜然、辣椒粉、花椒面等烧烤作料撒上去之后,
香味就在燕王府中四处弥散...
不远处。
带着大包小包礼物的朱高炽,正拖着肥胖的身子,摇摇晃晃的往这边走。
还没走到,就闻到味了。
口腔已经情不自禁的开始分泌唾液。
这啥味...也太香了吧!
...
第七十七章 就算是病死,也让我吃一口!
“李逍在吗?”
朱高炽将口水咽下去,眯着眼睛喊着一声。
小脑袋四处探望,看看香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随后他便看到了一个年轻人,正挽着袖子在一个火盆旁边忙活。
“哪位?”
李逍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个大胖子。
相貌极其和善,眯眯眼,带着笑。
此人身材圆滚滚的,那蟒袍衮服都被撑得爆了起来。
李逍的脑海中,立马就浮现出一个人的名字:朱高炽。
虽然只当了一年皇帝,但却被后世称为千古明君的明仁宗。
李逍忙拱手问道:“是高炽世子吗?”
“嘿嘿嘿...好香啊...”
朱高炽踮着脚迈着小碎步跑来,盯着羊肉串看个不停,“是我是我,我便是凝云的大哥。”
“幸会幸会。”
原来真的是大舅子,正如史书所讲,感觉挺平易近人的.....李逍心道。
“这些是羊肉串,是在下研究的一些吃食,登不得大雅之堂。”
“羊肉串我知道啊...可这香味怎如此特殊...”
朱高炽猛地一吸香气,而后闭上眼睛仔细回味。
除了孜然和花椒之外....似乎还有一种奇特的味道。
他心中泛起了嘀咕,自己什么好东西没吃过,这样奇异味道的羊肉串,还是第一次见。
李逍微微一笑,就明白朱高炽的疑惑了。
他猜不出的香味,就是辣椒面的香味,因为辣椒是明末才传入明朝的,现在还没有。
“能尝尝吗?”
朱高炽有些迫不及待了。
“当然可以,不过...还没熟,稍等片刻。”
李逍继续翻转着羊肉串,用小刷子刷了一层油,羊肉串滋滋滋的冒着油光热气....
“啊对了。”
朱高炽抖了抖手上提的礼物,笑着开口道:“李公子,这些好东西啊,你我初次见面,一番心意。”
他今天来,除了是找李逍帮他看看身体的小毛病。
另外还有夫人张氏吹耳边风,说要跟李逍打好关系之类的...
“这...这可使不得啊。”
李逍赶忙回绝道:“这怎么好意思呢?”
按照道理,自己要娶他的妹妹。
不应该自己给大舅哥包红包么?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的确有些复杂...燕王府的世子,自己也不好随意上门打扰,应该不算不懂礼数吧?
“有什么使不得的,过不了多久啊,咱们都是一家人啦。”
朱高炽又将礼品推了过去,笑道:
“这些啊可都是好东西,有长白山的百年老山参,还有鹿茸、冬虫夏草...”
“拿去补补身子。你就别回绝啦。”
“你嫂子千叮万嘱的,我这回去,也不好给夫人交代啊。”
其实朱高炽也不知道送什么好,是他的夫人张氏准备的礼品。
不能太次,当然也不能太贵重,就送来了这些补品。
“这....”
李逍心中一暖。
这大舅哥真好,刚见面就送这些好东西!
要知道,自己一年前在农村,每天才吃两顿饭。
没事挖挖野菜凑合,一年四季菜里面都看不见油水....
“那李逍,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逍微微一礼,随后拿着礼物送回了屋子里。
想了想...李逍从怀中摸出一样东西,打算送给这个热情大舅哥。
人情社会,礼尚往来嘛.......
李逍自认也不是个不通人情的呆子。
“世子,我也没什么好东西,这就当回礼吧,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可一定要接着。”
李逍将一礼盒塞入朱高炽的手中。
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一个zippo打火机。
就是李逍最近这些天在积分商城购买的一些玩意。
这些天,李逍刷出来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1、黑人牙膏*2、雪碧*2、海底捞火锅底料*2、人血白蛋白(小瓶)、zippo打火机*1、人体工程学座椅、蓝牙音响、switch续航版、注射器、阿莫西林*3。】
这些天刷出来的东西,大多数都没啥用。
电子产品没有电,就是个摆设。
而这个手工zippo打火机刷到了2个,送给大舅哥一个,刚好合适。
虽然他用不上,但拿在手上把玩也是很不错的。
“那就谢过啦。”
朱高炽喜滋滋的收下礼物,心说这李逍人挺不错的。
他也没有打开,塞入胸前,坐在了一旁下人搬来的凳子上,“快快快...这烤串要糊了。”
“幸亏你提醒啊。”
李逍一看,连忙跑过去继续翻动烤串,大舅哥来了,于是又多烤了一些。
这时候。
朱凝云也带着小翠走了过来。
两人每天都会这个时候,来到这里,李逍会准备新鲜的吃食,随后两人开始练字。
“见过大哥。”
朱凝云看到朱高炽欣喜笑道:“大哥今日怎有闲情来此?”
朱高炽看到妹妹如今落落大方,真的是彻底走出来了,见妹妹好,他心情很是不错,道:
“我是来替母妃谢谢李逍的,李逍前段时间给母妃开的药,母妃吃了后大大好转,也不咳嗽了。”
李逍一边翻着串,一边道:“小事,小事。”
闻言,朱凝云也是极为开心,看了李逍一眼,道:“逍郎,你居然真的治好了母妃的病,我都不知道如何感激你呢...”
李逍嘿嘿一笑道:“你都以身相许了,你人都是我的了,还需要感激吗?”
“哎呀...大哥还在呢。”
朱凝云脸微红,蹬了蹬脚,啐了一句。
这李逍啥都好,就是...这表达爱意根本不注意场合...
她是心里又欢喜,又懊恼。
朱高炽也是微微一愣,这未来的妹夫...还真不把他当外人啊。
“对了,大哥你不是常常身体不好么?要不让李逍也看看?”
朱凝云赶忙转移话题。
朱高炽道:“其实...我这次来,也就是母妃让我来,看看李逍能不能也帮我瞧瞧这病。”
闻言,朱凝云看向李逍,眼神里一副哀求的样子。
“我试试....不过先说好,我能治的病比较有限....”
这也是大实话。
只要阿莫西林治不了的病,李逍大概率也没啥办法。
“世子,你说说你这毛病吧?”李逍问道。
朱高炽如实道:“就是走几步路就会喘气,有时候还会头晕、头痛、眼睛模糊、上不来气、关节有时候也疼...还常常失眠...你说我才多大啊,就开始失眠了....”
李逍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
这是高血压加脂肪肝。
还有高嘌呤饮食导致的痛风,估计尿酸也有点高了。
这在吃不饱的古代,可是个罕见的病...也就是富贵病。
“肉串好咯!”
烤串冒着响起,李逍端上了桌。
朱高炽刚想拿,就被李逍挡住,道:“世子,你这病我有些眉目了,这些油腻的东西,你是万万不能再吃了!”
朱高煦微微一愣,这不是跟那些郎中说的同出一辙么?
“我就是病死,疼死,也让我先吃完这一口。”
朱高炽跟恶狼一样,一把抓住好几串,就往嘴巴里塞。
“嗯...”
他的眼睛顿时亮了:“真香!”
第七十八章 朱棣:这玩意归我了!
真特么好吃了。
朱高炽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好吃的烤串,差点将舌头都给吞进去。
烤串中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另外还有一些辣味。
这辣味对于朱高炽来说,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味道。
他从未尝过,
但是就感觉这种刺激的味道,太爽了。
“哥....少吃些,李逍方才说了,你不能多吃这些东西。”
朱凝云皱眉提醒。
看来夫君真的懂医术,那些郎中也是说让大哥少吃肉食。
“不行,不吃饱,怎么治病呢?”
朱高炽吃个不停,吃的满嘴流油。
朱凝云担忧的看向李逍,问道:“逍郎,还有什么法子吗?”
李逍想了想,好像没啥法子。
阿莫西林....治不了胖病。
除非有降压药,可这也是治标不治本。
他摇摇头道:“这个病,只有控制饮食,管住嘴,迈开腿,任谁都一样。否则.....”
“哎。”李逍叹了口气。
那意思显然就是:否则就活不长了...
闻言,朱凝云脸色大变,一把抢过朱高炽手中的烤串,道:
“大哥,别糟践自己的身体了,我待会去就去跟嫂嫂说,让他管住你的嘴。若是你不听,我便与父王和母妃说道。”
见妹妹是真的生气了,朱高炽只好盯着那烤串,恋恋不舍的作罢。
朱高炽难受道:“我也知道我这毛病就是吃太多肉食的缘故,可你说...哥哥我就这一个小爱好,不吃我心里痒痒...”
“那也不成...你就听逍郎的吧,他说的话准没错。”
朱凝云信誓旦旦的说着。
随后看向李逍,示意他说些什么,吓吓大哥。
两人心有灵犀,李逍只好掰了掰手指头,煞有其事的皱眉道:“若是继续这样吃下去....怕是只有三十五年好活了....”
李逍这算是透露天机了,按照史书年龄的记载算出来的。
闻言,朱凝云也是吓了一跳,认真道:“听到了么大哥,只有....你好自为之!!”
却没想到,朱高炽不惊反喜:“什么?还有三十五年好活?那我放心了!”
他一把将肉串抢了回来,哈哈大笑道:
“这样大吃大喝还有三十多年的寿命呢,值了啊!人生在世,不就求个开心么?不开心,我活到一百岁,那又有什么乐趣呢?”
朱凝云:“.....”
李逍:“.....”
咦?
似乎说的....有道理啊?
....
....
片刻后。
朱高炽吃的肚子圆滚,心满意足的从李逍住处走出。
一路上,还是回味那个味道。
回味无穷啊!
这妹夫,真不戳!!
听说父王打算送给他的府邸,就在燕王府旁边。
这样一来,以后有口福了!
嘿嘿,嘿嘿....
想着想着,朱高炽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髙炽啊,什么事情这么开心?你的病能治了?”
也不知道朱棣从哪里来,突然就出现在了朱高炽的面前。
“父王。”
朱高炽忙一共拱手道:“李逍说我没啥大毛病,该吃吃该喝喝,还有三十五年好活。”
朱棣微微皱眉:“李逍真这样说?”
朱高炽心虚的点了点头。
“哎...”
朱棣心中有些难受,自己对这个儿子少了些关心啊。
他拍了拍朱高炽的肩膀:“髙炽...以前是父王对你苛刻了,以后的日子里,你怎么开心怎么来。”
“谢父王!”
朱高炽心中高兴坏了。
这下朱棣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皱眉道:“你都只有三十五年好活了,你看起来怎么这么开心?”
朱高炽赶忙止住笑容,故作难受道:“哎...不开心,难道还要难受么,孩儿应当活得潇洒一些才是啊。”
有些道理...朱棣微微颔首,随后又问道:“李逍有没有给你回礼?”
“回礼...”
朱高炽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有有有..这个李逍啊,真是客气。”
他将刚才送他的礼盒拿了出来,递给了朱棣。
朱棣急忙接过,随后打开一看,是一个小玩意,长方形的铁疙瘩。
“此乃何物?”
朱棣问道。
朱高炽尴尬笑道:“李逍当时说了,我没仔细听...”
他当时都在关注肉串去了。
“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没听到呢....咦!!!”
朱棣一边责怪,一边把玩着打火机。
翻开上面的盖子,搓了搓圆形的开关,居然窜出来火苗。
“这是....火折子?”
朱高炽猜测道。
“好像是....这火折子甚是奇特啊!”
朱棣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整个人都兴奋不已。
对啊!
女婿会弄那烟花,也是跟火有关。
虽然没去搞火器,但却是弄出来这火折子。
凭借女婿那制造烟花的高超手段,这火折子一定也非同凡响。
“你说...这火折子能燃多久?”
朱棣看着火苗问道。
朱朱高炽试探道:“孩儿不知啊...咱..试试?”
于是乎。
两人走到了一旁,盯着火苗观察。
一直等,一直等,火苗一直燃烧着。
“居然能燃烧这么久不灭!!”
朱棣狂喜,随后将盖子盖住熄灭火苗。
然后,他尝试再次点燃火苗。
擦~
火苗再次燃起。
搭~
关上盖子。
擦~
火苗又点燃了。
反复多次后,朱棣越来越兴奋了。
这新奇的火折子居然能反复使用,随时随地使用。
这可比火折子强悍多了!
接着,他又拿起这打火机,走到了一旁的景观水池。
扑通~
火机直接被丢入了水里。
过了一会,朱高炽连忙主动将其捡了回来,“爹,您是想试一试进水了还能不能点燃?”
“嗯。”
朱棣颔首,随后拿起打火机,打开盖子。
擦~
火苗再次出现。
“天哪!这火折子太神奇了!”
朱棣整个人都震撼了。
这火折子用于战场上,可是个大好东西!
行军,长途跋涉是需要带火折子生火造饭的。
火折子只能保存很短一段时间,用几次就没用了。
工艺也非常复杂,行军途中,需要十几个人不停的做火折子,才能满足全军的需求。
在遇到极寒潮湿天气的情况下,还会有火折子全体失效的情况。
一旦孤军深入,又发生了这种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会导致全军覆灭。
自己有一次就遇到过,无功而返不说,差点没能将将士全部带回来。
而这种风吹不灭,能持续,随时点燃,不怕水的火折子.....简直是神器!
女婿啊女婿,给本王带来的惊喜太多了。
朱棣狂喜:“髙炽啊,这玩意归我了。”
朱高炽:“爹...这是妹夫送我的...”
朱棣:“但它现在归我了。”
朱高炽:“哦...”
您是爹,您说了算...
上架感言!
耗时一个半月,终于要上架了!
LV.1小作者现在心情忐忑啊....
我想每一个作者在上架前这一刻,都应该有同样的心情。
上架的首订,几乎能看出一本书的潜力。
作者还是一个全职作家,就靠写书吃饭。
目前这本书的成绩,还算不错,走完了四轮推荐。
三江就不敢想了,毕竟是个新人。
当前收藏也差一点点,就一万收藏了。
期间感谢这一万个收藏本书的读者老爷们。
感谢期间一直默默追读,给我打赏、投月票的老爷们。
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心中暖烘烘的。
每一张月票,都犹如寒冬里的姜茶,令我感受到无比温暖!
同时,也感谢那些给我提出批评意见的读者。
大致主要的批评就是,尴尬...
这点我是没想到的。
本来以为写现代诗,流行歌,会是这本书的亮点之处。
毕竟其他穿越小说也没这么玩。
我这么玩,不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本人在写的时候,也没有尴尬的感觉,反而乐在其中。
甚至兴奋的晚上睡不着觉。
现在想来,有些想多了。
不过,我是个知错就改的小作者。
作者吸取教训,以后绝不写让大家尴尬的情节了....
.....
现在说下上架后的更新规则吧。
作者虽然不是触手怪,但每天也能码个八千到一万字的。
上架后,每天一万字更新打底。
加更的话,我就不定什么规则了。
规则容易做不到,作者是个实在人,做不到的事情就不承诺了。
订阅好,月票多,不用你们多说,我会疯狂加更。
如果不理想,也会一万字打底更新,不会辜负现在正在支持我的读者老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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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就不奢望了,哈哈哈哈...呜呜呜....
另外。
作者保证,不会太监,不会太监,不会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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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起点太监败人品,这是来起点的第一本书,一定会保质保量,写到两百万字以上,故事完整,完美收尾结局!
所以...喜欢本书的,希望上架能来捧捧场,给个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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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记得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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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第一批雪花白盐诞生!
“哎。大哥如此这般,究竟是该阻止他好,还是任由他去好呢....”
书房之中,两人学着写字,朱凝云幽叹说道。
“这是个哲学问题...”
李逍也不好解释,只好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
究竟是快乐活三十五年好,还是不快乐活五十年好。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
如果让自己选择的话,估计是选择前者。
“哲学...什么是哲学...?”
朱凝云好奇道。
“哲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终极问题是追求生命的意义...”
李逍急忙止住:“扯远了,扯远了,咱们还是练字吧。”
毕竟后世的哲学家都弄不明白的问题,自己想这些干啥?
“追求生命的意义....”朱凝云蹙眉。
“我觉得,活在当下最好。”
李逍看向朱凝云道:“也许,大舅哥说的没错,开心活三十五年最重要!!”
“嗯,我也这般觉得。”
朱凝云点了点头:“活在当下!”
探讨完哲学问题后,两人便开始练字。
一个练毛笔字,一个练钢笔字。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李逍的毛笔字已经有模有样了。
而朱凝云进步更是神速,写出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逍郎,这红楼梦我这段时间,越看越觉得好看,爱不释手,我觉得若是传下去,必定成为著作。”
朱凝云已经彻底喜欢上了红楼梦,里面的诗词、散曲、歌谣...太优美了。
故事也十分的感人,悲欢离合,让人感伤。
同时也让她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跟贾府比起来,燕王府好太多了。
哪有这么多勾心斗角,有的只是亲情。
自己跟李逍的爱情也得到了家人们的祝福,家人们都喜欢李逍,这让朱凝云一度觉得,自己简直是最幸福的女人。
拥有阖家欢乐的亲情,和普通简单的美好爱情....
人生还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么?
“有机会...就传出去呗。”
李逍出声,他觉得未来的历史上,自己的名字也要青史留名了!
朱凝云点头,心说待自己好好整理一番,便帮逍郎将这部书给传出去。
练字持续了一上午。
【叮!你与朱凝云相互学习,探讨人生,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4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2000分。】
【当前积分:216850分。】
直到中午。
李逍将朱凝云送回了永安阁,这才恋恋不舍的分别。
毕竟还没有成亲呢,也不能一天到晚的在一起。
“逍郎,这段时间你的书法大有长进,看来不用我教导了...”
朱凝云小声道,觉得自己好像没啥理由
“画画还没教呢,我想学画画!”
李逍怎么可能让约会停止呢,再次抛出一个理由出来。
“嗯....”
朱凝云用力点了点头,欣喜的跟麻雀一样钻回了屋子。
随着感情升温,她的防备和羞涩,正在被李逍一层层瓦解...
...
“这段时间,光顾着谈恋爱,正事都没干。”
李逍盘算,决定今天去盐场那边看一下。
马上就到定亲的日子了,盐矿需要加快进度。
至于朱高煦,这段时间来找他也少了。
应该是谈恋爱去了,跟上次在元宵节遇到的那姑娘腻歪在一起了吧?
没管朱高煦。
李逍吃过了午饭,让人备了马匹,朝着矿山方向去。
不多时。
便来到了大东庄附近的矿山脚下的盐场。
李逍暗中观察盐场的情况,工人们十分忙碌,根本没人抬头看他,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
这段时间还给李雄志安排了几个人看护盐场,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李逍直接走到最后一间厂房。
这间厂房是他定做最后的一个环节,出盐就在这个位置。
一进厂房,发现里面的人都围坐一团,盯着一个大缸里面的东西。
“天哪,这这...这毒盐矿山,真的做出来了盐?”
“雪花花的白盐啊,俺们第一次见这么白的盐。”
“真是出了怪事,真的做出盐来了。”
说话的是一群村民,他们是负责这最后一个环节。
此时此刻,通过四天的努力,结果一次成功,将食盐给做了出来。
他们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根本搞不清楚状况。
因为每个环节都是分开的,到他们这里,前面人干了什么他们也根本不清楚。
“这真的是俺们做出来的?俺尝尝...好咸!”
一个汉子用手指沾了沾白盐,随后尝了口,当尝到那咸味后,整个人都震撼了。
他吐了口口水,大声道:“好咸啊!真的是盐,还是没有一丝苦味的盐。这盐太纯正了!”
一听这话,其他汉子都纷纷尝了一口。
然后这群农夫都震撼的无以复加。
“好了好了!干活干活!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李雄志赶忙将这群围坐一团的工人驱赶开,严厉说道:“出了盐的事,不要到处乱嚼嘴根,管好自己的嘴巴。”
工人们按耐住惊讶,这才纷纷散去,干活了去。
待人群散开,李雄志这才用手指沾了点盐,随后塞入口中。
然后也露出跟刚才那群农民一样的表情。
太特么咸了!
这真的是纯正的白盐。
原本李雄志还一直担心造不出来盐,或者出来的是那种包含杂质的毒盐。
现在看来,自己完全多虑了!
他盯着眼前这一批盐暗自发呆。
这应该差不多有五千斤。
按照时间来算,三天能出五千斤,一个月就能出五万斤盐。
五千斤盐能卖多少钱来着...
嘶....
粗劣一算,李雄志倒吸一口凉气。
这特么真的是暴利啊,难怪逍哥说是大生意!
这得赚多少银子啊?
自己在后面喝点汤,也够下半辈子了...
李逍笑着走了过去,拍了拍李雄志的肩膀:“小志,看来这段时间你还是用了心,第一次就成功了,不错!”
李雄志抬头一看,激动万分,赶忙躬身道:“逍哥,你看这...您来了也不通知一声,我让人去接你啊。”
李逍笑着摆了摆手,随后目光落在白盐上面。
用手搓了搓。
细腻,白皙,颗粒均匀...
嗯...不错!
这系统送的白盐提取技术,果然是根据当前的科技水平提供的方法。
简单不说,造出来的白盐,跟后世的白盐已经相差不大了!
这份大礼,不知道岳丈会不会高兴死?
不过在此之前,自己必须要狠狠的赚一笔!
第八十章 瞌睡来了送枕头?
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这盐刚做好,李逍刚好就来了。
“小志,你安排人现在就将这批盐,拉到顺天府盐运司去卖掉。”
李逍开口吩咐道。
“好勒逍哥,我早就提前打听好了。”
李雄志道:“这几天我四处打听如何卖盐,这产业的作坊都是将盐运往盐运司售卖,弟弟我特意去城里一趟,打算熟悉熟悉门路。去了后突然发现衙门里贴着告示!逍哥,咱们运气很好啊!刚要卖盐,这告示就来了。”
李逍问道:“什么告示?”
李雄志道:“告示的内容,就是这段时间如果能交盐卖的,直接颁发制盐许可。以前都是先要拿到这个许可,才能制盐,卖盐的。”
“原来是这样...”
李逍点点头道:“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
原本还打算凭借燕王府的关系搞定这件事。
咦?
自己运气这么好的么?
以前怎么没发现?
“对了逍哥。”
李雄志接着说道:“告示上还写着,收盐的价格,比以往上涨三成呐!”
“三成?”
李逍心中泛起了嘀咕:“自己一卖盐,就有这么好的事情?”
瞌睡来了送枕头?
不过他也懒得想这么多,先去盐运司走一趟看看情况。
李雄志将早早就准备好的马车,拉了过来。
将五千斤盐放入麻袋之中,放在驴车上拉走。
有成功制造出盐的经验,以后完全就可以开始扩大产量了。
“至于扩大产量的事情,交给岳丈就行了。”
李逍这般想着,带着马车朝着北平城的顺天府衙走去。
“小志啊,你这事办的漂亮。”
李逍很是满意的道:“对了...我还没给你定每个月酬金吧?”
有这么一个小帮手在身边,以后吩咐什么事情也方便。
“给逍哥干活...谈什么钱呐。”
李雄志嘿嘿笑道。
他本就是一介农户,家里兄弟多,田是不愁没人种的,不过也就导致他很是讨厌在家务农性格。
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改变农民的身份。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往往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一生。
农户种田,农户的儿子也种田。
铁匠打铁,儿子自然就打铁了。
子承父业天经地义,有他这样改变行业想法的人,很少。
而且当朝圣上,朱元璋也不允许啊。
朱元璋是个工作狂,他细致到早就规定了每个人的户籍,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虽然执行力是个问题,不一定能落实到下面。
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想要变,还是有办法的。
但大部分普通老百姓也没有改变的想法,这是骨子里的。
而李雄志,好不容易抓到了这个能改变的机会,自然是十分珍珍惜的。
说着,李雄志从怀中拿出一张纸条。
“逍哥,这是您走之前留下来的五十两银子,上面记录了花费,这里还有结余的...”
李逍看了一眼。
上面记载着发放工钱,还有买粮食的花费,以及结余的银子。
虽然字迹不太好看,但还算看得明白。
“可以啊。”李逍夸赞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李雄志道:“逍哥,这不是应该的嘛,你看看要不做个账册啥的?”
“不用了,这个生意再做几天,咱就不做了。”
李逍摆了摆手。
“啊.....”
李雄志直接愣住了,这么大的生意,不做了?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不该问的就不问。
李逍扫了一眼,基本没问题,便将纸条塞了回去,道:
“好好干,后面还有更大的生意等着咱。不过这几天,你可以让工人们加加班,给点加班费,多制一些盐来,卖来的的利益,还是归我们。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
李雄志点头:“我都听逍哥的。”
就如此。
一路闲聊。
等来到了北平城。
夕阳西下,黄色的光芒挥洒在北平城墙上,天已经微微黑了。
衙门估计都快要打烊了。
一行人加快了脚步,等赶到盐运司衙门,人家都正准备关门。
“官爷,等等,等等...”
李雄志赶忙上前,讨好道:“官爷,我们是来卖盐的。”
“卖盐?”
那关门的衙役挥了挥手道:“今儿太晚了,明天再来吧。”
“官爷,通融一下嘛,我们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啊。”
说话间,李雄志就摸出了一粒碎银子过去。
那衙役不动声色的收了下来,塞入袖子里,旋即故作为难的道:“行行行,进来吧,下次早点来。”
“好嘞官爷。”
李雄志挥了挥手,马夫将马车拉入了盐运司。
走进了盐运司。
可能是来的比较晚的缘故,里面人似乎都散值了。
进了衙门院子,院子中坐着一个穿着官服的中年人。
他正准备收拾东西走人,看到有人进来了,不悦道:“不是散值了么,怎么还将人领进来?”
“官爷,路远耽误了时间,官爷见谅,见谅。”
李雄志连忙低头赔笑脸,走了过去如法炮制。
一粒碎银子就从李雄志的袖子里,转移到对方的袖子里了。
那个中年官员的脸色登时就变了,变得和蔼了起来....
这里是明朝洪武,当今圣上朱元璋最讨厌的就是贪污。
曾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朱元璋砍了一批又一批。
不少人还被剥皮抽筋,充稻草挂在县衙门口。
但是贪污的官员依旧前仆后继。
没办法,明朝的官员们俸禄太少。
又要维持体面,哪有不贪的?
要是真当清官,那过得跟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当官的意义何在?
无非是不敢大贪,小贪一点还是问题不大的。
再说了这里是北平,山高皇帝远的也不容易被查出来。
那中年官员名叫应鲁,是盐运司的提举,主要工作是收盐。
他笑着颠了颠袖子,道:“你们面生啊,是第一次来?谁是东家?”
“官爷真是慧眼如炬啊,我们的确是第一次来。”
李雄志拍了个马匹,又赶忙介绍道:“这位是我们的东家。”
李逍微笑,拱了拱手。
“挺年轻的啊。”
应鲁看了一眼,随后道:
“你们来的正是时候,这段时间收盐价格提了三成不说,还是现银结算,不拖欠....把盐袋子打开看看成色....成色太差可卖不上好价格啊。”
“打开....请大人过目。”
李逍吩咐。
马夫和李雄志二人便将麻袋从马车搬了下来,解开麻袋。
盐运司的提举扶着手,走过去只是看了第一眼。
整个人,便惊呆了...
第八十一章 卖盐?这盐的品质也太好了!
这是盐?
这个姓应的提举惊呆了。
他长这么大,这辈子过手的盐,比吃的饭还多。
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白的盐,跟面粉一样。
该不会是用面粉来忽悠我的吧?
提举应鲁抱着疑惑,用手指搓了搓,有颗粒感,虽然很细腻,但不是面粉的触感。
他又沾了沾盐,随后舔了口。
嘶....
应鲁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的看着这批盐。
太夸张了,太不可思议了!
这还真的是盐,纯度极高的盐,没有一丝杂质,没有一丝苦涩!
超过了以往所有的盐!
“这...这是你们....制出来的盐???”
应鲁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指着这批盐道。
“是的。”李逍点头。
应鲁激动的大声道:“这如何做出来的??是用了什么制盐法?井矿法....还是晒盐法??”
他从事这个行当许久,对各种制盐法都是了如指掌。
但从来没听说有哪一种制盐法,能制出品质这么高的盐!!
怎么能不让他激动?
“这个...”李逍笑道:“这制盐法应该不用透露吧?”
“啊对对对...不好意思...”
应鲁抱歉笑道,发现自己冒失了。
各家制盐户,都有各自的技术和秘密,当个宝贝藏着掖着。
这制盐法能制出如此高品质的盐来,又怎么可能随便跟人透露?
“冒昧问一下,你们的产量有多少?”
应鲁兴奋问道。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时间紧,任务重。
上面知府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发病。
竟然要求他们盐运司,除了往常的收购,短时间内另外征集出五千石的盐来。
这不是为难人么?
整个顺天府盐的产量就这么多,上哪找这么多盐?
也不知道哪个大官,拍拍脑袋,就提出了贴告示的法子来。
就算贴了告示也没用啊,制盐哪有这么简单?
的确是有新来的盐户送盐来,但那盐的质量不堪入目。
若是以往,是绝对不会收的。
但现在非常时期。
只能收来当做搭配好盐掺在一起凑数。
因此,他们盐运司除了逼迫以往的盐户增加产量外,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好办法。
但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但送来了盐,盐的质量好得不行!
这让应鲁看到了一丝希望。
“目前的产量...”
李逍盘算了一下:“一个月能产五百石盐。”
五百石盐就差不多是五万斤。
“五百石...有些少啊...”
应鲁暗道可惜,不过也算能解燃眉之急了。
“你们这盐的品质太好了...我都无法定价...”
应鲁皱眉头,思虑了很久,商量道:“七十文一斤如何?”
他们收盐都是二十文钱银子一斤,七十文钱几乎是翻了三倍。
等于是为质量买单了。
一般来说二十文钱收来的盐,可以卖二钱两银子,其中的利润还是很大的。
收来的那些上好的盐,一批给达官显贵。
剩下还能分一些富商,除了收盐税外,好品质的盐额外收半两银子、甚至一两一斤。
挑剩下的普通盐,就是分配给普通百姓。
赚来的银两,自然是上缴国库。
但内箱操作的盐,盐运司就能多出许多银两,整个衙门的人一起分账....
所以说,盐运司是个油水很足的衙门,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当然这些事情,外人是不知道的。
而李逍这盐的品质很高,如果专供有钱人的话,起码能卖到二两、甚至三两的高价,估计是供不应求。
所以七十文银子收上来,还是很有赚头的。
但是,李逍根本不清楚这里面的门道。
他只知道普通盐一斤收购价是四十文,七十文应该还算公道吧?
“行,就这么定了。”
李逍点头。
他懒得讨价还价之类的,毕竟这矿场过几天就送给岳父了。
“不过,告示写着近期提升三成的价格,算一钱银子吧?”
李逍看了这白盐一眼。
“那是自然的。”
应鲁点头,又问道:“你这批盐,一斤一钱银子收购,你这有多少斤?”
“五千斤,下一批三日后再送来,制盐需要时间。”
“好,那你稍等片刻。”
就如此。
应鲁立马安排那个值班没走的衙役,开始称重。
称完后,一共是五千二十百斤白盐。
随后做好登记,又开了一张五百二十百两的通票。
“今日库房已经散值了,你们明日凭借这通票便能领到现银。”
“另外,明日还可以让当班的官员帮你开一张许可证。”
应鲁将通票递给了李逍。
“行,那钱货两清了,告辞。”
李逍接过通票。
两人便离开了府衙。
转眼间,五百两银子到手!
五百两可不是小数目啊!
在明朝正一品的大官,最大的官职,月俸禄是87石,折合银两43两,加起来年俸禄也才五百两。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
暗地里一品官员还有田地,爵位的额外收入。
不过即便如此,五百两也是很多的。
普通百姓可能一辈子赚不到这么多银两。
李逍直接将通票递给了李雄志,吩咐道:“明日你自己来换银子吧,后面你也跑一趟,将银子折换成银票。”
李雄志双手有些颤抖的接过这张价值五百二十两的通票。
没想到李逍这么器重和信任他,五百两说给他就给他,也不怕他换了钱跑路...
不过李雄志也不会干这事,早就对李逍死心塌地了。
“逍哥,你吩咐,我保证办好。”
李雄志小心翼翼的将通票放入胸前贴身保护,生怕掉了。
“逍哥...咱这生意,也太暴利了吧,这才几天时间就赚了五百两银子啊!”
李雄志激动道:“我这段时间还去打听了一下,听说其他盐户的场地、人工、材料...等费用很高,效率远不及我们。”
李逍笑道:“那是自然,我这个制盐法岂非那些破旧的方法可比。”
“是是是。”
李雄志彻底被李逍折服。
还得是逍哥啊!
就如此。
李逍回到了燕王府。
第二天,李雄志一大早就去了盐运司衙门的库房,用通票换了银两,直接兑的五百两银票。
他收好后,便匆匆忙忙回到了盐场,小心将银票收好。
随后在盐场,让工人们加班加点继续造盐...
与此同时。
盐运司的盐运使,也就是这个衙门的最高长官,来巡视工作。
很快,
他便发现了一批如雪花一样的白盐。
第八十二章 干什么吃的?饭桶!
这个盐运使名为郝永昌,穿着绯色官袍,从四品的官员。
在地方从四品的文官,已经不小了。
他统管整个盐运司,盐运司不仅仅是收盐,还负责盐道、节制、分配等等一大堆事情。
因此,平时是很少来这入盐部,也就是这个负责收盐的部门。
因为这个部门太稳定了,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动。
但这些日子,他一直为收盐的事情发愁。
也就时常来这里视察工作。
今日,他如往常一样,询问昨日的收盐工作。
另外一名管账簿的运叛,开始向盐运使郝永昌汇报收盐情况。
“郝大人,昨日收盐共计五万千三百斤。”
“大兴县的田家盐庄,上盐二万斤,品质优良,收价五十文,记银一千零四十两。”
“宁才县的刘家盐庄,上盐二万七千百八十斤,品质优良,收价五十二文,记银一千四百四十五两。”
“东安县....”
念到最后一条,这名运叛有些纳闷,还是念了出来:
“东安县新盐户,上盐五千二百斤,品质极好,收价一钱银一斤,现银结算五百二十两。”
话音落下。
盐运使郝永昌以为自己听错了,皱眉道:“什么?再重复一遍。”
运叛急忙重复道:“东安县新盐户,上盐五千二百十斤,品质极好,收价一钱一斤,现银结算五百二十两....”
这名中年运叛的脑门子都有些出汗了。
哪有盐户盐,收价高达一钱银子的?
这不是胡闹吗?
他心里清楚,平日里的这环节确有些暗箱操作。
盐的品质这个东西,还不是凭他们一张嘴?
多说一些价格给出去,让盐户将多余的钱,再反给他们。
一来一回,就能从中多得一些回扣。
但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顶多一斤盐,多个几个铜板。
这直接一钱银子一斤,的确有些夸张了。
何况还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上面盯着这件事。
此时,郝永昌脸色一板,道:“什么盐,要用一钱银子一斤的高价收?你给我解释一下。”
运叛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急忙解释道:“郝大人,这可能是有些误会....”
“误会?怕是在你们在里面捣鬼吧!”
郝永昌怒道:“平日里你们做什么,本官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这个节骨眼上,燕王都在盯着这件事情,你们还如此胡来,是不想要脑袋了吗!”
话音一落。
运叛当场大汗淋漓,直接跪在地上磕头。
“郝大人,这其中定然是记载有疏漏。”
运叛颤颤巍巍道:“这..这纪录下官也不知啊,是昨天散值的时间,那时候是应鲁最后走,纪录的...要不...下官让喊应鲁来问问?”
说完,他急忙招呼一旁的衙役道:“来人,快将提举应鲁喊过来。”
“是大人。”
衙役急忙小跑出了房间。
过了一会,衙役又跑了回来,道:“大人,提举不在入盐部,也不知去了哪...”
“哐当”一声。
郝永昌气的直接将桌上的茶杯摔在了地上。
“你们干什么吃的?一群饭桶!”
“当值时间不在岗,我看你们都不想干了是吧!”
郝永昌厉声厉色道,心说今天必须要整治一番了,否则这入盐部如此胡闹,迟早要牵连自己。
“带路!领我去库房。”
“本官倒要看看,昨日收上来一钱白银一斤的盐所言的极好,是有多好!”
“要是敢欺上瞒下,本官必定上报提刑按察使司,让其治罪!”
声音落下。
这入盐部的官员们一时间都抖如糠筛。
他们私下的确上下串联一通,搞了些小动作贴补家用。
这要是被上报提刑按察使司,可能就不是官位不保了,脑袋恐怕都留不住了....
“郝大人,您消消气。”
中年通判又倒了杯茶,想缓和一些,顺便想一想对策。
“别来这一套!速速领本官去库房!”
郝永昌直接将茶水推在一边,起身,随后看过去:“还不动?是本官使唤不动你们了是吗?”
“是是是...大人我这就领您去...”
通判也无奈,这下真是要完蛋了。
途中,他故意放缓脚步,使了使眼色。
意思是让他们速度去通知库房,拿出最好的盐,顶替一下来应付。
那些小吏员们领会意思,刚想加快脚步,提前进入库房。
奈何这郝永昌也不是蠢人,他也加快了脚步。
几人几乎一直保持在视线之中。
这下,真的是无计可施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通判心中想着,等下事情暴露,先将应鲁这个蠢货给推出去,然后再想想办法...
郝永昌三两步走到了库房,对着库房的官员问道:“昨日是否送来了一批五千二百斤的白盐?”
库房的一名官员回道:“回大人,的确有这个事情,昨晚我都已经回家了,又被应鲁大人喊了过来入库,小人也有些纳闷,这么晚了怎么还入库...”
“就是这个应鲁。”
通判牙痒痒的道:“郝大人,这个应鲁是个蠢货,脑子有些问题。我早就发现他有些不对劲,一定是他捣的鬼!”
“哼。他捣鬼,你管账面,也逃脱不了责任!”
郝永昌冷哼一声,随后大步走了进去:“带我去那批盐的所在。”
那名库房吏员便立刻领路。
走了七八步,便到了,地上摆放着麻袋。
“怎么没有作保存纪录?”郝永昌问道。
吏员道:“昨晚太晚了,入了库便打算今天来储存...小人刚准备安排储存,大人您就来了。”
“打开。”郝永昌道。
吏员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便蹲下身子,解开麻袋。
郝永昌身后的几个官员,已经紧张的不能呼吸了,直接闭上了眼睛....
当吏员打开麻袋后。
那白花花的白盐呈现在视线当中。
空气突然变得安静。
这下,后面几个入盐部的官员,已经不敢睁开双眼了,缩着头准备挨骂。
然而,空气一直很安静。
他们都紧张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良久,一声惊叹声传来。
“我的天啊...”
盐运使郝永昌蹲着身子,对这袋子盐又是戳,又是舔,震撼的不行。
他从来没看到这么品质这么好的盐!
而且....下面人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这批盐是用来行开中法的。
用这种高品质的盐行开中法...那就根本不需要那么多数量。
可以高价给商人,用来折换粮食...
他的心中一阵狂喜!
自己似乎要...立大功了!
第八十三章 八倍之差!朱棣喜出望外!
“这么高品质的盐,从何而来?”
郝永昌激动的问道。
这下。
轮到这名运叛懵逼了。
啥?
好像没事?
他张开眼睛,定睛一看。
嘶!
那特么是盐么?
哪有这么细腻的盐?
几人纷纷围了过去,一捻,一舔,随后心中大喜!
太棒了,这盐品质真的是“极好”!
那个应鲁并没有做错事。
这盐,品质是其他盐的几倍,值得一钱银子的收购价!
所以说....他们不但没事,反而立了功?
中年运叛急忙露出笑容凑了过去:“这个应鲁提举,从事收盐几十年了,一眼就能分辨好坏,我就说嘛,他怎么可能做错事...”
郝永昌呵呵一笑:“你刚才不是说他是蠢货,脑子有问题吗?”
运叛堆笑道:“下官刚才口误,口误...”
“好了好了,别废话了,快将应鲁寻来。”
郝永昌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喜悦起来:“这次我们居然能找到这样的制盐户,真是喜从天降啊。”
“大人,我这就请应鲁,还请大人在中堂等候...”
说着,运叛将盐运使请出库房,以免看到库房收的一些品质极差的盐,无事生端....
不多时。
应鲁就从另外一个部寻了过来。
中堂处,郝永昌问道:“你就是应鲁?”
应鲁急忙拱手道:“见过郝大人,小人就是应鲁,是这入盐部的提举。”
郝永昌颔首,又问道:“昨天你收了一批盐,品质极好,可有此事?”
应鲁急忙点头,将昨天晚上的事情阐述了一遍。
郝永昌心中了然,抖了抖账簿,道:“可你这个记录中,怎么没记录这个盐户的名字?”
说到这,应鲁也是头皮发麻,道:
“回大人,这是小人的疏忽啊,登记信息是张提举的事务,他昨晚不在,下官因为太激动,也忘记了这事。”
“今日想起来,小人来衙门第一时间就去了张提举办许可证的那边,查探....”
难怪刚才没找到人....郝永昌问:“查探结果如何?”
“回大人。”
应鲁道:“没想到昨天那人,来的比较早,张提举还没到衙门呢,他凭通票在库房领了银钱便走了...”
“你干的叫什么事!”
郝永昌皱眉道。
应鲁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运叛急忙出来打圆场,拱手道:“郝大人,无妨,这新盐户制盐不可能只卖这么一点,过几日肯定还会来的。”
“行吧,今日就不论罪了,功过相抵。”
郝永昌起身负手离开,“下次记得一定留下此人信息。”
“是大人。”
运叛急忙将郝永昌这尊大佛给送了出去,送出去后才松了口气。
他皱了皱眉,心说这个郝大人真是老狐狸。
功过相抵,不就是将功劳全揽到自己身上么?
老狐狸啊!
就如此。
郝永昌心情极好的去了北平府衙。
见了黄知府,将此事汇报。
一番汇报后。
黄知府激动的直接站了起来,瞪着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白盐。
“大功啊,郝老弟,你这次真是立了大功啊!”
黄知府激动道:“将此事禀报燕王,燕王必定对你另眼相看。”
有了这盐,这意味着顺天自行开中法,行得通了。
那么军粮缺口的问题,也就得到了解决!
因为这些盐本就不是分配给百姓的,而是拿去给商人换粮食。
这样的品质的盐,绝对能卖好价格。
也就是说同样重量的盐,换的粮食是普通盐的几倍!
郝永昌也是谦虚的拱手:“还是多亏知府大人提点了,也不枉下官这段时间,日日夜夜守在衙门,才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他直接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了,说是自己日夜守在衙门的结果。
“辛苦你了。”
黄知府笑道:“我们这就去面见燕王殿下?”
“走,一同前去。”
郝永昌激动道。
...
不多时。
两人便亲自来到了燕王府。
侍卫通报后,很快就进了府邸。
“燕王殿下,燕王殿下,好消息啊!大好消息!”
一进门黄知府就激动的大喊。
闻言,朱棣急忙挥手让他们坐下,笑道:“可是寻到盐了?”
这段时间,朱棣为这件事情可是愁坏了。
军粮的缺口问题不解决,十七卫兵马戍边,共计十万将士,总不能让将士们饿肚子吧?
“殿下真是料事如神啊,下官还未开口,您就猜到了。”
黄知府笑着拱手道。
闻言,朱棣大喜:“快快说来!”
黄知府道:“说来,还是殿下的妙招,这告示一贴,还真招来了民间之人。”
朱棣哈哈大笑道:“不值一提,此计是王妃的提议。”
“听闻王妃饱读诗书,智计极高,果真是殿下的贤内助。”
拍完马屁后,黄知府的目光落在了郝永昌的身上,道:“郝大人,你跟殿下好好讲讲吧。”
“是,大人。”
郝永昌激动的站了起来。
这可是千年难遇的好机会啊,他作为盐运使几乎是没有机会跟燕王殿下打交道的。
如今正是表现的大好时机。
“下官见过燕王殿下。”
郝永昌激动一拱手,随后开始侃侃而谈,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说话的内容,自然是夹带了一些私货。
委婉的夸自己是多么负责,多么操心,巴拉巴拉的。
事情说完后,他一掏口袋,将一包盐给拿了出来。
“殿下请看,这就是在下说的那品质极好的白盐。”
朱棣接过白盐,登时就惊呆了。
这是白盐?
他舔了舔,的确是白盐。
只有纯净的咸味,咸度极高,还没有杂质的苦涩味道。
世间绝无二份了,这盐居然产自北平!
北平虽然也能产盐,但比辽东、两淮的确可是差远了。
如今能产这么高质量的盐,还是在北平,真乃大好事!
“好啊!大好!想不到我北平竟然出了这样的盐,北平之福!”
朱棣喜上眉梢,一边搓着这雪花白盐,一边问道:“此盐...若是行开中之法,是普通盐的几倍利?”
“回禀王爷。”
郝永昌拱手道:“行开中之法,我们朝廷二十文收来的盐,收税二钱,朝廷获利一钱八分。商人用等价一钱五分的粮食,换得了盐引卖给百姓则是一钱九分,加上期间的车马费用、运输损耗,获利差不多在三分。”
朝廷获利减少三十文,换取商人获利十文。
这其实就是等于把朝廷的利润,让给了商人,还不平等。
对于朝廷来说,其实是吃亏了。
因为百姓从盐商手里买了盐,来年就不会从朝廷手中买盐。
等于是透支后面的盐的赋税。
其实有些类似于寅吃卯粮。
但军粮紧缺,提前换成了粮食,也是无奈之举。
郝永昌接着说道:
“但盐的品质有好有坏,好盐赚的更多一些。”
“但这种品质极高的盐,能卖的上高价。”
“卖给富户,一斤盐绝对能卖二三两两。
“我们让利,让商人多赚一些。”
“恐怕前来换盐引的商户数不胜数啊。”
“这种盐继续按一斤一钱的收购价,换取盐商等价一两银的粮食。”
“换得的粮食,是以前的八倍!!有可能更多!”
八十四章 跨时代的好东西出现
“好!太好了!”
朱棣自己心里一琢磨,几乎相差无误,不由大喜。
也就是说,原本需要五万石盐能解决的军粮的缺口,现在只需要六千石这种盐。
其实也不需要这么多。
因为北平的盐户都在加班加点的制盐,增加产量。
这么一换算,等于是问题基本解决了。
朱棣开口道:“这盐户是谁?产量几何?带来让本王见见!”
“这个...”
郝永昌也不知道是哪个人,不过他早就想好了说辞:
“产量还不确定,此人现在正在扩大产量,十分忙碌不敢耽误,过几日之后我将此人、产量等情况汇报给殿下。”
“无妨。”
朱棣点头道:“当务之急是让他不停的产盐,过几日也不打紧,耽误进度就得不偿失了。”
“既如此,那么就可以发布消息,北平立刻行开中之法。”
“是,燕王殿下。”
就如此。
黄知府和盐运使退了下去,立马安排人手行开中法。
其实也很简单,去粮食富庶的地方,将消息公布。
当地土地多的富户、乡绅、地主粮食非常多。
他们会自发的将粮食运到北平,换取盐引,再换成盐再拉回去售卖获得大量利润。
此事解决后,朱棣仿佛心里的一块大石头都落下了。
走起路来,也不由的轻快了许多。
院子外,燕王妃徐妙云刚好与之碰见,朱棣走过去在她洁白娇嫩的脸颊上猛亲一口。
啵儿~
“王爷,大白天的...你干啥呢。”
徐妙云啐了一句,左右一瞧发现没人看到后,才道:“何事如此高兴?”
“哈哈,本王心情大好啊!”
朱棣挽着徐妙云的腰肢,道:“这姚广孝真是神人,他断定咱们女婿能给燕王府带来了好运,还真是如此啊!你瞧瞧,自从女婿进了咱燕王府,闺女心情好了,王妃你的病也好了,现在连军粮的问题也解决了。”
徐妙云也是很欣慰,道:“是啊,大师一直都这么料事如神。”
朱棣问道:“闺女的定亲事宜都安排好了吧?”
徐妙云道:“都安排妥当了,三日之后。”
“嗯。这府内有王妃在,本王是少操心许多。”
朱棣微微点头:“走,今天心情好啊!咱们去看看闺女去。本王好久没有与闺女说说话了,是我这个父亲不称职啊!”
徐妙云没好气道:“你还记得闺女呢,天天不着家...”
“是是是,是本王不对。”
就如此,朱棣挽着徐妙云的手,朝着永安阁走去。
....
....
此时已经是下午时分。
李逍如往常一般。
与凝云约会后,便将凝云送了回去,自己回到了屋子里。
这段时间,每天约会,差不多每天都能刷几千分的样子。
加上前段时间在上元节刷的一波狠分,现在一共有二十三万多的甜蜜积分。
“有了这么多积分,我就算是在明朝,也能过着未来的生活。”
这般想着,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真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想到今日还没开始购物,李逍躺在床上,打开了积分商城。
“打开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玉米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二、杂交水稻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三、QSG92式手枪(附子弹一百枚)消耗积分35000分。】
“咦?”
李逍微微一愣。
今日刷出来的商品,有些东西啊!
这玉米种子就不说了,跨时代的产物。
等自己有了庄子之后,就可以开始种植。
以后还能整个玉米窝窝头,玉米炖排骨呢。
听朱高煦讲,朱棣会给凝云一个庄园当做嫁妆。
那不就等于是送给自己?
也就是说,自己是有土地种这些农作物的。
还有这杂家水稻,在明朝绝对是好东西。
李逍自己也是个种田的。
现在明朝一亩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这还是稻谷的产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个杂交水稻的亩产量是2000-3500斤。
是现在水稻产量的7倍!
在古代,什么最重要?
银两?
不是。
绝对是粮食最重要!
所有的战争都是因为土地,土地说到底就是为了种粮食。
朝代的更替,绝对是因为农民吃不饱饭。
但凡当初给朱元璋一口饱饭吃,他也绝不会撸着袖子去造反...
因为粮食产量太低,遇到荒年,灾年的常有之事,搞不要就要民变。
百姓们还要上税,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
一旦压迫到极限,百姓都吃不饱饭,那么这个王朝迟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来,各行各业百花齐放。
大家都会寻找各种乐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袁隆平爷爷让大家吃得太饱了。
虽然李逍现在应该是不愁吃穿的那种,不过这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好东西,还是要买下来。
否则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至于这QSG92式手枪,李逍还在犹豫之中。
这玩意,太超越时代了!
就算是抗日时期也没有这家伙啊。
放在明朝是个什么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无敌了?
“三万五千积分啊,有点小贵。”
“算了,还是买了吧,有备无患,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里,还是渴望有这个东西的...
男人么,喜欢武器。
东西进入了个人仓库,李逍就忍不住将枪从仓库中提取了出来。
光芒一闪,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枪....
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钢铁野兽!
李逍握在手心,爱不释手,很想现在就来一发。
不过考虑到声音也许会吓着别人,还是作罢。
“姐夫,干嘛呢——”
就在这时,朱高煦突然不告而来,直接推门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这是啥?你又发明了好东西?”
朱高煦几步就窜了过去,想要摸一摸。
“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枪收了回来,插在了腰间,认真道:“这东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乐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里没成婚,都算小孩儿。”
李逍随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无语。
不过他也没看清那是什么玩意,没那么大的好奇心,要是让他知道那是很厉害的火器,一定能烦死李逍。
他放弃了看手枪的想法,道:
“对了,姐夫,我是来报喜的!双喜临门!”
八十五章 晒太阳的渔夫!
“双喜临门?”
李逍惊讶道:“什么双喜临门,说来听听。”
“一件关于我的,一件关于你的。”朱高煦笑道。
李逍道:“快说来听听”
朱高煦昂头挺胸,指了指自己脑袋,说道:“我,朱高煦,马上就要被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高阳郡王了!以后也能自称一声小王了!”
古人还是十分重视自己的荣耀的,郡王虽然比不上亲王,但也算明朝顶尖人物的第三阶梯了。
关于这点,李逍算是早就知道了。
根据明朝宗室的的规定,亲王嫡长子外的诸子,都封为郡王。
郡王俸禄每年是2000石,相当于30万斤粮食。
这要多少农民,才能供出一个郡王出来啊。
就特么离谱。
等于是大蛀虫了!
李逍拱了拱手:“恭喜高煦了,以后还要多罩着我啊。”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吐槽,明朝后期郡王有接近一千人,比藩王的数量多多了。
因为明朝藩王限制制度和未设置降等袭封制,因此各大王府的亲王就拼命地生孩子,每一个孩子都能给王府带来不菲的收入。
即便是二代郡王也是年俸禄一千石,一千个郡王就是一百万石粮食,难怪明朝后期会被拖垮。
而且,每一朝的皇帝,也不敢克扣这些皇亲国戚的俸禄。
郡王是上层宗室,俸禄不像那些底层宗室那样好克扣,几百个郡王闹起来,朝廷也遭不住。
不过想了这么多,李逍也觉得没什么,毕竟跟自己没啥关系,这也是明朝后期的事情了,现在是洪武,远着呢。
再说眼前这个朱高煦,郡王当不到头。
他后面当了藩王都不满足,要干皇帝的位置。
最后....哦霍了~
朱高煦挥了挥手道:“那必须的.....咦姐夫,你为何看我的眼神,有种怜悯的感觉?”
李逍也发现自己刚才有些情不自禁...刚想开口解释。
朱高煦却大声叹了口气:“哎,姐夫,我明白的你意思。”
他双手揉了把脸,道:“要怪就怪我不是第一个出生,我的确想跟我大哥一样当世子,以后继承燕王爵位,毕竟只有当燕王,才能掌控军权,去上战场叱咤.....”
李逍愣了愣。
喂!我没这个意思好不好,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我是看你可怜,你未来要死了啊,还是被烤死的!
朱高煦一脸苦瓜,接着说道:“可我想通了,我是老二,这是老天爷决定,我也没办法,其实当郡王也没什么不好,安安分分的混吃混喝一辈子,你觉得呢?姐夫?”
洪武时期的藩王权力很大。
特别是朱棣这种坐镇边疆的藩王,直接节制兵马,掌控兵权。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朱棣迁都的原因。
就是担心再次发生靖难这样的事情。
而迁都北平,自己防御边疆,就可以安心削弱藩王的权利了。
“你能有这样的觉悟,太好了!”
听到这话,李逍激动的握住了朱高煦的手:“高煦啊....你一定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牢牢记住,不要忘了!”
李逍说的是真心话。
他是真心希望这个小舅姥能够安然无恙的过完这一辈子。
毕竟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也有些感情了。
说着,李逍拿起纸笔,写了三句名人名言: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一旦学会放弃,你会发现世界豁然开朗。]
[人生不过百年,入土万事皆休。]
“高煦,这是姐夫我送给你的,你要时刻拿出来读一读,念一念,不忘初心。”
李逍将纸递给了他。
闻言,朱高煦一喜,姐夫又给我写装逼语录啦?
他拿过来一看,微微皱眉,看向李逍道:“姐夫,啥意思啊?”
李逍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朱高煦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对劲:“我高煦不是轻易言败的人啊,你怎么给我写这种丧气话?”
李逍觉得朱高煦还是没有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微微皱眉,将朱高煦请到桌前,给他泡了杯茶。
“高煦,这杯茶,你看到了什么?”
李逍出声。
朱高煦盯着茶水,茶叶漂浮,随后落下。
他挠了挠头,道:“姐夫,我啥也没看到。”
还是太高深了....李逍决定换一个方法。
“高煦,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姐夫,你说。我就喜欢听你胡扯,贼有意思。”
“.....”
李逍翻了个白眼,开始缓缓讲故事:
“从前,有一个渔夫,他每天都在晒太阳,过得十分悠闲。”
“有一天,一个富家翁看见他,问他为什么不去打鱼。”
“渔夫说:我打够了呀,今天够吃了,所以在晒太阳。”
朱高煦听着觉得挺有意思。
他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嘶...烫...
李逍接着道:
“富翁就说,你为什么不去打鱼?好赚钱买更大的渔网更大的船,打更多的鱼?”
“渔夫就问:然后呢?”
“富翁就说,继续买更多的渔网,更大的船,打更多的鱼啊!”
“渔夫又问,再以后呢?”
“富翁就说,钱足够多的时候,就雇些人帮着打鱼,然后你就可以在海边买个房子,天天晒太阳。”
“渔夫就说:我不已经在晒太阳了吗?”
说完这些,李逍静静的盯着朱高煦,看他作何感想。
朱高煦倒是第一次听这样的故事。
登时就瞪了瞪眼睛,惊讶的看着李逍。
“姐夫,你的意思是....最终都是为了享受,何不现在就开始享受?”
“对,就是这样!”
李逍欣喜点头,问道:“我问你,当郡王和当藩王,乃至当...”
他声音放轻:“乃至当皇帝,你们之间的享受会有差别吗?”
朱高煦一想,好像并没有什么差别。
皇帝三千佳丽,他也可以。
皇帝就算吃得再好,他也只有一张嘴啊。
念及至此,朱高煦摇了摇头:“并没有什么区别。”
李逍一拍手:“这不就对了,你现在当郡王,跟当皇帝有什么区别?”
“好像真没啥区别啊....”
朱高煦呢喃道...随后想起什么,又摇头:“不对,皇帝九五之尊,坐拥天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啊!”
权利是男人的春药,这点毋庸置疑,李逍急忙道:“可你特么能当皇帝么?”
朱高煦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当然不能...姐夫,咱们说的话有些大逆不道啊....”
李逍小声道:“如果以后有机会当皇帝,你想吗?”
朱高煦眼睛一亮:“想!”
他觉得有些大逆不道,又小声道:“姐夫,这话只跟你说,别往外说...”
淦!
李逍一拍桌子。
感情自己捣鼓了半天,白忙活是吧?
八十六章 姐夫,那个啥,给个机会!
“姐夫,别太激动啊。”
朱高煦嘿嘿一笑道:“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么,我也跟你开个玩笑。”
李逍有些无语....我特么可不是跟你开玩笑。
你是真的有机会当皇帝的...
前提是...得生个好儿子....
当然了,这点李逍自然不会继续说下去的。
谁知道泄露天机,会不会遭天谴,减少寿命啊?
朱高煦一把将纸条塞入自己的怀里,道:
“姐夫,其实你说的也有道理,好好享受!”
“当然了...这跟皇祖父教导我们的有些不一样....不过我还是倾向于你这种。”
“晒太阳的渔夫....嗯,有道理!我记住了。”
这时候的朱高煦,是真没什么想法。
他的想法就是当一个郡王,安分过完一辈子。
当然了,如果能跟着父王出去打打仗,那就更有意思了。
“希望如此吧。”
言尽于此,李逍也不好多说什么。
他继续问道:“对了,你说双喜临门,这第二喜是什么?”
朱高煦笑道:“这第二喜,自然是跟姐夫有关。”
“跟我有关?”李逍来了兴趣。
“那可不,这是你的好事,朝为田舍郎,”
朱高煦解释道:“姐夫,你的生辰八字,姓名籍贯已经上交京城宗人府,经过审批,得到了皇祖父的批准,成婚之后,你便是王府仪宾了,奉敕圣旨应该是跟我封郡王的一块过来!”
李逍微微一愣,效率这么快啊。
真可谓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等圣旨下来,自己可就算得上是皇亲国戚了...
李逍根据回忆得知,洪武时期对仪宾的要求没有那么高。
只要年龄适合、身体健康、家世清白即可。
朱元璋自己的很多女儿都是下嫁。
当然,自己这种农户身份,应该还是首例?
公主的夫婿称之为驸马,而郡主的夫婿便称之为仪宾。
总之,成为了仪宾好处多不胜数,列为皇亲国戚,拥有诸多特权。
《皇明祖训·首章》便写着:
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于上裁,其所犯之家,只许司法举奏,并不许司法拿问。
也就是说,除了造反谋逆的大罪不给予赦免。
其他的罪行,三司衙门都不能随意拿人,要让家里人商量一下,再来定罪。
只要不造反,大概率在明朝横着走。
因此很多大官、勋贵都会想方设法的和皇家联姻。
不过,李逍也就知道这么多了。
他问道:“高煦啊,这成为仪宾有什么好处么?”
“当然有了。”
朱高煦笑道:“我姐是永安郡主,郡主及仪宾食禄米八百石。虽然没我多,但也不错啦....”
李逍颔首,表示满意。
其实,洪武时期的仪宾待遇真的很不错。
但是到了永乐时期就变了风向。
靖难之后,朱棣吸取了朱允炆强硬削藩的教训,采取了柔性削藩。
将权力收回,如同在城池之中的猪一样养着。
那些藩王的权力一落千丈。
老丈人都风光不再,更别提女婿了....
当然,这些是后话....
朱高煦食禄二千石,他怕李逍羡慕嫉妒恨,于是补了一句:
“嘿嘿,这不是男女有别么....”
“大姐的食禄的确低了点,还不能世袭.....”
“对了,父王给大姐的嫁妆还有一些产业,勉强也够花了...”
“姐夫不是还有盐矿山补贴么....姐夫,那个盐矿咋样了?”
朱高煦成功转移话题。
李逍道:“你说这事啊,正要跟你说呢。盐矿山出盐了,第一批盐已经卖出去了。”
朱高煦一愣,猛喝一口茶水,惊讶道:“真出盐了?”
他原本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盐矿山一直有人尝试过制盐,但制出来的盐都是毒盐,苦涩不说,吃了还能毒死人。
可没想到姐夫真的成功了。
“这还能有假?”
李逍笑道:“盐运司那边已经验货了,卖了银子。”
朱高煦轻声问道:“卖了多少?”
李逍道:“一钱银子一斤盐,第一批出了五千二百斤,卖了五百二十两。”
闻言,朱高煦猛地站了起来。
五百二十两????
这么高的价格,太离谱了吧。
好像官卖的盐,卖价也就是二钱银子。
盐户卖给盐运司,根据品质顶多二十至三十文。
怎么可能卖一钱?
这翻了三番不止啊。
“姐夫,你没骗我吧?一钱银子一斤盐,就算现在收盐提价了,也不可能卖这么高,父王自己的盐场出的盐,也才卖二十五文。”
朱高煦咋咋呼呼的道。
“小声点!”
李逍招了招手,朱高煦又坐了下来,贼头贼脑的。
他拿出一包纸,展开,里面是雪花白盐,看向朱高煦道:“你看这盐,值不值一钱银子?”
朱高煦仔细一看,整个人都懵了。
这是盐?
他尝了尝,还真是盐,没有一丝苦味的那种!
“姐夫...这盐是咱们制出来的?”
朱高煦整个人有些兴奋,脑子里疯狂的盘算。
听姐夫上次说过,一批盐三天就能出。
一个月是十批。
一批五千斤,一个月就是五万斤。
都卖一钱银子,那就是五千两!!
一年就是六万多两!
这还是不计算扩充产能的情况下。
嘶....
自己食禄两千石,换成银两也就是一千两银子,跟这笔算个屁啊。
姐夫一年能赚五万两???????
等等,五万两....一成利是多少来着?
五千两!
一年五千两!
“姐夫...”
朱高煦看向李逍,眼神里都是谄媚:“亲爱的姐夫...我记得你上次好像说过,分我一成利的吧?”
“嗯...”
李逍沉鸣几息,随后道:“哦,的确如此啊,后来你说不要来着,我就没算你那份了。”
“不不不不....我要!我要!傻子才不要!”
朱高煦想起来自己的确说过这话,可当时也没算清楚帐不是么?
李逍看了一眼自己的空茶杯,朱高煦立马起身,恭敬的给满上了,谦卑道:“姐夫啊...那啥,给个机会,给弟弟一个后悔的机会。”
李逍:“.....”
这年轻人....能伸能屈啊!
八十七章 燕王府的晋升渠道
李逍最终还是给了朱高煦一次机会。
毕竟,这盐矿山都是朱高煦出的银子,前前后后他也忙碌了好长时间,盐矿山也是他打听到的消息。
不分他一点好处,也有些说不过去啊。
自己不成了忘恩负义的小人了么?
于是乎,盐场的股份,李逍拿出了一成出来,李逍和朱高煦一人一半。
剩下的九成,他要当聘礼送给老岳丈。
有句话说得好,再穷不打亲戚工,饿死不犁丈人田。
老丈人要送自己地,自己也不能空手套白狼,让人吃闲饭说闲话。
而朱高煦也是心满意足的走了。
朱高煦刚走没多久,下人前来通报,又来了一个人。
李逍来到正堂,让下人把人请了进来。
“见过李逍公子。”
走进来的是一个很是秀气的年轻人,约莫二十来岁的样子,穿着官服,拱手道:
“在下是燕王府典仪所的典仪马和,前来跟公子商谈定亲事宜。”
这典仪所是明代王府长史司下辖机构,洪武四年设立。
主要职责是礼仪方面,职责跟皇宫的司礼监相差不大。
典仪所的一把手典仪,属于正九品的芝麻官。
成个亲,规矩还挺多的....李逍微微点头,将人往里面领:“原来是典仪大人,快进来坐。”
“大人不敢当,您叫我马和就好。”
马和拱了拱手,毕竟对方是未来的郡马,自己这个九品小芝麻官,哪里称得上大人二字?
“咦?”
李逍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说你叫什么?哪儿人?”
“在下马和,云南昆阳人士。”马和回道。
“你是马三宝?”
李逍有些惊讶,这可是个名人啊。
著名的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小学课本学过的。
“正是在下,大人为何知道下官的小名?”
马和疑惑的问道。
“没啥,没啥。”
李逍笑着挥了挥手道:“就是听下人闲聊听说过你的名字,你在府内可是十分尽责啊。”
“公子谬赞了。”
马和有些受宠若惊。
现在的马和就是无名小卒,往上爬没有希望,他也盼着有人能够提点他一下。
“请坐请坐,不知这定亲是个什么流程,需要在下做什么....来人,给马大人沏茶。”
李逍十分客气的道。
马和双手端起茶杯客气一句后,开始回道:
“成亲的前两项称为纳采和问名,这一环节下官已经置办好了,咱直接跳过。”
“第三和第四项也就是定亲,称之为纳吉和订盟。下官也已经布置妥当。”
“李逍公子只需派家属在定亲当日,将聘礼送往王府,且送一份过书,女方回帖认可。称之为文定,即是定盟达成,可择日成婚。”
李逍点了点头,问道:“也就是说,我只需要带聘礼过来,写一份过书,其他都不用管,你都安排好了,是这个意思吧?”
“是,李逍公子。”
马和点头,又道:“不过我听闻李逍公子无家属...只能自己来送了...对了,在下今日来还要量一量公子的体型,好为公子准备绣蟒、纱帽、金带、朝靴等穿戴。”
事关王府的体面,皇室的体面,这点不可大意。
“好,这点没问题。”
李逍倒是不在意这些,问道:“这聘礼,有什么讲究吗?”
马和道:“根据自身财力来,公子随意便可。”
这是徐妙云提前特意交代的,对方出身贫寒,随意便好。
“那不行。”
李逍皱眉道:“你就直说,如果我是富贵人家,该如何置办?”
自己兜里还有朱棣给的两千两银子呢,要是不把事情办漂亮了,对得起老丈人的良苦用心吗?
马和这才开口:“回公子,富贵人家的话小礼三十六,中礼六十四,大礼一百廿,绫罗绸缎、金银细软用箱子抬进门。至于多少,也是量力而为。”
金银细软用箱子抬着?
李逍想了想,还是算了。
不过金银首饰倒是可以准备一些。
面子上也不至于太难看。
未来现代结婚不是要五金么?
李逍打算买个五金聊表心意。
见李逍面色变换,马和道:“李公子无需多虑,下官还是能看出来,无论是王爷还是王妃,对您都相当满意,也知道您的情况。”
“行了,我知道了,我这就去准备。至于送书如何写?还请麻烦给份样本。”
李逍表示知道了。
马和递给样本李逍,“样本已经带来,逍公子收好。”
“那下官帮您量一下身高腰围。”
马和拱了拱手,抽出用来量身材的绳子,“还请公子站直。”
“好嘞。”
李逍站了起来,任由马和用绳子在身上比划。
他乘机问道:“马和啊,你在王府中做得如何?”
马和只当是对方与自己闲聊,一边量,一边道:
“得燕王赏识,下官才有机会离开军营,自十四岁就入了燕王府。”
“下官本是一无用之人,以为这一辈子无望了。”
“可进入燕王府才知道,能进入王府,是三世修来的福分。”
“燕王妃对我们这些下人很好,挑选了知识渊博的官员,来燕王府随给我们这些下人授课,提升我们的水平。”
“下官也有幸被燕王妃赏识,允许翻阅府内藏书阁的藏书,学习了很多知识,这才有机会当上王府的典仪。”
李逍暗自点头,心中惊讶万分。
在封建社会,给入府邸的下人,打通了上升渠道?
这样培养出来的人,那绝对是对王府忠心耿耿!
自己的丈母娘徐妙云厉害啊!
虽然他们的上升渠道,到顶就是王府内的机构,最高也就是个九品官。
可这一点点希望,在封建社会,足以让人用命追随啊!
难怪燕王能造反成功,这一切都是丈母娘在背后默默耕耘。
有无数人甘愿冒着砍头的危险,毫不犹豫的给燕王朱棣卖命。
英雄不问出处。
从这些人当中挑选出一些能干的人,慢慢培养,也能培养出一些人才来。
而这马和就是其中之一。
他本就是一个下人,说白了就是奴籍,现在却能当个九品官...已经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马和笑着道:“李逍公子,所以您娶了永安郡主,真是天大的福分,你虽然一介农户,但下官用性命担保,燕王和王妃并不会因你的身份而轻视你。”
“这点我倒是赞同。”
李逍点头。
朱棣身边的都是啥人?
忠心耿耿五大三粗的军武,野心勃勃和尚.....朱棣要是看不起这些人,估计也成不了事。
第八十八章 明朝昂贵的奢侈品!
“那燕世子呢?他如何?”
李逍继续没话找话,顺便了解一下家里亲戚的情况。
“燕世子当然是极好,不止是王爷和王妃。”
马和接着道:“燕世子对下人们也很和善,平日里遇到那些上京赴考的学子,还会慷慨解囊赞助路费。平日里还会收罗一些民间能人,将他们的本事技巧,记录下来整理成册,并给与银两回报...”
可以啊这个朱高炽,李逍心中暗自夸赞。
朱高炽现在应该不会想到,自己未来会当太子,甚至会当皇帝。
这些举动,估计也是无意之举。
但他应该没想到,他做的这些,没有白费。
未来都会成为太子的筹码!
朱高煦未来立了这么大的功劳都没当上太子,绝不可能只因为一个“好圣孙”的缘故。
那些被慷慨解难赞助的学子们,万一他们中了举,肯定会念着当年的情分,成为太子党。
即便不成为太子党,肯定也不会戕害于他。
古人是很重情谊的,特别是这种雪中送炭的情谊。
储君之争,还没开始,朱高煦就输了一半。
李逍赞同道:“我也这般觉得,虽然跟燕世子只见一面,便感到十分亲切....那高煦呢?”
“高煦王子....”
马和微微蹙眉:“下官不好说,不过近年来秉性收敛的许多。”
他回想起来,自己几年前好像还被朱高煦用石头砸过...
“没事,没事。”
李逍笑了笑,对方能跟自己说这么多,已经不错了,表示他愿意跟自己攀攀关系。
“马和,你平时喜好读什么书?”李逍道。
马和道:“兵法...下官也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沙场上建功立业...逍公子会不会觉得下官一个废人,有些异想天开?”
“不不,很好,你这个想法没问题!”
李逍连忙摆手道:“是金子总会发光,不要放弃你的梦想,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马和细细一品,旋即整个人的灵魂都有些颤栗。
这一句话,让他醍醐灌顶,他兴奋道:
“逍公子说的有理,并不能因为自身的缺陷,就看轻自己...”
“实不相瞒,兵法只是下官的爱好之一,在下更加喜欢船只建造的技术,常常翻阅这样的书籍。”
“建功立业的目的是为了大海,我更喜欢大海!”
有些人天生来到这世间,就是要干一些轰轰烈烈的事业的。
比如马和。
他向往大海,他想制造出大船,去征服海洋。
可凭借他的身份,是做不到的。
因此他十分努力,习兵法,想着有朝一日建功立业。
跟随在燕王身边,武功是有机会出头的。
但最终的目的...绝不只是为了权柄和金钱。
而是为了梦想。
对于这样的人,李逍表示钦佩。
“喜欢,就去做!”
“不拼一把,谁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李逍又是一发鸡汤给灌了过去。
可能是因为李逍身份的缘故,或是因为他被大师认定为是鸿运如山之人的缘故。
这一发发鸡汤,直接将马和给灌迷糊了...
他心中燃烧起火焰,更加坚定自己的梦想。
“逍公子,虽然你我第一次见面,但总感觉一见如故,有机会,下官请你喝酒。”
谈话间,马和终于将身材都量好了,收起了绳子。
“好,有机会我们可以探讨一下造船。”
李逍如此说道。
也许...自己能搞一条船出来,去看看国外的风景。
看看此时外面国家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李逍对中国历史很是了解,对国外的历史却了解的不多。
不过好像现在的明朝,应该是世界最强帝国之一吧?
有机会的话,他也想去看看,看看能不能搞一些土特产回来。
全球旅游....没错,就是全球旅游,跟着爱人一起去!
土耳其?澳大利亚?克罗地亚?去北极看极光?抓只北极熊和企鹅回来玩玩?
这样一想,李逍开始有些憧憬了....
跟马和又寒暄了一番,李逍便把他给送出了门。
收拾了一番,李逍也出了燕王府。
准备聘礼!
他先是四处打听了一番,随后去找了一家规模挺大的布庄。
名叫张氏布庄。
北平城各坊市还是很热闹的,南来的北往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绚烂的阳光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
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粼粼而来的车马,川流不息的行人。
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
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卖糖葫芦和各色小吃的。
还有卖艺的围着一圈人叫好。
还有茶馆说书人在那里唾沫横飞。
更是有不少人驻足观赏景色的。
这有些景象加上上元节的繁荣,出乎李逍的意料,本以为古代就是那种苦哈哈的。
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主要是看到以前清朝拍的那些清苦人家的照片导致的错误意识。
要不是没有手机,李逍恨不得现在就发个朋友圈,让大家来见识见识明朝的景象。
一路穿过几条街,李逍找到了这家布庄。
“客官,您里面请。”
穿着黑麻衣的店铺伙计一看李逍目光盯着招牌走来,就知道有生意上门。
李逍跟随走进了店铺,这间铺子很大。
里面货物塞满了货柜,还有各式各样的成衣摆放展示。
不过大多是女人在其中挑选货物。
相比之下,自己倒是有些格格不入了。
“客官是来买布匹的么?是您自己做衣裳,还是...”
伙计尝试性问道。
李逍说明来意:“下聘礼用的,有好料子么?”
“原来是下聘礼用的,这小的最清楚了。”
伙计热情的招呼道:“这看您是下聘礼的是什么人家了,绫罗绸缎绒丝锦...我们布庄最为齐全,应有尽有。”
李逍有些头痛,他不懂这些,直接道:“最贵的给我整上。”
“好嘞~”
伙计高兴坏了,直接将李逍列为高级客户,领到一个小库房。
“给客官您介绍这种罗布吧,这种布料是朝中大人物才能穿得上的。”
他又神秘兮兮小声道:“当今皇帝老爷都穿这种料子的衣服...”
“不过客官咱提醒你一声,皇帝老爷规定庶人、农人、商贾不得穿罗,这点您应该知道吧?”
我特么不知道,不过好像对于自己不生效....李逍点了点头:“就这种罗布吧,都有什么款式的?”
一听对方知道还要买,小二确定了对方是大人物.
“本店有素罗、云梦罗、遍地金罗、过肩凤罗、织金罗、獬豸补罗....都是今年的新款,价格都不相同,都是好料子,当聘礼绝对有面儿,就看您喜欢哪种了。”
闻言,李逍走了过去,摸了摸看了看,的确都是好料子。
这所谓的罗,其实就是丝绸面料的一种。
织物表面具有纱空眼的花素织物,工艺看起来很复杂。
不过终究就是一块布而已。
李逍心想买点布也花不了多少钱,就直接开口:
“最贵的是哪种?”
小二神秘一笑,将李逍领到最里面。
珍宝似的打开一装着布匹的盒子,神秘道:“大人...这是本店镇店之宝,珊瑚宝罗....二百两一匹。”
李逍:“????”
第八十九章 悲催的解元张浩轩!
抢钱呐?
感情自己两千两银子,就只能买十匹布料?
李逍有些蒙圈。
这布也太特么贵了吧。
两百两什么概念?
自己之前务农,守着三亩薄田。
除了养活自己外,出去打打零工,一年到头也只能存个二两银子。
顿顿吃稀的,稠的吃不起。
这还是光景好,收成好的情况下。
要是家里添一口人,再遇到点天灾人祸的,怕是就要去当佃户或者流民了。
难怪说....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古人诚不欺我啊!
李逍弱弱的问了一句:“最便宜的布料多少钱一匹?”
这小子不会是来装阔的吧...看衣服也不像穷人啊....伙计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李逍:“我们店不卖便宜货。”
“没事,我就打听打听。”李逍道。
伙计皱眉道:“出门左转走两条街,去保大坊那里的布店有卖,最便宜的白布五钱银子一匹,还能按尺裁。”
了解了一下明朝的物价,李逍松了口气。
穷人还是能穿得起衣服的....
万幸的是....自己已经脱离了贫民的阶段了。
“那个啥,能少点吗?我量大。”
李逍打算杀杀价,能省一点是一点。
“对不住客官,本店不还价,小的也没办法啊....”
店伙计愁眉苦脸。
“不打紧。”
李逍摆了摆手。
这个店伙计虽然是卖的奢侈布料,自己却是穿着麻衣。
看来古代还是生产力太低了,大部分人的努力只能供一小撮人享受。
好在....自己算是这一小撮人中之一。
李逍也没有继续为难他。
就这种珊瑚宝罗贵的离谱,其他布匹虽然贵,但也好好。
挑选了一番,买了最贵的珊瑚宝罗两匹、织金绢五匹、双面天鹅两匹绒、紫白锦五匹、上等大绒和葛布各三匹。
一共买了二十匹布料,花了一千两银子。
李逍肉痛的支付了一千两银子,那伙计嘴巴都要笑歪了。
因走的高端路线,他们店铺的布匹很难卖,都需要打理好关系。
他一个普通伙计做了笔这么大的生意,怕是要往上升一升了...
李逍交代明天派人来拿货,店铺伙计感恩戴德的将他送出了店铺。
临走前瞩目远望,一直谦卑的挥手,等李逍消失在街角,伙计才回到店铺。
李逍买好了布匹后。
又转身朝着百年老字号—金凤鸾首饰铺。
这家店铺是北平字号最老,名声最响的店铺,里面的匠人也是名家,李逍买首饰肯定要买最好的。
而且这个金凤鸾跟自己还是老熟人呢,上次灯会在他们那里赢得了不少好处。
走去的路上,李逍还路过了同仁堂药铺。
店铺的大门上,俨然已经出现了一对联,用一种看起来很名贵的木材做的竖条牌匾,将字迹刻在其上。
[但愿世间无人病,何愁架上药生尘]
李逍停步注目,看向了那牌匾,安静的欣赏。
这可是自己留下来的,足以流传百世,也算为历史留下了一笔。
很显然,这副对联很是吸引人的瞩目。
李逍停下脚步一会,旁边便有几个学子模样的人路过,也停下脚步指向了对联牌匾。
“快看,那便是那日在凤鸾灯会上,一鸣惊人的才子所写的对联。”
另外几人纷纷看了过去,其中一人夸赞道:“但愿世间无人病,何愁架上药生尘,好对啊!妙对!虽然言语朴素,但给人一种很是心安的感觉,能感受到店铺主人的善意。”
虽然还是春季,另一名穿着青衫的学子展开扇子摇曳,道:
“可不是嘛,你看看这同仁堂的生意,就是因为这副对联,生意好上了何止一些?这两百两白银真是花的值得。”
又一名学子感叹道:“的确如此,何愁架上药生尘,我看这店铺老板不但药架上的药没有生尘,还生意昌隆了。”
“这就是这对联的魅力了,可以见的,出对子的人,是真的厉害,有点东西。”
一名学子道,说完他又感叹一句:“就是可惜了咱书院的张浩轩,本来在乡试都考上了解元,前途一片大好...结果...”
另外一名胖一些的学子道:
“是啊,我可是听说上元节的第二天,张浩轩就被定了罪。”
“也不知道得罪了谁,他爹是东安县的知县大人,前去北平县衙斡旋,都没作用。”
“最后以随意诬陷罪论处,剥夺了功名不说,大打了十五大板。”
“听说板板照实了打,出来的时候人已经昏迷不醒,可能终生落下残疾。”
拿着扇子的学子道:“可惜了啊,原本是乡试解元,还结识了黄知府的二女儿黄林烟....最终落得个这个下场....”
“哼!还不是咎由自取,”
为首的学子冷哼一声道:
“当日灯会我也在场,也停在猜灯谜的十七步。”
“那灯谜的确很难,除了夺魁的那位,我们都猜不出来。”
“张浩轩平日里在学院嚣张跋扈也就罢了,他在外面也当是在学院?”
“他答不出来那灯谜,就拉着我们起哄,我们平日相识,知道他爹是知县,被迫无奈才助纣为虐啊。”
“幸亏当日那公子没有追究我们,否则就被这张浩轩给害死了!!打几板子是小事,要是被剥夺功名,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为首的这名学子,越说越是气愤,恨不得将张浩轩给捶一顿。
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
现在人家落了难,根本就不留情面了。
“张浩轩这家伙造谣一张嘴,该是罪有应得....咦...你是....嘶....”
他说的唾沫横飞,一转头就看到了李逍。
这不就是当日那名公子吗?
青衫学子脸色一下子就变得煞白,赶忙对着李逍来了个90度躬身:“见过李逍才子。”
其他人学子也明白了情况,立马拱了拱手表示尊敬。
李逍负手而立,冷冷道:“那个张浩轩现在如何?”
青衫学子毕恭毕敬道:“现在卧床不起,估计这辈子没法正常走路了,功名也没了,差不多是个废人。”
李逍微微颔首,道:“你们读书人,当为家国社稷而读书,决不能凭着有几分功名在身,就四处无事生非,知道么?”
几个学子们纷纷躬身道:“谨遵教诲,谨遵教诲...”
李逍一挥手:“知道就好,走吧。”
“告辞...告辞....”
这帮学子立马就溜了。
李逍捋了捋秀发,装逼还是蛮爽的....
这时,刚准备出门的同仁堂掌柜看到了对联的原主正在门外站着,瞬间激动。
“是李逍公子,快快请进啊!”
第九十章 丫头芳龄十六,公子...
“是李逍公子,快快请进啊!”
同仁堂的掌柜是一位差不多六十岁的老者,身材消瘦,留着黑白相间的山羊须。
家族世代行医,这药铺也是他的祖业。
到他这一代,发展的还不错,在北平城算小有名气。
他看到李逍后,很是激动,举着精致的木制手杖蹬蹬蹬的小跑过来,将李逍往医馆里请。
“逍公子啊,一定能进来喝杯茶再走,老朽很是想见你一面,当面感激你啊。”掌柜热情的邀请。
“那行。”
李逍想了想自己也没有太要紧的事情,对方这么热情那就坐一坐。
跟着掌柜进入了药铺,药铺规模还蛮大的。
里面的药架一看就是有些历史,是老店了。
穿过大堂,几间药屋,里面别有洞天,是一处大院子,能看到不少伙计正在整理药材,或是磨药,显得十分忙碌。
最后来到了院子中,一间装修别致屋子。
应该是用来招待贵客用的。
“莹儿,快给李逍公子倒茶。”
掌柜招呼一名妙龄少女后,随后就亲切的拉着李逍的手,坐了下来。
“逍公子,你上次给我们同仁堂写的对联真是妙啊。”
“自从那幅对联挂出去之后,我们药铺的生意好上了五成。”
“将德济堂、百草药铺等老字号都比下去了。”
话语中的意思,李逍给的对联,直接让生意提升了五成。
他们同仁堂,一次无意之举和金凤鸾首饰铺赞助了一场灯会,得到了一幅好对联。
可想而知他们有多高兴。
跟其他药铺竞争了大半辈子,都没分出个胜负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没成想,最终赢在一幅对联上!
“这是老朽如何都没想到的!”
“简简单单的一副对联,竟然有如此妙用。”
“想来...当日的二百两彩头,真的是少了。”
“后来老朽想当面向你答谢,问了金凤鸾掌柜,他们也说寻不到人...”
“你这次来的正好,我定要好好谢你一番。”
“公子真乃当世大才啊!”
老者说话间,脸上都是洋溢着笑容,最后狠狠的夸赞了一句。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我当时也是灵感迸发,一切皆是天意。”
“你们药铺本就该得到这幅对联。”
李逍这般谦虚说着,心里却是打着小算盘。
药铺应该有一些人参、当归、灵芝之类的好东西吧?
这些也可以当做聘礼啊!
既然对方想要感谢我....那我就不客气了....
“公子太谦虚了!当世大才啊!”
老者笑眯眯的说:“你是不知道那德济堂、百草药铺的掌柜看到我们药铺的对联,有多羡慕啊....”
说话间,方才被吩咐的妙龄少女,端着茶盘娉娉婷婷的走了进来,摆放桌上,给两人上茶。
老者话锋一转,道:“李逍公子,得抬爱老朽在外大家称呼我为一声乐老,这同仁堂是老朽的产业。”
说着,他看向那妙龄少女,道:“这丫头是老朽的死去故交的孙女,名叫许莹儿,今年十六,逍公子若是不嫌弃的话...”
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说到这个份上懂的都懂。
这同仁堂的乐老见李逍长得帅气,又有才华,对女孩子又温柔又好。
心里就想把这个故交的孙女找一个好的归宿。
虽然对方似乎有喜欢的姑娘了。
可这也不妨碍他纳妾啊?
有能力的男人,哪个不是娶几个老婆?
能养得起多个老婆,在现在,就是有能力的表现。
那名叫许莹儿的少女薄施粉黛,一张小脸洁白如玉。
眸子荡漾,无比的水灵,清澈的像一汪清水。
听到这话,许莹儿俏脸一红。
她低着头,也不敢多说一句话,默默站在一旁,捻着自己的裙摆,掩饰紧张。
自家道中落后,她无奈投靠了父亲故友。
一直寄人篱下,在父亲的乐老家中居住。
虽然乐老对她很好,没话说。
可毕竟黄老家大业大,家里有六个儿子。
关系错综复杂,都要争产业。
那些嫂子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明里暗里说她吃闲饭,她已经很卖力的干活了,但依旧免不了冷嘲热讽。
听到乐老这么说,她心中知道,乐老不是想让她离开,而是想给她找一个好人家。
她有些期待,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只不过。
听到这话的李逍,差点一口茶都喷出来了。
“乐老,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有媳妇了啊!”
李逍将快喷出来的茶水,又给咽回去了。
“老朽知道嘛,就是那个凝云姑娘。”
越老和善笑着,道:“那凝云姑娘的确有才华的紧,你们爱情天地可鉴呐!与你真是郎才女貌,天造一对,地设一双。”
他话锋一转道:“不过想要持好一个家,光是有才女可不行!”
他耐心给李逍解释道:“一个家要想兴旺,还得有一个能精打细算、操持家务,做事麻利的姑娘才行。”
说着,乐老一指许莹儿道:“这丫头,机灵得很呐,跟我这些年算术、经商、打理铺子都学了不少,能帮你持家。也不需要当正房,老朽还会准备一份厚礼。”
这乐老头精明的很,识人无数,一眼就能看出来李逍的为人。
凭借上元节那天的感人表现,就能想到。
就算是妾室,那也会认真对待。
这丫头跟着李逍,绝对会幸福的。
对方又长得俊俏,身材也好,肯定很有劲儿。
“乐老,此事休要再提了!”
李逍毅然决然的拒绝,没有一丝犹豫。
让自己纳妾....
开什么玩笑?
你是想让我死啊....岳丈一定会弄死我的....
闻言,乐老使了使眼色。
那许莹儿走了两步,念着自己的裙子,鼓起勇气道:“逍公子,小莹很能干的,我不怕苦,不怕累,就算是打点家务都没问题...你就娶了我吧...我不介意当小的...”
李逍微微皱眉,看向许莹儿。
只要自己点头,不但能多个老婆,还能得到一笔丰厚的嫁妆?
这丫头的确长得水灵...水汪汪的...
啪!
他在脑海里给自己一巴掌。
大骂自己是人渣,怎么能脚踏两只船呢?
“姑娘,你误会了,我心中只有夫人一人,无法容纳第二个。”
李逍直接起身,朝着乐老拱了拱手:“乐老,今日就告辞了。”
说完,头也不回的夺门而走。
第九十一章 悔恨的泪水
“乐老,今日就告辞了。”
李逍是头也不回的直接要撤。
见李逍是真的生气起身离开。
同仁堂掌柜乐老这才发现是自己冒昧了。
“逍公子,留步。”
乐老急忙追了上去,抱歉道:“刚才是老朽冒昧了,没想到逍公子对那凝云姑娘情比金坚,多有得罪之处啊。”
李逍点点头,表示这事就这么揭过去了。
老头又抱歉笑道:“一码归一码,这对联要当面答谢公子的事情,还是要的...”
说着,他从袖子里掏出银票。
其实乐老头也是有些心机的。
另外两家药铺对这对联也是垂涎已久。
当日的确是说赏银百两寻对联,自己还多给了一百两。
可也没明确说明对联的归属啊,毕竟那灯会只是一场比试。
万一其他铺子掌柜找上李逍,要重金购买...
反悔也是有可能的!
那可不成,这对子我乐天东要定了!
因此,他要当面答谢。
把这事情给定下来,万无一失。
李逍见对方要掏银票,连忙客气的推回去:“这怎么好意思呢...”
“这是老朽的心意啊,逍公子你就收下吧。”
乐老头又把银票往李逍的怀里塞。
不过李逍还是给推回去了,道:“不行不行,谈钱伤感情。”
“一定要接着,别跟老朽客气,足以流传千年的对子,这可是大恩啊!”
老头又往回推。
古人送礼,讲究个三推三让。
李逍又往回推,故作皱眉思索一番,随后道:
“银子就算了,既然咱们一见如故,要不我就在你这铺子挑点药材算了,谈钱真的伤感情...”
见李逍不像是随意说说,乐老只好将银票收了回来,笑道:“公子如此客气,那恭敬不如从命了,你跟我来....给你看看好东西。”
说着,乐老将李逍领到一个小房间之中。
一般在小房间的,肯定都是好货啊。
房间里有精致的木架,上面摆放了一盒盒木盒。
老头拿起一个盒子,打开。
“逍公子你看,这是四百五十年成分的野山参,可是大补之物啊...能延年益寿...”
乐老刚介绍一半。
李逍就拿起了那盒子瞧了又瞧,随后关上盒子,夹在自己腋下道:“这人参不错,哎呀...太不好意思了...”
他心说,这玩意当聘礼肯定有面子啊。
价值四百两的野山参!
乐老抽了抽嘴角,笑道:“公子好眼光。”
“这是什么?”
这时候李逍又随意拿起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朵如白色莲花一样的药材。
“这是二百年成分的天山雪莲,上品啊....”
乐老又抽了抽嘴角。
因为他发现李逍已经将盒子关上,又夹在腋下道:“名字挺好听的,不错不错...乐老啊,您真是太客气了....”
“无妨无妨,哈哈...”
乐老硬着头皮应和道。
这时候,李逍已经打开了第三个盒子道:“这个我认识,何首乌,不是很值钱。”
既然不值钱,李逍又收入囊中。
乐老脑门已经开始出汗了,急忙解释道:“错啦,这是千年的何首乌,价值可不比那人参差啊。”
“这是鹿茸吧?听说很补,能活血...”
“咱也不懂,拿回去泡酒喝应该不错。”
乐老头解释的时候,李逍又看到鹿茸,直接拿走。
此时的李逍,两只手都快拿不住这么多东西了。
乐老头彻底绷不住了。
这些好东西加起来的价值,已经超过一千多两了。
远远超出他出的银子的心理预期。
“逍公子,我这药铺家小业小....”
乐老刚想开口说话,表示不能再拿了。
李逍也知道到极限了,见好就收,连忙开口堵住他的话:
“乐老啊,你这个朋友我李逍交定了,太客气啦!”
“你看着怎么好意思呢....我说不用答谢,你非要答谢...”
“真的太客气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你看我手都拿不下了啊,哎,太客气了。”
一边说着,李逍又随便拿起一个盒子。
也不看里面有什么,直接夹在腋下。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又说的这么客气,自己也的确是要答谢他。
完全没法反驳啊。
但乐老头是个精明人。
钱已经出了,人情也给出去了。
这时候若是闹得不愉快,等于是白给。
他强装镇定,笑着道:“哈哈,无妨,无妨,老朽对逍公子的恩情不报,心里过意不去啊,现在心里这块石头落地咯。”
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懊恼,早知道就给银子好了...
“那李逍今日打扰了,在下先告辞了。”
“老朽送你,常来啊。”
就如此。
乐老一面心疼,一面热情的将李逍送出了店铺。
将李逍送出门后,他这才脸色发生变化,急急忙忙举着手杖朝着小房间快步走去。
“千万不要是它啊!那可是价值两千两的好东西...”
乐老一边走着,一边心里祈祷。
因为年龄大了,记忆力衰退的缘故。
李逍最后拿走的那个盒子,乐老也忘记里面放的是什么东西。
但有一个东西,是那房间最贵的。
价值三千两的镇店之宝之一!
很快,他回了小房间,将所有盒子一一打开,查看少了什么。
看了两遍之后,他终于确认了。
这个李逍拿的还真是“龙涎香”。
“怎么就把龙涎香拿走了呢...”
乐老布满皱纹的面孔上,眼角流出心疼的泪水。
“乐爷爷,您怎么了。”
这时,许莹儿走了过来,见乐老流泪,不由问道。
“没啥。”
乐老抹了抹泪水,叹气道:“刚才那个李逍,真是哪哪都不错,人也鸡贼...啊不...机灵,只可惜是个情种,心有所属了。”
许莹儿低头不语。
乐老无奈道:“哎,莹儿这些年委屈你了,老朽会再帮你寻寻好人家的。”
许莹儿点点头:“乐爷爷,小莹在这一辈子也愿意...”
乐老心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
“傻孩子...”
...
...
“这一把,高端局啊!”
李逍美滋滋的,今天真是收获颇丰。
有了这些名贵的药材。
聘礼又好看了一些!
出了店铺,李逍走了好远,才打开看了一眼最后随便拿的那个盒子装的是什么。
打开一看,闻了闻。
沃霍!
这玩意我知道。
龙涎香...鲸鱼身上的东西,十分名贵!
虽然不知道价值多少,但应该是这里面最贵的东西。
就这样,李逍走路都不由轻快了许多。
第九十二章 什么?毒盐矿山出盐了!
李逍接着朝着金凤鸾首饰铺走去。
朱棣给了自己两千两,兜里还剩下一千两银子的银票。
李逍打算买五百两的金银珠宝首饰。
剩下的五百两换成五百两的雪花白银,摆放在盒子里。
布匹、加上药材、加上首饰、加上银两,差不多就有十几个木箱子了。
不说排场很大,面子上基本上过得去了。
半个时辰后,李逍便来到了金凤鸾首饰铺。
那日的那掌柜一看到李逍进门,当场就激动了。
“是李逍公子啊,欢迎欢迎,大驾光临啊!”
那掌柜立马一副笑脸,迎了上来。
自从上次灯会之后,他们金凤鸾的生意也好了许多。
主要缘故是因为,那天的烟花,半个北平都看到了。
能在天空上写字的烟花,被人称为神迹。
而金凤鸾往外面传出去的声就是:放出那样神迹的人,是他们金凤鸾的贵客。
潜台词就是:瞧瞧,来我们金凤鸾首饰铺买首饰,爱人能为你上九天揽月,下九洋捉鳖,情比金坚啊!
因此,北平城的贵妇们,对金凤鸾首饰铺更加趋之若鹜了。
她们自然也希望带着金凤鸾的首饰,能让自家的死鬼,多瞧她们一眼....
“公子是给爱人购置首饰的吗?”
掌柜的问道。
李逍点点头:“没错,眼力劲真好!”
“来...里面请。”
掌柜笑盈盈道:“逍公子来买,我们店铺打六折。”
闻言,李逍微微一愣。
这金凤鸾听说是从来都不打折的!
“有什么条件?”
李逍倒是不清楚自己让他们生意变好的事情,觉得有些猫腻。
“公子....真是快人快语啊。”
掌柜的搓了搓手道:“只要公子承认那日给心爱之人展现神迹,是我们金凤鸾的客官即可。”
又是广告啊...
不过也算是小事一桩,没有什么难处。
打六折的话,自己又能多买一些珠宝首饰了。
李逍笑道:“没问题!”
见李逍同意,掌柜喜上眉梢:
“逍公子,您里面请...给您看尖儿货!”
....
....
与此同时。
大东庄。
李逍的盐场依旧在有条不紊的开工着。
但这盐矿山的原主人,打听到消息后,就有些不淡定了。
“老六,你真的打听清楚了么?”
“那毒盐矿山....能出盐??”
说话的老头,正是张家的张茂金,说话都有些颤抖了,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别提有多么渗人。
张茂金这大东庄一代的乡绅,在这一带有接近八百亩的良田。
他的祖上出了进士,在元朝就当了官。
洪武元年改朝换代,有不少元朝官员保留了职位,他大哥就是其中之一,当然现在也入了土。
不过任然有一个外甥现在朝廷当值。
因而在大东庄这一带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
现在听到盐矿山出了盐,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不等于是将金山银山,白手送给别人了么?
“爹啊,是真的。”
“我昨晚偷偷的去张阿三家,花了好大功夫才撬开他的嘴。”
“他干活的那个厂房,就是最后出盐的厂房。”
“他亲眼看着白花花的盐做出来了,他说那盐跟雪花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盐。”
张家老六越说越是激动,唾沫横飞:
“当天就被那李雄志派人拉到城里去了,回来的时候是空手回来的,肯定是卖了啊。”
“那么好的盐,现在盐运司又贴了告示,提升三成收购价,恐怕能卖一钱银子一斤。”
“他们三天的时间,就制出了五千斤的盐,这可是天大的暴利啊!”
话音落下。
大厅之中,张家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三天赚五百两银子。
这也太赚钱了!
至于张茂金,整个人都处于呆滞状态。
半响都回不过神来!
见状,张家老大一把抓住老六的领口,大声道:“老六,你可不兴乱说啊!你说的话太匪夷所思了,那盐山根本不可能出盐!”
“大哥,我真没乱说。”
老六见家人不信他,急忙解释道:“我当时也担心这张阿四是信口开河,后面我又去找了张大牛。”
“你们猜张大牛怎么说?”
他信誓旦旦的道:“村里人都知道,张大牛是个老实人,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他说的话,跟张阿四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这盐矿山出盐的事儿,是真的?”
张家老大半信半疑道。
“千真万确啊,也就咱不相信,村里面也传开了,说那盐雪白雪白的,看的让人流口水。”
张家老六绘声绘色的道。
嘶....
几乎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也就是说,他们将祖业留下来的金山,真送给别人发财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
张家老大微微皱眉,看向张茂金:
“爹...你看这事怎么办?”
张茂金靠在老爷凳上,沉默不语,脸色铁青。
张家老六低头,一脸抱怨的道:“爹啊,您真是老糊涂了,这么一大金山...您就卖了五十两银子啊!”
他在家里最小,从小就不爱干活,整天游手好闲。
已经开始动了歪心思了。
不止是他,其他人也动起了歪心思。
“爹。”
“爹您拿个主意啊。”
“老爷子,你看这....”
见当家的沉默,几个儿子和儿媳,也开始有些着急了。
良久。
张茂金被吵得不耐烦了,拿着拐杖猛地一打桌子。
“吵什么吵!”
他大吼道:“咱们都将地卖给他们了,还签了一份各不相干的契书,还能怎么办,只能认栽!人家能制出盐,是他有本事!”
一声呵斥。
顿时鸦片无声。
诺大的房间,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沉默的可怕。
他们各自心里算了算。
若是真的,那盐山一年能产出的银子,怕是有几万两了!!
那是多么庞大的一笔收入啊!
盐山还是他们的祖业...
被外乡人搞去赚钱了...
这种事情,的确是让人无法接受!
其他儿子和儿媳,不敢出头,纷纷看向老六...
张家老六见状,他站了出来,义愤填膺道:
“爹,咱咽不下这口气啊。”
“儿子都打听清楚了。”
“那矿场的东家,姓李,叫李逍。”
“没什么背景,就是宛平县一个农户。”
“那盐场管事的叫李雄志,跟他一个村儿的。”
“也就是个种地的。”
“那盐场做事的几十号人,都姓张。”
“那盐矿山也是咱大东庄的。”
“他奶奶的!两个姓李的,来咱们大东庄的地界,还赚我们姓张的银子,咱们能咽的下这口气吗!”
此言一出。
张家十几号人心中的怒气点燃了。
气氛顿时火热起来!
第九十三章 张家人的钱不能让姓李的赚了!
这张家是个大家族。
张茂金虽然是个农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农户。
有几百米亩的良田,属于是小地主了。
而这个村子的人几乎都姓张,属于同姓的村子。
一般同姓的村子比较团结,也比较霸道,周边村子都不敢惹。
因此,这个张家平时行事更加霸道。
“对啊!凭什么咱们村的银子,要被一个外乡人来赚取?”
“爹,你去年还给捐钱给县衙,在村里建了一个水渠!这倒好,您做了做么多贡献,好事全被别人捞走了。”
“不能忍,这已经不是钱不钱的事情了,传出去,他们会笑话我们的。”
“对,现在已经是面子的问题,村里的人会怎么看爹您啊,外村的人会怎么看您?”
“这盐矿山还是咱们家的,是我们不小心卖错了,就算要卖,起码要分我们一半的利才行。”
“要个屁一半的利,要把盐矿山拿回来,那本来就是我们的!是那小子坑蒙拐骗骗走的!”
“骗走的!是那狗东西骗走的,这世道,骗子真的不当人啊!畜生不如,骗我们的祖业!”
“这样的骗子,必须要付出代价,决不能让他逍遥法外!让他知道世间还有正义!”
随着老六一拱火,屋子里气氛顿时焰火高涨。
一个个人脸涨的通红,攥着拳头大骂。
全然把对方能“用毒盐矿山制出白盐这件事”,给选择性遗忘了。
恨不得现在就将那卖盐矿山的李逍,生吞活剥了。
凭什么这么赚钱的矿山,只卖五十两银子。
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被骗了。
两个姓李的,让一群姓张的给他们干活,还用自己的盐矿山,赚了大把大把的银子,不能忍!!
“好了!”
张茂金作为一家之主,拿起手杖戳了戳地面发出响声。
顿时,房间安静下来。
张茂金看向老六,问道:“老六啊,你真的确定这个李逍没有背景?”
其实他也心动了,只是不好第一个站出来说。
虽然地契已经卖了,还签了契约。
但这都不是事。
如果对方没有背景的话,完全可以搞一搞。
毕竟自己跟知县大人的关系很好,每年还募捐了一些银两给县里。
张家老六结巴道:“没...没有!”
其实他也没有认真的调查,就是侧面打听了一下。
李逍和李雄志是来自隔壁宛平县大树口村的,世代为农。
这样的人,能有个毛的背景。
张茂金眉头一皱,厉声问道:“你有没有调查清楚,他有没有结交什么人物?”
“真没有啊爹。”
张老六信誓旦旦道:“就是两个土包子。”
张家老大道:“老六,我可是听说招人那天,有个小孩很是嚣张,拿了两把剑指着咱村的人。”
张老六解释道:“那个小孩,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也没什么背景,我都调查清楚了!”
这么一解释。
大家心里都喜滋滋的。
没有背景就好办了。
众人的目光,落在了张茂金的身上。
张茂金沉吟道:“那行,这件事你们不用管了,我自有办法....不过...这个李逍能用盐矿山制盐出来,我们不一定行啊。”
张茂金也是个明白人。
他知道自己之所以犯错。
不是因为自己的问题。
而是对方有绝活。
能用毒盐矿山制盐出来的绝活。
没有这个绝活,就算他将盐山拿回来,又有什么用?
张老六笑着道:
“爹,这件事情你不用担心,盐场上的那些村民会啊!”
“那李逍怕别人学了他的法子,用了六个作坊,将制盐的步骤分开。”
“但那些村民,都是咱村的人,把法子告诉我们,不就行了!”
此言一出,众人都觉得有道理。
张家老大笑着夸赞道。“老六啊,平日里你不学无术,没想到脑袋瓜挺灵光的啊?”
张家老二也笑道:“嘿嘿,好办法啊,分别将各个步骤的法子聚集在一起,这制盐法就归我们了。”
“老六,可以啊,你可是立了大功!”
“老六,看来关键时刻,还是得你啊。”
“以前嫂子对你不好,以后多来嫂子家,嫂子给你炖鸡汤...”
老六被夸得飘飘然,得意的道:“咱有了这个制盐法后,还能去卖钱,就算不卖钱,咱们去找类似的盐矿山,买下来自己制盐...”
此言一出。
大家的眼睛又亮了。
仿佛看到无数的财富,就在眼前等着自己去挖掘!
张茂金一听,也有些坐不住了,起身道:“我现在就去县衙一趟!”
老六嘿嘿道:“爹啊,事成之后,这盐场....”
张茂金没好气道:“你这次有功,我会额外有赏赐,但这盐场,你们几个兄弟平分了吧。”
“好勒爹。”老六狂喜。
至于其他儿子,也是动心不已。
看来...
要发达了啊!
就如此。
张茂金坐着轿子,朝着东安县县衙走去。
一路上,他脑子里都在想,如何将这盐矿山给拿回来。
还真被他想到了一个法子。
因为自己的地契是元朝的,到了明朝,朝廷没有收这无用之地。
所以这地契没有进行更改,还是元朝的地契。
既然是元朝的地契...在明朝买卖,那就是不合法的!
用这个空子,应该没问题。
很快。
张茂金去了县衙,得知知县不在,便向县丞打听了一番。
原来是知县的公子,遭了难,在家养伤。
知县大人心疼爱子,天天在家照料。
于是乎,张茂金又购置了一些补品、水果等慰问品。
转头去了知县的府中。
“张知县啊。”
用探望的名义,进了府中。
张茂金提着慰问品前去慰问,果然看到了趴在床上的张公子。
他将礼物放在地下,随后故作悲痛的道:
“这...张公子怎么伤的如此之重啊,这这...哎...老朽看的心里难受...”
这个东安县知县的儿子,正是那日的解元张浩轩。
原本前途一片大好,如今....
如今被打得半身不遂,成了残疾人不说,连功名也没了。
他是张知县唯一的儿子,如今遭此劫难,他连上县衙的心思也没了。
“我儿啊...”
张知县摸着儿子的头,悲痛不已道:“我儿是被奸人所害,可恶,可恨啊!”
张茂金怒道:“是哪个奸人,竟然对张知县的公子动手!必要让他绳之以法!”
第九十四章 什么...李逍?爹!搞死他!
“是哪个奸人,竟然对张知县的公子动手!必要让他绳之以法!”
张茂金不懂里面的是非曲折,只是恶狠狠的道。
“哎,不说也罢。”
毕竟不干外人的事情,张知县也不想多说什么。
张茂金只要摇头:“哎,这张公子老朽看着长大啊,老朽看着..心里难受啊...”
他挽着袖子,抹了眼泪。
仿佛这张公子,是他儿子似的。
张知县也更难受了,叹息了许久,才开口问道:“张老今日来,有什么事情么?”
闻言,张茂金这才擦干眼泪,道:“可否移步说话?”
毕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被人听到也不好。
“就在这说罢。”
张知县虽然平日里被称之为雕像知县,也就是啥事不干,乐得清闲。
但他对儿子是没话说,儿子受伤以来,寸步不离。
“嗯。”
张茂金点了点头,反正也没外人,开口道:
“张知县,是这样的...”
“咱被一个外乡年轻人给骗了啊,将盐矿山给卖了。”
“老朽也是被奸人骗了啊,现在想将盐矿山拿回来....”
闻言,张知县一愣道:“就是你村里,祖传下来盐矿山?”
张茂金长叹一声道:“正是啊。”
“你那盐矿山,到了明朝,朝廷都不收,卖就卖了,收回来作甚?”
张知县也知道这盐矿山只能出毒盐,就是无用之地。
不过他这些日子一直在家,那盐矿山出了盐,是一点不知情。
“实不相瞒...”
张茂金小声道:“那盐矿山出了盐啊,还是雪花白盐....”
“什么?出了盐?”
张知县整个人愣住了。
若是出了盐,那就不普通了。
难怪这老狐狸想要拿回来,真是无利不起早。
“千真万确啊张知县。”
张茂金小声道:“这可是咱们县的盐山啊,被其他县的人赚了银两,你看这....”
张知县微微点头,也不说话。
他也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
张茂金岂会不知道张知县的心思,放低声音道:
“若是拿回来,老朽愿意每年给县衙捐赠五百两作为开办学堂、挖水渠的经费....”
“另外.....张知县你的那份,也少不了....”
得了承诺。
张知县这才从木头一样恢复常态,道:“咱们县的盐山,肯定是让本县的人赚啊,你说说看,这地契手续办了吗?”
张茂金面露苦色:“就是这地契啊...在咱县衙已经盖过印了...”
一听这话,张知县皱眉:“盖了印,这事儿就不好办了。”
“不过...”
张茂金话锋一转道:“您看这样成不,那日我拿的是元朝的地契。”
“按理说不合规矩,但咱县衙户房的老张看老朽的一分薄面上...把事情办了...”
“若是用这个由头,由县衙出面,说这手续不合法,需要重新办理....”
剩下的话就不用多说了。
既然不合法,那就要重新办理。
这时候,张茂金就可以反悔,老子不卖了!
这盐矿山,最终还是归他张茂金所有。
这一招,高!
“嗯,这个法子不错。”
张知县点了点头,道:“不过...第一次办理不合法,却把事情办了,若是上头追究起来,也是桩麻烦事啊....”
他又追问道:“买你矿山的人,可有什么背景?”
如果没背景就好办了,好拿捏,也闹不出花来。
张茂金笑道:“没什么背景,就是隔壁县大树口村两个姓李的农户。”
张知县点了点头,心中正在盘算。
而这时候。
一直趴在床上的张浩轩耳朵竖起来了。
“姓李的?叫什么?”
张浩轩猛地转过头来,大声问道。
他对姓李的,特别敏感。
因为将他搞得生不如死的人,正是一个叫李逍的人。
那天晚上,他被抓拿到了北平县衙的牢房。
本想着凭借他爹的关系,还能周旋一下。
可他爹来了,那北平知县根本不卖他爹的面子,也不见他。
第二天,他就在公堂上定了罪。
当场剥夺了功名。
打了十五大板,板板都是用了狠力气,差点没将他打死。
最后跟死狗一样,被丢在了县衙的门外。
张浩轩牙齿咬得咯咯响,太耻辱了,这是一生的至暗时刻。
他从来没受到这样的侮辱。
回来后,休养了几天也站不起来,郎中说他腿骨断裂了,这辈子都只能举着拐杖走路。
本应该拥有大好前途,结果却成了这般凄惨模样。
这比杀了他还难受啊!
这让他对那日的李逍,恨之入骨!!
他还记得临走前,李逍跟他说的话:“记住了,我叫李逍,等着你来搞我。你要是搞不死我,我就搞死你。”
那种不屑的眼神,他至今还历历在目!!
“那个姓李的,叫什么!”见张茂金不说话,他又大吼了一句。
张茂金也是吓了一跳,这张公子怎么突然就暴走了?
他急忙说道:“叫...叫叫....叫李逍。”
“李逍,是他!!!竟然是他!”
张浩轩的眼神瞬间狰狞起来:“就是他,就是他让我沦落如此,李逍,我要杀了他!”
他看向自己的父亲道:“爹,那日将我害的这么惨的人,就是这个李逍!一定要搞倒他!!把他的盐矿山拿回来,我也要一份,我现在没有前途了,后半辈子无依无靠,只能多赚些银两了....”
前途无望,只能靠钱途来弥补了。
张浩轩对李逍的恨意,都写在脸上,恨不得剥皮抽筋!
见状,张茂金先是一愣,随后狂喜。
原来害张公子的人,也是这个李逍。
还有这份瓜葛啊!
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了。
他急忙保证道:“张公子,老朽有六个儿子,若是拿回盐矿山分成七份,算你一份!”
“是这个李逍!”
张知县也是猛地站了起来,狠狠的道。
本来还有些犹豫,但现在没有丝毫犹豫了。
无论如何,也要给儿子报这个仇。
空气变得安静。
静悄悄的。
张知县思虑了很久。
缓缓坐了下来,看向了张茂金道:“老张,你的情报有误,这个李逍....并不是没有背景的人,他身后一定有人!”
第九十五章 酝酿阴谋!
“老张,你的情报有误,这个李逍....并不是没有背景的人,他身后一定有人!”
张知县出声道。
若是没有背景,那日他亲自去北平县衙。
为何县衙的知县根本不理他?
按理说他们在同一个府辖下当知县,相互之间都认识。
虽然情分不是很深。
大家相互之间,总要给一分薄面。
在官场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起起伏伏很正常。
都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不至于连面都见不上吧?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对方身后有大人物开口了,让他插手不了这件事情。
“大人何出此言?”
张茂金心中一紧。
心说自家的老六果然不靠谱。
差点就信了他的邪!
“是这样的.....”
张知县将那日的情况,又阐述了一遍。
张茂金一听,眉头紧锁。
这样看来,这李逍身后绝对是有些背景的。
不过,至于这背景的来源,连张知县也查不到。
眼看事情又有变化,张茂金急忙道:“难道,大人这仇就不报了么...”
“报!一定要报仇!”
还没等张知县开口,张浩轩就大声嚷嚷着:“我咽不下这口气啊,凭什么啊爹....孩儿可是解元,说给我定罪就定罪,这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
张知县眉头紧锁,感觉这仇没有那么好报。
也不知道儿子得罪的究竟是谁...
“实不相瞒。”
这时候,张茂金又开口道:“张知县,老朽有个亲侄子,是老朽已故大哥的儿子,眼下在京城当差...虽然只是个七品官...但他是...督察院的监察御史!”
此言一出。
张知县眼睛顿时就亮了。
监察御史官位的确不大。
但这个职位可不一般啊。
专属察纠内外百司的官邪,可明章露面弹劾,可密封奏章弹劾。
能够跟跟当今的圣上弹劾所有人,能上达天听!
妈的,管他什么背景。
能大的过当今圣上吗?
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杀了多少人?
多少大官,勋贵都被砍了脑袋!
张知县越想越激动。
他仿佛看到了,给儿子报仇雪恨的机会了!
张知县激动的看向张茂金,再次问道:“此言当真?”
“这等重要之事,老朽岂敢有所欺瞒。”
张茂金道:“我那大侄子跟老朽关系极好,逢年过节还会书信问好。”
“太好了!”
张知县点头道:“我在朝中,有一好友同窗,是刑部的给事中。还有一同窗,是北平府兵备道兵备副佥事,也有督察之权。”
“若是有不法之处,三人一起弹劾,圣上必定注重此事。”
张知县拱手朝天:“量他背景又如何,随意给一个乡试解元扣上罪名,这可是大事!圣上必定龙颜大怒,连同这李逍的背后之人,一同给按下去!”
说罢,他看向张浩轩,再次确认道:“浩轩啊,那日,在公堂之上你是不是没有辩解的机会,就被扣上了罪名?”
张浩轩知道机会来了,大声喊冤道:“是啊父亲,我在牢房担心受怕度过一夜,第二日上了公堂,知县不分青红皂白,不给孩儿辩解的机会,就扣上了罪名!”
“好!就此一条,就能弹劾,怎么能这么快速的定罪,不查询证据呢?”张知县愤愤不平道。
“不过...”
张浩轩担忧道:“爹,那日比试的时候,我一下子气愤至极,与那李逍下了赌注,说是比试输了,就认罪...这...”
“这算不得证据。”
张知县挥手道:“你这是受了激将法,这比试输赢论罪,在公堂之上不算证据,为父一定帮你讨回公道!”
一听这话,张浩轩大喜,心道:李逍,没想到吧,就算你有背景又如何,我要看你连同你的背景一同下牢狱,我要你付出代价!
“张大人,那接下来怎么办...”
张茂金问道。
张知县恶狠狠的道:
“你刚才的提议很好,先按照你的办法办。”
“你卖的地契的确不合规矩。元朝的地契不能这样买卖。”
“事情是县衙的误判,重新办理!然后你反悔不卖便是。”
“至于误判的事情,只是我监督手下失职,算不了什么大事。”
“上头追究下来,大不了我这官帽不要了!也要为我儿讨回公道!”
他用力攥紧拳头,接着道:
“先这样办,那李逍的背景肯定会浮出水面,出来斡旋此事。”
“这正合我意,将他的背景给引出来,去圣上面前弹劾他!”
“利用自己的权势来干扰司法定罪,这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张知县虽然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不作为。
但毕竟当了十几年的官,官场上搞人的一套,还是懂的。
张茂金拱手道:“大人妙计,好一招引蛇出洞!”
张知县点头道:“事成之后,我儿的那一份,可别忘记了!”
“一定一定!”张茂金连连点头。
他知道此事非张知县亲手操盘不可,只能让出一分利了。
“你先行退下,跟你监察御史的侄子联系一番,我也给两位同窗写信。”
张知县眼神一凛,道:“哼!到了后日,本官便亲自带人去那盐场,告之地契不合法,让他重新再签地契合约!”
“如此甚好!老朽这就回去联系我那侄子。”
话毕,张茂金一拱手,举着拐杖退出了府邸。
张茂金走远后。
张知县这才恢复神情,看着张浩轩道:“儿啊,你现在已成了废人,不过现在为父最后帮你一把,将那盐山抽出一分利与你,下辈子也就不愁吃穿了。”
“谢谢爹!”
张浩轩咬牙切齿道:“一定要让那个李逍付出代价才行。”
张知县点头:“放心吧,等整倒他的后台,绝饶不了他!”
就如此。
一场针对李逍的阴谋,正在暗中布下。
此时的李逍还在金凤鸾首饰铺挑选聘礼,完全不知情。
另外一边。
燕王府,永安阁。
朱棣和徐妙云二人去了永安阁看望朱凝云。
三人闲聊了一番,便进入了正题。
与女儿商谈成亲的事宜。
毕竟女儿也大了,即将出嫁,心情也恢复很多。
有些事情,已经可以摊开了说。
此时,朱棣正笑着,展开一礼册,指向上面的一堆产业。
“凝云,你瞧瞧,这些作为你的嫁妆,可还满意?”
第九十六章 胳膊肘子往外拐
“父亲....您对女儿太好了,这册子女儿就不看了...”
“无论父亲给女儿什么,女儿都感激不尽。”
朱凝云轻声说着,将礼册推了回去。
朱棣微微颔首,很是欣慰的看着她,如今凝云真的是心情好转。
记得上次来还是半年前,凝云根本不愿意和任何人讲话。
朱棣拍了拍胸脯,道:“凝云,你看看,毕竟关系到以后的生活,有什么需要调整的,只管讲,父王都满足你。”
徐妙云又将礼册拿了过去:“凝云,还是看看吧,毕竟关系到你的终身大事,有什么你都要心里有数才行。”
“嗯...那女儿就看看好了。”
朱凝云拿起礼册,开始观看自己的嫁妆。
其实刚才也是礼数上推让一下,她还是想看看的。
毕竟李逍身无长物。
以后夫妻二人,还要靠这份丰厚的嫁妆过日子。
她展开礼册,看似一一查看自己嫁妆。
[位于北平凤凰大街,燕王府不远处的五进门占地五十亩的大院一处。]
[金银珠宝首饰五箱。]
[三千亩—流云山庄]
[天宏织布坊]
[天宏冶炼坊]
[钱万贯]
[银五千两]
[金三千两]
[上等梨花木家具一套]
[玉麒麟一幅]
[玉如意一幅]
[吉祥如意紫水晶一塔]
[琉璃宝盖梨花木三驾马车一架]
[汗血宝马二十匹]
...
朱凝云一项一项仔细瞧着。
心中不由惊讶。
父王和母妃对自己可比其他妹妹好多了,其他妹妹绝无这么丰厚的嫁妆。
这些应该是父王和母妃精心商量过的。
有宅子、有良田、有产业、还有金银等财物。
有了这些,自己和李逍后半辈子,能过得很舒心了。
朱凝云觉得这些很好,很满意。
同时,他的心里想起来李逍,那个黝黑帅气洋溢笑容的面孔浮现在她的脑海。
逍郎...会喜欢这些么?
咦~我曾记得李逍说过一句话。
他曾说他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也许他以前是农户的缘故...所以喜欢土地吧...
可这份嫁妆中,只有流云山庄一处土地,占地三千亩,只有两千多亩的良田...
念及至此,朱凝云想为逍郎多争取一些土地来。
不过....父王已经准备了这么多....
朱凝云微微蹙眉,作为女儿,自己如何开得了口呢...
朱棣看女儿正在沉思,笑问道:“凝云,有什么要调整?直接跟父王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朱凝云轻轻摇头:“父王为女儿准备了这么多,女儿岂敢。”
“不,有不满意的直接说!”
朱棣本就最喜欢这个女儿,加上愧疚的心情,绝对要让女儿开心才行。
徐妙云也在一旁开口道:“凝云,跟父母之间,有什么心里话都说出来,不打紧的。”
一番劝说下,朱凝云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为了李逍,还是开口道:“父王....女儿想....”
“大胆地说,别担心父王给不起。”朱棣道。
“嗯...”
朱凝云指了指礼册上的金银,道:“女儿想将这些金银换成土地,您看可以吗?女儿记得流云山庄旁边还有一处占地五千亩的田雨山庄....因为逍郎喜欢土地...所以....”
“哈哈哈哈...”
闻言,朱棣和徐妙云都开心的笑了起来。
真是女大不中留。
还没出嫁就胳膊肘往外拐,一心想着夫君。
现在的地价,一亩地能卖10-50两银子,根据地的平整度,肥沃程度不定。
而且是有价无市。
一般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将地给卖掉。
田雨山庄都是肥沃的良田,水渠通达,田地连接平整,整体卖的话一亩卖价起码五十两。
五千亩良田,价值二十五万两白银。
给女儿的金银嫁妆是差不多三万两白银。
女儿真的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啊...
见父王和母妃笑了起来,朱凝云自己也在心中仔细盘算了一下。
这些天,她一直暗中学算术。
很快就算出来其中的差距。
自己提的要求,凭空多出了二十二万两白银!
这样的行径,岂不是白眼狼么....
朱凝云急忙道:“父王、母妃,刚才是女儿唐突了,您二老就当女儿没说过这话。”
朱棣笑着摆了摆手。
随后坐着,端起茶杯饮茶,脑海里思绪万千。
过了一会,
朱棣终于下定决心,道:
“哈哈,真是女大不中留啊。不过本王对李逍这个女婿很是满意,既如此....那就将田雨山庄一并给你当嫁妆,那些金银照给不误!”
他心中想着,给女婿多一些也好。
这个女婿的确不一般。
自己之所以给的嫁妆中,包含冶炼坊这样的产业。
是希望之后他能做出火器来。
另外,还有那个神奇的火折子...
女婿有了阔绰的银钱,也许能琢磨出更多的东西...
话音落下。
朱凝云愣住了,没想到父亲居然答应了?
徐妙云黛眉微蹙,拉了拉朱棣的袖子,在耳边轻声道:“王爷,那田雨山庄,是您留给高煦的....”
徐妙云是管财务的,子女该分的东西,心里都有些底。
这样划分的话,的确有些多了。
而且朱高煦是儿子,理应应该多分一些。
徐妙云说话的声音虽然小,但朱凝云也听到了,她急的快哭出来:“父亲,女儿不要,您收回成命吧,是女儿没算清楚,冒失了。”
“就这么定了!”
朱棣将茶杯按在桌上,气定神闲:“本王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一言九鼎,怎么能收回!”
“可是..那是留给高煦的...”
朱凝云又将目光投向母妃:“母妃,您给父亲说说,让他收回成命,就按照这礼册上的嫁妆,女儿已经很满足了。”
徐妙云也是笑着摇摇头:“你啊,你还不了解你的父王?他做出的决定,谁能改变他?”
她亲切拉着朱凝云的手,道:“既然你父王已经决定了,你就不要有心理负担,以后和李逍二人,将日子过好,就是给父王和母妃最好的回报了。咱家不缺这点地,高煦的话,我们会想办法弥补的。”
徐妙云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将给高燧分的地,匀一点高煦就行。
“父王...母妃....你们对女儿太好了...”
“女儿将来一定好好报答您二老。”
朱凝云感动的哭起来。
朱棣温柔的抱着凝云,心疼道:
“孩子,你受太多苦了,听你母妃的,把日子过好,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
“嗯....”
第九十七章 小钱办大事
“再度返贫了!”
李逍从金凤鸾首饰铺走出来,身上就只剩下五百两的银票。
再将五百两银票换成了白银,钱就花光光了。
忙碌了一天,已是酉时。
太阳还未落下,皓月当空而起。
偶尔有浮云飘过,整个城市忽明忽暗,显得格外宁静。
今日李逍的收获很足。
两千两银子,办了接近四千两的事情。
其中名贵药材是白嫖的,金银首饰等物是打折滴。
马上就要定亲了,这些东西差不多够了。
上午从王府出门的时候,李逍就让人去传信给盐场的李雄志,让他过来一趟。
传信的人,是李逍在牙行花钱请的护院。
足足有六人,其中一人往返于盐场和北平,用来传递消息。
这年头有的是年轻汉子出来找活计干,并不贵,物美价廉。
李逍在约好的酒楼大厅,找了张桌子坐着。
点了些小点心,喝着茶等候。
上次那赚的五百两,李逍让李雄志拿了一百两。
让他在北平购置了一间宅子,好在北平有个落脚点。
自己有啥事也好找他人。
可把李雄志乐坏了。
当场就给李逍跪下来,磕了三响头,又表了一番忠心。
剩下的四百两则是继续放在李雄志那里。
让他经营盐场,记录好支出情况。
李逍有心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忠心狗腿子。
差不多等候了半个时辰。
天快彻底黑尽,李雄志终于赶到了。
李逍的确让这小子买了一匹马,不过骑术堪忧啊。
“逍哥,让你久等了,听到消息我就马不停蹄的赶来。”
李雄志风尘仆仆的进了客栈,走在李逍旁边,尴尬笑道:“这马骑得不熟练,路上差点摔了一跤...”
“没事,多骑骑就好,坐吧。”
李逍挥了挥手,道:“给你交代几个事情....”
接下来,
他将要李雄志办的事情交代了一下。
主要是安排一些人。
定盟的那天,穿的喜庆一些,敲锣打鼓的去送聘礼。
另外准备一些大木箱,将聘礼装好,届时抬到燕王府去。
李雄志竖起耳朵听着,生怕有遗漏,将那些细节牢牢记在心里。
“好嘞逍哥,一定给您办好!”
李雄志将要办的事情记录在纸上。
“最近盐场那边怎么样?”
李逍又问道。
李雄志嘿嘿笑道:“盐场好得很啊,一切如常,按照您的要求,最近日夜加班,加班费也给足了。这么丰厚的报酬,这些村民很是安分守己,干活偷奸耍滑的也被我警告了,没人敢偷懒。安排了刘家五个兄弟看着呢。”
“不错。”
李逍点点头。
“对了,你先跟我走一趟,去布庄把布提出来,另外这些东西都放在你那院子里....”
就如此。
李逍将聘礼的东西,都搬到李雄志买的院子里存放。
后天就是定亲的日子,他安排李雄志就在这院子守着,临走前吩咐他,聘礼少了一根毛,要他脑袋。
李雄志信誓旦旦,说就算是死,也不会让聘礼少一个毛。
做完这一切。
回到燕王府,已经是深夜了。
洗漱一番后,李逍便上床睡觉了。
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大早。
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属性大礼包一份。消耗6000积分。】
【二、书法精通熟练度。消耗500积分。】
【三、射击精通熟练度。消耗500积分。】
【当前积分:235800分。】
“清空商城。”
李逍喜上眉梢,许久没有刷到属性小礼包了,今天的运气还是蛮好的,刷出了一份大礼包。
【购买成功,属性大礼包自动打开,获得力量、敏捷、智力各一点,已自动生效。】
【书法精通、射击精通熟练度,已自动生效。】
“啊~~”
李逍忍不住发出舒服的声音。
这大礼包太舒服了,整个人就跟泡在了温泉一样。
全身暖烘烘的,持续了足足一分钟的时间。
同时,那些书法经验和枪械射击经验,都自然而然的进入脑海。
这次提升的很明显,李逍感觉身上黏糊糊的,似乎是有一些杂质被排出了体外。
他赶忙吩咐下人,准备热水,洗个热水澡。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
李逍对着有一面高的精致铜镜,看了看自己的容貌。
距离上一次照镜子,还是刚进燕王府的时候。
对比下的差距极大,李逍整个人有了陡然的变化。
明显身高高了一些,肌肉也更紧实了。
但绝不是那种健身房练出来的各种大块肌肉。
非要用语言形容的话,有点类似李小龙。
虽然看起来瘦,其实是体脂很低的缘故,体内有一股强大的爆发力。
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气质的变化,应该是源于力量提升,精力饱满的缘故。
活动了一下身子,李逍果然感觉自己精力无限,拳出如风。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2(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9(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8(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中级马术、中级箭术、初级射击、初级书法。】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1、黑人牙膏*2、雪碧*2、海底捞火锅底料*2、人血白蛋白(小瓶)、zippo打火机*1、人体工程学座椅、蓝牙音响、switch续航版、注射器、阿莫西林*3、玉米种子*1000、杂交水稻种子*1000。】
“力量12,超越普通人一倍多了,难怪有这种感觉。”
李逍这般想着,挑寻了一件衣服穿上。
自从来了燕王府,这待遇不停的提升,还有府内的裁缝给自己量身定制衣物,光是衣服就做了十几件。
比如李逍现在穿的这身深蓝色交领便服,丝绸料子的,有祥云花纹点缀,穿起来很是好看,比古装电视剧那些公子帅气多了。
“若是去拍电影,应该能秒杀一群小鲜肉吧?”
吃完早饭后,
李逍便打算去永安阁,不过刚出门就碰上了马和。
马和拱了拱手道:“逍公子,您是要去找永安郡主吧?”
李逍点头。
马和抱歉笑道:“公子,即将定亲了,这两日还是不见为好。”
其实李逍一直以来都有些僭越了,说是娶郡主,实则是尚郡主。
除了是夫妻关系外,还有君臣关系。
不过朱棣和徐妙云显然不在意这些,这才能让李逍一直胡来。
加上这尚公主的由来盛自唐朝,在明朝已经没有太过注重。
明朝的公主地位抵不上唐朝,包括朱元璋自己的女儿,不少公主都是下嫁,还有嫁给平民的例子。
当然了,李逍也不会强求,毕竟古人讲究礼仪。
身在古代,不能说完全遵循吧,起码要表示尊重。
李逍突然来了兴致,向马和招了招手:
“那马和,有空我们一起研究研究制船?”
第九十八章 我来给你的梦乡买单!
“李逍公子,您真的对制船感兴趣?”
马和惊讶的看着李逍,他本以为李逍就是随便说说。
“当然感兴趣了。”
李逍将马和请了进来,“不过在下对制船一窍不通啊,你能不能说说看,有没有一种可能,造一种很大船,能够徜徉大海?”
闻言,马和更加惊讶了。
这个想法,竟跟自己不谋而合。
于是乎,两人开始畅谈,有种相恨见晚的感觉。
正所谓红颜难遇,知己难求。
一番交谈下,马和渐渐的将李逍当做自己的知己。
府中从来没有人愿意跟他谈论造船的事情,也没人有这个兴趣。
但眼前这个,跟自己年龄差不上下的人,能跟他聊得来。
李逍原本对造船是一窍不通,他是文科生,也根本不懂这些。
不过好歹是现代人,能很快就听懂马和说的一些知识。
交谈中,李逍发现明朝的造船水平已经很高了。
朱元璋当年在鄱阳湖大战陈友谅,被陈友谅的大船差点逼入绝境,最后来了一招“火烧鄱阳湖”才扭转乾坤。
得到天下,改为大明朝后,朱元璋吸取教训,很是重视造船业的发展,因此造船业又获得了大发展。
“四十四丈、宽十八丈巨船....也不知道下官这个设想能不能成,毕竟没有实践,无法证实。”
说到最后,马和叹息一声道。
想要征服海洋,就必须要这样的大船。
不过制造出这样的大船,需要大量工匠、材料来实践。
否则,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可以为你的梦想买单!”
李逍突然之间认真开口道。
因为他想起来,靖难一役的最后关头,朱棣从北平南下,最后遇到了一个难关,长江天堑挡住了燕军的去路。
当时燕军战事不利,见渡江无望。
朱棣心中已有议和回北平的打算。
最后是朱高煦杀回了一局,带着兵马赶了过来。
因为朱高煦,这才有后来打败了盛庸的水军的事情,才得以顺利度过长江。
“世子多疾,汝当勉之”这句话....
也就是那一次,朱高煦力挽狂澜的时候,说出来的。
朱高煦是真的力挽狂澜了许多次!
但那一次,最为关键!
因为朱棣差点真的就转头回了北平!
李逍想着,如果那时候有一宝船帮助渡江,朱棣绝对能乐开花。
估计也不会对朱高煦说出那句话,朱高煦也就不会想着造反了。
安心当个王爷不好么?
李逍是个讲义气的人。
别人对他一分,他就想还三分。
朱高煦对自己绝对是没话说。
有机会能让他好好活着,挺好!
至于帮助朱高煦登上皇位,这件事李逍也绝不会做。
因为大舅哥朱高炽对他也很好!
李逍自然是希望一家人,你好,我好,大家好。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另外,如果真能提前研制出宝船来,自己和凝云的全球旅游,就能更快的排上日程,同时也能刷更多的甜蜜积分!
“为我的梦想买单....公子此言何意啊....”
马和愣了愣,显然有些没听懂。
李逍解释道:“意思就是,我可以出钱帮你造你说的这种宝船。”
马和眼睛瞪了瞪,不可思议的道:“公子,你可能还不清楚,造这种宝船需要多少银两,个人财力是无法支撑的,下官根本不抱有幻想。”
虽然对方是朱棣的女婿,未来绝对不会贫穷。
可马和清楚,就算是朱棣本人的财力,也无法支撑的。
可能...需要朝廷的财政支撑,才有可能实现。
听这话,李逍有些不乐意了。
“不就是钱么?”
李逍露出了“马云式”的招牌表情。
自己以前是农户,没地位,没权势。
就算是凭借系统和未来的知识获得财富,估计也守不住。
但现在不一样。
自己可是燕王朱棣的女婿!
就算赚金山银山,也不会有人敢打他的主意。
我一个带系统的穿越者,还怕赚不到银子?
对于这点李逍根本不担心。
“嗯?”
马和有些无语,看来对方还是没明白。
李逍笑了笑道:“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李逍也没打算让他明白,后面他就会明白....
马和笑着摇摇头,现在的他根本不敢有任何奢想。
估计自己一辈子,也就是典仪当到头了。
他绝不会想到,几年后会有一次机会,让他飞黄腾达,实现梦想的机会....
两人聊到兴起,竟忘记了时间。
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才发现已经是下午。
马和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些事情交代。
他将明天定盟要穿的衣服等服侍送来,另外将注意的事项跟李逍一一交代后,便告辞了。
“明天就要正式定盟了,今晚就在外面将就一晚。”
李逍这般想着,便起身收拾了一番,离开了燕王府。
路过燕王府,整个燕王府都变得喜庆了许多,行走路上挂上了红灯笼。
让下人备好了马。
出了燕王府,李逍朝着李雄志院子的方向而去。
奔驰的路上,走出燕王府没多远,他看到一个崭新的府邸,这座府邸以前他也观察过,似乎是没人居住的。
不过今日情况有变,不少仆人正在外面拿着抹布打扫的一尘不染,蹭光发亮。
府邸的门外是两座庄严的石狮子。
漆红大门,兽面衔环,丁卯点缀。
围墙白墙黑瓦,还有各种造型,流水般般的花纹。
处处彰显华贵。
不过,门头上并没有挂牌匾,却是左右挂了个红灯笼。
“好家伙....这座府邸....”
李逍嘴角微撇,有个大胆的猜想。
这座府邸怕不是朱棣给女儿当嫁妆的吧?
仔细一想,八九不离十了啊!
除了燕王自己,谁敢在燕王府附近建造这么气派的府邸?
也就是说...这座府邸是自己的了???
想到这,李逍的嘴角不由上扬,乐麻了好么!
简直是人生赢家啊!
抱得美人归,还有豪宅相送!!!
上一世,李逍对别墅没什么感觉。
但真住在燕王府之后,李逍开始明白有钱人的享受,豪气!
而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别墅,这是超级别墅!
这府邸....差不多得几万两银子才买的下来吧?
这样一想,李逍感觉自己那两千两银子,花的真他娘的值!
咦...不对...
那两千两...也是老丈人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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