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耳契兄》 / 作者:默记
简介:【如无意外,星期五入V,当日三更,谢谢大家支持】·田小森是个普通小村夫,踏实勤奋的好小伙,却因天生一对尖耳朵,在村里不受待见。·直到他捡了一个同样尖耳朵的俊美男人……·冷漠强大俊美穿越混血精灵?
第1章 (捉虫)
作者有话要说:
架空背景,精灵方面有私设。
1 尖耳男人
秋风萧瑟,吹黄了地里的稻子。忙过一秋的村民可算得了喘气的空,三三两两地聚在田埂门前闲聊。
不知谁起头说起田小森,“那小子今年几岁了?”
编竹筐的黎大姐头也不抬,“十九了吧,去年里正特地去他家训话来着。”
“能不训嘛,别家这个年纪的早成亲了,到二十还没结亲,可是挨罚的。”李大娘磕着一把南瓜籽,呸了几下才喷掉嘴边的白皮,砸吧砸吧嘴,『露』出个嫌弃的表情,“谁乐意把女儿嫁给他,那尖耳朵瞧着怪模怪样的,为了无『药』可治的阿婆还欠了那么多钱,蠢到家了。”
黎大姐皱了皱眉,没接话。死者为大,陈阿婆几年前已经去世,这么说人家真不好。
说起陈阿婆也是个可怜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还做过大户人家的丫鬟,很得当家主母器重那种。
后来嫁进他们水洞村,没几年公婆丈夫儿子都陆续意外身亡,她成了寡『妇』,还被大家鄙夷为“劏猪凳”——命硬克夫克全家。
本朝民风尚算开放,日常生活中礼数规矩不如何苛求,但女人守节是刻在骨子里的本分,所以陈阿婆孤身过活。
陈阿婆女红、饭食点心都做得极好,黎大姐小时候见识过,可惜大人不让她跟陈阿婆亲近,生怕沾上什么晦气。陈阿婆一身本事无从施展,日子过得实在不好。
田小森是陈阿婆从水洞山山脚捡回来的。
那是个阴雨连绵的冬天,砍柴的樵夫最先发现襁褓中的婴孩,却因他的耳朵尖如刀刃,透着不详,最终放任不管也没告诉别人,要不是陈阿婆到那边摘草『药』,恐怕田小森就冷死在山脚下了。
田小森小时候身体很差,陈阿婆苦心照料,才一次次从鬼门关把他拉回来,到现在,田小森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可惜啊……黎大姐放下竹篾,喝了点水,正好瞧见村里出了名的长舌『妇』张媒婆快步走来,屁股还没着凳就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哎!你们知不知道,村尾那个小怪物,哎哟喂居然招了个大怪物回家!”
所有人均是一愣,李大娘最爱听闲话八卦,瓜子也不磕了,紧着追问:“什么大怪物?你怎么知道的?”
小怪物是村民给田小森取的外号,连三岁小孩都这么喊。
张媒婆抹掉鼻尖的汗珠,道:“前些天里正要我给小怪物整个媳『妇』,我这好不容易在邻村寻到一个黄花大闺女,一大早的就去他家说了。没想到啊!”
黎大姐也忍不住侧耳去听。心想,你张媒婆十句有八句话都是虚的,什么大闺女,不知多少『毛』病才肯嫁田小森。
张媒婆吊足了胃口,挨了旁人几下推搡,才亮了话,“我一进他家小院,就见到男人从他屋里出来。好家伙,那男的俊得跟神仙似的,城里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肩宽腿长体格结实,怕是五尺九也有的,可偏偏他也长着一对尖耳朵,比小怪物的还大还尖!”
“我把小怪物叫出来,说明白了,小怪物居然说不要媳『妇』,他要契兄弟。”
众人一片哗然,历代皇后嫔妃中不乏男子,所以民间效仿者众。本朝便有了律例,男子是可以契兄弟的,说白了就是男人跟男人成亲,如寻常夫妻一般过日子,还可以过继或□□。
然而在这种偏远的小山村里,还从未有过契兄弟的人。
李大娘瞠目结舌地问:“他想跟那个大怪物成亲?”
张媒婆摆手,“他说不是,那男的是他从水洞山里救的,这会儿连人家叫啥都不知道呢。”
“这不明不白的……”
此时的田小森并不知道,他的事已经在茶余饭后传遍了全村。
今天运气不错,山上陷阱套了两只大肥兔子,他琢磨着给男人炖点汤补身体,便顺路挖了点淮山,回家三两下把食材处理干净,兔肉给切了块,氽水撇沫,和切段的淮山、姜片一起放进砂煲里熬煮。
他把番薯切小块,混进平常舍不得吃的米——还是粮铺里最糙最便宜的那种,一起煮了一锅粥,米汤多是为了里头的番薯和米吃完了,还有汤水填点肚子,农忙时喝这个也比较解渴。
炖好的汤香味四溢,暖意融融的充满了整个小厨房,田小森咽了咽口水,快手快脚地连肉带汤盛上一大碗,送进屋里。
男人斜倚在窗边,半张脸映着阳光,高鼻深目,轮廓分明,泼墨黑发的搭在肩上,将他喜怒难辨的眼神掩在阴影之下。
男人的肤『色』比较深,却又不是村里的人那种暴晒下干巴巴或者泛油的模样,蜜『色』的皮肤细致无瑕,看着就教人心喜。
男人缓缓转过头来,田小森顿时红了脸,垂下视线磕磕绊绊地说:“来、来吃饭了。”
男人审视的目光停留在淮山兔肉汤上,片刻后坐下来,田小森给他递上勺子——男人不会用筷子。
兔肉鲜爽滑嫩,软糯的淮山吸饱了肉的鲜美,一口浓汤下肚,真是从胃暖到了心里,熨帖得『毛』孔都舒坦开了。
田小森把自己那份也盛出来,他的淮山多肉少,吃进嘴里照旧满足。
他边吃边偷看,男人吃东西很安静,却一点不像矜贵人那么慢条斯理,兔腿不方便用勺子吃,他就干脆抓起来,一口一口吃得踏实干脆,米饭拌了点田小森攒的猪油,他也吃得挺香。
田小森心里挺高兴,阿婆去世后,好久没人陪他吃饭了。
吃饱喝足,田小森利落地收拾好碗筷,男人走出院子,迎面递给他一颗晶莹剔透的蓝『色』石头。
如果田小森去过西域,就知道这颗鹌鹑蛋大小的石头叫蓝宝石,有价无市的顶级货。不过没见识过,也看得出来是个好东西。
田小森连连摇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我……”我救你本来也不是贪图钱财。
田小森挠脸,搬了两个木墩坐下。
“你真不用每次都这样的。你看我也是尖耳朵,村里的人可嫌弃了。”田小森笑了笑,“多亏我的阿婆心善救了我。阿婆说,做人不能太善良给人欺负了去,但也不能太无情,凡事想清楚想明白,做自己想做的。你看,我救你是因为我乐意。”
他从小为自己的耳朵感到自卑和愧疚,觉得拖累了阿婆,却从未想过,还有人跟他一样。
救男人回来,田小森想到很多,也想过自己的遭遇,最后还是决定这么做,这是他人生之中第一次或许也是唯一一次的冲动之举。
男人神『色』沉静,不见回应。
田小森和他相处了好几天,倒也习惯了他的沉默。不知道是不能说话,还是不喜欢说话。
他完全没发现,男人其实听不懂这里的语言。
第2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主食修改了,改成番薯和粗米。
2
家里多了一口人,不管如何节省,该吃的米面粮油都少不了,男人身量极高,穿不了田小森的衣服,还要另外置办。更别说男人受了内伤,现在还得吃『药』。
田小森把欠了别人的银钱送过去,还送了些山上的『药』材野物。水洞山是村里最大的一座山,好东西很多,但因为先人留下的传说,很多人不敢深入。
借田小森钱的人们虽然平时不敢跟他过多接触,但私下偶尔也会不声张地帮助他,田小森很感激,所以都会给他们多送点用得着的东西。
只是这么一趟下来,钱袋瘪了,能拿去镇上卖的野货也少了大半。
田小森心里有些惆怅,他小时候亏损大,长大后个头不高,也不如别人体格健壮,只靠他每天干那点体力活,实在太难挣钱了。
他抬头望着朗朗晴空,秋天的蓝天又高又远,透着股安抚人心的平静,他对飞过的鸟儿笑了一下,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
他给自己鼓了鼓劲,似乎下定了决心,大步往村外走去。
与此同时,另一边厢,男人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早上再度被田小森拒绝的钻石,眉心紧蹙,似乎在思索眼前的事是否别有深意。
这是他百年来思考的惯『性』,也是他曾经生活的世界时刻存在着的残酷规则。
很快他也有了决定,警惕地四下观察了片刻,他走出院子,迅猛地跳上大树,胸口疼痛了一瞬,但不影响行动。
他缓了缓,极目远眺。高处的视野更广阔,也更利于收集信息而易于隐蔽。
他需要收集足够的参考,才能施法习得新的语言。
男人如同无声的影子,修长有力的腿在不同的枝桠上跳跃,穿梭于林木之中,每个动作都蕴含大自然赋予的得天独厚的天赋力量。
即便到了陌生的异界,植物、阳光、风与水,乃至更多的生灵,都愿意成为他的助力,为他保驾护航。
这就是精灵,神的宠儿。
在男人暗中窥视村子时,田小森坐上了驴车赶往清潭镇。
这附近几个村子住得近,因位置关系,去镇上的车各个村子的都有。
他习惯地包上头巾,压住耳尖,这样让他不那么起眼,然后挑别的村子的驴车坐。虽然别人多少知道他的事,但外村的比较没那么抵触,反正有钱赚,那么多年了他也不曾妨碍过谁,大家顶多不热络,倒也相安无事。
到了清潭镇,他熟门熟路地进了一个巷子,大概走了一刻钟,一扇低调的小木门出现在道旁。
田小森敲门,“梅姨好,我来送货。”进了后院,他主动把还带着泥土的东西放到木架子上。
梅姨是镇上做杂货采办的老板娘,很有些本事的中年女人,她为人颇有见识,又很有一番主见,所以店铺生意打理得很红火,对田小森也是难得的不带偏见。
她清点了一下货物,让身旁的小工就地在后院里清洗规整,周围整理货物的声音热火朝天,梅姨笑道:“怎么,还有事?”
田小森虽然不好意思,却不隐瞒,“梅姨,上次您说的活儿,我还能做吗?”
“当然可以,你来的倒是时候,这会儿正适合。”
梅姨招呼小工拿来一个小袋子,约莫十斤不到,她打开袋口,田小森便见到了里头许多棕黄『色』的小圆粒。
“这就是……甜豆?”田小森好奇道,长得像路边的小树籽,真能吃?
梅姨点头,“这就是西域那边传来的新玩意,我尝过几回,甜脆鲜嫩,很是美味。我们这里的水土特别适合种这个,种出来城里绝对不愁卖。上次还没给你介绍介绍,就着急忙慌地跑了,看,差点错过了这么个好机会!”
梅姨把豆籽递给他,田小森连忙双手接过,连连道谢。
梅姨道:“这点种子很是矜贵,我虽然很信任你,但做买卖有做买卖的规矩,你随我家管事的去画个契,交些许押金,回头我指个人去教你如何种。”好不容易又说服一人种植甜豆,梅姨也是上了心的。
田小森自是听从,幸好为了这一程,他特意把户牒和前些时候攒的钱都带在了身上。
回程的时候,他怀里紧紧笼着那一小袋种子,仿佛怀着价值连城的和氏璧,生怕遭人惦记或不小心漏掉几颗。
进了家门,他才松了口气,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却不见男人的身影。
想了想,他把豆籽藏进床底的陶罐里,去院子找人。
他们家位置偏僻,离山近,湿气重,没什么人爱住,倒是多分了点地,院子也比较大。
田小森绕到屋后,此时天『色』开始昏暗,他越过墙脚,余光中一点金光乍现,他一愣,再看时又什么都没有了。男人面朝群山,双臂张开,夜风卷起他的发梢,仿若山神。
田小森看得入了神,连男人过来了都没注意,直到男人开口:“我,希尔斯。”声音低沉悦耳。
田小森眼睛越瞪越大,震惊不已,“你你你说话了!”
希尔斯往外走,田小森腿没他长,小跑着追了上来,各种念头一拥而上,竟是无从问起。
他大致知道“希尔斯”是西域人的名字,虽然男人相貌有中原人的影子,但稍加细看就能发现诸多不同之处,又想到他的衣着和随身带着的奇怪小盒子,田小森不由得感慨,西域人果然民风奇特。
跟着进了厨房,地上赫然躺了个庞然大物,田小森吓一跳,半晌才认出来,“这是哪来的野猪?”
希尔斯从锅里舀起一碗番薯汤,意兴阑珊道:“我猎的。”
田小森长到这岁数,就没见过那么大的野猪,村中猎户偶尔打到都是小的,这头怕是二百多斤都有,把小厨房的地面占去了大半。
老话说,打两百斤以上的野猪,棺材都得备着。野猪凶猛,老猎人不做足全套准备,带上三两条猛犬,轻易不敢惦记。
想到这里,他不由担心道:“我叫你阿希可以吗?你有没有受伤?”似乎比起琢磨男人怎么打的猪,他下意识地更在意他的安全。
希尔斯不言不语,直接抄起菜刀把野猪喉管开了,一刀下去精准粗暴,野猪惨嚎两声就断了气,汩汩而流的猪血尽数落入崩角的大海碗里。
一碗装满,端起就喝。
......
《尖耳契兄》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点击观看
继续浏览有关 bl 的文章
文章评论